法院

金狮子们的最高法院!

         和有西兄聊聊   当我看到有西大律师对最高法院很失望,以至于写下了“法制已亡,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够重生。但是,后人会记住,是哪些人主持下的中国,有过这样的“法制”。说实话,看有西所有的文章,犀利、愤怒,但是,目的都是讽谏型的,都希望最高当局能听到,从而展开自上而下的改革,包括,最近他写的真知灼见的《中国官员为什么愿意选择自杀》,他总结了以纪委为核心的反腐体制的种种不堪,结论是断头路。   其实,高层未必就没看清形势,只是,形势比人强,守成者或者可以依靠保守势力,改革者却往往两面受敌,改得小,被保守势力和激进派夹攻,改得大,局面崩塌,卷入洪流不能自主。对于老于世故的人来说,要他选择自我崩塌,显然不是很可靠,有西即使喊破嗓子,最后都没用。当然,他的新型网络讽谏,上层是听不进去了,下层听进去了,于是,讽谏最后或许演化为革命的动员令。这也是,即使上面认为你出发点是好的,然而,结果却认为是坏的。好心未必得好报。   我之前写过《最高法院这些年》,分析过我国执政党对司法的功能的定位,总体是社会控制,而不是独立的权力源头,以制衡其他权力,以保障民权。社会控制,着眼宏观,是很容易借人头安天下的,哪怕这个人头是无辜的。其理论是,你这颗无辜的人头,可以挽救某个大局,当然,这个大局,可以是一个县,一个直辖市,一个国家。樊航期的死刑核准前,其律师朱明勇,提交了大量的涉嫌行刑逼供的证据,按照最高法院自己的司法解释,法院都应该和律师会面,最后,这个自己规定的程序,被最高法院自己吃进肚子里。樊航期也就被正法了。   司法权掌握在谁手里,谁的大局观就影响了个人利益。抚州的县委书记定下的大局观,钟家的房子就得拆了。重庆的书记定了打黑的大局观,律师李庄就成了祭品;上面的书记定了和谐的大局观,李庄的案子就成了律师学习的教材,反面教材,当然,律师都知道是谁是反面人物。樊航期的案子,只不过是李庄案的原则重新用了一次而已,作为老律师,应该不会对最高法院有所期望,谁的最高法院,有大局观人的最高法院。   正儿八经来说,法院是党领导下的最高法院。然而,党是一个庞大的组织,因此,谁代表党谁就掌握了领导法院的权力。要知道,宪法规定的是法院依法独立审判,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的干涉。据学者考证,党不在其他三者之内。要不然,山歌至上的第一条为什么就是党的利益至上。然而,党最终是要化身的。这个化身在不同的地方是不同的人,于是,司法权也就会听命不同的人。   这些大局观人的化身之间关系,完全可以用以前华严大师法藏以金狮子给武则天说法的例子,狮子是形状,金子是本质。“师子相虚,唯是真金。师子不有,金体不无,故名色空。不管是大人,本质上就是社会控制,而且不分权,只分工。只是金子,塑成善相,帅相,凶相的狮子,都改变不了金子的本质。再用法藏的例子,把佛像放在四面八方的镜子前面,每个镜子里面都是佛性。每个领导大局观的人心中,都有党性。如常委所言,反对分权,坚持党的一元化领导。   因此,结论很简单,谁人的最高法院?金狮子们的。一旦,金子里面要掺沙,不管是法院、法官,其他影响金子成色,都将会被坚持纯金的人驱逐。金灿灿的狮子,君临黑压压的屁民,有西希望现在有金狮子作狮子吼,注定是要失望的,记得镜像中的狮子吗?他们本质是金子,虽然,有很多狮子的内在成色已经变化,然而,必须维护金灿灿的外表,不然,要受金狮子群体的驱逐,只有等黑压压的屁民力量大过金狮子们时,成色变化的狮子才会脱去其伪装,变为其本色,不管是白狮子、黄狮子,做会自己,发出自己的狮子吼,连同公民的呼啸,多元化的权力架构才会慢慢成形。   金狮子们的最高法院,心里只有一个佛性(党性)。指望最高法院里每个法官心里只有法律佛性,显然,把三个至上化为一个至上了。金狮子对此可要发怒的!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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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法院副院长上吊身亡

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一个高级法院副院长选择了上吊自杀,这样的新闻让人感到惊讶。童副院长走上不归之路,可能不只是抑郁的问题吧?    http://www.caijing.com.cn/2010-09-21/110527260.html                                                                                            浙江省高院副院长童兆洪非正常死亡     【《财经》记者 李微敖 鄢建彪 陈晓舒】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21日非正常死亡。   2010年9月21日,多个消息源向《财经》记者证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于当日上午,在浙江省高院15楼办公室上吊身亡。一位上午在高级法院开庭的律师对《财经》记者说,童的死亡时间约在9点半到10点之间,系非正常死亡。   据介绍,法院方面获得童兆洪的一份遗书,其自述近期的抑郁状态。该遗书经法院有关人员在内部小范围宣读。   童兆洪,男,汉族,1954年11月出生,浙江省兰溪市人。现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厅级)。1980年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是最后一届工农兵大学生;同年进入浙江高级人民法院,5年后成为经济庭副庭长。2004年6月取得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历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宁波海事法院院长,2000年前后,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迄今,在数位副院长中排名第三。   有消息人士向《财经》记者分析,童兆洪之死,或与浙江省高级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高级法官潘华山案有关。   《财经》此前报道,2010年1月,现年45岁的潘华山于浙江省政府经济适用房政苑小区A区家中,将一位与之有利益输送关系的钱姓商人杀害并分尸,后抛尸于杭徽高速临安境内。7月26日,潘华山被浙江省公安厅刑事拘留。   9月21日上午,潘华山案一审开庭,当庭判处其死刑。据有关人士称,潘认罪态度良好,多次纠正审判长的法律用辞错误。   据闻,在潘华山案发后,除童兆洪外,还有多位浙江省司法系统人士先后被带走协助调查或“双规”。浙江检察系统有关人士亦向《财经》记者确认,潘华山被批捕后,的确检举招供了不少浙江司法系统人士涉嫌犯罪的事件。浙江省高院刑一庭庭长童志兴也已被“双规”,曾在此前接受调查的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楼旭萌已于近日辞职。   同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一位官员向《财经》记者证实,下周浙江省人大将召开常委会会议,讨论表决包括潘华山在内的人事任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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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国涌:拆迁维权,给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诉状

百井坊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进行商业拆迁一案,2个月后宣判,我们败诉,我们对此不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们深知,结局已经注定,但是除了奋起 维权 ,先将法律框架内的 维权 道路走完,我们别无选择。有权势者可以违法,因为他们心中根本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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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法庭,不是政治理论讲堂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7月25日下午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第十一期培训班结业式上发表了讲话。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007/26/419970.shtml    张军副院长强调,人民法院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针,既是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符合人类司法事业共同的发展规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讲政治、讲大局,其实就是在讲法律哲学,在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哲学去开展审判活动,谓之能动司法。 那些反对法官角色政治化的意见或观点不仅不符合实践,在理论上也不能自圆其说,应当旗帜鲜明地予以反驳。    对张军副院长提出的“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哲学去开展审判活动”、“法官角色政治化”观点,我是不敢苟同。    人民法院开展审判活动,从大的方面来讲,应当遵守宪法。具体到个案的审判活动,则要遵守实体法和程序法。人民法院的法庭,不是政治理论的讲堂,而是讲法律以维护公平与正义的地方。    人民法院是维护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角色定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屏障”。在法治国家,法官职业备受社会尊重和认同,法官时刻怀有强烈的职业自豪与自尊感,把法律当作自己唯一的上司——“唯宪法是命”。     温家宝说过:“追求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法的核心价值,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也是人民法官的精神灵魂和道德良心,任何外界诱惑和压力都不能动摇和改变!”    曾经有一个基层法院法官写过一篇谈法官角色的文章,他认为“法官的上帝只有一个,那就是神圣的法律,法官的良心只服从一条,那就是公正与公义,法官的使命只有一个,那就是服务于人民。”    他还认为,“明察秋毫、去伪存真是法官的义务;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是法官的使命;忠于法律、严肃执法是法官的天职。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是法官的赤诚。”    对法官角色的定位,对法律哲学的认识,这个基层法院法官的水平,远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要高。    遗憾的是,大法官不是由全民来选举,不然,我一定会投这个基层法官一票。    现行的政治体制决定,宪法和法律是在执政党领导之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它体现了执政党的主张。因此,讲法律与讲政治是统一的,两者并不是对立。    在开展审判活动中,服从了宪法,遵守了法律,就是讲政治表现。如果一昧地强调讲政治,容易使人误解中国政治与法律是相互对立。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机器组成部份,更应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忠于法律的意识,以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切实保证法律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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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中文:中国最高法院强调“新闻执政意识”

司法不公、民怨难平危及中国社会的稳定。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表示,人民法院要强化新闻执政意识,掌握话语权,形成正面舆论强势。 沈德咏周二(7月27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做出上述表示。他说,要提高与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在重大问题上不缺位,在关键时刻不失语”,避免导致公众对司法公信的猜疑指责。 他说,当前各种利益诉求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个案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因此掌握话语权,维护国家形象的任务更加迫切。 BBC中国事务编辑陈时荣说,沈德咏的表态体现了中国迫切的“维稳”考量。 最高法院本月中旬首次发布工作年度报告,诸如孙伟铭醉酒驾车案、习水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湖北巴东邓玉娇案等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个案均写入其中。 分析人士说,互联网等新媒体在传播社会热点问题和案件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对中国司法和执法部门提出新的挑战。 沈德咏在当天的会议上也强调“与新兴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在“信息化条件下”掌握宣传工作主导权。 他敦促各级法院在面对涉及法律的负面报道时,要在第一时间“先声夺人”,抢占舆论主动权,并提出建立“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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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议】【CDTV】“国家只是让你尽量拿不到退休金,其他死不死,活不活它可不管”

【网络民议】“很多人在乎的是立场,是国籍,是历史,是仇恨,根本没人在乎这个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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