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

浦志强,中国人权律师。积极主张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妥善解决六四天安门事件。代理案件涉及公民权利为多。

他于2013年2月6日公开实名举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支持政府建立一个切实的法治社会和宪政体制。

2014年6月13日,他因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2015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随后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其执业律师资格。

2020年12月10日,浦志强就五年前被定罪的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并获得受理。

浦志强被《人物》杂志评选为2013年年度法治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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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时代收录文章

大活人不能让力比多给憋死——我看赵连海一审

    “结石宝宝”之父赵连海获刑两年半,这是北京大兴法院今天的杰作,是现实中国司法公道的写照。     赵连海坐牢,不因为他有令人恼火的标签,比如“结石宝宝”,而是因为他狗胆包天,跑北京市公安局门前滋事。让他犯病的热点新闻是什么,寻的什么衅滋了哪门子事,报道里说是聚源宾馆徐建强奸了访民李蕊蕊。赵连海的倒霉,跟质监总局民政部卫生部中央电视台三鹿奶粉,跟蒙牛伊利和光明等掺了毒的大品牌乳品都无关。清贫如赵连海者,显然不曾领略天上人间的奢华,不知道就连这么个销魂所在,都被上任的新官给祭了旗,所以才猪油蒙了心。     徐建强奸李蕊蕊,那是关门捉鸡公然强奸,没藏着掖着,谁让蕊蕊落在他手里了呢?但聚源宾馆的大门是锁着的,他没在大马路上干坏事,徐建是维稳专班高手,代表国家强奸李蕊蕊的呢?所以,聚源宾馆的事轮不着你赵连海,轮不着你跑大街上说,何况是公安局门口。你不知道公益律师郭建梅和她的同事们,就为李姑娘的冤屈恨不得累吐血,不还是有人罩得住徐建让他只蹲八年赔两千多块吗?安元鼎照样在广州亚运会服务,反倒是郭建梅的妇女中心,被北大法学院给强拆。     赵连海这个反面教材足够分量,他启迪了广大人民,包括但不限于“结石宝宝”家庭:任何时候都必须依靠党和政府,留神脚下别站在它对立面,别再向党和政府寻衅,更别到公安局门口滋事。大兴法院告诉我们,代表革命的强奸犯罪,比反革命的寻衅滋事,社会危害性要小得多得多;活人不能让尿憋死,维稳壮汉如徐建之流,作为稳定大局的钢铁长城,是不穿橄榄绿的锦衣卫,得身心愉悦不能让力比多憋死;代表国家哪怕在马路上,徐建憋急了强奸谁都行。     我无话可说,只好反躬自省,顶多问问王胜俊,再告诉自己:这个共和国的旗帜上,既有处女访民李蕊蕊血染的风采,更涂满了维稳鹰犬强奸犯徐建污秽的精液。     浦志强 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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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平两访民被游街示众

      一九七六年我刚满十一岁,在村里小学上五年级。农历二月初二,六十三岁老父亲被公社开会批斗,重新戴上富农分子的帽子,再次成为“四类分子”。那天的社员大会像是昨天开过的,历历在目。安各庄中学操场上,会场简陋但红旗招展气势逼人,总共一万多人参加,民兵把机枪扛了去,各村师生列队参加。领导讲话高屋建瓴,揭发者声泪俱下,指着鼻子怒斥老头子。每到抑扬顿挫处,台上猫着腰撅屁股的父亲,都要被民兵揪直了面对着看客,接着是有人振臂呼口号,上万只丛林般的手,随声附和七上八下。当时,我就在台下人丛中,在同学伙伴包围中。会后,老爷子到十里开外的三山院大队参加劳动——建公社的养猪场,他要像小伙子那样干重体力活,收工了也不能回家,而是睡在未“投产”的猪圈里。那时候每个周末,我都走路送去吃的,再取回换洗衣服。     这年七月,唐山发生了大地震,村庄夷为平地。但距离震中五十公里,房倒屋塌在傍晚,是以人员伤亡不大。秋后,母亲在生产队出工干活,收工时捡回不到两斤花生——贫下中农们捡的更多,进村路上“护秋”的把她逮着,公社决定要她在十五个大队游街示众。可怜的老太太,颠着解放脚走乡串户,拎小口袋“罪证”让民兵扛枪押着,走了整整一天。每进一个村子,她都得把锣敲响,好引来大人小孩儿围观,她还要讲清自己破坏农业生产、破坏农业学大寨的滔天“罪行”。游街的最后一站是我们村,早上出门儿傍晚才进村,我也过去看了。记得当天中午我的饭,是住本村东头儿的四姑打发小表弟悄悄送的。家里没有别人,本家没人理我。     此刻,我身在西安,正准备明天的开庭,这里距渭南咫尺之遥。但心思乱了,富平风乍起,吹皱了我这池春水。渭南是个好地方,可惜关中平原的富庶,早就不在了。渭南盛产丑闻,2003年渭河决堤,市委书记没顾上指挥,遂强令堤上官兵苦等十几个小时,就为他能在镁光灯下亲临现场,好让其指挥“合龙”的倩影永恒。前不久,渭南刚对谢朝平取保候审。对《新京报》富平的这则“游街”新闻,我似曾相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情绪难以自持。去年八月,张保证来京讲述赵满仓张中芳沁阳的游街遭遇,我跟今天就一个德行。     四十年过去了,朝廷换好几轮,臣子更是全都换了,没变的只有农民,啥时候都是农民倒霉。两位底层女子,跟我几乎同龄也曾长在红旗下,但依然在走我那八十六岁老母“游街”的路,正在把同样的屈辱留给儿女。莫非她们只能在屈辱中老去,就永远蝼蚁不如活该被践踏被侮辱吗?她们的女儿,命运会比她们,会比我的母亲好吗?有一点我知道,女人被游街她们知道屈辱,但欺负了她们的青天老爷,是不会知道羞耻的。     我愿意伙同周泽或郭建梅,帮帮这两位女人,想帮自己的母亲做点什么,就为别让我们的子女承受同样的屈辱。还要问问富平这帮无耻官僚,你们这帮是人不是东西的混账东西,真的是你娘养出来的吗?     浦志强 2010年11月8日 西安    ***       两名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农民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法院院长主持,由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有近万人参观两名农民“被处理”。她们的生活从此被改变,变得自闭、自卑,唯一希望的事是“恢复名誉”。        富平县万人大会处理两上访女子,大会由县政府决定,法院院长主持;两女子此后陷自卑生活   ■ 核心提示   两名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农民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由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   对于当时有多少人在广场参观两名农民“被处理”,记者没有查到统计数据,有现场目击者认为有近万人。   两名农民的生活从此被改变。她们变得自闭、自卑,唯一希望的事是“恢复名誉”。被影响的,还有他们的家人。   富平县官方称,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县里“集体研究的结果”。   □本报记者 吴伟 陕西报道   11月7日,陕西富平县农民段定梅、乔转丽还在商量着,怎么“讨还公道”。段定梅说,尽管事情已过半年多,但她们还是无法“从噩梦中走出”。   事情发生在2010年3月5日。那天早晨,段定梅、乔转丽都被“接访车”带到了富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42岁的段定梅,高中文化程度,因征地补偿纠纷,曾将村组起诉至法院。她认为官司过程有问题,于是自己写材料,2010年2月18日到北京上访。   47岁的乔转丽,则是与富平县法院存在建筑采光权等纠纷,2008年时两次到北京上访。今年2月,是她第三次赴京。   在北京递交了上访材料后,两人于3月4日被北京警方移交渭南警方。4名工作人员连夜将她们用专车遣返回乡。   3月5日上午,在富平县公安局做完询问笔录,段定梅被“警告”,乔转丽则因重访被处行政拘留十日。   随后,她们被告知暂时不能回家,先在办公室等着。   近12时,警方通知,下午要开一个会,要求段定梅、乔转丽也要参加。“我以为是围在一起的学习班,领导批评教育一下我们,就让回家。”段定梅说。   而此刻,在县政府广场,已有一两百人等着看这个会。段定梅的丈夫李志民也站在其中。       【意外】     “不得申辩不许说话”   3月5日下午约1点,县政府广场开始布置会场,设了“主席台”,扯起了横幅:“富平县涉访违法行为公开处理大会”。   李志民碰到了两名村组干部,他问能否设法阻止大会,得到的回答是,这是县领导安排的。   据李志民讲,他在清早听公安局的朋友说,有两个上访女子被带回县里,他心头“咯噔”一下。赶到县治安大队,他确定有段定梅,但被告知下午在广场上要开个会。   近下午2时,段定梅、乔转丽被带上警车。民警提醒她俩“不得申辩、不准说话,否则会很难堪”。   乔转丽回忆,民警说下车会押着她们的胳膊,“他们说,县领导安排的,他们也没办法”。   车行至县政府广场,透过车窗,段定梅、乔转丽看到了黑压压的人群。   段定梅说,自己当时特别想跑,或“找个地洞钻进去”。   广场对面的小吃店老板回忆,当时警车从人群中穿过,开进会场。有许多人涌向车前,向车里张望。一名民警拉上了帘子。   段定梅觉得“那几分钟像过了一年,脑子一片空白。”   李志民透过车窗看到了妻子,他说自己甚至一瞬间有了“劫车”的念头。   车门打开,离主席台约100米,段、乔二人被押着走过这段路。   段定梅觉得当时“万箭穿心”,“眼前都是黑的”。   这时候,广场上聚满了人。广场附近理发店老板估计,当时围观者有近万人,多是路人。李志民则估计有1万四千人。   8月7日,一名富平县的村干部透露,3月5日当天县里通知了各乡镇、各村组的干部去开会。他说“明知县政府在瞎搞,但我们不敢说”。   8月7日,段定梅所在的东上官乡牛蹄新组,另一名上访者李长茂称,开会前一周,“段定梅回来要被拘留劳教的传闻,已经传遍了”。    【处理】     万人大会“被露脸”   3月5日下午2时,公开处理大会开始。   主席台上坐了副县长以及县政法委、县法院领导。台下是富平各单位、乡镇村组的干部们,外圈则都是围观群众。   段定梅、乔转丽被警察押着胳臂,站在主席台前,面向群众。   据李志民回忆,当天的大会,由县法院院长宣布开始,由政法委书记宣读两人“违法上访的案情”,公安局副局长宣读行政警告决定。   李志民说,大会持续了近40分钟。他没有心思听那些人读什么,而是扯着脖子在会场里数熟人,“天天见的就有30多个,人丢大了。”   官员们宣读完各种材料后,摄像机、照相机围住段定梅、乔转丽一顿猛拍。   “我脑袋昂得高高的,不过内心还是羞愧难当。当时我感觉我成了个罪犯。”段定梅说。   乔转丽回忆,她当时心里一直念叨:“这以后可咋活啊?”   公开处理大会结束,民警将二人押上车,到看守所门口,放了段定梅。乔转丽则被执行拘留。   李志民骑电动车到段定梅跟前,说了俩字:“走!回!”段定梅贴着丈夫的背,路上两人没说话。   从3月5日起,富平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处理大会的新闻。3月8日,段定梅在朋友提醒下看了电视,次日,她立即去了省信访办,要求停播。   看她哭个不停,接待人员打了电话,后来“新闻”停播。   8月4日,牛蹄新组两名村民说,他们是看电视后,“才知道段定梅受了这么大委屈”。   【官方】     大会乃“集体”决定   在富平法院网上,关于“涉访违法行为公开处理大会”目前仍有文章保存。   在一篇名为《富平县法院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具体做法》的文章中,有如下段落:“针对个别上访户的违法上访和无理缠访,县法院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汇报,取得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适时召开涉访违法行为处理大会……”   8月5日下午,富平县政法委副书记任继文说,“公开处理大会”以前没开过,3月开过那一次后也没再开过。   任继文称,公开处理大会是由富平县“社会突出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集体研究后给出的处理方案。   他介绍,“联席会议办公室”由一名常务副县长挂帅,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县政法委。“这个公开处理大会还是由县政府决定的,政法委在其中担任组织协调的功能。”   在解释为何使用“公开处理”方式时,任继文称,中央政法委2009年曾发文要求对重大、恶劣违法上访事件进行处理,“但原文很笼统,没有给出具体处理办法”。   据段定梅、乔转丽两人讲,她们是逐级上访,也无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富平县法院信访办主任刘银学、纪检组组长高建峰称,富平是“上访重灾区”。在基层信访工作中,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对上访行为进行法律界定,所以难免会使用一些“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   高建峰说:“本来还想劳教她们呢。”   【改变】     带着“自卑”的生活   当地一名村组长认为,公开处理大会“把小事搞成了大事”。   目击大会的理发店老板评价:“现在又不是‘文革’,哪怕上访户违法了,这也严重侵害了人家名誉。”   据李志民介绍,公开处理大会改变了他们一家的生活。他说,开完大会那几天,段定梅夜里无法入睡,躺着时会突然浑身哆嗦。   三天三夜,段定梅除了发呆就是写材料。   3月9日,因为电视台的事,段定梅清晨6点多就出发去西安。“那时间人少,我选了条人少的路。”   段定梅、乔转丽都说,现在最不想见的是亲人,一看见,眼泪就在眼里打转。   段定梅称,至今她没主动到任何一个亲戚家、同学家、熟人家串门,“我感到自卑”。   村民李长茂说,没出事前,段定梅常去村口打麻将,但出事后,他只在村里见到段定梅一两次。   段定梅说,那件事后自己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必须出门则希望遇到越少的人越好。有次她听见两个女人嘀咕,“好像是给这个女的开的会”,眼泪一下就涌出。   “我根本无法面对孩子。”段定梅被公开处理后,15岁的儿子辍学。李志民要在县里帮他找个工作,他不答应,宁可天天奔波去渭南打工。   事过几个月后,8月初,段定梅跟儿子进行了一番长谈。儿子说,妈妈“上大会”是他辍学的直接理由,不过更早的时候,2008年底,段定梅在街上贩水果被城管逮住把水果踩得稀烂,他当时就想不上学去打工,“就不会让妈妈这么难过了”。   47岁的乔转丽称,自己“上大会”后,一家人整天唉声叹气,不大说话。她说,曾经陆续有人给大儿子介绍对象,大会后再没人上门了。在西安上学的小儿子劝她别再上访,说同学们听说处理大会的事后,都在问他,“你妈妈做了什么事情啊?”    【期待】     会否有“公开道歉会”?   段定梅和乔转丽一直希望能“恢复名誉”。   4月,她俩分别向富平县公安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希望撤销3月4日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5月底6月初,乔转丽、段定梅分别收到决定书,申请被驳回。   段定梅开始时不想打官司。5月20日,她曾赴京,咨询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两家单位均回复,富平县这一处理方式涉嫌严重侵犯公民名誉权。   段定梅也曾在指定接访日找县委书记,但她没见到,“书记对面办公室的女职员对我说,开‘批斗会’是‘教育你们’。”   北京律师周泽听了段定梅、乔转丽的经历后提出,无论她们是否违法上访,富平县“公开处理大会”都已涉嫌损害公民人格尊严,当事人可起诉县政府侵犯名誉权。   9月14日,段定梅和乔转丽向渭南市公安局再次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至今无结果。“没有一个人向我们解释。”,段定梅说,“他们一点悔意都没有。”   11月7日,段定梅、乔转丽她们还在商量着怎么讨个说法。   乔转丽盼着,有一天,县里会给她俩专门开一个公开道歉会,也要有上万人参加,得在电视台连着播,“起码得10天”。           云南特产/牛干巴/牛肉干/牛肉丝/傣旺藏迪手撕牦牛肉五香56g 一口价 12.50元       云南特产/竹子的香味方便即食/傣旺竹筒饭445g 一口价 10.50元       云南特产/野生菌/零食/菇/食用菌/傣旺孔雀之乡鸡枞牛肉味65克 一口价 2.80元       云南特产/牛干巴/牛肉干/炭烧牛肉/傣旺牦牛肉干黑干巴48g 一口价 9.20元       云南特产/菌/野生菌/傣旺/零食/菇/食用菌/傣旺鸡枞菌麻辣味90克 一口价 12.20元       云南特产/菌/野生菌/零食/菇/食用菌/傣旺鸡枞菌香辣味50克 一口价 2.70元     云南特产/干巴/零食/牛肉干/牛肉丝/傣旺牛板筋麻辣味16g 一口价 1.20元     云南特产/干巴/零食/牛肉干/牛肉丝/傣旺孔雀之乡鸡枞火腿65克 一口价 2.80元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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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强: 长沙官员以维稳抗拒法院裁决 受害人激动猝死

长沙市芙蓉区政府的一名负责官员,以“维稳”的名义卖掉了一家公司的土地。后又打出“维稳”旗号,成功抗拒了法院对该土地的强制执行。     但执行法官赵书军并不服气:“难道不讲法律、不追查下去就稳定了?讲法律和追查问题反而就不稳定了?……维护稳定是你政府的事情,但怎么能拿人家的财产来维稳?”     法官们还破天荒地把“被维稳”的情况写入了法律裁定中,以示抗议。     皱眉,低头,缩肩,两手插在裤包里,沉默寡言、闷闷不乐……湖南省慈利县法院执行局法官赵书军出赵书军现在了南方周末记者眼前。     两个月前,2010年9月10日,抗争无效的赵书军迫于上级的“维稳要求”,违心地作出了一份“解除财产查封”的裁定(涉及一宗市值数亿元的土地)。他认为这是违法的裁定,以至一个多月来,“天天都在忍受内心的折磨”。     令人称奇的是,赵书军等执行法官,把“被维稳”的理由写进了裁定书,以示无可奈何的抗议。     “这是一起典型的行政干预司法,甚至参与违法最终导致司法腐败的案件。”赵书军说,他无力改变判决,能做到的,就是“无畏地把一切都说出来”。    “顶牛法官”受命     法院碰上了这个 “烫手山芋”式的案子,就想到让“顶牛”法官赵书军来救急。     2010年7月,赵书军接手这个执行案子被慈利法院一负责人认为是“临危受命”。     赵书军是慈利县政法系统中有名的“顶牛法官”。慈利县法院一负责人称赵业务能力强,敢说敢干,道理在手,谁的账也不买。有一次甚至因为院领导干涉一个案子,他直接在办公室冲领导发了一通火。     赵书军也自称:“一个法官连基本的原则都不坚持,那还谈得上什么公平公正,还有什么资格判案?”     法院在碰上“烫手山芋”式的案子时,自然就会想到让赵书军来救急。     这个“烫手山芋”式的案子是湖南省高院指令慈利县法院执行的。     这是一个刑事附带民事的案子。长沙商人许俊伟、张建英诈骗了张家界慈利县人章胜汉4460万元,被判无期徒刑。章胜汉申请追缴其赃款返还受害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但长沙中院一名法官说,案子“很烫手”,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使得法院寸步难行。法院查封了许俊伟用诈骗资金并购的原湖南华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 (下称华城公司)位于长沙芙蓉区的一块时值千万元的土地,欲过户给章胜汉,但长沙市政法委命令法院直接将土地解冻过户给了另外的受益者。长沙中院立案半年未能给章胜汉拿回一分钱。章胜汉情急之下向湖南省高院反映,省高院遂于2010年上半年指令慈利县法院承办此案。     湖南省高院的一名法官说,高院对章胜汉案大致有两种意见:同情章胜汉的,主张按法律程序坚决执行;反对者给出的理由是,章胜汉案件不应由法院执行,诈骗案的追赃怎能要法院承担?指令下达前,分管执行的张副院长被院内院外诸多反对者光顾,他们认为由慈利法院执行显然对章胜汉有利,使得张副院长连喊 “烦死了烦死了”。     但慈利县法院接手此案后,受到的阻力更加复杂与频繁,以致合议庭成员、民一庭庭长朱业雄都不同意在办案材料上署上自己的名字。     慈利县法院针对该案的专案组工作难以为继,只能解散。随后起用赵书军,组成了新的执行案专案组。     副区长插手巨额土地交易     “这是严重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新的专案组将重点放在了追查诈骗资金的流向上,因为诈骗是以土地为载体进行的,到长沙市国土局的调查就必不可少,然而,长沙市国土局却并不配合。     赵书军态度强硬地调出了所有的原始材料,结果有了惊人的发现:芙蓉区政府与彭再魁副区长冒用了土地拥有方华城公司的名义,将一块市值亿元的土地转让给了长沙信天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长信公司)。     赵提供的证明表明,2009年9月,华城公司一块47.545亩、现市值数亿元的土地被国土局悄悄过户给了长信公司。这块土地的转让合同上,出让方(甲方)是华城公司,受让方(乙方)是长信公司,转让价只有3200万元。然而,合同结尾处,甲方公章处盖的是芙蓉区政府的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的却是芙蓉区政府副区长彭再魁。     “这是严重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赵书军认为。他们当机立断,要查封这块土地。但国土局不同意,一个工作人员强硬地说,“华城根本就没有土地了,怎么查封?”赵书军将合同给他看,那人才同意查封,“他明明知道有这份合同,却故意装糊涂,可恨。”赵书军回忆。     合同还有几个疑点需要追查:首先,专案组在档案中竟然发现了这合同居然有两个版本,一个版本是只有彭再魁副区长的签字,没有芙蓉区政府的公章,也没有签约日期;另一个版本有彭再魁的签字,以及芙蓉区政府的公章,签约日期填写了2007年11月,没有具体的日期。为什么会有两个版本?冒名转让土地究竟出于政府行为还是彭再魁副区长的个人行为?     另一个问题是土地转让价格,其评估是由芙蓉区政府于2009年委托一个评估公司做的,其使用的评估基准居然是2005年的土地价格标准。赵书军说,长沙2005年的地价和2009年相比,平均每亩差价在几百万以上。     专案组追查付款情况。结果又发现:款并不是长信公司付的,而是长沙佳天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佳天公司)支付的,金额是6000万元。专案组欲进一步追查,被佳天公司和长信公司拒绝。这6000万元进了长沙市芙蓉区政府下辖的、属于副区长彭再魁分管的重点工程投资建设办公室。为什么多出了2800 万元差价?它是以什么方式进入重点办的?重点办的账上有没有反映出来?它又去向了何方?     赵书军带着专案组找彭再魁了解情况,去了几次彭再魁都不见他们,“给他打电话,他把我们的电话设置为黑名单。”赵书军说。后赵书军在办公室里堵住了他。赵书军回忆,当时彭再魁冲专案组人员吼道:“华城公司的事,你们最好不要介入。”赵书军火了,将一摞材料啪地甩在桌上,质问:“你凭什么代表人家出让土地?”彭再魁支吾不能对。后彭让区政府法制办接待专案组,但四处碰壁。     赵书军还在执行中对一些官员作了录音。其中一名芙蓉区政府官员对专案组嚷:“别找我,都是彭再魁一个人干的!”     “协调会”硝烟弥漫     “不要干涉司法程序,不要涉案太深,否则会付出代价的。”     2010年7月下旬,张家界市政法委副书记陈旗奉命出面组织长沙方面和慈利法院进行“协调”。政法委一核心官员向南方周末记者披露了该次“协调会”内情:     芙蓉区政府后来向湖南省政法委告慈利法院的状。省政法委一位负责人要求陈旗组织双方协调,“很显然,长沙方面是想走上层路线给我们张家界政法委施压,让我们逼慈利县法院低头,解除对土地的查封。”上述官员对南方周末记者说,“这哪是一个协调会,分明是一个强迫会。”     陈旗当即向湖南省政法委解释:这是省高院交办的一个案子,走的是司法程序,政法委不能插手干涉办案。但湖南省政法委那名负责人要求张家界政法委“监督”该案。陈旗说,芙蓉区政府向上面汇报的时候,打出了“维稳”的旗帜,省政法委就不得不过问了。     这是一次火药味很浓的见面会。长沙方面由芙蓉区政法委一位刘姓书记和区政府遗留办主任叶春强带队,参加的有法院和长信公司负责人。     慈利县法院首先发难,指责芙蓉区政府一些官员故意刁难,干预、阻扰司法,并且有参与违法甚至犯罪的嫌疑。     会议记录显示,叶春强讲了两个解冻的理由:因为一些历史遗留原因,这块土地涉及的老百姓要上访,恐出现不稳定因素;长信公司属正当交易,是“善意取得”。     会议记录表明,赵书军在会上当即驳斥:“证据显示,所有问题,包括老百姓的上访等,都是你们区政府官员们弄出来的,要说不稳定,首先是你们在制造不稳定因素;其次,你不稳定了,也不能拿人家公司的财产来解决问题呀;第三,你未经授权冒名将人家公司的土地转让给另外一家公司,是非法的,是强盗行为,你们区政府根本就没有权利来处置华城公司的资产——没有所有权、使用权,也没有处置权。”     会议记录还显示,陈旗也在会上正告长沙方面的人:“你们这是典型的与民争利……不要干涉司法程序,不要涉案太深,否则会付出代价的。”     张家界政法委一位与会者说,长沙方面来人很尴尬,芙蓉区政法委那位副书记脸色铁青。     见面会不欢而散。赵书军说,“协调会”最后成了“声讨会”,这是因为“早就憋了一肚子火”,“执法人员见了非法的人和事,那还有什么好客气的?”     要维稳还是要法律?     副区长彭再魁没谈法律依据,只谈维稳理由。但法官赵书军当即反驳:难道不讲法律、不追查下去就稳定了?     见面会引起了张家界市政府的重视。市政府一名官员说,长沙方面不断有人鼓动从长沙调来的市长赵小明向慈利县法院施压,但赵小明听了慈利县法院院长王章祥的汇报后,鼓励法院依法办案。     感到振奋的王章祥向专案组承诺将提供全力支持。一名法官分析,王院长其实是很矛盾的,一方面作为法官,他有良知和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官”,他又承受很大压力。     专案组锲而不舍地追查,导致“协调会”后一个星期,长沙的法院和慈利法院之间上演了一场激烈的交锋。     仍然是“协调会”,地点换到了长沙。长沙方面阵容强大,除了一个芙蓉区政法委书记外,还有区法制办、区法院、长沙市中院一干人等,彭再魁也露了面。     芙蓉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指责慈利县法院不该立案,理由是:没有法律规定慈利县法院可以立案;信天公司取得土地是善意取得。     令赵书军诧异的是,一向平和喜欢按照“上面”意思办事的王章祥院长嗖地站起来,言辞激烈地驳斥对方:“案子是长沙市中院立的,是中院和省高院协调后按法定程序交给慈利法院执行的,怎么不能立案?刑事判决后民事部分的执行怎么不能立案?”     会议记录显示,作为芙蓉区政府派出的代表,副区长彭再魁没谈法律依据,只谈“政治”理由:要维护稳定,要安置村民。     赵书军当即反驳:“难道不讲法律、不追查下去就稳定了?讲法律和追查问题反而就不稳定了?你今天要维稳,把这块地卖了,明天要维稳,是不是可以把华天(湖南著名的五星酒店)也卖了?维护稳定是你政府的事情,但怎么能拿人家的财产来维稳?你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人家的财产,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又是不欢而散。     维稳终占上风     这天,被赵书军认为是法官生涯中最耻辱的一天:“我坚持了近二十年的信条瞬间崩溃,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迷茫。”     激烈的法院交锋过后,慈利县法院向湖南省政法委和湖南省高院作了书面汇报。该汇报除认定芙蓉区政府弄虚作假,违法转让土地外,还特地加了两个 “需要说明的问题”:第一,维稳的主体不是个人或者一个企业,而是政府,政府需要维稳资金,也不能随意去处置一个企业资产而达到维稳目的;第二,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国家、个人、集体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010年9月中旬,湖南省高级法院一位黄姓法官向前来协调的慈利法院副院长汪坚口头宣布:慈利县法院立即解除对那块土地的查封。     汪坚不答应,双方法官遂发生激烈争吵。汪监请求湖南省高院出具“解除查封”的书面指令,被拒绝。     消息传回法院,引起了慈利县法官们的普遍反感。有法官发牢骚说:“高院水平比我们高,怎会作出这样错误的决定?”法官们坚持发出自己的声音,合议庭迅速合议,结果一致认为:不能解除查封。     赵书军把这个意见汇报给慈利法院院长王章祥,王院长正在办公室里来回转圈子。就在刚才,湖南省高院一负责人刚给他施压要求“解除查封”。王章祥最后顶不住压力,命令赵书军写解除查封裁定书。赵书军当即拒绝,王章祥就恳求:“那你就算帮我一个忙吧,否则我交不了差呀!”赵书军牛脾气上来了:“坚决不写。”自那以后,王章祥再没就此事找赵书军。     法院临时召开了审委会,以5∶4的结果决定“解除查封”。     2010年9月10日,合议庭被迫作出解除查封的裁定,但是法官们心有不甘,于是在这份《慈利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慈法执异字第395-16号]中出现了这样的罕见内容:“本院合议庭审查后认为……解除查封理由不成立。但湖南省高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指令本院解除查封,本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解除对本宗土地的查封”。     这天,被赵书军认为是法官生涯中最耻辱的一天:“我坚持了近二十年的信条瞬间崩溃,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迷茫。”     2010年10月28日,一直没有等来法律正义的受害人、强制执行申请人章胜汉老人,因抑郁、情绪激动脑溢血猝死,终年5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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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隐藏的博文,恳请编辑放行

             10月14日下午一点钟,被硬禁三天后飞来伊春,出席冯永明案庭审。          10月16日早上,伊春飘下不小的雪,推窗管窥北国风光。          9月中旬,控方拉到法院的冯永明案部分卷宗,据悉上百人历时两年侦查所得,我等复印摘抄都不现实,至今才读不到三分之一。          十月十四日早晨直飞哈尔滨伊春,当天下午来到这个美丽的小城,透支消费着北国的初冬。上个月还是满眼的绿色,眼下山野已经显出了层次。“这些,都不是原始森林,砍光了飞播的,落叶松冬天也没叶子。”出租车司机如是说。     法院通知下周二开庭,但出庭通知书里,我被误作了“公诉人”,吃皇粮穿官衣为党驱驰,半辈子了没想过,口粮太少管束太多,省城的中学老师每周给孩子上二十节政治课,今天这样明天那样自己都找不到北,才挣三千儿出头,我可没那耐心更没那境界。     十五日憋半天,给伊春中级法院拟了个呈文,请求为办案质量计,将本案延期审理。今天会清交了上去,相信命中了法官的心坎儿,但和谐社会哪里都有诏狱。如今的司法工作者,只能是小案赚点小钱,大案立点儿小功。审判要案这类差事,不光法官难办,连院长都得听喝儿。要不,怎么哪儿哪儿都出赵作海呢?     今天早上推开如家的窗户,看到外边雨夹雪,飘下来纷纷的白絮。沉重的心为之一爽,赶忙拍下远处的山峦,创造单反相机的传奇——我的这款佳能40D,跑过巴东去过成都,还在焉耆看守所外差点被没收,上月来伊春被迫连拍了四万张,而今居然还肯为勉力我工作,得算够仗义。     附上延期审理的公文,通篇大白话但也是大实话,有道是外行看热闹,如今我是外行办案子,有请专业律师前辈高人方家们指点一二,改不改得了我还得走着瞧,但有一点,我真想改改。     —————————————————————————–                             延期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 浦志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 申请目的: 恳请对被告人冯永明涉嫌贪污案延期审理。 理由和根据:     被告人冯永明等涉嫌贪污一案,伊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和起诉部门,调集上百精兵强将经两年之久的内查外调,终于在2010年9月初以伊检刑诉[2010]14号起诉书向贵院提起公诉。面对填满法院阅卷室半面墙的670册数万页案卷,我们为侦查员的鞠躬尽瘁,深感钦佩。     检索证据索引并据法院介绍,控方已提交的该670册卷宗虽已逾四五万页,但还只是用来支持起诉的部分材料。申请人自9月14日来院,有感于卷宗的摘抄、复印都无可行性——复印完得半个月,拉走要雇辆皮卡,开庭还得拉回来,只好几家被告律师通力“合作”,拍照扫描各显神通。但终因工作量巨大,虽然得到了合议庭大力配合,我们每天加班到半夜十一点,但所得照片亦不过四万页左右,但这些却也占去了18.9GB的硬盘空间。回去才发现,若将此四万页照片打印,一台普通打印机昼夜不停,耗时也将超过一个半月,那铁定会超过一审法定审限——问题是做到了这些,我们还没开始“阅卷”。     申请人只好马不停蹄地“阅卷”——实为打开电脑看照片,无奈此种模式与积习不合,照片文档难以编辑,长时间看电脑令人头昏,可谓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看后边的就忘了前边的。双节假期每天枯坐十余小时,日日头昏脑胀眼涩流泪,比及10月19日开庭大限,以此速度计能翻阅的案卷尚不足储存量的三分之一,而所谓辩护方案、取证重点云云,则完全无从谈起。与其他两家的辩护人相比,作为第一被告人冯永明的辩护人,我们必须就全案有所准备,即使是有所取舍,也必须是在纵览全局后才能形成观感。申请人相信,为办好伊春市委交办的冯永明案,公安、检察历尽艰辛多头取证,集上百人才长达两年上下求索,“吃透”其剑锋所指不光对律师而言千难万难,同样的问题也摆在合议庭各位审判员的面前。简言之,如此短暂的准备时间,令我们作为辩护人“应接不暇”,不知己不知彼而欲充分行使辩护权,不啻挟泰山以超北海,痴人说梦。     保护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保障辩护人依法履行职务,是公正司法的前提,也是法院通过审理案件查清事实准确适用法律,追求罚当其罪的前提。这与法定审限和法院及时结案并无冲突。两害相权取其轻,当限期结案与仓促过堂可能铸成的冤案错案相比,充分利用法定空间令控辩双方心服口服,无疑是各方包括法院的共同目标。我们相信,既然在长达两年内反贪局可以动用程序资源屡次申请延长羁押期限,只要辩护人延期审理的理由正当合法,就没有理由不得到控方的谅解,更没有理由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毕竟,追究冯永明被处重刑不是控方的目标,各司其职维护司法公正,才是所有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考诸《刑事诉讼法》第40条,“人民法院应当为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提供方便,并保证必要的时间”。正常理解,法条中此处所谓“提供方便”和“保证必要的准备时间”,目的都只能是保障律师履行辩护职责,而非简单到只要给出复制时间,那便不论能否看得完,都可以一概不论。概因律师不光要熟悉指控要旨,还要有辩护方案,甚或根据需要依法调查取证。而本案情形过于特殊,案情过于复杂,工作量过于巨大,无论辩护人是否三头六臂,都难免挂一漏万,从而难以与控方形成有效的对抗,不利于人民法院居中裁判。     为此,申请人特提出对本案延期审理,以切实保障辩护人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我们相信,这一请求不仅于法有据,而且符合包括控方在内的各方的根本诉求。     恳请合议庭充分考虑,我们也愿意为此尽量提供工作上配合。     有关鉴定企业性质的申请,被告人冯永明的另一辩护人已经奉上,亦请庭前一并答复。     谢谢。     此致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律 师  :浦志强                                      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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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帮帮这位最倒霉的小包工头?

    【浦按】公正裁判是法官的职责,执行判决是法院的责任,否则法律就会变成“白条儿”。现实中,执行难天怒人怨,多半是人为造成,吃人饭不干人事儿,这样的法官,多如过江之鲫。周永康三令五申,黄松有大声疾呼,半年无行动可向上一级申请,这是诀窍,可惜队伍坏了上梁不正,好章程出不了东交民巷的大门。     现状是,钱中福这么倒霉的人太多,这几年恶性事件多,从无奈到愤怒,从苦笑道杀人,拍卖判决书,找法院院长决斗,拎冲锋枪进法院横扫。法官斯文扫地,法院威仪扫地,事后裱糊旌表烈士,不是改弦更张,法官吃人饭 办人事,才能化解戾气。否则倒霉蛋钱中福,除了自己磕死,恐怕就得拉几个垫背的。     他这事儿辗转到我手里,有两三个月了。我们没见过面也没通过话,但我能意识到他说的是真的。对安徽我熟,出好茶产迷人风光,但也盛产贪官污吏,官场风气有点像今天天气,只能说哈哈哈。阜阳在安徽,阜阳就是山寨,连白宫都能自建,安徽挺像阜阳。对钱中福,理解和担心,没精力也没办法,律师仰脸跟法官说事儿,就算是正事儿,可他不是不懂,舍脸贴冷屁股,没人搭理你律师。     把钱中福的遭遇,发在这里,请有心人想想办法。钱不多不算啥,家大业大债务人肯还他,我谢谢您。法官肯把帐划过来举手之劳,我也谢谢您。钱中福想得开能忍,退一步海阔天空,我祝福你有发财机会,屈死别告状你个泥脚杆子,不能拿着棒槌认真,也别铤而走险。我只是不希望他想不开,我担心他会出事。     谢谢。     浦志强 2010年10月17日 伊春      ——————————————————-     钱中福,33岁,安徽农民,一辈子只当过一回包工头,为讨到那笔承包费支付民工工资倾家荡产,甚至锒铛入狱。     2006年,安徽宁国大市场开建,承建方为江苏长安建设集团(总部在江苏铜山县),钱中福承包了一个施工项目,价格29万。     2007年,市场完工,长安建设集团拒不付款,理由是29万已经给了具体负责的长安建设集团无锡分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携款失踪。     钱中福花半年时间在湖南找到了分公司负责人,将人带到宾馆谈判,对方报警,钱中福以非法拘禁罪被判一年。     这是倒霉的开始。     出狱后,钱中福起诉长安建设集团,宁国法院开庭后一直没有判决,在钱中福上访到宁国人大、政法委后,2010年春节前判决下达,判长安集团支付29万。     长安集团上诉到宣城(宁国隶属宣城)中院,二审法院提出了调解,钱中福为息事宁人,提出只要给23万就可以接受,对方仍不同意,法院一直不判,今年8月初,二审法院判决,判长安集团支付29万。     终审虽然判决,但钱仍要不到。     找公司,公司硬是不给,留下话“有本事找法院”。     找宁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说向对方寄达执行通知书,可钱中福多次向法院催问结果,法院的答复是“对方没有回复”,在钱中福愿意支付差旅费的情况下,法院也不同意去江苏执行。     法院说要按程序办,委托执行,会通过上级中院报到安徽省高院,再到江苏省高院再到当地中院,再到基层法院。     那,将又是两三年的时间。     钱中福目前尚欠10万农民工工资没有发放,为了官司几乎每周从200公里外的老家去一次宁国,又欠下10万债务。     希望法院能以人为本,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司法精神,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尽快执行此案。      钱中福,1872639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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