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支柱   2012-04-02 09:01 星期一 晴

  
  杨支柱
  
  今年3月初,河南驻马店的任女士生下的孩子虽有男孩的“小鸡鸡”,染色体却是女孩的;原因是任女士称怀孕5个月时婆婆让她吃了“转胎丸”,说是确保能生男孩。受访医师说,转胎丸孕含有大量激素,早期使用可引起母体内分泌紊乱导致流产,而晚期使用可一定程度上改变胎儿的体表特征,但改变不了已经确定的染色体基因。
  此事经2012年3月30日河南商报报道,立即引起轩然大波。该报道被众多的网站以《河南女子为生男孩服“转胎丸”产下“阴阳人”》这样的标题转载,任女士婆媳被众多的网友评论嘲弄。评论员文章当晚就出来好几篇,内容都是大批判。
  舆论完全无视任女士和她婆婆目前所承受的痛苦和悔恨,大批她们的“封建思想”、宗法观念、性别歧视和愚昧无知,对她们婆媳进行了残忍的道德审判。舆论也无视一个具有部分男性外表特征的女孩被治愈的可能性,预言她被奶奶和妈妈毁掉了一生,侮辱性地称她为“阴阳人”,甚至把这些对孩子的诅咒说成是对她被奶奶和妈妈重男轻女观念和愚昧行为的报应。
  事实上性别偏好是一种普遍现象,就像有的人更爱吃萝卜、有的人更爱吃白菜一样自然,未必是什么落后思想,通常也不会发展到性别歧视的程度。对于多数人来说,当然最好是儿女双全。独生子女政策对儿女双全美梦的破灭,使许多人性别偏好不怎么严重的父母把孩子既当男孩培养、又当女孩培养,从而导致下一代不男不女,当然但仅仅是精神气质方面的。但是由于转胎丸的介入,如今已影响到生理方面了,尽管是无意的。这对悍然使用转胎丸的婆媳,显然性别偏好不是一般的顽强。
  但是如果认为性别偏好只是没文化的、落后的农村人才顽强,那就错了。在农村生活的农民更多地做性别选择是由于农村重体力劳动的环境和女到男家的婚嫁习惯决定的,性别偏好本身没有城乡差别和文化程度的差别,在同一文化传统下只有个体之间的差别。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一些数据有力地嘲弄了通过改变“落后观念”来降低性别比的做法。北京和上海这样高度现代化的城市一孩性别比也明显高出正常水平,分别为112.5和111.4。在农村城市化方面走在前列的广东省出生性别比高达137.76,几乎是全国最高的。海南省的婴儿出生性别比“专业技术人员”是221.7,“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群组织负责人”是250,远高于普通民众,说明“社会精英”的性别偏好至少在海南可能更严重。张翼先生据此认为,通过农村城市化改变父母的性别偏好从而改变性别比是行不通的。(张翼:《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失衡及即将造成的十大问题》,《红旗文稿》 2005年02期)
  跟那些通过性别选择堕胎的“成功人士”相比,服用“转胎丸”的任女士和她婆婆显得更仁慈,她们不愿意堕掉任女士肚子里的骨肉。为了她们这份仁慈,我愿意祈祷上苍,让任女士的女儿尽快康复。
  任女士婆媳是不是很愚昧?也未必。非专业人员有几个懂得“转胎丸”的危害?她们为什么不咨询医师?能咨询吗?须知性别选择和性别转化都是只能偷偷进行的违法行为。如果没有严格的生育控制和建立在生育控制基础上的打击“两非”,任女士完全可以通过多生来得到儿子。即使她们已经有了一个女儿(这种可能性极大)并且想一次性实现儿女双全的愿望,她也更可能去正规医院咨询医师。正是计划生育及其配套措施的巨大威慑力,给“转胎丸”、“多胎丸”这种害人的“祖传秘方”和妇产黑诊所提供了广阔的地下市场。
  性别选择性被人口学界几乎公认为是性别偏好的观念、生育数量限制和“B超”普及共同作用的产物。任女士的不幸又一次表明,改变顽强的性别偏好观念是不现实的,对“B超”技术使用的限制是可以绕过的,减少性别选择、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唯一有效的手段是取消生育限制。在我国目前育龄妇女的超低生育意愿下,取消生育限制也不可能使人口出生率恢复到世代更替水平,遑论什么人口爆炸!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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