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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浸會大學的學生,今天一登入社交網站便看見本校校長在畢業典禮上不頒發畢業證書給撐黃傘上台的畢業生。我實在感到非常詫異,大學是一個作風開明的地方,鼓吹思想自由,怎麼卻連一把黃傘也容不下?校長作為一所教育院校的領導者,思想竟然是封閉的,亦同時視自己的學生為無物,實在可悲。

浸大在入學時,便向新生不停宣傳浸大畢業生應有的7大特質,若沒記錯,其中一項為公民,指出浸大畢業生會成為具國際視野,品行高尚及有責任感的社會公民。該畢業生正正具備這特質,他對他的社會有責任感,他為自己的社會發聲,同時亦希望籍著撐黃傘去表達自己的立場及喚醒他人對雨傘運動的關注。但是為何校長卻請他自重呢?他沒有在台上作任何不雅動作,只是和平地在室內地方撐傘。校長,這位同學錯了嗎?是觸犯校規了嗎?若沒有,那麼校長今次的舉動是叫浸大的同學們以後不要再建立自己的公民特質嗎?摒棄自己對社會的責任感嗎?我實在摸不透校長的想法。

畢業禮是莊嚴的,校長是高高在上的,舉黃傘是破壞畢業禮的,恕我無法認同大學這次的做法,先前演藝學院的畢業生也有在畢業禮上示以交叉雙手手勢,當時校監梁振英也沒有暫停畢業禮的進行,亦沒有不頒發畢業證書,那為何陳校長沒有這股胸襟去維護學生表達意見的自由?

陳校長,我仍想尊敬你,因此盼校長自重,以維護學生及學校的言論、思想、學術自由為己任,不要禁制學生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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