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异见记者高瑜在北京法院受审,高瑜否认控罪,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周五上午9点30分开始,中国当局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诉法规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法院周围有大量警察和便衣人员驻守,媒体记者被要求离开。
据高瑜辩护律师莫少平向BBC中文网透露,高瑜在庭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予以否认,称自己没有实施向境外非法向境外泄露国家秘密文件的行为。
莫少平律师告诉BBC中文网说,公诉机关就指控提出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和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法院没有对案件作当庭宣判。
莫少平律师还透露,在长达4小时的庭审中,70岁的高瑜曾两次服药:第一次服药时审讯中止了5分钟,第二次则因为心绞痛而需服用硝酸甘油。
庭审属于不公开审理,被告家人并未获准进入法庭。
21日早上社交网络上有消息指,高瑜之子赵萌于今晨被国家安全保卫人员强行送至河北旅游。消息得到了莫少平律师证实,称高瑜的儿子“被旅游了”。
而高瑜的弟弟高卫,据律师说,则是被警察和国保人员“堵在家里了”。
高瑜自今年5月起被刑事拘留,被控非法获取并向境外泄露中共内部秘密文件。中央电视台于今年5月曾播放“警方提供画面”,视频中一名被遮去样貌的女性承认违法,“危害了国家利益”,并且“诚心诚意接受教训,而且要认罪”。
路透社今晨则引述莫少平律师说,高瑜是在警方威胁逮捕她的儿子赵萌的情况下“违心地做出有罪供述”。
位于纽约的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在开审前夕发表声明,呼吁中国当局放弃对高瑜的所有刑事控罪,并释放高瑜。
声明引述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高瑜的案子是对言论自由,信息自由的直接攻击。中国必须放弃对高瑜的所有刑事控罪并立即释放她,否则将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谴责。”
“国家秘密法规已成为检控高瑜这类维权人士及告密者的完美武器,但中共对内要求加强限制言论自由的意识形态指令受到国家秘密法规的合法保护并不合理。”
高瑜曾是北京《经济学周报》副总编辑。她在1993年为香港杂志撰写文章,被中国当局控告“泄漏国家机密罪”,经秘密审判后被判刑6年,后在1999年获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