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全省对电动自行车超速展开“严打”,非机动车道行驶时速超过15公里的,将处以20元罚款。
为此,各地执法部门动用了专业的测速设备,在路面进行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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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声势浩大的执法行动,让民众叫苦不迭,而网络上,更是质疑如潮。
有人批评:15公里的速度,定标准的人脑子是什么做的?好好深入群众多调查多实践再来定标准!
有人调侃:这样电动车还有必要存在?麻烦将市面上99.9%的电动车都销毁吧。
“严打”电动自行车超速,又应验了我之前的那篇文章——《在扯蛋的事情上,他们一直很专业》。
时速15公里是什么概念,稍好的自行车骑快一些,都不止这个速度。
电动自行车限速15公里,车还能骑起来吗?这个速度恐怕连个稍大的坡和大桥都爬上不去吧。
要想爬坡不违法怎么办?如图
执法人员还装模作样地拿个专业测速设备在测,这不是很扯蛋吗?
真要抓这种事的话,大街上骑电动车的人百分之百地违法。
如此执法,明显成了为了罚而罚,让民众陷入无休无止的折腾。
我估计,这段时间电动自行车的罚款收入肯定在爆发性增长吧。
当然,执法部门如今掌握了这一罚款“利器”,还得拜立法部门所赐。
电动自行车限速15公里,是今年5月通过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所明确规定。
其实,按新国标,即《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限速应该是25公里。
那么,江苏为何弄出一个限速15公里的荒唐规定呢?
那是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江苏立法部门认为,新国标属于下位法,“道交法”属于上位法,当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
这样的做法看似有理,实际上却愚不可及。
“道交法”的15公里限速,明显是一个落伍的规定,当时的立法根本没有考虑到电动自行车普及和民众生活实际。
而这条规定多年来并没有在严格执行,也从侧面说明,各地都心知肚明,这条规定其实脱离实际。
江苏的立法部门,却认真起来,生搬硬套,用一个老掉牙的规定,硬生生地把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给推翻了。
我想,能立这种法律的人,大概都不食人间烟火。他和他的家人,出行大概都不用骑电动自行车。
他们哪里知道底层的艰辛和无奈!
我还记得,电动自行车新国标限速25公里公布后,许多外卖和快递的骑手们就表示,限速有可能会影响他们的收入。
现在,江苏继续加码,直接卡到15公里,这要外卖和快递的骑手还怎么干活养家?
如此下去,点个外卖等一两个小时恐怕将成为常态了吧?
外卖和快递员的工资拿来交罚款够吗?
那些依赖电动车出行、谋生的底层民众,恐怕都要欲哭无泪!
我想起了那个叫做“何不食肉糜”的故事……
经济学家华生此前曾批评“高标准立法,普遍性违法,选择性执法”,帮助执法者无限扩权,同时逼良为娼。
电动自行车限速15公里,不正是这样活生生的一个例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