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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4日,我发表了武汉网民王强因在推特骂党被判刑的案件,来源是中国裁判文书网。可能因为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导致大量用户去网站查询原文,导致随后该判决书被下架;同年1月16日,我发表了山西晋城网民李某因在推特和微信发表“涉习负面言论"被判刑一案,判決书随后被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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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我发表了美国留学生罗岱青因在美留学期间骂习近平,回国之后被判刑的案件,由于同样原因,判决书随后被下架;

2月13日,我发表了四川民主人土杨体和因为异见言论被拘留的案件,判決书随后被下架;

从这个时候开始,我意识了中国判决文书有删文的习惯了。于是从此以后。我若发现有需要曝光的案例,一律先下载后发表。所以从这以后我发表的案件,判决书都在我的网盘里有备份。

5月25日,我发表了辽宁抚顺网民李浩在推特骂党被判刑一案,判決书随后被下架;

7月4日,我发表了天津出租车司机金寿魁在网易新闻骂党被判刑一案,判決书随后被下架;

7月9日,我发表了武汉网民吴勇因在QQ和微信群里骂党被判刑的案件,随后判决书被下架;

7月13日,我发表了王洪全、唐云立和李鹤德三人在香港开办媒体报道负面新闻被判刑一案,判決书随后被下架;

7月31日,我发表了安徽网民东至县骂共匪被拘留,随后还在庭审中辩称自己指的是美国共和党一案,判決书几天后被下架;

8月16日,我发表了武汉公民付利书因一句“习大大来汉”被拘留的案件,随后判决书被下架;

8月18日,我发表了广东网民黄石海因发表PS习某某照片被判刑一案,判決书随后被下架;

9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宣布需要手机号注册オ可以使用,不过这没有难倒我,我用了假号注册,继续使用。在此以后,中国裁判文书网依然保持着随时删文的习惯,若我发表了某个案例,只要引起了关注,并引发大量网友去查看原文,无一例外都会导致文书被下架,不过因为我在发表之前就已经下载备份了对应判決书,所以影响不大。

2020年10月30日,我发表了陈鹰军等一个QQ群的人因传播郭文贵爆料被全员判刑一案,判決书随后被下架。

2021年2月22日,我发表了张文芳(玛丽莲梦六)被判刑一案,判決书随后被下架;

4月1日,我发表了陈少天(天哥)被判刑一案,判決书随后被下架;

5月4日,我发表了浙江律师蔡祖成在微博提议解散中共而被拘留一案。他的那条微博发表了已经快一年。我在发表案例之前还去查看了微博原文,顺便截图当作案例材料;我发表他的案例一天后,不仅判决书被下架,他的微博也被清空了。

……

这样的例子其实还有很多,更多的我暂时想不起了,并且也无法查证了(因为现在已经全部被删了)。

终于,5月中旬,中国裁判文书网一次性下架了所有含某些特定关键词的文书,例如寻衅滋事案由下含“推特”“微博”“虚假信息”和“国家领导”等关键词的判决书,这些关键词都是我几乎每天都会去搜的。

它的这一行为并非专门针对敏感文书,因为随之被一起下架的还有很多非敏感文书,所以它针对的其实就是这些关键词而已。

不过这一次它没有删完,还有很多行政案件成了漏网之鱼。我搜索行政案件的频率比较低,所以一些行政案件的判決书就被他们忽略了,在此之后我就一直查行政案件。

6月中旬,行政类敏感案件也被全部下架了,凡是含有“言论”关键词的起诉公安局的行政案件,判決书已全部被下架。

其实除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微信公众平台也有过类似举动。在以前,各地公安的网警部门的微信公众号经常发布各类因言获罪案,他们叫网络寻衅滋事案。

但自从2020年3-5月中的某个时间点开始,全国网警账号就不再发布此类信息了,取而代之的是由各地公安总账号来发。现在你看到的网络因言获罪案,几乎已经不归网警公众号来负责宣传了。

注:以上的“随后"一词,都是指三天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