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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质疑上海中小学核酸一天一检的合法性、安全性
作者:钟声
来源:微信公众号“秩序与自由”
发表日期:2022.9.7
主题归类:防疫次生灾害
CDS收藏:公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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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权威发布”,真的权威吗?

1、为什么北京、广州不用一天一检?

当前,上海中小学,包括幼儿园,学生和老师,核酸一天一检、这是执行上海市教委2022年8月14日“权威发布”的“安排”。但,同样是特大城市,北京、广州,却不用一天一检。北京要求:坚持常态化核酸(据了解是72小时),学生入校只需要“测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广州要求:师生入校“戴口罩、核验身份测体温”。为什么上海市教委要层层加码?

上海要求:一天一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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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求:按全市统一部署的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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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要求:按国家第六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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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教委有权加码防疫措施吗?

谁有权制定防疫措施?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核酸检测的对象和频次,是防疫措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第七条,应由卫生和疾控部门负责,教育主管部门无权自行制定和发布防疫措施,更无权加码。

这就是为什么,前边截图中,广州应急局的通知,援引的是国家疾控局与教育部联合发布的《中小学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第六版》明确规定:定期对师生开展核酸“抽检”,即使所在市、区发生疫情,也只是一次全员核酸,后续按属地检测要求。并无常态化一天一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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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疾控局与教育部联合发布的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

对比上述规定,上海市教委显然严重越位。或许有人会说,上海市教委“权威发布”,开头就写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做出安排”,但这不是教育部门制定防疫措施的法律依据,如果市教委有市委市政府的依法授权,应当拿出来,哪个文件?文号多少?而且,就算有这种授权,本身也值得质疑,因为行政法的“法律保留”原则,要求专业的部门,干专业的事,在《传染病防治法》明文规定卫生和疾控负责防疫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也无权越过法律,转授权给教育部门,去“结合本市防疫形势,作出安排”。

3、如此密集的采样,对孩子的健康有影响吗?

上海165万中小学生+55万幼儿,一天一检,如此密集的采样,会影响孩子的健康吗?有专家称,采样拭子符合国标,严格监管,所以无毒无害。但这个说法不能令人满意,符合国标,不一定就无毒无害。自来水符合国标,但不能直接饮用,更不能一天一饮。

我最大的担心,是灭菌用的环氧乙烷残留可能对孩子健康造成的影响。据查询,有的采样拭子,执行的是行业标准《医用脱脂棉》(YY/T 0330-2015),该《标准》允许环氧乙烷残留不大于10mg/kg,但《标准》自身直接说明了,环氧乙烷灭菌的不安全性,《标准》引言称“由于脱脂棉有很高的吸附性,如果用环氧乙烷灭菌,吸附的环氧乙烷会对病人和病务人员带来较高的危害,因此本标准不推荐采用环氧乙烷对脱脂棉灭菌”,如果像上面专家所说,符合国标就无毒无害,《标准》就没必要画蛇添足,特别强调“不推荐环氧乙烷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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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危化品、毒物专家,但我确实有担心,国家网站、国际劳工组织网站等,都可以看到,环氧乙烷是危险化学品,具有生殖细胞致突变性,致癌性,避免一切接触,儿童更容易受到健康影响,等等。更何况接触途径是容易染毒的经口!所以,应少尽少,不应检尽不检,能不接触尽不接触,总没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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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上海教育部门,看一看,孩子们的嘴巴里用的,是哪种拭子?凭心而论,你们愿意自己的孩子,频繁地经口接触这些拭子吗?

防疫之下,众生皆苦,地方政府,在既要、又要、还要之间走钢丝,难免进退维谷,但大上海“海纳百川、开明睿智”的气象,不要轻易丢弃,要守住法治底线,上海教育部门,再不易,也不能越俎代庖,不能把卫生疾控部门的事也承包,更不能超越国家明文指南,将“层层压实”的负担,击鼓传花,层层加码给孩子、老师、家长,因为他(她)们,再经不起折腾!

上海市民   钟声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