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演员也真是该,你自己违法被拘留了,还不低调做人,非要跟传言硬刚……这下好了,等来了警方通告,演艺生涯估计也就到此为止了。
但是,事情一码归一码,警方通报只说了演员李某某因多次嫖娼的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谁要你央视多嘴去证实那是李易峰呢?你那是违法泄漏公民隐私你知道么?
国有国法,按照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嫖娼属于违法行为,被查获后可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处罚。可从来没有一条是要游街示众哦!
对于违法人员,他已经接受了法律的制裁,民众尽可以从道德层面对他进行批评,也尽可以抵制他的作品和代言的产品,但你央视没有权利去曝光人家名字啊。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也好,人尽皆知也好,那是群众慧眼,但作为执法者的警方就不该向家属以外的任何人确认名字,作为公共传媒的央视也不该多嘴去问一句。群众吃瓜的需求不是你侵犯个人权益的借口。
而且,某电视台也不是头一回干这种侵犯公民隐私,破坏司法秩序的事情了。以前某些重大刑事案件,上面有指示要搞电视认罪,你还能说是无奈之举。
这么一个纯吃瓜的治安案件,你还有什么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