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的主业是读宋史,有时候也读一读跟宋代历史相关的小说,比如说《水浒传》。今天,我们来聊聊小说里两个报案的小故事。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郓城县,阎婆亲眼目睹女儿阎婆惜被宋江杀死以后,设计将宋江骗到了县衙门口,然后当众报案。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阎婆趁着县衙大门刚刚打开的时候,一把抓住了宋江,然后大声呼喊“有杀人贼在这里”。虽然只有六个字,但是非常准确地传达出了两个非常关键的信息:第一,发生了杀人大案;第二,凶手已经被她扭送到了衙门口。
按理说,这样的报案算是震惊郓城县城了吧,但是你看当时的工作人员是怎么处理的:
首先是在衙门外执勤的工作人员,他们第一个行为并不是核实情况,而是软硬兼施地对报案人阎婆开始了训诫:“婆子闭嘴!押司不是这般的人,有事只消得好说。”
这句话意味深长,既表达了他们对宋江的无限信任,也表达了对阎婆“若有不实要承担相应后果”的威胁。
阎婆不服气,继续喊道:“他正是凶首!与我捉住,同到县里。”
这个意思更加明确了:第一,我没搞错,宋江就是凶手;第二,你们快抓住他,我愿意到公堂上指证。
但即便是阎婆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工作人员还是不动手,眼睁睁地看着宋江的跟班唐牛儿上来把宋江解救出来,然后任由宋江从容逃走。
阎婆只好抓住唐牛儿到县衙,等知县亲自来受理。
等到了堂前跪下之后,阎婆才有机会原原本本地将女儿阎婆惜被杀的经过讲述了出来,结果知县眼见着阎婆的指控太扎实,找不出来漏洞,转身把唐牛儿给关了起来,还说了一通义正词严的话:“胡说!宋江是个君子诚实的人,如何肯造次杀人?这人命之事,必然在你身上。”
你看,任凭阎婆的报案如何详细、态度如何坚决,知县和工作人员上上下下反正就一口咬定“宋江是个好人”,愣是把这起凶杀案给转嫁到了唐牛儿头上。
若不是阎婆惜的相好张文远扭着不放,这件事还真就这么搪塞过去了。
阎婆这次报案还算好,至少知县还受理了,哪怕是抓了一个唐牛儿,也是抓了人。相比之下,此后武松在阳谷县报案的时候,不管证据多么扎实,知县都不受理,那才是让人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武松作为一个负责刑案的都头,对报案流程的熟悉程度远远超过阎婆。
他在得知武大郎被西门庆和潘金莲联手毒死之后,准备得相当充足之后才去知县那里报案的。
首先是陈述案情相当清晰,开头就说清楚了凶手(西门庆和潘金莲)、受害人(武大郎)、作案动机(潘金莲和西门庆通奸)、作案方式(下毒);
然后是人证齐全,一个是见证了武大郎捉奸不成反被打伤的卖梨少年郓哥,一个是见证了武大郎死后有中毒特征(七窍有淤血、唇口上有齿痕、火化之后骨头酥黑)的团头何九叔。
按理说,这样的报案方式虽然说不上是无懈可击,至少也是相当扎实了,但是你看知县的态度是什么呢?
他当即毫不留情地把武松训斥了一通:“武松,你也是个本县都头,不省得法度?自古道捉奸见双,捉贼见赃,杀人见伤,你那哥哥的尸首又没了,你又不曾捉得他奸;如今只凭这两个言语便问他杀人公事,莫非忒偏向么?你不可造次。须要自己寻思,当行即行。”
这番话翻译成今天的语言,大概就是这么几个意思:第一,武松你作为公职人员,业务能力不过硬,不知道基本的报案原则;第二,你证据不全,无法立案;第三,你回去想清楚,不该做的事情不要做。
武松很憋屈,拿出自己的杀手锏,也就是物证:其中包括了武大郎的两块酥黑骨头、西门庆送给何九叔“帮忙遮盖一下”的十两银子、记录送丧人姓名和时间的原始文档。
知县看到之后无奈,只好答应暂时受理,让武松等候通知。
但是武松等不及,第二天一早又去催促受理结果,知县生气了,又引经据典地把武松凶了一顿:“武松,你休听外人挑拨你和西门庆做对头;这件事不明白,难以对理。圣人云,经目之事,犹恐未真,背后之言,岂能全信?不可一时造次。”
这番话的意思也很明确:第一,这起凶杀案不成立,你是被人挑拨利用了;第二,这件事就这么算了,我不会立案的,你回去吧。
到此为止,武松通过官方渠道为兄伸冤的道路被彻底堵死。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分析分析,为什么阎婆和武松作为凶杀案的报案人,会遇到这么严峻的苛责呢?
报案的时候被呵斥“闭嘴”,陈述案情的时候被告知“凶手不是这样的人”,哪怕证据已经足够扎实了,也会被告知“不能只凭只言片语告人”。
原因很简单啊,因为知县想要保护嫌疑人,凶手不但跟他关系好,而且跟他有利益往来,所以才想方设法地不接受报案。
即便是接受报案了,也要故意混淆一点概念,把责任推到其他人(比如郓城县的唐牛儿,比如阳谷县的挑拨离间者)身上,能拖一阵算一阵,至少能让宋江、西门庆之流有足够的时间来处理这件事。
当然,要我说这两位知县处理得还是不够老练。
阎婆报案的时候,说头天晚上阎婆惜和宋江一起喝酒,但是很明显,喝酒的是三人,阎婆本人也在场;
武松报案的时候,说武大郎是被西门庆和潘金莲联手毒死的,但是经过调查发现,参与这件事的还有隔壁的王婆。
综上所述,这两人都是造谣,不用我说,该怎么处理,大家心里就有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