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凌晨,2:40分许,S73三荔高速贵州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段K31处荔波方向,一辆大巴车侧翻冲出高速,坠入边坡。载有47人,27人遇难。
应该说,这是三年抗疫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次生灾难事件之一了。
首先,我要说,光是大巴车凌晨在高速上行驶这一件事,按当前法律,就有可能是非法行动。
一般情况下,凌晨2时~5时长途大巴车是禁止高速行驶的,短途通常不会有凌晨的班次。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第三十八条,客运企业在制定运输计划时应当严格遵守客运驾驶员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等规定:
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从事线路固定的机场、高铁快线以及短途驳载且单程运营里程在100公里以内的客运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凌晨2时至5时通行限制。
这是一辆转运新冠肺炎防疫隔离人员的大巴车,是黔运集团所属营运车辆,从贵阳市云岩区开往黔南州荔波县,中途有二百多公里,正常行驶需要三小时以上。
而黔运集团就是一家专业的客运企业,是不可能不知道上述规定的。
那明知上述规定,还要坚持在凌晨进行这各种操作,是为什么呢?
我认为,是更高级的领导和更大的目标,让他们突破这种规定,也就是特事特办的习惯,导致了凌晨进行了长途客运。
没有错,新冠有风险,但凌晨客运一样有风险。
如果说防疫就是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话,那凌晨大客车的转运,就是一种严重威胁民众生命健康的行动。
这二者之间,是不能二选一的,而是必须兼顾的。
更何况,还有明确的法律约束。
那是什么让当地官员完全忽略这种风险呢?官帽子!
处于疫情管控中的城市的官员,压力都是巨大的。一个城市一旦在疫情的压力下走向封控与静默,造成的各种损失是难以计量的。
从愿望上来说,所有人都希望尽快结束封控,回归正常生活。
防疫不力,管理不到位,当地官员就有可能面临问责,甚至是超常规的处罚。
几天前,贵州当地就有一批官员被通报批评。
而在全国各地,因为疫情管理不力,被处罚的官员数量非常多。
只要不能及时控制住疫情,就会导致各种社会问题频出,比如供给不够,各种次生灾难增加,但要及时控制住疫情,就需要动用各种资源和超常规手段。
这就形成了一个矛盾。
当下的公共治理机制,并非为疫情配套的,马上切换到疫情下的管治模式,不可避免要出现大量的问题。
但要建立一套为突发疫情配套的管理体系,则意味着巨额的财政支出以及所有的公务人员转变成防疫队伍,这不可能,也不现实。
这几轮疫情下来,我们看到,不管是号称优秀管理能力的一线城市,还是各种边锤小镇,或是各种二三线城市中,几乎都出现了大量的问题。
但真正严重的问题在于,很多基层官员为了达成防疫目标,不惜破坏法治的框架,突破现有法律的约束,这个杀伤力比疫情要严重得多。
法律是规则,更是人们对未来的预期。
人们是根据预期来行动的,如若预期不稳,那人们会因此调整自己的行动。不管发生多大的灾难和变化,如果能坚守法律,那起码人们知道行动的边界会在哪里?
如若边界不清晰了,地方政府为了某一目标不顾一切了,那民众的安全感也不会再存在。
防疫的目标,是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是稳定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预期稳定,法治框架,是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中的核心一环。
不顾一切去防疫,打破现有规则去防疫,不可取,也会带来更多灾难。
愿逝者安息,愿天佑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