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武汉的惨案非常难过。网络暴力当然是暴力,就像言语虐待可以构成家庭虐待一样。对于学法律的人来说,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其中涉及的一个法律判断:达到某几个条件,言语便转变为行动,变成法律追责的对象。很多人经常混淆或者内心真诚地产生不少困惑:1. 要么是,不是说保护言论的吗,言论自由不是豁免于法律审查的吗?2. 要么是,你看吧,网络果然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当然可以追责言论(因此看到很多网民就他人的发言作举报)。
对于这个问题,特定国家怎么立法、执法并不是适格的例证,有些人举美国司法的例子证明自己的主张,有些人举德国立法的例子佐证自己的观点,这其实都属于选择性寻找证据。这些“证据”对所困扰的问题来说,也都不具有理论上适当的证明力,属于理论上“无效”的论证(各位想想自己写的论文)。但今天的帖子不是为了进一步展开作法律理论上的澄清。我是想对无辜被网暴的人说几句话。对于无辜被网暴的人,期望你们可以明白,中国与其他国家都面临着类似的情况,中国的这个情况可能还要更加严重一些:那就是网民的规模及其构成。
很多时候,人具有一个认知上的预设,往往以自己为标准,认为网络上与你对话的是与你差不多的人,我们不假思索用自己的标准来预估对方的情况,假定对方也是一个人普通、正常的市民。把集体而来的网暴想象为是成年人的一次集中投票,这个认知预设之下的网暴对正常的成年人来说就可以非常具有杀伤力,就更不用说武汉那一对正处在巨大心理悲痛中的年轻父母了。
但这里对事实有巨大的误解。
很多时候,与你在网上玩游戏的对手,在网上辱骂你的网民就是在医学上脑壳都还没有完全长全或心智上根本还不成熟的小学生初中生,就是深处叛逆期,常年对着专断的家庭无处发泄怒火或正在发泄怒火的高中生大学生。你要想到,这些低幼的年轻人因为中国现行的初高中升学政策、中考高考政策,有多少初中都没读完,或者有多少早早进了职中职高,有多少是留守儿童留守青少年早早进了社会,有多少被各类工厂、中介、房东在现实中摁得死死的,而在中国,手机和流量又普及到了哪个地步,你就能理解你在微博和小红书的评论区大概率遭遇到的是哪些人了。
如果这是一场竞赛,你要知道双方在人数、经济条件、世界观、价值观上的巨大差异。你让他们不报团意淫身边看到的女性,他们都是做不到的,对他们来说这就像膝跳反应,纯属条件反射,期待他们立马就具有思考问题或反省自己的能力是不现实的。
很多城镇早早结婚生了孩子的年轻男性也都是这样,指望他会悬置情绪,停下来为你思考一下是很稀缺的事情,他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顾不上,他又怎么可能对你负责,你那么在意他的“理解”“观点”“呼吁”,是不是有些荒唐?
而前述的这些群体可构成了我国键盘侠的基本国情,这是你我撼动不了的事实,这里面有历史规律。
他们的各类处境、遭遇不是可以合理化他们网暴的理由。我这里想说的是,不要太把他们当回事,因为他们很多自己就没有办法把自己当回事,他们在我们的生活里不具有真正的份量,在理性上,我们就不应该以他们为重要的要素/依据来做出我们人生中重要的决定。
对不幸被网暴的朋友来说,我希望大家在观念上心态上可以把这些网暴放置到恰当的位置,藐视它们、可怜它们,阻隔它们,像扔垃圾一样扔掉它们。
但在行动上,观念上对网暴作降维处理还是不够的,正如一开始所说,很多网暴已经不再是言论,而是加害行动,即使对方大概率不懂法,我们是可以用包括行政拘留、人事开除、刑事制裁、民事赔偿在内的法律组合来给对方普法的。因为中国在制度上和实践上是对网络高度监控管理的国家,现实中在法律上我们普通人也有一套标准的流程可以将网络对面的键盘侠锁定,揭开他的真实身份、住址,然后在现行法律框架之下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面对网暴,朋友们,我给你们一个拥抱。不要以网暴来塑造我们自己的社会事实,它们不是,它们也不配;要用法律、政策乃至政治论述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和家人。
对不起,武汉那对年轻的家庭。对不起。我们不原谅自己的同袍带给自己人的伤害。
我们牢记。
我们举起法律的武器。
我们争夺、定义和构成我们生活之中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