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编辑朋友为了宣传三土的新书《空谈》,翻出了四年前澎湃对三土的专访,题为《是男性,是父亲,也是女权主义者》。我因此又读了一遍这篇采访,其中关于我们生活的细节依然历历在目,非常温暖:比如我们决定让二宝跟我姓的时候,第一个抗议的是大宝,因为她认为弟弟应该跟姐姐姓才对,然后三土用非常有趣的方式说服了她接受二宝姓袁。读完以后我本来想随手转发,但又停住了,想起网络上以及姐妹们对于男性自称女权主义者的质疑。作为一个严重内耗的人,我开始了灵魂拷问:我应该转发吗?转发意味着支持我的顺直男伴侣自称女权主义者——我应该支持他这样自我标榜吗?男人可以——或者应该——称自己为女权主义者么?我内耗了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想法。这些想法很可能粗糙不完善,我诚恳地期待听到朋友们的意见,共同更好地理解相关的问题。
在我看来,女权主义的诉求是推翻男权压迫,以期达到女性以及其余所有受到男权压迫的群体的彻底解放和完全平等。女权主义者就是相信并实践女权主义的人。这篇文章要讨论以下三个问题:一、男人可能满足作为女权主义者的标准吗?二、如果一个男人满足了这样的标准,我们应该称他为女权主义者么?三、满足了这样的标准的男人可以自称为女权主义者吗?
一、男人都是“女权表演艺术家”吗?
随着女权主义的兴起,在城市尤其是受过很好的教育的群体中,越来越多的男人标榜自己是女权主义者,因为这让他们看上去很进步,提高他们在两性交往中的吸引力。我们当然要警惕“女权表演艺术家”,留心他们露出马脚的时候:不少男人满口尊重女性,但一有机会就对身边的女性进行或轻或重的性骚扰;还有很多男人读了波伏娃、上野千鹤子,嘴里承认女性的无偿劳动是一个社会的基石,回到家里却往沙发上一摊,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也有些男人的确在婚前二人世界里尊重女性伴侣、承担一半家务,但等到孩子一出生、家务指数级增长后,就开始半夜装睡,推诿工作繁忙不着家,让伴侣丧偶式育儿。我们身边总是有这样的人,让我们自然而然地怀疑:男人都是“女权表演艺术家”吗?
我觉得男人是“女权表演艺术家”的比例很高,但有的男人真的不是。前段时间与一位十几年未见面的朋友重逢,我们认识的时候我刚跟三土在一起不久。那位朋友跟我开玩笑说:“你记得吗?那个时候你好崇拜三土。”我当然记得。那时的我虽然抽象地相信男女平等,但并没有经历过很好的女权意识启蒙(参见我之前的文章《警惕幸运缔造的肥皂泡》),而且深受言情小说、电视剧的毒害。三土在学术上走在我前面,但他从来没有利用过我对他的“盲目崇拜”。我跟他刚刚在一起,他就一直提醒我相信自己的价值,相信自己的才华。在他给我的一封信里,他说:“张爱玲说女人遇见心爱的男人,便直低到尘土里,在尘土里开出花来。可是不平等的爱情哪里能长久呢,她自己不就是个例子么?”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我一直记得。这些年来,在学业上,他在成长,我也在成长。我慢慢从仰望他到跟他平等交流切磋。三土不仅没有失落感,而且由衷地欣赏我的成长、我的才华、和我的成绩。他总是第一时间阅读我的论文,津津有味地听我的播客、演讲,散步、吃饭的时候继续跟我切磋。我是一个很怕参加公共活动的人,但他一直怂恿并四处推荐我上播客节目、做公共讲座。做过几次活动之后,我才慢慢放得开一点。——这些听起来或许像“开明”男人引领无知少女成长觉醒的陈词滥调,女性的主体性在哪里?我觉得,女性的主体性不是体现在否认存在各种各样的力量影响和塑造着她们的认知。从小到大,我的生命中有很多爱护我,支持我,为我锦上添花或雪中送炭,甚至在种种至暗时刻把我从深渊里拎起来的人。这些人中有女人也有男人。三土不是唯一支持我的人,但他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位。如果只允许我讲一个女儿国——女性之间相互扶持——的故事,那不是我完整的故事。我吸收着来自女性和男性的支持和鼓励,接受他们说的有道理的,反驳或拒绝他们说的没道理的。这就是我的主体性。
三土不仅打心眼里支持我的成长,而且在具体生活的选择上,他也确实为我们共同的生活放弃很多对他的事业而言可能更好的选择。当我拿到耶鲁博士项目的录取通知书时,我们从纽约搬到了纽黑文,三土开始了每周至少有两天乘坐Metro North火车通勤、从纽黑文赶到哥大教课和参与系里事务的生活。搬到纽黑文对他而言,不仅意味着通勤的时间和精力成本,也意味着离开本系的整个支持系统。因为不能经常见导师、参加系里的学术活动,搬家之后他从系里得到的学术支持非常稀薄。反过来在耶鲁,他一直被当成“源的家属”,虽然也偶尔参加我们系的活动,但老师同学对他的了解和支持都很不够。所以,那些年一直住在纽黑文,意味着一直住在我的主场、他的客场。加上他喜欢大城市,不喜欢荒郊小镇,离开纽约本身对他的精神也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当然,选择住在纽黑文也不是只为了我。我们俩当时作为研究生,收入微薄,还带着一个孩子,住在纽约根本不现实。诚如Anne-Marie Slaughter在她那篇被讨论很多的《大西洋月刊》文章《为什么女人仍然不能拥有一切》(Why Women Still Can’t Have It All)里所说,在贫富差距拉大、资本横行、竞争激烈的当代社会,很多时候不是女性不能拥有一切,而是缺乏稳定经济基础而不得不在就业等压力下挣扎的中低层年轻人——男女都一样——不能拥有一切(我最近在《岩中花述》播客的一期节目《识别认知中的不正义,创造不设限的人生》里,和鲁豫老师聊了聊所谓“拥有一切”的迷思:人从来不可能拥有一切,因为做任何选择都意味着放弃其它可能的选择;但Slaughter的文章还是有意义的,其真正想要表达的是,在父权社会中,女性和边缘群体更难过上自己向往的生活)。伴侣人生选择上的妥协是为了共同的生活,综合考虑起来,有时女方应该妥协,有时男方应该妥协。但无论怎样,当一方选择妥协后,其往往不得不承担更高昂的个人成本。在我们家,不管是当时我们一起搬到纽黑文,还是他在博士毕业后为了继续留在纽黑文,又念了一个自己并不喜爱的职业法律博士学位,实质上是他的事业和精神在承担这些选择的负面成本;而我则一直在主场,在让我愉悦的居住环境中(他爱纽约的人潮、博物馆与多样的文化生活,我爱纽黑文的秋叶、小山和小河),在我喜欢的学术领域自在地成长。
在我们家,三土带孩子比我更有办法、更有耐心,而且确实也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宝宝小的时候,他半夜起来喂夜奶、换尿布是自然而然的事。我也做,但我经常非常烦躁;也许他也是,但他基本没有表现出来,对宝宝几乎总是和颜悦色。林宝小时候,我在读博初期,经常要赶每周的阅读和作业死线,三土在博士论文阶段,时间稍微灵活一些,所以基本是他在带孩子,以至于有段时间,林宝每次在儿童活动空间(图书馆、游乐场)的装饰图上看到一大一小两只动物,比如一只大熊和一只小熊、或一条大鱼和一条小鱼,她就会说:“这是爸爸熊和宝宝熊”、“这是爸爸鱼和宝宝鱼”。问她:“妈妈熊呢?”或“妈妈鱼呢?”她就会说:“在图书馆。”想象一个动物妈妈们都在图书馆、动物爸爸们都在游乐场陪宝宝的世界,挺美好的。
在家务上,我们从前大致的分工是,我承担采买和做饭,三土带孩子、洗碗、洗衣服、处理日常杂务。上次在美国生活的十年间,我们搬过几次家,但我从没有交过水电费,没有联系过通讯公司,没有报过税。以至于这次我暂别三土和两个孩子、只身回到美国后,每当必须自己处理这些杂务的时刻,就特别想念他。与女权表演艺术家不同,女权主义者应该是那些在生活中努力践行性别平等、承担相应重负的人。三土绝不是我认识的人中唯一真正践行、或至少根据自己目前的认知尽力践行性别平等的男人。根据这些经验,我的判断是,即便有很多男人是“女权表演艺术家”,也并非所有男人都是“女权表演艺术家”。
小结:男性作为女权主义者的第一个必要条件是言行一致,通过具体的行动,选择承担起性别平等所蕴含的男性应该付出的、实实在在的努力和代价。
二、男人要直低到尘土里,才算得上女权主义者?
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经常会吐槽自己的伴侣。我也经常跟朋友吐槽三土。有一次跟几个朋友吐槽三土,大概说了些家庭烦恼,比如倘若三土从法学院毕业后愿意留在美国当律师,我们如今就不会分隔在大洋两岸,但他特别倔,说除非到了全家饿肚子的地步,否则他绝不在美国当律师。一位好心的朋友不知道为什么得出结论,说我在家里受尽压迫。我和这位朋友后来有进一步交流,消除了误解,但我也在思索,是什么让这位朋友觉得,因为三土不愿牺牲自己的事业,他便压迫了我?我也不愿意为了三土牺牲我的事业,为什么不是我压迫了他?
吐槽往往有两种原因。一种是别人没有做我想让他们做的事,所以我的希望与现实不符。我想要我的伴侣甘愿为家庭牺牲事业,我想要我的伴侣承担所有我不喜欢做的事情。从这个角度,我真诚地“吐槽”三土。但我所希望的,并不一定是我所应得的。另一种吐槽,是因为遭遇了不公、因为别人对我做了错的事情。我不是从这个角度吐槽三土的。他是一个独立的、有自己的热爱和追求的人。就像他没有权利要求我为他牺牲事业一样,我也没有权利要求他为我牺牲事业。我虽然“吐槽”他,但并没有觉得他不愿意牺牲事业、不愿意独自承担那些仅仅消耗精力、让人头疼而又不带来任何智识快感的家庭事务,就是他对不起我和孩子。
但也许问题没有这么简单。我有不止一个“幸运”的女朋友,她们的伴侣不仅在外面工作养家,同时回家以后一切妻子孩子至上,事业和家庭生活的安排都以妻子和孩子的需要为准。有人或许会这样论证:在男性享受着巨额性别红利、女性在职场和家庭受尽不公的今天,作为转型正义(transitional justice)的要求,只有在男女相处中对女性给予优惠性的差別待遇(affirmative action)——不是与女性平等相待,而是把自己放得比女性更低——的男人才可能是女权主义者。不管那位朋友当时是不是这样想的,这个论证或许会被用来支持其想法,值得展开讨论。
我们可以把给予女性优惠差别待遇宽泛地理解成这样一种实践:在男性和女性的意志或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给女性的意志或利益更多一点权重。无论男性和女性都可以实践对女性的优惠差别待遇。比如在有些行业或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不管政策制定者或招聘委员会成员是男性还是女性,他们都可能支持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女性优惠差别待遇。这种实践应该在亲密关系中被采纳吗?
我觉得作为转型正义的要求,也许在某些时候,某种程度的女性优惠差别待遇在亲密关系中也是应该的,但关键在于何种时候、出于什么理由。哲学家伊丽莎白·安德森(Elisabeth Anderson)在《融合的必要性》(The Imperative of Integration)一书中,讨论教育和招聘中为什么要对长期遭受种族压迫的群体成员给予优惠差别待遇时,提到了四个理由,其中三个或可挪用到对亲密关系的探讨上(第四个理由是通过给少数族裔优惠差别待遇,提高教育和就业中的多元性;这在亲密关系中不适用)。第一个理由是压迫补偿(compensation)。一般来说,只有施害者对受害者有补偿义务。如果亲密关系中男性伴侣并不是施害者,这个理由也许没有适用性。但安德森讨论了把补偿义务拓宽的可能性。在整个社会中,男性即便不是施害者,也享受着很多性别红利,而女性却承受着很多代价。享受了性别红利的男性伴侣,在亲密关系中承担对女性伴侣一定程度的优惠差别待遇的义务,似乎也说得通。当然,落实到具体的异性伴侣身上,因为各种身份交叉,每对伴侣中男性伴侣需要承担的补偿义务,以及女性伴侣应该被给予的优惠待遇,恐怕都是不一样的;不过作为一个原则,享受红利越多的男性,对承受压迫越多的女性,理应具有越大的补偿义务。
第二个理由是抵消歧视(discrimination-blocking)。我们都长期浸淫在男权意识形态下,不论男女,我们的思想中或多或少都有厌女、贬低女性的偏向,让我们下意识给女性的意愿和利益更低的权重。作为一种系统纠偏的方式,我们在亲密关系中,或许应该采用普遍的对女性的优惠待遇,把她们的意愿和利益的砝码有意识地提高一点,其实只是抵消掉我们下意识中对她们的意愿和利益可能的轻视。这个理由往往只在男女意愿和利益的权衡大致旗鼓相当的情况(tie-breaking scenarios)中才适用。当男女双方的意愿或利益都是合理诉求,却又相互冲突难以两全时,如果这些意愿和利益有明显的权重差别,那么“抵消歧视”这个原因就排不上用场,因为那些情况下(比如家里仅存的一笔钱是该用来给男人买烟还是应该用来给女人治病,或者换过来,这笔钱是该用来给男人治病还是用来给女人买包)我们明确知道谁的意愿或利益应该得到尊重。
第三个理由是促进社会整合(integration)。这是在安德森眼中,支持在教育和招聘中给予少数族裔优惠差别待遇的最重要理由。在一个种族压迫深重的社会,往往受压迫的族裔被困在底层,居住在贫民区,从事不太需要很高教育的劳动,缺乏经济和政治资源来改善整个族群的处境。在教育和招聘中给予他们优惠性的差别待遇,就是将他们中最优秀的人慢慢纳入(integrate)到主流社会,通过这些人一代代的增加和反哺,慢慢实现其社群与其他社群的平等。这点看似跟亲密关系无关,其实不然。在亲密关系中,很多时候我们的利益是消费性的(consumptive),比如选家具、电影、餐食、旅游地点,是选家里女人喜欢的,还是选男人喜欢的。对这些问题,社会整合这个理由是不相关的。我个人认为,在消费性领域中给予女性伴侣的优惠待遇,其实不是那么重要。这些很多时候是小恩小惠。但在亲密关系中,有些重大决定是生长性的(generative),比如关于双方要不要支持女性继续求学,要不要支持女性在职场站稳脚跟,当男性伴侣和女性伴侣的事业产生冲突时应该倾向支持谁。在这些领域,男人往往很难平等考虑女性的意愿和利益,更别提对女性的优惠待遇。然而沿着安德森的逻辑,恰恰是在这些选择中,伴侣之间尤其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偏向支持女性的意愿和利益。如果很多伴侣都这样做的话,这对整个社会中的女性突破贫困和压迫,获得更好的机会、平台和话语权,走向性别平衡的社会整合,具有“滴水成河,汇流成海”的意义。
三土确实是有践行这三个理由的,尤其是第三个理由。如前说的,我们在事业上的选择,往往是更加有利于我的。他从来没有把他为家庭做出的事业牺牲,作为给我施加压力的筹码。他从来没有说过:“上次我退让了,这次该你了”。他所做的,可以理解为一位男性伴侣在转型正义阶段给予女性伴侣的一种优惠差别待遇,让我能顺利成长为哲学领域少数的女性学者,从而在他微小的个人能力范围内,促成多一丁点的女性在哲学圈中的整合。
我前面给出的三个理由都说明,在某些时候,亲密关系中的男性伴侣或许有义务给予女性伴侣一定的优惠差别待遇。但这是不是意味着,男性要做到没有自我、要直低到尘土里,才能开出男性女权主义的花来?我觉得不是的。女权主义的目标不是压迫男人,PUA他们,像男权PUA女人一样让他们失去自我。我一直相信女权主义的目标是争取每个人的尊严、自由和幸福。即便在一个男权依然盛行的时代,男性个体依然值得有尊严、自由和幸福。只有具体的压迫者才会因为自己的过失而丧失这种资格。我们不应该因为一个男人在亲密关系中为自己的梦想和追求保留一席之地,就认为他们不配成为女权主义者。我虽然希望三土能够愿意在美国做律师,既能赚钱又能保证家人团聚,但我希望的是他开心去当律师,而不是他牺牲自己的梦想、每天哭丧着脸去当律师。如果到了全家饿肚子的地步,或许他真的只能去当律师。但目前的情况下,他不愿意做出这样的牺牲是合情合理的。女权主义的花不是任何人低到尘土里开出来的。
小结:男性作为女权主义者的第二个必要条件是在方方面面,包括亲密关系中,在恰当时候恰当程度地给予女性优惠性的差别待遇,并承担相应成本。但女权主义不要求男性放弃自我。
三、男人们都被男权意识形态宠得满身缺点,所以他们不可能成为女权主义者?
男权意识形态确实会惯出各种很“男人”的缺点,比如“普通而自信(普信)”,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缺乏细腻的情感,缺乏跟别人共情的能力,没有接受过照料劳动的基本培训,也不理解、尊重照料劳动的价值。很多学者也指出,其实他们的这些缺点也是他们作为男权意识形态受害者的体现。比如贝尔·胡克斯(bell hooks)就说:“父权让男性践行的第一个暴力行为不是针对女性的。相反,父权首先要求所有男人参与对自我的精神阉割,他们必须杀掉自己的情感。如果个体男性不能成功地在情感方面自残,他必能预见被父权收编了的男人通过权力仪式来攻击他的自尊。(The first act of violence that patriarchy demands of males is not violence toward women. Instead patriarchy demands of all males that they engage in acts of psychic self-mutilation, that they kill off the emotional parts of themselves. If an individual is not successful in emotionally crippling himself, he can count on patriarchal men to enact rituals of power that will assault his self-esteem.)”了解了男性在父权制下各种典型缺点的意识形态根源和社会促成机制之后,在各种场合碰到男人展现这些缺点,我还是会生气或者觉得好笑,但我同时也对他们有一种同情。女性相对少有这些缺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的道德运气。
其实,女性同样长期吸吮着男权意识形态的毒液,虽然我们少有那些很“男人”的缺点,但我们也常有一些男权特意在女性心理中栽培的缺点,比如自卑,容易恋爱脑,过分在意自己的外表等等。如果一个不完美的女人可以认知到自己不够女权的地方,并尽可能地改变自己,我觉得她就有可能算一个女权主义者。同理,我认为如果一个不完美的男人可以认知到自己身上不够女权的那些缺点,并尽可能地改变自己,他也有可能算一个女权主义者。
小结:男性作为女权主义者的第三个必要条件是,尽可能认识和改进自己身上不够女权的缺点。这点对女性女权主义者也适用。不是只有完美的女权主义者才是女权主义者。
四、男性群体依然系统地压迫着女性群体、享受着性别红利,所以没有哪个男人可以算得上女权主义者?
男性群体所享受到的性别红利,很多是他们无法控制和无法拒绝的。比如我从小就听各种各样的人说,女生的学习成绩越到后来越差,导致我对自己的学业并不自信,但三土就没有受过这样的影响。再比如我多次遭遇或轻或重的性骚扰,对读书时的我造成过长期而严重的困扰,但三土就没有过这样的挫折。他的这些性别红利是如此悄无声息,又如此深入骨髓地成为他的财富、他的自我认知的一部分,他没法拒绝,也吐不出来——就像我完全无法想象,如果我不是在男权社会中如履薄冰地长大,而是在性别平等的世界肆意生长,我会变成一个如何不同的自己。但男性在男权社会享受的另一些红利,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吐出来、可以自己推掉的,比如几乎没有什么社会成本的出轨,各种兄弟会约着聊天喝酒交换好处,等等。在我自己的观察中,对可以吐出来的性别红利,三土基本都是不沾的,而且他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会非常努力地截断男性性别红利的复制和传递。他很着意培养有潜力的女生。在非常排斥女性的场合,他会提议和推广更性别包容的一些社交小条款,比如在男教授们称兄道弟、女老师不知该如此自处的场合,他会反复提醒大家都彼此叫“老师”不称“兄弟”。但凡有职业上的机会,比如选择谁去参加展现专业特长的播客节目,推荐谁去参加学术讨论,他都会尽可能推选女性朋友,让她们有发挥的空间。三土也远远不是唯一这样做的人;在美国学术圈,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这样做,但基本共识是大家都应该这样做。我觉得因为男性不可避免地享受了一定的性别红利,就剥夺他们成为女权主义者的可能性,这种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如果一个男人诚恳追求女性的彻底解放和性别平等,尽可能避免一切可以避免的性别红利,同时尽可能中断男性性别红利的进一步分发,我觉得他可以是一个女权主义者。
小结:男性作为女权主义者的第四个必要条件是承认自己享受了性别红利,尽可能拒绝一切可以拒绝的性别红利,并拒绝参与男性性别红利的进一步派发。
五、男人默默做女权主义者就好了,我们不要称呼他们为女权主义者?
我前面列举的四点,每一点单独看来都是男人成为女权主义者的必要条件(即他们必须做到才可能是女权主义者),而非充分条件(即如果他们做到了,就是女权主义者)。但我个人认为,如果一个男人充分做到了以上全部四点,他就满足了成为女权主义者的充分条件。我的思考只是抛砖引玉,也许还有其他必要条件我没有发现,欢迎朋友们一起思考和补充。如前面所说的,女权主义者就是相信并以实际行动去追求女性以及其余所有受到男权压迫的群体的彻底解放和完全平等的人。这个关于女权主义者的理解本身是没有性别区分的。即便男人还需满足别的必要条件才能成为女权主义者,我认为不存在什么原则性的理由可以否认他们能够成为女权主义者。
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将预设有的男人达到了成为女权主义者的充分条件。进一步的问题是,即便他们“成为”了女权主义者,他们应该被“称为”女权主义者么?他们默默做女权主义者不好么,为什么非要给他们贴上“男性女权主义者”这个标签?——提出这类疑问者,常常基于以下值得展开讨论的顾虑:在目前这个男性掌握更多资源、机会和话语权的时代,把“女权主义者”这一“荣誉”给予男人,会增加他们的性别红利,让他们更容易在女权主义事业中抢走风头;很多女性为女权主义事业做了很多工作,但她们受到的认可可能反而不如那些顶着“男性女权主义者”光环的人,无论他们是否也在诚恳地推动女权事业;在男人更容易享有光环和聚光灯的现状下,即便真诚的男性女权主义者也只应该默默地做女权主义者;他们不应该被授予“女权主义者”的称号,最多只能称为“女权主义的盟友”,如此才能从原则上确保男性在女权主义事业中居于相对辅助和边缘的地位。
我承认“男性女权主义者更容易得到认可”这种现象现实存在,也完全理解相应的顾虑。要不要称符合了女权主义者条件的男人为女权主义者,可以从两个角度回答。一是满足了条件的男人内在地(intrinsically)配不配被称为女权主义者。如果前提为真——他们真的满足了作为女权主义者的条件——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很简单:他们当然配。作为一个默认原则,每个人做出的实在努力、承担的具体代价,都应该得到与之匹配的认可。这是真正尊重个体的社会应该承认的一个基本原则。所以,即便我们在考虑到其余所有因素后得出结论,说在当前情况下我们最好不要称满足条件的男人为女权主义者,我们也起码要对此有所愧疚,因为我们出于其余某些重要的价值考量(比如保障女性在女权主义事业中的核心地位),而牺牲掉了基于个人品质和行动所应当给予某些个体的最恰当的认可与尊重。
转移到第二个角度:要不要把符合了女权主义者条件的男人称为女权主义者,我们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这些男人配不配(intrinsic desert),而是综合考虑各种外在条件和可能后果,来判断“将其称为女权主义者”是不是总体而言更好的选择。我们刚才考虑了一个反对这样做的理由(男性在女权主义事业中的性别红利),我觉得它的确是一个很重要的理由,但同时也有一些其他理由是支持这样做的,所以我们仍然需要权衡比较两方面理由的份量。
如果只有女性可以被称为“女权主义者”,而男性最多只能称为“女权主义的盟友”(以此强调男性在女权主义事业中的辅助地位),这制造了一种以出身为依据的等级。作为一个根底上的自由主义女权主义者,我对这种等级有很强的怀疑。我们来对比一下男性和资本家。我们暂把“共产主义者”定义为相信并尽可能用实际行动去消除对无产阶级的压迫、并支持无产阶级的彻底解放的人。无论一个资本家多么相信共产主义,做了多少支持无产阶级运动的实际行为,如果他没有彻底放弃对生产资料的控制,或许我们确实应该只称他为“共产主义的盟友”而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者”,因为他们还没有彻底践行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终将消灭资本家,所以资本家必须彻底放弃自己作为资本家的身份,才能是真正的共产主义者。但女权主义的诉求不是消灭男人,而且男人不可能像资本家放弃资本那样,放弃自己作为男人的身份。拒绝把“共产主义者”的标签给予真诚的资本家,不是一种出身论;拒绝把“女权主义者”的标签给予真诚并踏实践行女权主义的男性,却是一种出身论。假设一位男性在女权运动中确实做了很多一线工作,我们却仅仅因为他作为男人的身份,只说他是“女权主义的盟友”而不称他为“女权主义者”,这种基于身份的等级区分是有道德成本的,我们不能不对此有所顾虑。
还有一个更加实用主义的(pragmatic)理由,也支持将满足条件的男性称为女权主义者。不可否认,男性面临在传统男权意识形态和女权主义两套性别秩序之间的选择。按道理,他们当然都应该选择女权主义。然而,我们必须承认这往往不是容易的选择。掌握着权力、资源和话语权的兄弟会(在中国是基本盘,在美国以川普、马斯克为代表的男性也至少有一半)在不断给他们萝卜加大棒的双重激励,让他们继续向兄弟会投诚。比如《纽约时报》旗下播客(The Daily)2024年10月23日报道(The Gender Election)说,美国30岁以下的青年男性远比30岁以下的青年女性更愿意投川普。根据该播客的分析,川普对青年男性的部分吸引力在于,他象征着一种易于令年轻男性理解的、让他们觉得可以“堂堂正正做男人”的传统社会脚本:作为“一家之主”养家赚钱,通过自身社会地位的提升来赢得其他男性的尊敬、以及妻子和孩子的仰视。女权主义者当然不希望青年男性都被这种传统性别脚本所吸引,但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在进步主义空间(the progressive space)中,我们给了这些青年男性怎样的替代脚本、怎样让这些脚本对他们有吸引力?想要堂堂正正做人,本身是人的一种基本需求。我们诚然可以说男人有“原罪”,因为他们不可避免地享受着性别红利;但即便如此,我认为女权主义也还是应该承认他们可以获得“救赎”并堂堂正正做人,而不是因为背负“原罪”而永远低人一头。我认为,我们应该宣传的替代脚本就是鼓励他们吐出可以吐出的性别红利,并积极投身于女权主义事业;让他们理解这是堂堂正正做男人的唯一正道。当他们这样做了,我们要么毫无保留地认可他们,告诉他们没有让自己的屁股决定脑袋,突破了男权对他们的诱惑,成为了女权主义者;要么特意节制地告诉他们说:“谢谢你,做我们女权主义者的盟友”。这两种说法的力度是不一样的。前一种说法既给予满足了女权主义者标准的男性内在配得的认可,也增加了女权主义话语对男性的吸引力:在女权主义框架下,他们可以堂堂正正、没有任何折扣地做好人。后一种说法则暗示说,无论男性多么努力,在女权主义视野中永远差一点点。哪种说法更有利于抗衡传统性别脚本、争取更多男性加入女权主义事业,不言而喻。有朋友或许会反驳说:“女权主义者”和“女权主义的盟友”这一区别并不蕴含价值高下的判断。但历史告诉我们必须警惕任何“区分却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的话术。如果真的没有蕴含任何价值高下,那坚持这一区分的理由究竟是什么呢?坚持这一区分的目的是保证男性群体在女权主义事业中的边缘而非中心地位,并向有心成为女权主义者的男人们强调他们“永久的”(即不可根据他们的个人努力来改变的)边缘位置;而中心与边缘的区别本身恰恰是蕴含着价值高下判断的。
以上我考虑了一个反对将满足条件的男性称为女权主义者的理由(性别红利),和三个支持这样做的理由(内在配得、反对以出身论等级、替代脚本吸引力)。当然,理由的数量多,并不意味着其份量就一定超过支持相反观点的理由。所以我不觉得我板上钉钉地证明了我们应该称满足条件的男性为女权主义者。但至少我说明了,这样称呼他们不是没有道理的。
如果我们要这样称呼他们的话,我们仍然要尽可能避免给予男性女权主义者更多的性别红利、或让他们霸占女权主义事业的聚光灯。在这方面,我们其实有很多可以做的。比如,作为关注女权主义事业的每个人,我们不要把目光聚焦在男性女权主义者身上,而是正确看到每位女权主义者的贡献。我希望每个人都去学习了解中文世界那些英勇、智慧、并承担着巨大个人代价的女性女权主义者的事迹。现实就是,男性女权主义者太少;在重大事务上,他们确实做的主要是辅助性的工作。但不是只有女权运动的领袖人物才是女权主义者。在更广泛而日常的女权主义实践中,男人可以是各种决定和行动的主体,而不仅仅是辅助其他女权主义者。有的男人在女权主义实践上做得比很多女人多。如果那些在个人生活中践行女权主义的女性可以被称为女权主义者,那么那些在个人生活中做到了我之前所列出的四点的男人也应该被称为女权主义者。每个人贡献都应该被恰当地看见。与此同时,作为男性女权主义者,也要非常自觉地拒绝因为性别而带来的额外光环,尽可能利用自己的声音让其他人的工作和贡献更多地被看到。通过以上分析,我觉得我们可以进一步阐释男性成为女权主义者的第四个必要条件:他们应该承认自己享受了性别红利(包括在女权主义事业中的性别红利),尽可能拒绝一切可能拒绝的性别红利(包括自己作为男性女权主义者而获得的额外光环),并拒绝参与进一步派发给予男性的性别红利。
六、男人只能被别人称为女权主义者,不能自称女权主义者?
综合以上反对和支持的理由,我个人倾向于认为,我们应该不加保留地将那些满足作为女权主义者条件的男人称为女权主义者。即便如此,进一步的问题依然存在:满足这些条件的人可以自称为女权主义者,还是只能等待别人给他这样的认可?有两种常见的理由反对满足条件的男人自称女权主义者:一、男人自称女权主义者是一种傲慢的表现,从而使他们不配成为女权主义者;二、允许男人自称女权主义者令许多招摇撞骗的“女权表演艺术家”有机可乘,混淆视听,增加了女性被欺骗的可能性。
回应第一个理由:我认为当满足条件的男人自称女权主义者时,这未必是傲慢的表现。首先,如果他真的满足条件,他就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内在地,他配称自己为女权主义者,不管别人是否已经认识到这一点。第二,如果一个男人真的做到了我前面列出的四点要求,他一定做过系统的反思,充分理解并承认当前性别压迫的严重和自身作为女权主义者的不完美,而且持续努力承担着作为女权主义者的种种责任。他是一位女权主义者这一点,很可能是其自我认知的重要甚至核心部分。不允许一个人肯定其自我认知的重要部分是一种压迫,跟不允许一个人用自己所习惯或喜欢的称谓来称呼自己,没有本质区别。所以,当一名满足了相应条件的男性女权主义者自称女权主义者时,他不一定是出于傲慢,而可能仅仅是对自我认知中的一种重要元素的诚恳宣示。
回应第二个理由:诚然,这个担忧有一定道理,即便原则上我们只支持真正的男性女权主义者自称女权主义者,但这个口一松,假冒的男性女权主义者可能会层出不穷。不过,禁止男人自称女权主义者,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禁止了男人自称“女权主义者”,“女权表演艺术家”们就会转而称自己为“女权主义的盟友”。那么我们难道要继续禁止任何男人自称“女权主义的盟友”吗?另一方面,不允许任何男人——即便真正的女权主义者——自称女权主义者,还有别的坏处。素食主义者、环保主义者等等都通过告诉别人自己是素食主义者、环保主义者,来推广他们的理念;自愿捐赠器官的人群,也会相互鼓励彼此去告诉全世界他们是器官捐赠者,从而让更多人相信人类有能力做出这样巨大的利他行为,进而群起效之。男性成为女权主义者是不容易的。如果让他们可以宣称自己是女权主义者,让他们可以掷地有声地跟别的男性讲述自己作为女权主义者的经历,干干脆脆地呼吁其他男性也成为女权主义者,同时(就像三土在采访里那样)邀请别人“拿放大镜来审视他,从而帮助自己不断地反省和改进”,这会是一种有效的女权主义教育和推广。我们当然要警惕“女权表演艺术家”,但我觉得我们不必过度担忧他们会长久地欺骗到众人。毕竟大家都有眼有耳,我相信没几个人会仅仅因为一个男人自封女权主义者,就相信他真的是女权主义者。一个男人是否会被广泛承认为男性女权主义者,最终取决于他长期的言行。
综合以上考虑,我认为真正的男性女权主义者可以并且应该自称为女权主义者,而且我们应该鼓励他们这样做。正如《圣经》中说:“没有人点灯放在地窨子里或是斗底下,总是放在灯台上,使进来的人得见亮光。”男性女权主义者应该能够跟其他男性说:“我是女权主义者,你也应该是!”
七、结语
回到我开篇提出的三个问题:男人可能“成为”女权主义者吗?成为了女权主义者的男人,应该被我们“称为”女权主义者吗?他们可以、或者应该“自称为”女权主义者吗?
对第一个问题,我的回答是可以,如果他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言行一致,通过具体的行动,选择承担起性别平等所蕴含的男性应该付出的、实实在在的努力和代价;二、在包括亲密关系在内的方方面面,在恰当时候、恰当程度上,给予女性优惠性的差别待遇,并承担相应成本;三、尽可能认识和改进自己身上不够女权主义的缺点;四、承认自己享受了性别红利(包括自己作为男性女权主义者而在女权主义事业中获得的额外光环),尽可能拒绝一切可能拒绝的性别红利,并拒绝参与进一步派发给予男性的性别红利。
对第二个问题,我倾向于认为只要一个男人符合了以上标准,我们就应该称他为女权主义者,原因有三:一、满足这些条件的男性,内在地配被称为女权主义者;二、拒绝称他们为女权主义者,是一种出身论,应该尽可能避免;三、明明白白地称他们为女权主义者,能够在传统性别脚本之外,为普通男性提供一个更有吸引力的替代脚本,长远而言更能带动男性对女权主义的支持。虽然称男性为女权主义者确实有可能带给他们额外的性别红利、使他们容易占据女权主义事业的焦点,但这个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每个关心女权主义事业的人(包括男性女权主义者自身)的自我调整来化解。
对第三个问题,我的回答是可以并且应该。真正的男性女权主义者自称女权主义者,不是出于傲慢,而是出于诚恳的自我认知。同时,允许和鼓励真正的男性女权主义者自称女权主义者可以推动更多男性成为女权主义者。
以上只是我自己的一点思考。这些个人思考带着深重的、不可消除的个体经验的烙印。虽然我遭受过种种性别歧视、性骚扰等,我依然是一个在男权社会中相对幸运的女人,从小有非常爱我支持我的父亲,长大有爱我支持我的伴侣,有一个年龄尚小的儿子,他不一定顺直,但如果他顺直,我希望他有一个脚本能堂堂正正做人,而不必背负洗不掉的男权原罪。也许是因为我的这些个体经验,令我在一些女权朋友看来对男权制度过于温情。反躬自省,我不认为我对男权制度有任何温情。我恨男权制度。但我不恨男人(或更准确的说,我不会仅仅因为一个人是男人而恨他)。男权与男人原则上是可以分开的:女人也往往参与男权制度对女性的迫害;而等到男权压迫消亡的一天,男人依然会存在。以前看过一部关于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家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的纪录片《我不是你的黑鬼》(I Am Not Your Negro),其中鲍德温充满尊重和爱地讲起他十岁时的白人女老师Bill Miller:“肯定是因为Bill Miller,在我恐惧颤抖的童年就早早来到了我的生命中,我从来没有真正做到恨白人。虽然,上帝知道,我常常想杀掉其中不止一两个(It is certainly because of Bill Miller, who arrived in my terrifying life so soon, that I never really managed to hate white people. Though, God knows, I’ve often wished to murder more than one or two)。”我对此心有戚戚:也许因为我的父亲、三土、儿子,还有不止一次在我命运关节点托举或拉拔我的男性朋友、同事和前辈,我没有真正恨过男人。我知道男权制度和它娇惯纵容出的男人们很多时候吃人不吐骨头;我完全理解受过更严酷的迫害的朋友们可能对以上问题跟我有不同的判断;也许我的相对幸运使得我在理解这些问题时困在自己的认知盲区中。我的看法不一定全面,但它们确实是有着我这样经历的人的真诚思考。没有哪一个人不是带着自己的经历去片面思考。只有我们都真诚表达,彼此努力理解对方的观点,从而改进自己的认知,我们或许才都能更接近最合理的结论。我期待你们的批评。
最后,我其实对分享我自己的亲密关系有很多顾虑。我们家一夫一妻、一儿一女,是特别“完美”的异性恋家庭。我常常担心讲述我们的家庭生活,是为以异性恋为准绳的意识形态(heteronormativity)添砖加瓦,构成对追求不同生活方式的朋友们的压迫。比如,我不希望任何被催婚催生的朋友,被父母指着我和三土的家庭说,你看袁源和三土一家不是挺幸福的,为什么你不结婚,你不生孩子?我和三土的异性伴侣关系美好,并不意味着它值得所有人效仿,就像很多同性伴侣的关系也很美好,但可能没有几个催婚催生的父母亲戚会要年轻人去效仿。所以倘若看到一对关系美好的有娃异性恋伴侣,就觉得这是应当效仿的常态,这种思路是很荒谬的。每个人都有权选择对自己而言最舒适的生活,决定要不要亲密关系、以及怎样的亲密关系。其实,我跟三土之间的关系美好,甚至都不意味着如果让我重新过一遍人生,我会再做出一样的选择。如果我可以活一百次,我想换着花样过一百种不同的精彩生活。反过来,下次我不选同样的亲密关系,或者告诉别人不必效仿我的亲密关系,也并不意味着我这一次的选择不是一个好的、有价值的、值得过的选择。在我想清楚这点之后,我就没有那么害怕分享自己的生活了。好的异性恋关系不应该成为所有亲密关系的准绳,但它可以是万花丛中的一支,是千万种美好生活、美好关系中的一种。
当然,这在理想的、消除了男权压迫的社会环境中,或许没有人会反驳;但在异性恋叙事铺天盖地、其它生活方式遭到系统打压的情况下,我们还有必要聊异性恋么?我觉得还是有的。毕竟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是顺直的,他们不可能等到消除了男权压迫之后,才去探索平等、美好的顺直生活。所以,认真探索平等美好的顺直生活的可能性,呈现在传统性别脚本之外有吸引力、符合性别平等理念的顺直生活,即便在当下也依然是有意义的,不应该自我静音。真正应该抵制的,是对“霸道总裁爱上我”之类有毒异性恋叙事的复制,以及对不符合异性恋模式准绳的其它生活方式的系统打压(我跟甘歌老师在之前一场题为《女权主义VS婚育与母职》的对谈中,对反婚、生育以及重新想象亲密关系等一系列问题,有过更细致的讨论)。
终于完成了我漫长的内耗,我真的只是想顺手转发一下《是男性,是父亲,也是女权主义者》。请让我顺手转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