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 档案卡
标题:百度副总千金“开盒”这事,恶劣程度远超想象!
作者:关胖本胖
发表日期:2025.3.20
来源:关胖本胖
主题归类:开盒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近日,百度副总千金“开盒”素人,引发网络争议。副总道歉、百度声明,没能平息事态。是网络的“仇童”情绪爆发,还是触及了隐私权保护的红线?

01

谢总的道歉太松弛

3月17日,百度副总裁谢广军发布微信朋友圈,为13岁的女儿“郑重道歉”并“求放过”。具体内容见图:

image

谢总千金犯的事是“开盒”,又称“挂人”。媒体报道如下:多名网友发帖称,一名微博网友自2024年以来,多次在饭圈“开盒”素人。3月上旬,其参与对一名孕妇网友的开盒网暴,同多人一起曝光对方工作单位并私信其丈夫进行辱骂,而根据该网友自己所发的微博信息,她疑似为百度副总裁谢广军的女儿。

即便谢总千金是晒了老爹的工资单暴露了身份,媒体报道还得加个“疑似”,如履薄冰的谨慎跃然纸上。毕竟谢总父女的名誉权、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一字之差说不定就成了隐私权官司的被告了。

对照媒体的报道可知,谢总千金“情绪失控”疑似有些日子了,且疑似是多次。事情的性质也比较严重。法律人士给出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第四条规定,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还有《刑法》第253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然,讨论事件的定性不是为了为难小朋友,有未成年人保护加持,也没法为难。或许就是因为没难度,谢总的道歉才能如此松弛。

谢家千金“开盒”是在平台社区干的,谢总的道歉却是在朋友圈,道歉的对象还是是“受影响的朋友”。“被开盒”的受害者疑似不在谢总高贵的朋友圈里,所以连个公开道歉都不配吗?还要特别强调自家闺女“承受了远超年龄的压力和伤害”,这怨谁呢?还得怨令千金疑似远超年龄的IT能力吧。因谢总IT企业高管的身份,引发大量质疑。

百度随即公开声明,开盒信息并非源自百度,而是来自海外的非法数据库。这应该是可信的。还特意指出网络流传当事人承认家长给自己数据库的截图不实。

百度声明的内容应该是可信的。这种粉圈骂战的狗血事件,肯定不会是企业行为。

谢总把数据库给自家闺女的网谣剧情也是“一眼假”。就算他有这么高的权限,也不至于为了宠女儿拿出百度用户数据库的大杀器。何况13岁的饭圈小女王,就是真给了,疑似不会用。

所以,这事多半和百度的数据库无关。但是,这还是没能解开事件的关键谜题——谢千金是怎么得到这些隐私数据的?哪怕是神秘的“海外非法数据库”,也不可能是人工智能自动操作的,总得有IT人士的技术力加持。可是,这怎么查得清呢?这年头谁不认识几个“程序猿”呢?

02 

普通人的隐私权,法定不值钱

这事百分之九十九不了了之,无人负责。百度肯定没责任,谢总算是打扰了圈内高朋的责任,说声“对不起”就翻篇了。谢家千金更不会承担什么责任——她“承担了远超年龄的压力和伤害”,不追究责任就是谢家大度。

个人信息泄露、被恐吓电话连番骚扰的孕妇一家,疑似白挨骂了。

有网友说,不能追究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受害人发起对监护人的民事诉讼要求赔偿。道理是对的,但现实很骨感。查一查我国隐私权侵权案的赔偿记录,就会惊讶地发现,普通人的隐私权不值钱。名人隐私权的侵权赔偿,动辄几十万、上百万。

可普通人的隐私权侵权,能获赔万八千就不错了。万八千还得是情节极其恶劣的那种。比如网上可以查到的情侣分手后公开传播“不雅照”的案子有好几起,传到海外不良网站的赔了一万八,国内传播的赔五千,朋友圈传播的就只赔一千多。按照这样的标准,谢家千金“开盒”的受害人真要告谢总,能赔多少?顶天就是千八百,以谢总22万月薪的收入,真不算个事。

image

名人隐私权比金子还贵、普通人的隐私权贱如如草芥,不是法官的失误,而是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我国的隐私权侵权赔偿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财产损失赔偿,即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财产性的损害。二是精神损害赔偿。名人的隐私权可以带来很多收益,可以折算成很多钱,普通人算不出仨瓜两枣。这部分普通人肯定和名人比不了。那精神损害呢?名人也好,普通人也罢,“精神”总是平等的吧。可是,多年的司法实践结果显示,中国人的精神特别不值钱,三五万顶天了。

聊胜于无的赔偿机制,造成了普通人隐私权被侵犯后没有拿起法律武器追责的动力。受害者没有追责的动力,侵权者就无所顾忌。贩卖个人信息就是个公开存在的“黑产”。远的就不说了,单说饭圈的开盒、挂人、肉搜,隔三差五就有,根本不算事。

这就是中国互联网隐私保护的现实。如果你是个名人、圈内人,你的隐私是种权利,层层叠甲,还自带反伤属性。即便是身负舆论监督职责的媒体,也必须郑重对待,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冒犯。如果你是个普通人,那就不一样了。你的隐私不是“权”,而是一种负担。摊上事了,就自认倒霉吧。

03 

是“仇童”,还是仇司法不公

这次事件因肇事者家庭背景敏感,闹得沸沸扬扬,也算是揭开了隐私权保护乏力的盖子。

百度的声明、谢总的圈内道歉,没能平息舆论,还有很多疑点有待澄清。到底“开盒”的信息是怎么流入未成年人手中,“个人信息黑产”的操盘手到底是谁,互联网个人隐私的保护应该如何落到实处,都需要一个说法。更为重要的是,现有的隐私权侵权赔偿制度显失公平,变相鼓励了对普通人的隐私权肆无忌惮的侵犯。

image

对明显不合理、不公平的侵权赔偿标准,也曾有改革的建议。曾有法律人士建议引入国外的惩罚性赔偿,加大赔偿力度。反对者提出已经在赔偿标准中把“情节的恶劣程度”纳入其中了,就不必再搞惩罚性赔偿了。反驳非常有力,却改变不了赔偿无力的现实。在这类侵权问题上,我国的司法理念就是重罚不重赔。触及刑事的红线,公权力重拳出击处罚。民事领域的赔偿,罚酒三杯。本质上就是重公权、轻民权的设计思路。

所以,谢家千金开盒这种公权特殊保护的未成年人侵权了,就只剩下罚酒三杯。网上舆论的不平,反而成了“仇童”的罪过。“仇童”的确不好,可是在这类事件中,法律不能有效帮助受害者获得补偿,舆论能没情绪吗?这是“仇童”,还是仇司法不公,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