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人民日报》的文章《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文中说在一个多元社会,尊重不同的声音和意见既是尊重公民的表达权,也是纾解社会焦虑、疏导矛盾冲突的必然要求。
想起1992年我在上海第一看守所写的《辩护词》,我写道:
“发表政治见解是需要法律加以保护的,这便是当代文明,然而文明之光尚未照遍地球的每个角落。所以还有人把言论看作行为,这种看法属于野蛮的范畴。不过,这种看法在中国仍有很大的市场。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先生,我是幸运儿。与我的老师、兄长和战友——王申酉烈士相比,我是幸运儿。他仅因一篇未写完的文章,未经认真的预审,更谈不上辩护,就被认定为反革命犯,遭到枪决。而我,今天却能在法庭上合法地行使我的辩护权。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为了这么一段历史距离,许多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其中包括王申酉烈士的鲜血。
同时,我又是不幸者。与我们的下一代相比,我是不幸者。我相信我们的下一代将可以用口头或书面的语言,自由地发表任何政治见解,并得到法律的保护。而我今天却因为用书面语言发表了自己的政治见解,而走到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并准备承受许多年的监禁生活。这本身又是历史进步所需要的阶梯。我与许多人还必须付出代价。”
我还写到:“十八世纪的先哲伏尔泰说,‘即使我不同意你的意见,我也要用生命维护你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很高的境界,但二十世纪有了更高的境界。”
十九年过去了,今天《人民日报》的文章中总算引用了伏尔泰的名言,承认了十八世纪的境界。但在现实中我仍然看到刘晓波因言治罪;刘贤斌又因言重判十年;艾未未被无端拘禁;曾多次坐牢的朱虞夫仅因为表示支持茉莉花行动又被逮捕;无数人因传播茉莉花的信息被失踪、被劳教、被逮捕、被判刑,我感叹中国在精神和政治领域的进步竟如此缓慢!
对官方的言论不必当真,共产党夺权之前就唱过自由、民主的高调。我关切的是几个月来面对茉莉花革命惊惶失措、草木皆兵的北京当局突然放出了“包容异质思维”的信息,这意味着什么?
我认为,这意味着面对绵延不断的茉莉花革命、面对上海工人的大罢工、面对几千名云集北京的上海访民,迷恋暴力维稳的僵硬派已经山穷水尽、黔驴技穷,走到了尽头。知识界文艺界,民间和党内的不同声音获得了表达的空间。此时此刻,我希望社会各界,包括党内的有识之士,抓住历史时机,充分表达异质思维,变局就在前头!希望稳定又希望改变的广大民众将和你们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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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录音整理,未经作者审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