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联合国国际法院就乌克兰起诉俄罗斯一案,发出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命令,这实质是一项临时措施,全面的判决书还有待时日。
这份裁决命令的核心内容有3点:(1)以13:2多数票通过,“俄罗斯联邦应立即停止其于2022年2月24日在乌克兰境内开始的军事行动”;
(2)以13:2多数票通过,“俄罗斯联邦应确保其所指挥和支持的任何军事或非正规武装部队,以及可能受其所控制或指挥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取进一步(1)军事行动”;
(3)全体一致通过,“乌、俄双方应当约束自身行为,避免进一步使争议扩大或加重或更难解决”。
令人意外又遗憾的是,薛法官在前两点内容上都投票反对。
根据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的宣誓就职要求,法官们从任职开始,不代表其本国政府,也不代表任何其他国家,应当独立履职。所以我们从理论上相信,薛法官的反对行为代表的只是她个人意思。
从薛法官的履历来看,她是北京外国语大学毕业,又在北京大学进修国际法,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在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一路升任司长。2005年当选布鲁塞尔国际法研究院院士,2009年被推选为亚洲国际法学会会长,2010年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主席,同年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现为国际法院副院长。她当选为国际法院法官后,有段话说得很好:“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自己将秉承《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促进世界和平与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
任何人都必须相信,这是一位具有高深法学知识和理论素养的、热爱世界和平和安全的优秀女士,也是中国国际法学领域的权威人物。
然而,2022年3月16日,在联合国大会决议已经对“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明确定性为侵略行为的情况下,
在一份仅仅要求立即停火的国际法院临时裁决书上,
精通国际法、爱好和平的薛法官,
毅然决然、义无反顾投下了历史性的反对票!
投完反对票后,薛法官发表了声明解释她为什么要反对。现就其声明内容逐一进行商榷:
1、她说她完全赞同立即停止俄罗斯在乌克兰的军事行动。但是她认为国际法院临时裁决停火的两项措施实际上与乌克兰起诉主张的权利可能无关,仅要求俄罗斯采取停火措施无助于解决乌克兰危机。她还认为法院要避免对案情作出预先判断。
请问,你既然赞同立即停止俄罗斯的军事行动,为什么要对裁决俄罗斯停止军事行动的法院决议投反对票?
你认为这裁决书中的两项措施和乌克兰主张的权利无关,依据是什么?
你认为仅仅要求俄罗斯停火是没有用的,依据又是什么?
任何一个明眼人都能看到,正是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才引发这场危机,如果俄军停火,怎么会无助于解决危机呢?你的分析逻辑是什么?
你认为国际法院要避免对案情作出预先判断,请问在对案情事实进行调查前——尽管案情事实早已经联合国大会决议确认——首先不就应该停火吗?
2、她说乌克兰申请的目的显然是寻求法院裁定俄罗斯的军事行动是非法的。因此这不是一个真正的种族灭绝案件。她认为这似乎不属于《种族灭绝罪公约》管辖范围。
请问,你如果认为这不是种族灭绝案件,那是否认为这是乌克兰在虚假起诉或恶意起诉?
即使乌克兰起诉目的如你说述,但法院的裁决书内容并没有认定俄罗斯军事行动是非法的,只是要求停止军事行动。裁决内容没有触及你的反对观点,为什么你依旧要反对?
你为什么要说“似乎”而不说“肯定”呢?既然自己都存疑,为什么不同意立即停火再做调查呢?
3、她认为乌克兰对俄罗斯军事行动立场描述存在错误,理由是俄罗斯的军事行动依据是《联合国宪章》第51条关于自卫和习惯国际法的规定,俄罗斯进行自卫显然不受《种族灭绝罪公约》的约束。
请注意,联合国大会正是依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否认俄罗斯是自卫行为,确认俄罗斯是侵略行为。
一个国家可以入侵另一个国家自卫吗?岂能将侵略行为和自卫行为合二为一作出新的理解?
你口口声声说要避免对案情预先判断,但你自己已经作出了预判——你认为俄罗斯的入侵是自卫,可以不受**《种族灭绝罪公约》的约束!**
4、她认为乌克兰的主张其实就是一个问题,国际法是否允许在种族灭绝的情况下使用武力。因此乌克兰对俄罗斯的不满直接关系到俄罗斯根据国际法使用武力的合法性,而不是种族灭绝。
请注意,在种族灭绝的情况下国际法当然允许使用武力——波黑战争便是先例。可现在乌克兰不存在种族灭绝,或者至少是存疑有待调查,这种情况下凭什么不经过国际调查,俄罗斯就能越俎代庖对乌克兰使用武力?
如果乌克兰对俄罗斯不满,俄罗斯就有了使用武力的合法性吗?请问你的说法是根据哪里冒出来的国际法?
5、她认为国际法院以往的案例提醒面前的国家——乌克兰和俄罗斯,对于任何争端必须以和平手段解决。
请问,这里的**逻辑是不是有点混乱?乌克兰和俄罗斯的争端要以和平手段解决,不首先应该停火吗?停火了才能谈和平解决啊!你现在投票反对停止军事行动,这是鼓励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的做法吗?**
6、她再次强调这项裁决预先判断了案情(相当于立场先行)。这项裁决的影响有待观察。
请问,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混淆了事实判断和立场判断?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是众目睽睽的事实,联合国大会早已决议确认。即便此时国际法院认定俄罗斯是侵略者,也完全是一个事实判断,更不可能扯到自卫问题。
即使俄罗斯的入侵是被逼无奈——虽然说起来很可笑——那也顶多作为从轻情节,丝毫不影响事件的定性!
国际法院这项裁决预判的是事实,而非立场。否则,为什么这份裁决要点仅仅是要求俄罗斯立即停止军事行动,而没有对俄罗斯进行定性谴责?
最后,回顾下薛法官对裁决内容第三点投赞成票,我很好奇也很纳闷,一方面薛法官反对俄罗斯停止军事行动,另一方面薛法官又要求俄罗斯和乌克兰共同约束自身行为,避免争端进一步扩大或加重或更难解决。
这种奇葩的逻辑,请问俄罗斯能做到吗?俄罗斯继续进攻叫做约束自身行为?
乌克兰该怎么做?面对俄罗斯的继续进攻,乌克兰必须如何约束自身行为?
所以,你的声明没法解释你投反对票的行为,太牵强了,想来你也是绞尽脑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