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并不生来就是女性主义者。有一位朋友曾跟我说,其实她从小并未觉得男女有多大差别,直到大学毕业,踏上社会,才赫然发现真实的社会并不像学校里那样:不但职场可能遭遇性别歧视和性骚扰,家人也唯恐她嫁不出去,而这两年层出不穷的社会事件甚至让她连基本的安全感都在丧失。
这些一言难尽的经历,不能不让她重新审视自己的女性身份:“虽然以前也知道做人难、做女人更难,但也没想到会这么难。”她头一回认真考虑这么一个问题:为什么做个女人那么难?
男权社会的运作逻辑
这个问题,大概每一个自我觉醒的女性都曾问过,虽然她们找到的答案不尽相同。日本学者上野千鹤子在《厌女》一书对此的回答是:因为男权社会的运作逻辑就是建立在“厌女”(misogyny)基础上的,因而“女人之难,似乎不分东西,不论体制”。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男权社会是围绕着权力支配建构起来的。法国哲学家雅克•德里达称之为“逻各斯中心主义”,这种对世界的认识不仅设置了一系列二元对立,还为之设定了等级,其中一项在优先级上处于统治地位。
这样,男性支配女性,就像男为天、女为地一样顺理成章。现实是:这样一个社会的存在和运行,都有赖于将女性保持在一个相对屈从的地位。最典型的就是到处可见的那句话:“连女人都搞不定,你还算什么男人!”
正因此,女性权利并不只是女性的问题,而动摇了这一秩序的根基,牵涉到男性的自我认同,因为所谓“男子气”就是通过“不是/不像女人”来定义的——在任何文化里,“娘娘腔”都是对男性的羞辱。
上野千鹤子尖刻地指出,“好色男人的厌女症”背后潜藏着一种内心的矛盾纠结:“每一次想要证明自己是个男人时,都不得不依赖女人这种恶心污秽不可理喻的动物来满足欲望,男人们对这个事实的怨与怒,便是厌女症。”
这一社会秩序原理的确立,只有支配者的认同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被支配者的自愿服从,缺一不可。
换句话说,女性的“厌女”是它能成为现实的关键一环:“女人的价值由男人的选择而定(据说如此),可男人的价值不是由女人的选择来决定的。”(本书第15页)
这很好懂:规定“女人要像个女人”、怎样才算“有女人味”的,往往是男性,但就像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不时见到的那样,有时连女性自己也接受了那一套。
“做女人为什么这么难”的根本原因也在此:她们的形象和行为规范不是自己能决定的,而处于他人无处不在的眼光之下,就像是按照他人的意愿来扮演一个讨人喜欢的角色。
这势必造成一种自我屈抑又动辄得咎的处境,尤其是在新旧价值观交替的当下,可能无论你怎么做都很难让人满意。
2018年上映的韩国电影《燃烧》借主角之口说出了女性的这种两难:“女人化妆被说,不化妆也被说;穿得少被说,穿得多也被说。听说过一句话吗?没有适合女性生存的国度。”
在这一点上,女性的敌人不仅有男性,也包括其他女性——直接管束一个女孩“要像个女孩”的,往往是她的母亲;为了实现“被男人选上的价值”,女性的最大竞争者往往就是其他女性。
这在本质上是不去质疑男权社会的秩序本身,而是寻求在其中“适者生存”,而代价就是屈抑自我,投其所好地迎合手握稀缺资源的男性掌权者。
有句俏皮话不无讽刺地道出了这场性别战争:“男人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
因此,女性也会厌女——不仅仅是“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的那种“雌竞”,也不止是对“身为女人”的怨恨,而是一种对自我的深刻否定。
这常常意味着要给足男人面子、用媚态来操纵男人,曾被称为“魔女”的木岛佳苗,相貌极为普通,但就是因为吃透了这一套,在东窗事发之前将一个个男人都玩弄于股掌之上。乍看起来这像是胜利,其实却必须顺应男权社会的逻辑。
正因为这已成为社会运作的基本逻辑,要摆脱它是极难的,即便现代发达国家也在所难免。
在欧美的浪漫主义小说中,虽然已经开始正视女性的欲望,相信女性自有其长处和能力,但却也流露出一种厌女态度:承认男性握有权力的必然性和现实,而女主人公则具有典型的被动性和令人心生怜惜的无助感,并且具有一种特殊的乐观,那就是相信这种男权的秩序不会威胁到女性自我的完整性。实际上,当下那种“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幻想也出自同样的心态。
当然,不同时代的“难”是不一样的:在传统社会,这通常是要求女性要遵循一套严苛的道德规定(不能“跨越门闾”或戴面纱);但在新旧交替的现代化过程中,女性虽然看似获得了一部分权利,却可能发现处境更难了。
在日本,母亲对女儿发出双重信息:作为一个“长着女人面孔的儿子”,女儿被要求既“像儿子一样成功”,又要“成功地做一个女儿(女人)”,这就使现代女性处于一种腹背受敌的双重夹击之中。
无论是哪一种,这都体现出女性作为一个弱势群体的典型困境:她们的选择是很少的。
解放女性,也就是解放所有人
随着时代的变迁,“做女人”的意涵也在发生改变:这不仅仅是要“做别人希望你做的样子”(因为“理想女性形象”通常都是对男性而言的),而现代女性则相反,是想要挣脱那套规范的束缚、毫不掩饰地做自己。然而此时,她们很可能会发现,周围的整个环境对此是很不友好的。
每个社会对人们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都有一套默认的行为规范。这种“角色模型”(role model)对所有人都有效,理论上说男人也不例外(诸如“男儿有泪不轻弹”)。
不过,“角色本位”的东亚儒家社会尤其注重这一套,认为不遵守就会天下大乱,而你不用多想就能明白一点:像女性这样受支配的弱势群体,所需要遵循的角色规范远比男性严苛,因为她们没有逾越自己身份的特权。
在这种情况下,“做女人”往往意味着穿上一件男性为自己定制的紧身衣,正如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指出的那样,女人不是生下来就是女人的,而是在后天的实践中“变成”女人的,因为只有她们遵循了那一套角色规范,才被社会承认为是“好女人”或“像个女人”。
然而,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这种角色规范却可能出现很大的变化:传统上认定“女子无才便是德”,第一批女性售货员、女性拖拉机手出现时,都曾引起轰动乃至非议,因为在此之前,人们没想过“原来女性也可以做这些”。
有时看似奇怪的是,一个女人是不是能“做女人”,不是她自己说了算的。在电影《炮打双灯》中,蔡家炮庄的大当家春枝是个少女,却从小就被当作男孩抚养长大,因为她爹没有儿子,而炮庄的产业和香火又只有“少爷”才能继承。
当她终于女性意识苏醒,改穿女装,当众宣布“你们都给我听着,我宁可不做你们的少爷,也要做一个女人”时,整个大院都感觉天塌了一样,请了巫师来为她“驱邪”,逼迫她又穿回男装。
直到最后,她怀了孩子,说:“我知道,镇上说这是野种,野种就野种呗,只是这话,不能让孩子听见。”
这个故事极好地表明:“女人”本身就是一种自主选择的身份角色。在春枝那种特定的处境下,她想要“做个女人”本身就是离经叛道的,一如后世女性去做原本男性才能做的事。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她怎么做,而在于女性“想做什么”不能自主。
对男权主义者来说,一个女性想要自主地“做自己”本身就是对既定秩序的颠覆,足以造成巨大的困扰。
日本文化研究者关根英二在和一位美国女性恋爱、结婚后,发现对方不断坚持“我不是随你所愿的他者”,对他来说成了既不能理解也无法控制的“怪物”,这深深地撼动了他对男性和女性“应该是什么样”的一整套信念。
在欧美社会,“女性主义”(feminsim)并不只是指“为女性争取权利”,而意味着“你可以成为任何人”,但在东亚,这种理念的着重点其实往往落在社会差序格局中的人格平等——用上野千鹤子的话说,“女性主义是追求弱者也能得到尊重的思想”,是“女人接受自己、爱自己的思想”。
这既不是“让女人变成男人”,更不是“向男人夺权”,而是指女性不被“女性”这个强制性范畴所限定,可以自主地、不受干扰地选择“做自己”。
影星约瑟夫·高登-莱维特的一次发言:“女性主义对我来说意味着不要让你的性别来决定你是谁——你可以成为任何你想成为的人,无论你是一个男人、女人、男孩还是女孩。”
要做到这一点,不能仅靠女性的超常努力,否则极有可能造成一个结果:女性不平等地承受了社会转型带来的重负。
在1902-1907年间的晚清时期曾涌现出大量女权书报,最先觉醒的那一批女志士反抗封建婚姻和礼教,深信即将出现男女平等的社会,但当时许多职业都未向女子开放,她们在社会上谋生艰难,能诗善文才气横溢者竟沦为女工,那种幻灭感让无数女性为之痛苦。
只有当原有的社会规范得以更新,让每个人都能相对自由地做自己,才能更好地释放所有人的潜能。
从这一意义上说,女性的解放并不只是自我解放,也是对男性的解放,他们也可以放下“不够男人”的包袱,可以成为自己想成为的样子——谁说男人不能去练花样游泳、当幼儿园教师?
当然,这不应成为男性维持支配地位的新借口,因为现在不时可见的一幕是:很多男性以“性别平等”为由,拒绝“女士优先”的绅士风度,要求女性“平等竞争”,但却丝毫不顾结构性不平等仍然存在的现实,而在事实上将女性置于不利地位。
时代已经在向前,不仅女性在觉醒,男性的意识也需要刷新。
多年前,苏珊•布朗•米勒在她那本已成经典的《违背我们的意愿》中明确指出:“暴力,或者说暴力威胁是用来对付女性的,是男子气概的基本必需品”(唐山打人事件也再一次印证了这一判断),但她也说,“我相信在将来,男人不会再用自己对女人的攻击或保护来定义男子气概”。
是的,那会是一个全新的社会,每个人应该都享有基本的权利和安全感,只能依据其内在的自我价值而非性别、族群之类的群体身份来定义自己。
“做你自己”从来就不仅仅是女性的诉求,它是对所有人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