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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撞狗被村主任带人上门殴打,带的什么人才是重点,咋漏了?
作者:有竹不倒
发表日期:2023.5.4
来源:微信公众号“竹不倒”
主题归类:权力滥用
CDS收藏:公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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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这件事在网上火的一塌糊涂,河南广播电视台把监控视频发出来之后,没过一会儿转发点赞甚至评论都是10万+,广东男子骑摩托车撞到村长的狗,被村长带治安队上门殴打。

事情发酵根本止不住,然后汕头市官方发布了通报,有监控视频为证通报里也扯不出什么花来,可他们还是毅然决然的漏掉了最严重、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

“带人找到周某坤讨要说法,并对其进行殴打。”

带的什么人,怎么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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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个公民互殴,那顶多就是个人矛盾,产生了些小摩擦,关注它都是浪费舆论力量。

可倘若是一堆公民殴打一个公民,这就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了。

现在这一堆公民的身上还穿上了制服,殴打的更是一个几乎没有任何过错的普通老百姓,行为性质之恶劣,之严重,不由得我们不慎重对待。

穿上那身衣服,是让你公平执法的,不是让你打老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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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播电视台写得很清楚,被村长和治安队上门殴打。不懂的人可以去查查,治安队属于公安下属,也是警察的一种,俗称“治安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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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面向社会的通报,真实的过程应当完全的陈述出来。“前村主任”是打完人之后被撤掉了,还是打之前就被撤掉了?那几名治安队人员,为什么可以被一个“前村主任”随意调用,并对普通村民进行殴打,他哪来的权力?同时那几名治安队人员,又为何听从“前村主任”的命令?身为执法者而不知法,岂不可笑可怕?

其实我们也懂前村主任这种行为,不干点什么,哪能体现出自己“位高权重势力大”呢?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自己是村主任,自己的狗当然也要比村民们来的高贵。所以他出的不是一口气,而是做给全村人看,既满足了虚荣心,也警告了村民们以后看到自己要先矮一截再说话。

莽村的莽怎么写来着?看完电视剧我不知道,看完新闻,我特么竟然知道了。

所以我说,这份通报,作为官方面向社会的回应,它不是不合格,它简直就是在搞笑,糊弄谁呢?

而且这位被打的村民有什么错?他正常骑车去上班,撞到没有拴绳而肆意狂奔的狗,就罪不可恕了吗?即便是人,都需要红绿灯来限制,闯红灯被撞都是全责,何况一条“前村主任”养的狗,它比人的权力还要大不成?它比人还要金贵不成?人命还不如狗命不成?

这种情况村民不追究前村主任的狗妨碍交通,这些村干部都要烧香拜佛才对,他妈的反过来倒打一耙,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要是因为撞到这种在道路上横冲直撞的狗而出现交通事故,受伤,甚至失去生命,你前村主任拿什么来赔?

因此归根究底,这件事村民不存在任何问题,反而是前村主任养狗不栓绳差点导致交通事故。结果村民都还没说什么,村主任反倒是带着治安队上门殴打村民……如此细思极恐的性质,如狼似虎的行为,通报里半点没写出来。

“周某坤骑车上班撞到狗,前村主任带人上门讨要说法……”亏你们敢写敢发,这要是没有监控视频,我可能还真就信了。

希望以后的通报,多以客观事实为主,少点为了形象、面子和关系的拐弯抹角。就此事而言,穿制服的人到底是谁?是不是治安队?不是为什么穿制服?又哪里弄来的制服?是的话凭什么听前村主任私人调动?是否存在滥用权力,侵害村民的违法违纪行为?存在的话,5个人全部到案是什么意思,这不得刑拘才对吗?

群众并不怕个人矛盾与殴打,他们怕的,是带上公权力的个人矛盾和滥用职权。此事只是个例,群众往往也就关注一下,但他们却怕个例不依法处理,会被更多“村主任”借鉴、学习。当然,一同被借鉴学习的,还有那份避重就轻含糊其辞的通报……

余华以前说了一句流传甚广的话,叫“他们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这话在今天已经不太好用了,因为他们说的话,标点符号你还是要信的,毕竟确实没说错。你看:骑车、撞狗、被打……过程不仅都说了,竟然还全对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