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豁免权”事件之后,又有人给姜萍“解围”了。
近期,知名脱口秀演员李雪琴发布了一段视频,自我展示之余,多说了一句话:
“因为我不会游泳。”
结果就有人提出了一个问题:
你不是国家认定的游泳二级运动员么,还拿过冠军……怎么就不会游泳了。
拿放大镜看人,人是经不起细看的。
如果李雪琴不会游泳,那么谁在裸泳?
这个陈年黑料一曝光,李雪琴就被挂了两天的热搜。
先是曝出“李雪阳”的原名,而后,就是当初高考买分的事儿。
当时李雪琴做了两手准备,一方面参加北大的自主招生,获取了加分20的资格。
另一手,买了个“二级运动员”资格,换取加10分的条件。
根据央视当年对辽宁高考体育加分的调查,估计也要花好几万。
不过,李雪琴最后用的是“自主加分”的20分,进了北大,之后也没有被深究这件事。
而和她同届的“国家象棋二级运动员” 刘丁宁,则是利用这个运动员加分,被香港大学录取。
不过,也是因为这件事被查,香港大学后来就劝刘丁宁退学,导致刘丁宁不得不复读,再考北大。
这个现象普遍吗?在10年前,其实挺普遍的。
一方面,当时的高考有很多特招政策,除了自主招生外,还有少数民族加分,特长加分,竞赛加分,甚至还有“校长推荐”。
另一方面,当时的监管也不如现在严,不少家底子殷实,父母有资源的人就会帮孩子搞点加分的“项目”。
所以这里面就有钱分交易的现象。
比如,一些校领导会和学校里成绩较好的学生父母勾兑,卖推荐资格。
还有的为了多出几个清华北大,强行给学习优异的孩子申请国家运动员资格。
还有一些领导、巨贾、明星家的孩子,会在父母的安排下,走高校录取的特殊通道……比如“仝卓高考舞弊事件”。
所以我之前就说,高考限缩对“特长生”的特招,其实是好事,是对大部分人公平的一件事,浙大什么的学校,不特招姜萍是对的。
同时我也想说,姜萍的成绩哪怕是假的,都不会对教育圈和学术圈产生什么实质的不利影响。
因为她只是参加一个商业竞赛,这个竞赛也不是被国家认可的竞赛,榜上有名也不足以加分。
相反,像李雪琴这样的高考舞弊,才是真老虎。
因为它真正破坏了绝大多数人的考试公平。
有人替李雪琴洗白,说她也没用上这个体育加分,是靠实力考进去的。
但从法律角度去分析,这依然属于“舞弊既遂”。
因为当花钱买运动员资格的这个过程完整,舞弊行为就已经既遂,只是她使用了另外一个方式达成了目的。
而且能达成这个目的的人,往往都是家境、资源突出的人。
因为想达到这些“特招”资格的人,很难轮到寒门子弟。
最近几天,姜萍的热搜持续不下,几乎是近几年来,我看过关于考试舞弊讨论时间最久的事件。
大大超过了“外交豁免权”,大大超过了“被压榨的咖啡师”。
对和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儿,点到为止,轻声叹息。
对和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碰到的事儿,辗转反侧,重拳出击。
我不是说不能质疑姜萍,而是觉得这世道实在费解,就好像一群人天天骂超市里的午餐肉是假肉,但外卖里的淋巴肉、槽头肉却没人问。
这不柿子都挑软的捏吗?
电影《建国大业》有个非常经典的桥段。
蒋经国去上海抓了杜月笙的儿子,说要“打老虎”,杜月笙呛声蒋经国:
“老虎好打,冰山,只怕小蒋先生搬不动吧?”
很多时候,我们的问题,就来自于我们不敢去看房间里的大象。
理性上我也希望这两件事最后都能有个说法,但如果公众注意力都盯着吃低保的小虾米,而放过高考舞弊、保研保送、劳工待遇……这些个真老虎。
多少是有点魔幻现实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