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应台:誰,不是天安門母親?──獻給丁子霖

孩子,你是否想過,你今天有自由和幸福,是因為在你之前,有人抗議過、奮鬥過、爭取過、犧牲過。如果你覺得別人的不幸與你無關,那麼有一天不幸發生在你身上時,也沒有人會在意。我相信,唯一安全的社會,是一個人人都願意承擔的社會,否則,我們都會在危險中、恐懼中苟活。對於那些死難的人,我們已經慚愧地苟活;對於那些在各個角落裏用各自的方法在抵抗權力粗暴、創造心靈自由的人,孩子,我更覺得徹底地謙卑。

對於那些死難的人,我們已經慚愧地苟活;對於那些在各個角落裏用各自的方法在抵抗權力粗暴、創造心靈自由的人,孩子,我更覺得徹底地謙卑。

為了你,孩子,不會有一天上了街就被逮捕或失蹤,我不得不盡一切的努力,防止國家變成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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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词库】 六四24周年搜索禁词特辑 2013-6-3

数字/日期类:

35(“5+35”或“五月三十五日”均为常见的六四别称)
63+1
65-1
24年
june
Jun+4th
三十五
二十四
六+四
六4
6四
liusi(“六四”拼音)
bajiu(“八九”拼音)
陆肆
陆四
六肆
捌玖
捌九
八玖
六four
six四
six+four
八八(八八六十四)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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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蟹档案】将来总会有记起他们, 再说他们的时候

以下被新浪审查删除的微博来自自由微博网站和其它监测渠道,数字时代编辑整理: -李凤仪-:明天,一个普通的日子,你将怎样度过?好歹要表示一下吧? 2013年06月03日 19:13 假装还在民-国:为了忘却的记忆,为了不死的青春。默哀。 2013年06月03日 13:21 veggige:#Yesterday once more # 那时你在做什么? 2013年06月03日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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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 | 当中国遭遇最难就业季

我家保姆和她丈夫(他是一名司机)数十年来一直省吃俭用,两人挤住在上海一套小小的公寓里,一心想的就是为独子提供好的条件、让他有机会实现“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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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曲新闻 | 中石油大连公司油罐爆炸 2人受伤2失踪

辽宁,中国——6月2日下午14:30左右,中石油位于辽宁大连的石化分公司一联合车间油罐发生闪爆事故,发出两声爆响后,现场腾起蘑菇状浓烟。大连市官方通报,事故造成2人受伤,2人失踪,医院表示重伤的两人生命垂危。 据悉6月2日下午14点30分左右,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油渣罐发生闪爆事故。该油罐储存焦油等,目前正处检修期间。大连网友称,两声巨响爆炸很远的地方就能听到,现场浓烟滚滚,天空弥漫着黑色灰尘,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声声入耳。“地上全是黑色的石油油点落下来,如同下了场石油雨。” 但当地表示爆炸没有对环境造成影响,“因厂区近海居民区少,对居民基本无影响。现明火已扑灭,监测显示空气、水质无污染,事发时附近有一货轮停靠,已进行紧急疏散。” 《 潇湘晨报 》6月3日的评论指出,“这至少已经是过去4年来中石油在大连发生的第六起火灾(爆炸)事故”。此外,2011年8月8日10时30分,大连福佳大化(大连PX项目)附近防波堤因台风“梅花”被冲毁,海水倒灌,导致生产用化工储罐受到严重威胁,这起事故引发了一周后全市民众的游行抗议。F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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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 | 黃偉豪﹕平反,就是為了往前走

——「六四」的迷思與謬誤 【明報專訊】 每 年的「六四」,也是一個反思中國前途的良好機會。可惜,不少的反思似乎巳變成了愈來愈遠離「六四」真相和意義的迷思與謬誤。在 眾 多的迷思和謬誤之中,一個經常被提及的,當然是我們應早日忘記「六四」過去的 傷痛,如果不願意把「六四」放下,只會使我們不能向前看及往前走,阻礙了國家的發展。 真正放不下「六四」的 是中國政府 以上的 說 法的漏洞和錯誤十分多,但最過分的莫過於把指控的對象也倒轉了。真正放不下「六四」的,是中國政府,而不是人民自己。如果中國政府真的願意放下過去,面對將來,在「六四」發生以後的過往 24 年,「六四」這兩個字及有關它的討論,就不會成為了全國的禁忌,在一切的空間及媒體,包括了互聯網上,被徹底的封殺。提及「六四」及與它有關的人士,仍然受到政府的監控或迫害。 如果「六四」的意義,只是一件發生在 24 年前的 歷 史事件,對中國的現 狀 及發展沒有任何的 啟 示,根本不會如此觸動了當權者的神經。 24 年了,中國政府對「六四」仍如此的緊張和放不低,正正因為「六四」所反映的價 值 和意義,背後所代表的矛盾和衝突,仍然和中國政府今時今日的管治思維和理念有密不可分的關係,甚至主宰了中國整個國家應走的發展方向。 要真正了解「六四」對中國的意義,及它所帶來的衝擊,便必須要在觀察當中帶有 歷 史感,知道整件事的前因後果,否則,對它的認識和了解,只會是片面 和瑣碎,就如香港政府負責教育的某高級官員一般,只當「六四」是 歷 史上的「沙沙石石」,顯示了自己對中國了解的不足和無知。 哈佛的 歷 史和政治學家羅德里克‧ 麥克法夸爾( Roderick MacFarquhar ),便編有由劍橋大學出版社在 2011 年出版的《中國政治 :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60 年》一書(註一),集合了多位專注中國問題研究的著名西方學者,共同探討中國過往 60 年,自中共建政以來的 歷 史,及當中所遇到的困難及挑戰。 「六四」的真正意義 在書中,便有獨立的一章,專注討論引致「六四」的前因後果,及往後對中國的衝擊。因此,除了想人民忘記事件及隱瞞真相的當權者外,根本沒有人如此幼稚地把「六四」視為中國 歷 史上的沙沙石石。 「六四」的真正意義,在於它反映了在近代中國的發展及改革上,所引發出來的力量和它們之間的爆發點。亦即是 說 ,「六四」是中國發展的關鍵時刻, 歷 史的重要分水嶺。 根據麥克法夸爾所編的一書中的分析,自中國由鄧小平實施開放改革政策以來,便釋放了不少的力量,形成了改革的動力,但又 產 生了不少的矛盾和衝突。這些矛盾和衝突,存在於黨 內 改革派與保守 派之間的分歧,以及政府,或更正確來 說 ,是執政共 產 黨和社會的對立。 當時矛盾和衝突的 內 容,主要是分為經濟和政治兩部分。在經濟層面上的爭論,是應否進一 步 深化市場化的經濟改革,還是向計劃經濟修正。在政治的層面上,主要的爭議是共 產 黨應否放寬對社會的控制,以便回應在經濟和社會逐 步 發展下,人民對民主和自由所 產 生的訴求,及應否引入人民的力量來監察政府,以便控制由經濟改革所引發出來而日益嚴重的官員腐敗問題。 政治經濟之間的問題互相緊扣 在中國,政治和經濟之間的問題是互相緊扣,息息相關。「六四」的重要人物,巳故中共總書記趙紫陽,在他在六四之後被幽禁期間,由秘密 錄 音而寫成的《改革 歷 程》一書中,亦有提及在中國的發展和改革中,政治與經濟之間是如何地一脈相連,缺一不可 ﹕ 「而且沒有政治方面的改革,支持(經濟)改革的力量也很難充分發揮作用。改革中遇到的各種社會矛盾,沒有政治改革也很難得到妥善解決。比如在商品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錢權交易,以權謀私,就是一個沒有社會監督的大問題。」(註二) 十分諷刺的是,雖然趙紫陽以上講述的是「八九六四」前夕的中國的情 ,但同樣的問題,在今日的中國,依然存在,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六四」的結局,決定了中國及其人民在八九後的過去 24 年的命運。不幸的是,在收拾「六四」的殘局上,鄧小平為中國在經濟與政治的問題上,選取了兩個完全相反的發展極端。一方面在經濟上,繼續堅持改革與開放,但在政治上,卻日趨保守,不惜一切地鎮壓社會上的自由和民主訴求,用「穩定壓倒一切」為藉口,容不下任何的反對聲音,更不容任何人對共 產 黨的領導地位作出挑戰。 繼續討論「六四」 不迴避 不放棄 兩極的取捨,帶來了中國往後的兩極發展。雖然經濟發展得更昌旺,但財富的分配兩極化,往往只集中和當權者有直接聯繫的小數人身上,甚至這少數人,也只是當權者的利益代言人。在政治上,中國的民主化不但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由於缺乏政治參與及人民監察的渠道,中國的人民很多時連受憲法保障的基本公民權利也受到侵犯,官僚濫權及腐敗的行為,無日無之,甚至接近到失控的階段。 在這個 歷 史發展的大環境下思考「六四」,「六四」 絕 非只發生在 24 年前的不足掛齒的一件往事。「六四」的平反,亦不應單單地被理解為受害人家屬追究責任或索償的簡單事件。中國政府一日未平反「六四」,一日便象 徵 它仍然堅決地否定了民 主和自由在中國發展中的價 值 ,而中國目前把只有少數人分享到的繁榮和興盛,建立於無數人民被壓迫和 剝 削的現 狀 ,也沒有了被推翻和逆轉的可能。 因此,繼續討論「六四」,不迴避,不放棄,才使中國有往前走的希望及進 步 的空間。相反,把它否定或忘記,只會造成 歷 史的真空,發展的迷失,把中國從目前所面對的矛盾與衝突,再進一 步 推入一個萬劫不復的深淵。 ◆參考資料 註一 . MacFarquhar , Roderick , ed. ( 2011 ) The Politics of China: Sixty Yea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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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广西北海市沙田镇上千村民抗议官商勾结

在广西北海市沙田镇,上千村民1号堵塞道路,以抗议官商勾结所造成的对生态环境和渔民传统生活方式的破坏。2号,数百名村民与大批警察对峙。 网上对沙田镇的抗议活动的报道虽然简短,但仍可从中看出这个地方存在的许多问题:官商勾结、环境污染、生态失衡、渔民健康受到威胁、村民赖以为生的码头等基础设施日渐颓败、只能靠捕鱼为生的“村民被逼上绝路”,等等。 广西北海市沙田镇上千村民抗议官商勾结(中国茉莉花革命网) 纽约城市大学中国问题学者夏明教授表示,沙田镇的村民抗议活动并非偶发,沙田镇的问题也不是孤立的。他说,在中国一些地方,官商勾结带来了对弱势群体圈地式的掠夺,弱势群体被排除在有关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程序之外: “(在沙田镇等地方所发生的)实际上是一种残酷的‘圈地’运动,老百姓被从土地上扔出去,最后陷入贫困化状态。” 中国事务评论家刘念春说,官商勾结的背后可能就是官员与地方黑势力的勾结: “只要有钱可赚,那就什么事都可以作,因为没有法律惩罚他。” 这位评论家说,沙田的环境生态遭受破坏是一些地方官员没有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个例子: “中国就没有一套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 夏明教授表示,领导干部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应当为人民的利益而勇于担当,而不能斤斤于眼前的经济利益: “(领导干部如果没有担当)所失去的是人的根本的同情心。” 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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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 | 青年”通婚圈”折射中国新一代阶层固化

一个周末,年轻漂亮的李菲被妈妈“连拽带求”,带到了上海的人民公园。 在这里,她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年龄、身高、学历、工作、月薪、房产和户口变成了一张“小广告”,在广告栏里“待售”。 如今,在北京、上海、杭州、鞍山等城市,都有这样的特殊公园,承载着两代人的“人生大事”。这里就是白发相亲角,50后、60后的父母为主体的“交易市场”,他们的“商品”则是自己的儿女70后、80后和90后。 爱情是一场买卖? 这是李菲第一次来到人民公园的相亲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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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议】中储粮火灾:天下粮仓现代版?

5月31日,中储粮78个储粮囤突然表面着火,这正是中央巡视组进驻中储粮的第五天。虽然官方称火灾原因尚待调查,但网络上却有大量网民因为蹊跷的着火时间点而对粮库失火的真正原因产生了怀疑,更有许多网民将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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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SFORUM | 安徒 – 六四24:告別六四猶如告別自己

星期日生活    2013 年 6 月 2 日 【明報專訊】今年六四,風波不絕。日來各方爭論熱鬧非常,眾聲喧嘩,看少幾日面書,就可能跟不上形勢。這場大辯論,初則由一些叫香港人「告別六四」的所謂本土主義者提出〔 Vic :我不知道有哪些本土主義者叫香港人「告別六四」〕,後又因支聯會「愛國愛民,香港精神」八個字被指定為大會口號,使爭論螺旋式的升溫。在這場爭論中,有人認為是香港人本土意識的上升,所以產生要和「六四」切割的情緒所導致,然而如果你細心追蹤這些要大力衝擊六四晚會及其主辦組織支聯會的言論,你就會發覺,他們真正想與之切割的,只是一直把持着六四話語的民主派。 筆者這幾年來,每年都有去六四晚會,然而絕對談不上是支聯會的粉絲。甚至相反,筆者肯定是歷年(特別是一九九○年代)最積極批評支聯會及民主派的評論人之一,所以筆者沒有任何動機為支聯會辯護。可是,近來對民主派領導香港民主運動失敗的批判,往往只集中在批評民主派的「大中華情意結」,而支聯會之所以受到某些本土主義者的敵視,也正因這個組織被視為集中地體現了民主派的「大中華情意結」。對這些認為「族群鬥爭,一抓就靈」,想着一朝醒來能與中國告別就天下太平的本土主義者來說,「告別六四」便變成了推翻舊的民主派,讓本土主義成長,最終以本土派取民主派而代之的前提。 民主派失敗歸因大中華意識不符史實 筆者相信,香港主流民主派失敗的原因,是一件需要嚴肅反思和分析的問題,然而,籠而統之地把民主派失敗歸因於「大中華意識」,不單是偏頗,而且是不符史實。最近筆者找出了一批寫於二十多年前的文章,其中一篇在《信報》發表,題為《哀哉「偏安論」》的文章,就記載了筆者當年如何觀察民主派: 「恐共情緒瀰漫底下,無論是民主派還是保守派,都以中港隔離作為他們的最高綱領……特別是民主派,就一直在中國國內政治問題上,顯得異常低調,甚至是有關香港居民利益的事件,諸如釋放劉山青的問題,他們也幾乎不置一辭。大家如非善忘的話,應記得學運發生之前不久,民主派在天星碼頭熱熱鬧鬧地各自輪流絕食五十小時之際,在立法局門外的一角,卻靜悄悄地有甘浩望神父為呼籲釋放劉山青絕食整整七日。民主派人士究竟有多少個曾走過來看望?」 在另一篇題為《何物「情意結」?》的文章,筆者也記錄了民主派在六四的民運轉入低潮期的言談態度。當時的評論針對在一九九二年民運熱情減退之後,李鵬飛如何拉攏保守派的「啟聯」和民主派的「港同盟」相互溝通,他認為兩者的分歧只有「對中國的態度」——啟聯認為與中國溝通是首要的,但港同盟則放不下六四的情意結。在那篇文章,筆者寫道: 「民主派和李鵬飛都在煞有介事地討論港人的『六四情意結』問題。李鵬飛叫人放開懷抱,看看中國的各方面,不要老盯着六四『一件事』。而李永達就說,我們要承認港人有此『情意結』,中國要明白,港人是有這種自由去宣泄,這是港人自由生活方式的表現,沒有大害。(然而)有趣的不是遊行示威真的有沒有害,有趣的是領導這些示威抗議的政治人物,可以直率坦白到這個地步,將自己的行為僅僅視為宣泄,是社會的安全活塞,是精神官能症(情意結)的集體自療。六四情懷只是一場病。」 筆者徵引上述舊文章的目的,不是為了懷舊,也不是想鼓吹當時也知道只會「玉石俱焚」的不斷革命,而是想說明今時今日往往被一些人理解為受所謂「大中華情意結」所誤導,對中國如何「苦戀」,如何因為過分寄望於中國民主化,把精力虛耗在「鄰國」之事的 民主派,其實無論在六四之前還是之後,都沒有真正對中國政治的興趣。而且,他們也對真的投身進中國國內政治的香港人,例如劉山青,甚至連發聲聲援也視為會弄污他們的手,以冷漠來與其劃清界線。 民主派沒有用心把八九民主運動傳承下去 民主派參與八九民運只是偶然,他們原來就反應遲鈍。只是在運動不斷升溫,才追隨另外一些先知先覺的激進小團體尾巴,才急不及待地去響應介入。他們在思想理論上跟不上形勢,行動上完全處於被動。他們只能掌握人們表面的拒共情緒,但提不出半點對中國如何發展民主的看法。 而 民主派在六四之後的表現,也並不是「先中國之憂而憂」,不是陷身於「支援民運」而不能自拔,而正正就是美其名為保留實力,長期鬥爭,實質上卻是在精神意識上放棄民主運動,穩固一種配合「河水不犯井水」論的「偏安」之局。 支聯會年年舉辦六四紀念的純粹儀式,正好就是這種「偏安」論路線的其中一種配置。因此之故,六四紀念一定要「非政治化」和不引起爭議。六四活動不能成為擴大民主運動,廣泛動員群眾的平台,而是一開始就要把六四用保守主義的方式「本土化」,要來充當民主派「偏安主義」政治妥協的工具。 其實,這些基本事實,任何曾經積極參加過一九九○年代支聯會和民主派政治的人都知道。在九七之前,批判民主派的聲音經常非常響亮,只是沒有社會記憶的香港容易把這些都遺忘掉。當時激進派對民主派不留情面的批判四處流傳,一點不比今日的網上喧嘩遜色。這些批評正正就是要尖銳地指出,民主派沒有用心把八九民主運動傳承下去,把民運當中的民主抗爭精神化為讓群眾運動在本地發展的動力,而是採取以「中港區隔」,「信任基本法」效力,寄望「國際友人」的支援會永不褪色的苟活路線和綏靖政策。 因此, 問題並不在於他們太過「大中華主義」,而是太沒有推動真民主運動的決心。他們靜待中共開明派上台平反六四,以期到時收割,卻無打開局面,擴展運動的視野。所以,民主派的問題,是在於他們無意承繼八九民運,反而是急速地將六四「情意結化」,乞求中共給予有這種「情意結」的香港人特殊照顧,以解港人對六四的「心結」。 這種思維的天真(即「膠」)的程度,直逼一些今日認為只要「中港區隔」,互不相涉,切割六四,中共就會給香港真正「自治」的人一樣。民主派和持這些主張的人一樣,都是害怕運動。 民主派偏安主義敗績紛陳 社會運動和政治實踐才是啟發社群意識的原動力,只有在運動之中,人們才會獲得主體解放的經驗,從而與其他人形成堅實的共同集體意識。六四是香港主體大規模邁向政治覺醒的起點,六四期間的政治動員,是香港集體回憶中不可磨滅的一個部分。所以,要告別六四就猶如告別自已。問題是,從運動中退卻,把記憶抹掉,偏安一隅,活在一個自閉的世界,只會讓主體停止生長,最多只能活在自戀的狀態,這不是香港人所需建立的主體性。 在那篇批判民主派的「偏安論」的文章中,筆者以這幾句作結: 「如果人們還以為在當前大陸政局動盪,經濟危機一觸即發,香港在急速倒數回歸的日子下,我們真正有『偏安』的可能,那就真個是駝鳥般的自欺欺人了。有人以心『獨善其身』去解釋偏安論,明顯地是鼓吹姑息、逆來順受的非政治化主張,這個自然是中共當權派和殖民地夕陽政府所喜見樂聞的。但亦有人以『穩住香港以更好地支援國內民運』去理解偏安論,就有點天真了。難道在『陳希同報告』中我們還沒有看到,香港舉行的學術研究會、出版的刊物、雜誌、人們的言論,怎樣被視為散播資產階級自由化、造成反革命活動的基礎的指控嗎?……坦克車已經輾碎了無數的幻想,如果我們今日還要強將一個舊日的幻想來支撐我們,那不是太可悲了嗎?」 二十年前的思考,不可能盡善與成熟。上述這些當年的激進之聲,亦對支援民運的歷史評論未必能夠周延全面。然而,民主派的偏安主義可說敗績紛陳,退無死所,已是歷歷在目。把這些失敗扭轉過來詮釋,令人誤以為是他們過於外向進取(中華),不務(本土)本業所致,就只是一種以為自己還有可退守偏安之處的幻想。可是,民主派還有希望嗎?二○○九年民主黨何俊仁反對五區公投運動,他還是乞靈於所謂「圍城偏安」論,可見其偏安意識二十年來都沒有改變,一以貫之。如今,若有人想新瓶舊酒,販賣改裝版的偏安論——那個「舊日的幻想」,不也是太可悲了嗎? 文 安徒 編輯 梁詠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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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深圳大学“六四”维稳通知曝光

去年六四期间,香港曾发起“黑衫行动”以悼念天安门事件中的死难者。这项行动今年再次于网络上广为传播,同时也有网民曝光了一份疑似深圳大学针对六四期间“黑衫行动”的维稳通知: 通知内容来源:推特用户 @64_black_shi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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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 | 良民、刁民和权利

虽然良民证这东西,是日本人侵略中国的时候才有的。但一直以来,良民和刁民,却基本上是统治者治民的基本判断。大到皇帝,小到比县令还小的巡检和典史,都希望治下之民是良民,都感慨刁民之难治。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良民和刁民,大抵是“大多数”和“一小撮”之分。只是各地方的刁民尺度不一,有的地方,打了下乡的衙役才算刁,有的地方,不满了小声嘀咕几句就铁定刁民了。 在帝制时代,皇帝一般来说,对百姓要客气一点。在更多的时候,他视他们为“子民”,而自己是天下百姓的“大父”,即超越百姓自家父亲之父。而直接治民的州县之官,虽然有父母官的说法,但落实到具体的官僚框架里,州县官却是“牧民之官”。言外之意,百姓在官僚眼里,不过是牛羊而已。所以,所谓良民和刁民,无非是放牧人眼中驯良和调皮捣蛋的牲口。这样的牲口,当然谈不上今天我们所说的权利两个字。 但是,尽管我们说,权利( right )这个词,是晚清时分才从外国进口的。但权利概念本身,就包含天赋的意义在内。尽管官员视治理百姓为放牧牛羊,但中国古代的百姓,毕竟不是欧洲封建制下的农奴(即使农奴,也有一些天然的权利),他们在法律上是自由人,拥有相当多自然的权利。如果这些权利遭受官府的恶意而且连续的侵犯,比如明显违规的横征暴敛,或者贪赃枉法,他们也会反抗。当然,这种反抗如果经过乡绅,通过“正常渠道”,比如御史和其他监察机构,向上反映,上面是认可的。但是,如果这个渠道不灵了,百姓采取其他手段,比如起哄打了衙役,比如聚众集会,或者到官衙示威,甚至打了赃官。那么,无论民众方面理由多么充分,行动多么正义,最终领头的“闹事者”,肯定要受到惩罚,而且是严厉的惩罚。而贪赃惹事的官员,虽然多半也要被惩罚一下,但也有平安无事的。出事罚两头,但重头是百姓领头者,这是千百年来颠扑不破的官府治理“群体性事件”的不二法门。 清初顺治年间的江南哭庙案,拨开其上种种意识形态和文化的迷雾,其实就是一个底层士绅借民众权益受损,利用顺治驾崩为由的维权发泄事件。吴县县令任维初,为补公仓亏空,额外征发,百姓不交,则强力征收,将抗粮不交的人,逮至班房。吴县以金圣叹为首的众秀才,原本就对县令不满,正好借机发泄。于是写了若干揭帖(大小字报),广为散发,还聚众到文庙“哭庙”抗议。在明代,士子哭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抗议方式,凡是士子对当地施政或者考试不公表示不满,就聚众到文庙,去向孔夫子倾诉。但是,当时的清朝江南巡抚朱国治却不想惯着他们。他居然不顾惯例,不问违规的县令,单治闹事的秀才。一口气,抓了 18 人,把金圣叹等人找了一个八竿子都打不着的莫须有的勾结海盗的罪名,治了死罪。 这个案子,在清朝历史上,是作为酷吏朱国治的劣迹和鳌拜的暴政存在的。但是,抗官的刁民必治这个原则,却是一以贯之的。除了在晚清王朝控制力已经大大减弱的情况下,在清朝历史上,凡是领头抗官的人,无一例外要被严惩。百姓固然有自己天然的权利要维护,但在官府却认为维护权利必须要通过官方的渠道,经官员或者皇帝之手。民众自行维权,哪怕有天大的理由,如何的迫不得已,都是无论如何不被允许的。王朝是一个礼制体系,以上治下,是礼制的目的。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上下尊卑的结构,必须通过道德和法律加以强化。尽管这个体系,也承认体系内的官员,有可能贪赃枉法,至上而下地破坏秩序,让小民处于悲苦无告的境地,甚至官逼民反。但却固执地规定,纠正这种错误,只能至上而下进行。如果民众自行维权,无论多么有理,都属于以下犯上,触犯了整个礼制的尊严。因此,尽管海瑞这样出了名的清官,也承认“存体”(礼制的体面)的重要性。在王朝的语境里,尽管小民的安危也是重要的,但比起王朝的体面,毕竟是第二位的问题。比起上下尊卑的秩序,更是微不足道。允许百姓自行维权,就意味着允许百姓抗官,意味着秩序的崩解。在那个时代,一点人们看起来的小事,都会被轻易地引申到亡朝亡国的严重命题上去,被无限上纲上线。 不是说,在帝制时代,小民的权益完全被忽视,小民的权利根本谈不上。中国朝代更替如此频繁,其实每个王朝的多数皇帝们,都明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他们治国的一个基本法则,就是尽量不去危及民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但是,同样不可撼动的另一个原则则是,他们绝不允许百姓自己起来捍卫自己的权益。百姓的权利,必须由王朝来代表,如果官府代表不了,皇帝肯定可以代表。所以,百姓的被代表命运,自古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皇帝一旦发现百姓连他都不相信了,连他都代表不了百姓了,那么,他的自我感觉,离王朝的覆灭也就不远了。但是,刻意维护体制的王朝政府,却无法遏制体制内的官员为非作歹,自然也就维护和代表不了民众,更谈不上维护他们的权益。说到底,皇帝信誉的最终破产,恰恰是源于他们这种吊诡的维护礼制的基本原则。 当然,作为百姓,也习惯了由别人来代表。他们的诉求,他们权利的保障,可以托付给乡绅,可以托付给本地的乡间能人,可以托付给清官,更可以托付给其实根本求不到的皇帝,但是就不托付给自己。在很多情况下,他们甚至说不清自己要什么,他们缺乏表达的话语体系。到了最后时刻,他们会用自己的手脚来表达,用暴力的方式来表达。这个时候,无论良民也好,刁民也好,都成了暴民。王朝刻意维护的秩序,就彻底崩溃。 中国的王朝意象,在王朝消亡之后,依然存在。掐尖式的治理方式,存在于制度,更存在于很多官员的心里。在人民公社时代,整治爱出头闹事的“大社员”,居然成为许多政治运动的目标之一。一个单位人,如果在单位出头维权,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群众,尽管这个权益最终会不会被维护了,这个单位人算是完蛋了,从此以后,就别想有好日子过。在改革前,基本上是死无葬身之地,现在就得出局,到社会或者市场上讨生活。没有任何单位肯收留他,得罪一个领导,等于得罪所有领导。作为这个单位的群众,如果有幸赶上这么一位,在维权的时候,大家都会捧着他,给他高帽子戴,权维完了,这个人就会被无情地抛弃。也许,大家心里都觉得他不过是个傻乎乎的二杆子。这几天网上正热闹的政法大学教授萧瀚被停课事件也是如此,虽然萧瀚的被停课,实际上是大学教授的权利被无端侵害的问题,涉及几乎每个在大学教书的教师的利益,但我们看到,不仅官方会对萧瀚这种“不忍耐”的挑衅,极为愤慨,多数大学教授,对此都一言不发。其实就我所知,很多人都遭遇过这样的待遇。在私下里,大家都对萧瀚的反抗,感到高兴,但却不肯公开声援。 09 年,“被”字横空出世,也许代表了网络上人们权利意识的某种觉醒。但是,这种觉醒,还过多地依赖网络这个虚拟空间。在现实社会里,一方面,维权者依旧会被视为刁民,单位人被驱离,上访者被劳教,甚至被判刑。来自官府对民众的侵害,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在拆迁已经臭不可闻的舆论条件下,各地的恶性拆迁,依然不可阻挡,悲剧每天都在发生。另一方面,无论城乡,维权领袖被民众抛弃,牺牲的情况,依然存在。作为知识分子成堆的大学,尽管无论师生,都对萧瀚这样的自我维权表示认同。但萧瀚今后的命运,如果不选择离开,也只能在学校做一个边缘人。也就是说,在上者,依然认为民众的权利是理所当然为他们代表的,而在下者的权利意识,并没有真的觉醒。他们在呼告无门的情况下,找媒体,找公共知识分子,找维权人士,找完用完,就丢了。个把站起来自我维权的人,连跟他同样命运的人,都未必呼应他,更何况其他人。每个人只有到了侵害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才会想起挣扎一下。这样的社会,还依然只能是一个上下尊卑的世界,没有公民,只有在下者,或者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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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博国际 | “中国梦”与儿童节

六一节到了,孩子们正忙着汇报演出。今年的主题是“中国梦”。5月初,中国教育部、文化部、全国妇联等十部委下发文件,要求各地组织“庆祝六一节”活动,“采用多种形式, 歌颂‘中国梦’、描绘‘中国梦’、放飞‘中国梦’”,“开展‘童心向党’ 歌咏活动,‘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 网上签名寄语活动”等等。 文/长平 不少孩子和家长在网络上抱怨过节累。除了本身已经超负荷的课业和课外学习,孩子们还要承受十部委要求的政治表演。有人说嫌累你可以不参加嘛,这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且不说校方为了完成政治任务,会强令学生参加。更多的时候,校方根本用不着强求,家长挤破脑袋也要让自己的孩子登上表演舞台,这是社会为他们提供的并不宽敞的上升通道。一个人在对抗主流社会的状态中成长会很艰难,何况这个社会并不宽容反抗者和边缘生存。 我曾经多次在电视节目的拍摄现场,见到那些等候上镜的可怜的孩子。编导们心里十分清楚家长们为了这样的机会,如何托人情、送厚礼、排长队,知道自己大权在握,对家长和孩子态度傲慢,动辄呵斥。很多孩子只是在两三分钟的节目中充当群众演员,甚至仅仅是替补群众演员,编导们为了自己方便,也会要求他们从早到晚守在彩排现场,随时听后调遣,一刻都不能离开。有一次是寒冬,现场暖气不足,照例灯光炫目、噪音盈耳、空气污浊,很多孩子带着浓妆、穿着薄裙、饿着肚子、挨着呵斥,等了整整一天,最后节目被取消了。我常常想,这真是生动的权力教育课堂,孩子们由此知道,为了那一刹那的“荣耀”,得忍受多少的折磨和屈辱。 更重要的是,这类节目的排演,就是一个洗脑的过程。随着中国高层领导人换届,“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还没有卸妆,“中国梦”又粉末登场,孩子们被当作政治宣传秀的工具轮番利用。正如十部委文件所要求的,通过这些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中国梦’ 的学习教育融入其中, 使儿童在参与活动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和熏陶”。 什么是“中国梦”?习近平说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引起世界舆论的不安。各方专家批评其中的民族主义倾向,指出其意在加强政府权力而不是公民权利。英国《经济学人》最近一期封面报道中,将习近平比作清朝的乾隆皇帝——事实上很多中国人为“康乾盛世”感到骄傲,当时中国的GDP占全世界的三分之一。这个报道说,乾隆皇帝傲慢而愚蠢地拒绝了英国使团开放贸易的要求,自诩“天朝物产丰富,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失去了跟上世界近代文明的机会。 作为对习近平“中国梦”的理论阐释,最近中国掀起一轮对民主与宪政的批评浪潮。《光明日报》、《红旗文稿》、《人民日报》、新华社及《环球时报》轮番上阵,声称“宪政不适合社会主义国家”、“要将西式民主从普世知识降为地方知识”、“我们信仰的主义,是宇宙真理”。在成人们看来,这可能是世界政治的笑话。然而,这些观念通过各种“汇报演出”及整个教育体系让儿童“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和熏陶”,其后果不容忽视。事实上,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加强对新一代人的民族主义教育,已经取得明显的成效。 世界各国儿童节的要义均在于保护儿童权益,反对各种形式的对儿童身体与精神的摧残。中国政府十部委的六一节指令,显然反其道而行之,公然危害儿童的身心健康。 以上文字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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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楼 | 1908年:朝廷反改革面目彻底暴露

改革的攻坚之年,终于到来。在晚清最后十年的改革进程中,没有哪一年比1908年更为关键——呼唤真改革的民意,在这一年第一次以运动的方式爆发出来。朝廷如何应对这汹涌澎湃的民意,直接决定着人心的去留与改革的成败——但终究,朝廷还是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假改革、反改革之路;革命,也终于不可避免…… 反改革案例一:下达谕旨,禁止绅商和学生“干预国家政治” 1907年12月,清廷下达谕旨,用十分严厉的口吻谴责“各省绅商士庶”干预朝政。谕旨说:近年以来,各省绅商士庶,遇有内外政事,动辄拿立宪说事,“相率干预,一唱百和,肆意簧鼓”,以此干预朝廷决策,着实可恶。谕旨明确强调,立宪法开议院这种国家大政,决不是人人都可以议论干预的——“各国君主立宪政体,率皆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其开设议院专为采取舆论,……固非人人皆得言事,亦非事事皆可参预。” 禁止“绅商士庶”议论立宪事宜的同时,1908年1月,作为中央最高教育行政机构的学部,也秉承朝廷谕旨,明文禁止学生干预国家政治。在其下达给“大学堂”(清末大学的通称)的文件里,如此严厉规定: “(学生)不准干预国家政治及离经叛道、联名纠众、立会演说等事,均经悬为厉禁。…………如有废弃读经、讲经、功课荒弃、国文不习,而教员不问者;品行不端、不安本分,而管理员不加惩举者,不惟学生立即屏斥惩罚,其教员、管理员一并重处,决不姑宽!” 上述谕旨的颁布,与1907年大量的“绅商士庶”和“大学堂”学子积极参与收回苏杭甬铁路修筑权的运动,有直接关系。运动的起因,是朝廷在铁路修筑权问题上出尔反尔。本来,江、浙两省绅商所成立的商办铁路公司,早在1906年前后就已上奏获准修筑此条铁路,而且部分路段业已开工;英国方面却以1898年曾与清廷订立过一条借款代筑此路的草约为由,要求清廷禁止江、浙绅商自办。英方的要求获得了袁世凯的支持,1907年10月,朝廷颁布谕旨,将筑路权送给了英国,本国绅商则只允许“搭股”。 朝廷此举,引发两省立宪士绅的极大不满,随后掀起一场坚拒借款、铁路商办的运动。在这场运动当中,立宪士绅们似乎是第一次意识到“议会立宪”与维护自身权益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他们在《时报》上刊文,说此次事件背后,“非仅铁路问题,乃民权问题”,倡议“合二十二省开国会,以争还我民权”;《申报》上也刊有大量立宪士绅的文章,尤其有文章一语道破机关——“今日应急设议院,然后可保路矿”,《申报》自家的社论说得更明白:假如国会成立,监督政府,之前那种借款便不会发生,更不会出现这种绅商利益被朝廷予取予夺的现象,所以,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则——“非国会不得其当,代表国民之意见而以全力撼政府,亦非国会不得其当。” 袁世凯个人意见即可决定铁路修筑权的归属,尤其让士绅们愤怒。《时报》因此竭力呼吁速速设立议院,“以戢官场之专横”,期望以议院来压制官僚们的专制决断;在一篇名为《论今日不能不开国会》的文章里,《时报》说道:“今日我政府实无一事而不腐败,纵我国民不惮烦日日而争之,事事而争之,其所补救者亦仅矣”,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则非召开国会不可。报纸甚至以扬言的态度号召民众,假如政府不立宪,不开国会,不给民众以代表权,则民众应该组织起来抗拒纳税——“至再至三,继续进行,强矫不变,如万不得已,则以不纳租税为最后对待之手段”。 江、浙士绅们在这场保护苏杭甬铁路修筑权的运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宪政、民主素质相当之高。单就其提出的——“欲收对外争权利之效,请先从事于对内争权利可也。……对外争权利者,治标之法也;对内争权利者,治本之法也”——这一条,就已足以让后人汗颜。朝廷虽然早已宣布预备立宪,但士绅们立宪维权的意识越高,朝廷却越是忌讳;加以此次运动江浙学生非常活跃,北京9所“大学堂”的学生也积极声援,联名要求拒债筑路。朝廷自觉尊严受到了挑战,利益受到了伤害,遂有上述禁止绅商和学生“干预国家政治”的谕旨的颁布。 如此倒行逆施,引致舆论一片谴责之声。《申报》刊文《论政府欺罔朝廷》,文章讽刺道:朝廷已经宣布预备立宪,政府非但不诱掖引导人民皆有政治思想,反而不准民众干预政治;这岂非欲实行专制?若政府真想要搞专制,何妨明说,又“何必用其专制之手段,以肮脏此立宪之美名也哉!”另一《政论》杂志亦明目张胆地刊文《今日中国之学生宜与闻政治之事也》,赤裸裸地与朝廷谕旨唱反调;文章说,学生在全国民众当中,相当于一种“先觉者之地位”,政府若要立宪,必须让学生参与政治,没有学生的参与,立宪不可能成功;如今政府之所以不准学生参与政治,不过是“以便政府之私图”罢了。 反改革案例二:颁布《大清报律》,压制一切不利于朝廷的言论 报纸刊物声援绅商和学生和批评朝廷的坚决态度,终于也招来了朝廷的打压。 1908年初,朝廷颁布《大清报律》。《报律》共45款,其主要规定大致有:报刊创办前须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每期出版前须送交地方行政机关或警察机关审查;禁止刊载“诋毁宫庭”、“淆乱政体”、“扰乱公安”的言论,违者“永远禁止发行”;禁止刊载“未经官报、阁钞发布的谕旨章奏”,违者处两年以下徒刑及二百元以下罚款;国外出版的报刊,违反上述规定者禁止入境,出海关没收后入官销毁。(45款全文可点击阅读:《大清报律》) 上述规定当中,最核心之处,是对报纸内容实行事先检查制度。这一事先检查制度的具体规定是:“每日发行之报纸,应于发行前一日晚十二点钟以前,其月报、旬报、星期报等类均应于发行前一日午十二点钟以前,送由该管巡警官署或地方官署,随时查核,按律办理。”倘若此款法律被严格执行,则意味着报纸上再无可能出现任何针对朝廷的批评之声。 事实上,朝廷意图控制舆论的努力早已有之。1906年由巡警部颁布的《报章应守规则》九条,实际上就是九条控制舆论的禁令,头两条尤为赤裸裸:“一、不得诋毁宫廷。二、不得妄议朝政。”——《规则》出台前一个月,朝廷刚刚宣布要“预备立宪”,许诺要将一切政务“公诸舆论”。 《规则》很自然地引发了媒体的愤慨。朝廷对外宣称《规则》系参照日本报律而制定,政治立场倾向于立宪的《申报》,则参照日本报律,对九条禁令逐一驳斥,以揭破朝廷虚伪之真面目。尤其于头两条驳斥最为用力。《申报》说,所谓“不得诋毁宫廷”,已经违背了立宪精神,因为中国宫廷事务与政治关系极为密切,譬如“皇室经费,既与政务相混,内官制度又与政体相睽”,这些事情,报纸当然有责任记载和评议,若因此而治报纸“诋毁宫廷”之罪,显然已经违背了“预备立宪之原理”。对于“不得妄议朝政”,《申报》说,监督政府、促进政治改良,是报纸天然的职责,“报馆岂政府之臣属,而可以禁之不议政耶!”政治立场倾向于革命的杂志《汉帜》,自然更不会放过这种批判清廷的大好机会—— “七月十三日满廷颁布立宪之伪诏下,未几即有巡警部取缔报馆之规则,如不得诽谤宫廷,妄议朝政。是夺全国人发言权,而有过于始皇偶语之禁也……出版、言论、集会三大自由者,万国宪法中,共同遵守之通例也。而报馆则具有出版、言论两部性质,各国文明程度之高低,皆以报馆之敢言观之……满廷方议宪法,即犯三大自由之二,是各国以报馆监督政府,中国反以政府监督报馆。各国因专制而立宪,中国反因立宪而专制也。” 1908年的《大清报律》,不但重复了当年的《规则》,而且增添了事先检查制度,对舆论的控制更为严厉。通篇《报律》,只讲言论控制,丝毫不提言论保护。《报律》尚未出台,媒体已得知其主要内容,《公论新报》即刊文批评:“吾国政府未尝自束于法律之中,而仅仅苛责于吾民一方面”;《大公报》也悲观地预料道:“(报律一旦推行)报界言论自由之灵魂将飞散于云霄之外……湛精烂漫之舆论,更刍狗之不若也”;《申报》则激烈批判道:“(报律颁布之后)则吾国真为无舆论之国”。 朝廷对报界的反抗置若罔闻,反在1908年3月颁布的《报律》中增加了不少限制舆论自由的条款。结果,引发了整个报界的抵制。《江汉日报》刊发时评《呜呼立宪——对于新定报律之感言》,痛骂制定此律者的“衮衮诸公”——“不啻宪政之罪人,国民之公敌也”; 《神州日报》发表社论《监谤政策之争议》,称朝廷这一法律的出台,其目的在于——“欲以极严酷之手段,虏使人民,以钳制舆论,将使舆论一线方萌之生理,因而摧残消歇。然后政府之言语行动,可以狂猖自恣,为所欲为,不复有人承议其后,自以为是而后快其私心”。 朝廷的一意孤行最终促成了报界的联合抵制。最坚决的可谓北京报界,其联合宣言书戳破了朝廷自谓《报律》袭自日本的谎言,明白昭告世人,日本报律决无“内容事前检查”的规定。宣言书扬言:如果朝廷固执己见,必要执行“内容事前检查”,则北京报界将采取一致行动,同时停版,并将呼吁全国报界与政府进行交涉或将所有报馆的发行所移到租界,全体挂上洋旗,以示坚决抵抗。 反改革案例三:出台《结社集会律》,打压开国会请愿运动 与舆论领域朝廷的压制和报界的抗争大约同步,朝野士绅在1908年前后已经比较充分地联合了起来,成立了许多以研究宪政、呼吁宪政、开启民众宪政智识为宗旨的社团组织,譬如政闻社、宪政讲习会、预备立宪公会、国会期成会……等等,并掀起了一场请求开设国会的大请愿运动。 运动由宪政讲习会发端。1907年9月,由宪政讲习会会长熊范舆等人领衔,向清廷呈递了全国第一份要求从速召开国会的请愿书。请愿书中说:中国之所以长期解决不了“外忧”,是因为长期以来没有解决“内患”。这个“内患”,就是中国数千年传承下来的专制政体,“人民无参政之权,国家对于人民,既以干预政务为越权,人民对于国家,亦以不闻国事为本分。是故政府孤立于上,人民漠视于下”,这样的整体,以前用来镇压国内是绰绰有余的,但要用来抵御外辱,就远远不足了。因此,“民选议院不立”,不但内患化解不了,外忧也同样无法消除。 请愿书还说,国会一定要速速召开。因为只有议院作为立法机关“及早成立”,然后制定各种民法、刑法,实现司法的“完全独立”,使议院真正成为政府的监督机关,监督一切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与执行,如此,“一人失职,弹劾之书立上,一事失道,质问之声即起”,才可以保证“官无尸位,责有专归”;才能够防止“横征暴敛”和“官吏肥私中饱”;如此,底层民众的怨言,也就可以销声匿迹,“内患”已除,外忧自然不再是问题。 末了,请愿书还驳斥了当日流行的民智未开,不应急于开设议院等谬论。请愿书说道:民众的议会民主知识,有些是“自然发达”,有些则是“助长而使之增高”——“东西各立宪国,惟英吉利之国会,由人民程度之自然发达而来,除此以外,无论何国其初开国会时,人民之程度皆非即如今日之优,特因有国会以助长之,乃得至于今日耳”——开设国会,恰恰正是提高中国民众民智的重要途径。 这份请愿书的期望是:朝廷“发布选举制度,确定召集期间,于一二年内即行开设民选议院”。 以此为开端,朝野士绅依托各种宪政社团组织,在1908年掀起了一场请求朝廷开设国会的请愿高潮。迨至1908年3月,在这些宪政社团的推动下,河南、广东、江苏、安徽、直隶、奉天、吉林、山东、山西、浙江等省都先后派出了自己的代表赴京上书请愿。在请愿书上签名的一般都有数千人之多,河南为4000余人,安徽有5000多人,江苏达13000多人,最多的是山西,共20000余人。江西、福建、贵州等省未及选派代表赴京,但都开展了请愿签名活动。报刊舆论请开国会之声亦连绵不绝,北京八旗士民亦有1500多人签名上书请开国会。朝廷大吏重臣,如黑龙江巡抚程德全、两江总督端方、河南巡抚林绍年,驻外使臣孙宝琦、胡惟德、李家驹等也都先后上折或电奏朝廷请求尽快开设国会。 面对如此汹涌的民意,朝廷做出了最错误的选择。在德国考察宪政的大臣于式枚上奏要求朝廷“遇事弹压”,正中朝廷下怀。稍后,法部主事、政闻社成员陈景仁得知于式枚有如此奏折,遂独自电奏朝廷,提议三年内召集国会,并呼吁将于式枚革职。1908年7月,朝廷公然将陈景仁革职,又将其所在的政闻社查禁封闭,并查封了与政闻社骨干梁启超等有联系的《江汉日报》。 除了赤裸裸的暴力镇压之外,朝廷还寄望于通过立法根绝请愿运动。1908年3月,朝廷颁布了一份《集会结社律》,该律规定,一切“宗旨不正,违犯规则,滋生事端,防害风俗”的社团组织,均在取缔之列。这一条文的伸缩性如此巨大,意味着政府可以随心所欲地取缔任何自己想要取缔的社团组织。朝廷有意颁布这样一份限制民众集会、结社自由的法律,始于1907年12月的一份谕旨,该谕旨要求相关部门“将关于政事结社条规,斟酌中外,妥拟限制,迅速奏请颁行”——“限制”二字,将制律的目的说得非常直白。 但该谕旨遭到了部分体制内改革派的抵制。1908年初,宪政编查馆和民政部会奏《结社集会律》,很婉转地否定了这份谕旨,奏折说:结社集会种类很多,“除秘密结社潜谋不法者应行严禁外”,其他如以讨论宪政,研究事理、合群聚策为主旨的社团,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法律没有理由禁止它们。奏折还说,西方这样性质的社团非常之多,非常发达。 这些体制内开明派的呼声显然没有打动朝廷的最高决策者,最终出台的《集会结社律》,没有任何对结社、集会自由的保护条款,通篇都是镇压之词。朝廷自以为,此律出台之后,那些宪政社团均将战战兢兢而迅速解散,请开国会的请愿运动也将迅速落潮。但自由从来都是压制不住的,至清廷灭亡之日,全国大大小小的公开半公开和秘密的社团,已有数万之众。 反改革案例四: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君主专制反较改革之前更盛 “剿抚并用”,是传统帝国惯用的政治手段,清廷在1908年也不例外。在上述一系列针对民意的的严厉镇压之外,1908年8月,朝廷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和《九年筹备立宪清单》,希望以此安抚民意,缓和压力。 但也恰恰是这份《钦定宪法大纲》,彻底暴露了清廷心目中的“立宪”是个什么样子。《大纲》全文不长,照录于此: 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 君上大权 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 一、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一、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 一、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解散之时,即令国民重行选举新议员,其被解散之旧员,即与齐民无异,倘有抗违,量其情节以相当之法律处治。 一、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 一、统率陆海军及编定军制之权。君上调遣全国军队,制定制定常备兵额,得以全权执行,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干预。 一、宣战、讲和、订立条约及派遣臣与认受使臣之权。国交之事,由君上亲裁,不付议院议决。 一、宣告戒严之权,当紧急时,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 一、爵赏及思赦之权。恩出自君上,非臣下所得擅专。 一、总揽司法权。委任审判衙门,遵钦定法律行之,不以诏令随时更改。司法之权,操诸君上,审判官本由君上委任,代行司法,不以诏令随时更改者,案件关系至重,故必以已经钦定为准,免涉分歧。 一、发命令及使发命令之权。惟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奏经钦定时,不以命令更改废止。法律为君上实行司法权之用,命令为君上实行行政权之用,两权分立,故不以命令改废法律一、在议院闲会时,遇有紧急之事,得发代法律之诏令,并得以诏令筹措必需之财用。惟至次年会期,须交议院协议。 一、皇室经费,应由君上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议院不得置议。 一、皇室大典,应由君上督率皇族及特派大臣议定,议院不得干预。 附:臣民权利义务(其细目当于宪法起草时酌定) 一、臣民中有舍于法律命令所定资格者,得为文武官吏及议员。 一、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 一、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 一、臣民可以请法官审判其呈诉之案件。 一、臣民应专受法律所定审判衙门之审判。 一、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 一、臣民按照法律所定,有纳税、当兵之义务。 一、臣民现完之赋税,非经新定法律更改,悉仍照旧输纳。 一、臣民有遵守国家法律之义务。(《大纲》全文完) 整个《大纲》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君上大权”,此部分通篇均是“议院不得干预”、“ 不付议院议决”、“ 皆非议院所得干预”,皇权甚至于比立宪之前还要强大,立宪之本意是限制皇权,如此搞法,这算什么狗屁立宪?第二部分是臣民的权利义务,其中第二条貌似给予了民众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的自由,但其前缀是“于法律范围以内”,而那些法律是什么样子,前文已经有详细叙述——民众有言论自由,但禁止学生、绅商“干预国家政治”; 民众有著作、出版的自由,但《大清保律》有“内容事先检查制度”;民众有“集会、结社的自由”的自由,但《集会结社律》可以取缔任何让朝廷不爽的社团和集会——越改越专制,这才是改革的真相。 结束语 晚清最后十年的宪政改革,终于在1908年明目张胆地登上了专制的马车,一路绝尘而去,清廷也将因此在三年之后灰飞烟灭。此种转折,《神州日报》早在1907年即已有充分之预测: “自去年宣布立宪后,而各种之风潮,非常之惨剧,皆相随而至,不特为立宪诸国所未闻,抑亦为开明专制国所未有。由是观之,政府之于专制也,乃取其实而不欲居其名,于立宪也,则取其名而惟恐蹈其实……吾以今日现象卜之,过此而往,政府之政策必不外二方面:于一方面也,必日益言销融满汉,必日益言改良庶政,必日益言宣布宪法,必日益言予民自由;于一方面也,必日益派侦探,必日益捕党人,必日益钤制学界,必日益添募陆军。而所谓立宪云立宪云者,则亦言之愈殷,去之愈远,而国民之对于此立宪也,则亦如镜之花,如水之月,可望而不可即。……念前途之茫茫,真不觉仰天而大恸也!”(《论国民之前途与救国之责任》,载《神州日报》1907年9月1日) 1908年11月,慈禧去世,临终前忽叹曰:“不当允彼等立宪。”少顷,又曰:“误矣,毕竟不当立宪。”(据恽毓鼎《澄斋日记》) 改革在这一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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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蟹档案】唯有宪政锁权贵,斩断轮回泯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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