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肖雪慧 | 为微博辩 ——顺谈微博实名注册折射的问题

为微博辩,顺谈微博实名注册折射的问题 (本文载《人物》杂志第四期,由于心照不宣的原因,刊出时有较大删节,我发在博客上的是全文不是洁本) 一 微博实名制在一片反对声中实施了。自要实施的消息一透风,民间就强烈反弹,反弹既出于对个人基本信息安全的担忧,也有对原本逼仄的言论空间被收缩的担忧。两种担忧都不是杞人忧天,而是极其现实。几年前实施实名制的韩国去年 7 月因遭遇黑客入侵导致 3500 万用户私人信息外泄。就在韩国政府反省网络实名制弊端并决定分阶段废止实名制之时,中国 CSDN 社区 600 万用户密码泄露,天涯社区 4000 万用户明文密码和注册邮箱泄露。实名制一旦付诸实施,如果网络遭遇黑客攻击,泄露的用户信息就不只是用户密码、注册邮箱了。而中国网络用户不仅可能面临黑客攻击导致的信息泄露,还有诚信缺失、行业失范、监管不力甚至监管方渎职将产生的信息安全问题。中国的行业失范严重,食品、建筑质量问题频发,已经引起广泛不安,就连司法、教育这些底线不可失守的领域也丑闻不断,这种情况下,亿万网民实在难以放心地把个人私密信息交付网络管理后台。不久前民航系统 6 高管为推行航空意外保险窃取两千万条旅客信息,日前央视 3 • 15 曝光多家银行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出售客户信息,造成受害人损失 3000 多万元,也提示人们:行业失范产生的信息安全问题绝非多虑。 信息安全隐患对公民来说是很严重的问题。但这个问题尽管几率高,目前仍属一种可能性而不一定立即兑现。可是,言论空间的收缩肯定不会只是可能性。短短两三年间,微博用户破两亿,一个重要原因是包括可以选择匿名注册在内的发言低门槛使以前许多缺乏诉求表达渠道的人有了表达机会。 在言路不畅的现实下,微博使沉默的大多数不再沉默,而微博对这其中很多人来说,也几乎是唯一向社会发声、表达诉求的渠道。这样一种很多人依赖微博发言的情况并不正常,但在我国,有极其合理的原由。实名制实施,最受影响的首先是在微博找到表达渠道而不再沉默的人。当手机短信讽刺官员招致判刑、举报腐败招致跨省追捕的事情不时发生,置身这种言论环境的人对实名发言有顾虑也是极其合理的。 二 为何执意实行微博实名制?国新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主任王晨一语道出:“微博作为一种自媒体,改变了舆论传播的格局”。 很多新事物都利弊并存,作为自媒体出现的微博不例外。但就其改变舆论传播格局而言,是好事而不是坏事。 在人们还很缺乏参与公共事务途径的现实情况下,传播快捷且不设门槛的微博成了人们广泛进行公共事务讨论的方便途径,这在监督公权上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因使用者众多,各阶层可以都在微博上相遇,这还使它具有一种潜力:凭借微博发声,人可能在面对来自权力的侵害时不致完全孤立无援,而人参与其中时感受到某种希望和力量,一定程度上对人在现实中的无奈和无力状况有所改变。微博的传播特征还使其成了信息垄断和封锁的天敌 ……。 所有 这些,都对舆论传播格局有所改变。 随着传播格局上尽管微小但也很确实的改变,对中国社会,微博不知不觉间带来一些新气象,不久前南方都市报列出“见证社会成长”的“公民社会十大事件”(乌坎事件官民对话化解冲突、郭美美风波引发慈善大讨论、动车事件民间网络问责政府成潮流、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公布 ……),无一不是通过微博推动的。 对越来越多在微博潜水的官员来说,微博也成了他们了解民情、舆情的重要渠道。而 在可以选择匿名发言而少有顾虑的条件下,微博反映的舆情具有不加修饰的真实性。 诚然, 微博也带来困扰和问题。一些不实信息以讹传讹;不负责任的、非理性发言甚至谩骂、人身攻击,在微博上也很常见。然而,这样的问题在传统媒体或先于微博出现的网上论坛都有。只是,微博的传播速度和传播面放大了人们对这类问题的观感——我说的是观感而不是问题本身。 以不实信息或谣言——这也是拿微博开刀的主要理由——为例。事实上, 自有人类传播史以来,从口口相传开始,信息在传播过程中走样、失真甚至面目全非的情况就一直存在。人们在传递信息过程中往往自觉不自觉会根据自己的价值取向、性格和理解改变用语,仅此,就容易导致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变形;歪曲、编造、蓄意为之也同样从来就不能避免。微博的传播特点放大了信息失真,把过去在其他媒体或口口相传中同样存在的问题挑开了,摆在全社会面前而变得刺眼。但很多人在对此有强烈感受的同时却忽略了微博在纠正信息失真上的独特优势:无论是信息传递过程中失真还是蓄意编造,无论不实信息来自个人或公权方,都容易很快被指谬和揭露,这使微博具有很强的纠错和自洁能力。 而谣言,第一,在信息封锁和信息不对称的社会,很多来自小道、被当谣言辟的传言实际上有相当的真实性。谣言谣言,说着说着就真了,这样的经验,人们不陌生。第二,谣言也好、更为恶劣的蓄意谎言也罢,都最大限度止于信息公开。微博多元的信息来源对信息垄断和封锁构成挑战,其快速的信息传播有利于突破信息封锁、促成信息公开。微博存在传谣是事实,但有微博之后,充分掌握资讯的一方有意制造谎言遮蔽真相的难度越来越大,过去那些传播了几十年的重大谎言越来越难以为继,这也是事实。实名注册,不一定能阻止传谣,但却能阻止一些人道出真相,至于原由,人们心照不宣,不说也罢。 除信息失真、传谣问题,微博上的非理性发言、攻击谩骂也的确给不少人带来过困扰。但这也不是实名注册能解决的。实名注册,照样可以在前台以化名出现而继续其谩骂、攻击癖好。由此观之,实名注册很难保护公民受一些人无端侮辱、侵扰,但却确保公民在发表了令权力不受用的言论后很快被后台锁定。 三 微博对舆论传播格局的改变引起舆论上长期保持优势地位、习惯于信息筛选、单向灌输一方的疑虑。 某些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占据相当社会资源的名人,他们的不检点言行或与收入不相称的奢华行头经微博曝光大吃苦头,这部分人有充分的动机遏制微博,而他们占据的优势地位使这种动机很容易化为影响政策或法规的行动。 一位演艺界人士曾因驾驶挂军用牌照小车街上违规并以“人大代表”身份与交警发生冲突,事情网上曝光后舆论哗然。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她称“微博实名制刻不容缓”,并以此为议案主题。类似情况,去年两会上就好几例。人们有理由相信,这些人的不检点言行被曝光与其遏制网络发言的议案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人大代表未经选民选举而出自选拨、民众无法对悖逆民意的代表进行弹劾的情况下,有人提出包含个人偏私意图、收缩民众言论空间的议案不奇怪,他们的声音跟力图保持既往舆论格局的权力一拍即合也不奇怪。实名制成既定方略并很快付诸实施。 12 月 16 日北京公布《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相关方以答疑方式称:微博客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是法定义务。为何要实名注册?国新办王晨所说的微博中“负面舆论”“有害信息”迅速传播,大概是拿得上台面的理由。然而,“法定义务”说和“负面舆论”“有害信息”的定性都很不靠谱。 言论自由是经宪法确认的基本人权,本身构成政府权力的界限,任何一级政府都无权以任何方式或借口施加限制,政府越权制定事实上对公民言论自由设限的《规定》,是对以下基本法治原则的颠倒:对公民,法无禁止皆可为;对政府,法无授权不可行。 即使社会各界在微博实名制问题上有共识——共识的形成有其公认路径,那些根本未与民间有效互动而凭个人喜好提交提案议案的代委无资格在任何问题上妄称表达的是社会共识——,也只能走人大立法的途径而不能由来自政府的什么规定。在人大并未就此立法的情况下,所谓“法定义务”,纯属子虚乌有。 至于“负面舆论”、“有害信息”。价值多元的现代格局下无论舆论还是信息的来源或内容都极其多元, 把舆论、信息分为负面正面有害有益,自负而荒唐。说自负,是因为此说隐含了一个前提:官方掌握着正面与负面、有益与有害的判断标准和定性权。这种自负还表现为好为民师、低估民众智商及辨识力。 说荒唐,一是完全无视不同人群对同样的事,或出于价值观的差异或因所处位置不同,出现不同判断很正常。揭露问题,对社会公众来说有正面价值,但被揭露者一方如果一味屁股决定脑袋而无反省之意,肯定视为负面、有害。揭露真相的记者为何屡遭大打出手、跨省抓捕?原因就在此。二是 要求舆论或信息纯洁无暇、不包含不良因素,无异于想制造营造一种只有密闭空间条件下才能实现的清洁舆论。如果社会管理者抱有这样的妄念并以强力手段推行,将是信息被控制、声音被制造的世界。在其中,无论真实声音的呈现还是虚假信息的揭露,都成本高昂。这样的世界,中国人经历过,并且距今不太远。 四 在对公民言论自由尚缺乏有力法治保障、以言获罪还相当现实的环境下,实名注册势必限制公民经由微博多少拓展了的言论空间从而限制公民言论自由。在网络极易遭黑客攻击、行业失范并非孤立个案的情况下,实名注册存在的信息安全隐患变成现实恐怕也只是个时间和运气的问题 。而且, 微博实名制跟菜刀、避孕套等林林总总实名制,更暴露实施方基于对政府与公民关系的颠倒定位而把公民当管控对象。 遏制公民言论、罔顾公民信息安全、在公民与政府这一基本政治关系的颠倒,由微博实名制折射的三大问题中任何一个都不是小事。然而,却在一片反对声中迅速付诸实施了。 由于相关议案去年才正式提出,一年之后就成为现实。人们没法不将这件事跟另一件事作对比:这就是民间呼吁了二十多年、一些代委也作为议案提案反复提出却搁置至今的官员财产公示。其中,韩德云连续七年提交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议案,如果我没记错,鉴于官员多年强烈反对,为获通过,韩德云今年对议案内容做了很大的妥协性调整,却仍然被搁置。对比过于讽刺性,难怪日前有网友嘲讽:“韩德云律师提官员财产公开已七年,没有反应;李丹阳歌星提‘微博实名制’只一年,过几天就将全面实施。还是唱歌的嗓门高啊。” 公民有保护个人信息的权利和匿名发言的权利,在以言获罪还相当现实的情况下,更应如此;官员掌握着管理、控制、支配社会资源的权力,财产状况不再属个人隐私,而是有公示财产的义务。这也是人类社会对应着权力的本性而采取的防范措施。公示财产,就如身兼全国政协委员、澳门行政会成员、立法会议员的陈明金所说:是从政基本要求。 就是说,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信息安全跟官员财产公示,二者都是不可移易的原则。现实偏偏是,微博实名制迅速实施,官员财产公示被一再搁置; 不该实施的迅速实施了,该实施的拖延二十几年继续拖延;公民在公权面前全裸了,该向全社会公示的却拒不公示。两件事反差极其强烈,也将产生影响深远的极恶劣后果。 实施微博实名制,公民言论空间、信息安全堪忧;一再拖延官员财产公示,姑息养奸的结果,一方面是官员腐败在无休止延宕中呈弥漫性扩散,与此同时是自利型联盟的形成,而且越来越难撼动。 面对这样一种颠倒,有人年初在南周发文表示欢迎。称:“有人拿微博实名制和官员财产实名制相比,认为官员可以隐匿财产,老百姓也可以藏起来说话。这似乎有点小孩子斗气的味道——说我脸脏,你脸上也有泥!建设法治政府和诚信社会是我们的重要任务。我们应该欢迎任何一点量上的改进。”这番言论出自一个法院副院长,透露的信息实在不妙。 五 我用两年前谈网络的一段话结束本文:无论什么政体下,政府都倾向于掩盖事实,在缺乏监督制衡、权力易于胡作非为的地方,更是如此。但网络在这些地方的普及,部分改变了公民个体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公民监督政府、参与公共事务,也提供了一条便捷渠道。尽管现有权力格局和权力运作情况下,网络式监督和参与的实效很有限,却相当值得期待,而且在这过程中,我国稀缺的公民精神获得一个培育成长空间。纵然网络泥沙俱下,尤其很多人匿名使用网络的情况下,的确会出现某些不良信息,但公民借助网络监督、问政,对于形成公民社会是重要契机,对社会的良性发展有长远好处。如果珍惜这些正面价值,就得容忍一些副产物,包括匿名发帖带来的副产物。除非压根就不想要公民盯住政府和官员,压根就不希望公民参与问政,不希望有公民社会的成长。 对微博,尤应作如是观。 2012 年 3 月 17 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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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网络"造谣者"扰乱社会秩序?  央视亮剑警告鼠标危害稳定

央视《新闻联播》节目称“一些人只需要轻点鼠标就能破坏稳定”,引来网民口诛笔伐兼调侃。 网络审查再次遭批评,而黑客组织匿名者称中国防火长城即将终结。 中国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星期天晚间播放的《新闻联播》节目中称,“一些人只需要轻点鼠标就能破坏稳定”,还要对网络造谣者要果断“亮剑”,并表示:从抢盐风波到地震谣言,再到艾滋病门,网络谣言挑战功德,为所欲为,已成了给生活添乱的心理毒品。节目引用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的意见,称”恶意造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诚信,应依法受到惩处。”节目最后表示,“互联网为生活带来了便捷,但是客观上也给一些人造谣、传谣提供了空间和渠道,一些人只需轻点鼠标就诋毁他人名誉,破坏稳定,甚至危及国家安全。” 央视此番言论经过环球时报等媒体转载之后,迅速传遍网络,“轻点鼠标”和“破坏稳定”成为网民所热议的话题,不少人认为“轻点鼠标”就能上升到破坏稳定的高度,体现了中国当局对于网络言论逐渐自由化的恐惧。具有多个网站管理经验的独立中文笔会成员野渡星期二向本台表示:他们是对民众使用互联网心生恐惧,对他们来说现在封堵互联网是不可能的,这个是门打开就关不上的,尤其是互联网聚集人气后就关闭不了。 历史学者张宏杰在新浪微博表示,“网民鼠标一点危及中国稳定,骆家辉背个双肩包危及中国稳定,小布什自己打伞危及中国稳定,匈牙利总统因为论文造假被迫辞职危及中国稳定,马英九的女儿出门坐公交更危及中国稳定。中国稳定,你到底是个神么怪物啊?” 也有网民的评论不乏调侃,认为有关部门要禁止鼠标的生产,还有网民用PS作图,画出各国独裁者对鼠标”避之唯恐不及”的样子,引申出与官方宣传相反的意思:只有本身就用谎言堆砌的所谓国家安全的大厦,才会被轻点的鼠标击垮。 中国艾滋病防治组织‘爱知行健康教育机构’的负责人万延海告诉本台记者,当局如果真的想要杜绝网络谣言根本的做法就是信息公开:政府的信息不公开,民众就活在一个动荡的年代,民众很多焦虑不明白的东西存在,所以对于一些传言完全是可以开展法律教育,请官员学者跟民众对话,这就是一个很好开展大众教育的一个机会。 不过,中国当局的做法依然是拧紧螺丝钉,进一步加紧互联网审查,北京市公安局上月底以涉嫌网络编造谣言拘捕6人,有16家网站因被指传谣而被关闭,两个最大的微博营运商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也遭到严厉批评和处罚,被关闭微博评论功能3天。 网民对于上网自由屡屡受限表示不满,上个星期国际著名黑客组织“匿名者”攻击了中国多家政府网站,并号召网民抵制互联网封锁。匿名者近日再称中国防火长城即将终结。 不少网民对此十分期待,部分网民称想捐钱给匿名者,网民威廉说失败了没关系,重头再来,反正迟早都会倒的。也有许多网民称匿名者是中国网民的救星。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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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惊魂”式的中央决定

CCTV周二晚间新闻联播,收视率一定破纪录,令所有观众失望之后,于4个小时之后上演一场”午夜惊魂”。作家鲁直人对此新闻处理方式,提出严厉批评,质问中共高层屡屡产生恶性事件的根源与土壤何在? (德国之声中文网)4月10日夜半11点,在王立军事件爆发两个多月、薄熙来倒掉几近一个月,中央终于羞羞答答、犹抱琵琶半遮面地对外宣布了对薄熙来的处理决定。这么大的一个政治事件,放在午夜到来,不少人已经入睡了的新闻节目中播出,在中共新闻史上,恐怕只有文革,夜半三更传达毛泽东的最新最高指示可比。有网友把这次的中央决定戏称为”午夜惊魂”。 这样的处理方式,不能不让人评说。 “谣言”成为预言 两周前官方天天连篇累牍要清理、甚至用抓人封网的方式来杜绝的谣言、流言、杂音、噪音,其关键情节,却被中共中央自己的决定所证实了。也就是称薄熙来及其妻子谷开来与尼尔.海伍德之死的刑事案件。不仅如此,甚至连薄瓜瓜也涉嫌其中。所以,中央决定一经播出,网友大哗,谣言变成了现实,杂音变成了正音,造谣的敌对势力成了中央决定的预言家,这对中共当局的真是一个莫大的反讽,有人一句道破,谣言就是遥言,是遥遥领先之预言。由此可见,一个信息不透明、凡事暗箱操作的政府,本身就是一个产生和制造谣言的滋生地。 处置手法是对抗信息社会 信息公开的途径依旧老套,难以让人信服。因为4月10日这一天,北京就像前几次一样暗中传言,今天要有重大新闻,到了下午快下班时间,忽然召开各机关单位副处级以上的党员干部紧急会议,传达中央关于薄熙来的决定。并且要求于夜里10点钟之前,传达到每一个副处级的干部,好让中共的中高层干部对夜里11点的新闻有一个精神准备。这种”先干部、后群众;先党内、后党外”的处置重大事件的手法,中共已经沿袭了几十年了,记得林彪一案如此,陈希同一案如此,陈良宇一案也是如,到了中国上下、妇孺老少早已经洞晓其奸的薄熙来一案,又是如此。 在一个如新闻联播前天还在妄称”一点鼠标就能危及国家安全、破坏稳定”的信息化社会里,这样的处置模式与手法,不仅太老套、太过时,还能让普通人对新闻的真实度产生疑问、大打折扣。 官评被无情耻笑 人民日报”坚决拥护中共中央的正确决定”的评论员文章, 更是率由旧章、老套重弹的陈词滥调,前两任的政治局委员陈希同、陈良宇垮台后,就是这一套话语。 10号深夜,有网友看了新闻后,就模仿人民日报评论员 “谣诼”一篇,居然与次日凌晨见报的正品真货相去无几。最可笑的,网友讽刺当局一向大言不惭的用语,与评论员的结论”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职位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不允许有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任何人都不能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竟然同出一辙。 中央决定难以向人民交代 最关键的,也是中共最高当局应当对人民交代的,这样的人与事,为什么在中共高层能一犯再犯,而且登峰造极,越演越烈?如果没有王立军美国的大使馆的惊天爆料,这样的人与事很有可能就不了了之地永远掩盖下来。这个政权到底有没有一个真正的监督机制?而中共高层屡屡产生这些恶性事件的根源与土壤又在哪里?你们天天喊着”五不搞”,这也不让老百姓搞,那也不让老百姓搞,为什么你们自己就可以杀人越货地恣意乱搞?在”唱红打黑”和其他冠冕堂皇的口号之下,还隐藏和掩盖着多少黑幕与丑恶? 对于这些,我们从中央决定中是听不到一点反思与深省的。他们所做的,只是把一块捂得不能再捂的政治腐肉给切割下来了,而整个机体,如果拒绝政治变革的话,还在继续腐烂、坏死! 还有一个疑问,中央为什么称薄熙来之妻为”薄谷开来”?这种不符合中国语言习惯的称呼,也应有个交代,难道其人已经放弃中国籍? 作者: 鲁直人 责编:洪沙 作者简介:鲁直人,北京作家,长期供职媒体,专注于近现代史、中共党史人物写作。在台湾出版有专集,在大陆多家媒体开设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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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 | 每日译者头条 2012-04-09

以下信息由”译者”志愿者根据外媒公开报道及网络资料收集,全部附上了原文或全文链接。资料收集行为不代表我们支持或反对文中观点,也不代表我们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如有媒体引用,请注明原始来源;读者请自行判断资料的真实性。 发送邮件至 yyyyiiii+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订阅新闻;有海外苹果账号的读者可在Appstore中搜索”譯者”下载我们的 繁体阅读器 ;在Smashwords中搜索”yizhe”可以下载简体中文的 “译者书刊”试读章节 (墙内也可下载和购买)。更多免费下载请点击 这里 。 墙内阅读译者博客 。Twitter: @ xiaomi2020 , @ yigroup 以下荐译条目中带*的都将收录至新的《译者合集》中,诚征译者合作。 ***~~~*** 【专题·薄王事件】 【左图:谷开来写的书《胜诉在美国》;右图是《华尔街日报》的原文配图之一,谷开来与薄熙来】 ① *《华尔街日报》的裴杰把调查注意力转向薄熙来的夫人谷开来。在《 中国的杰奎琳 》(译注:杰奎琳是美国总统肯尼迪的夫人,因美貌、聪慧而受人爱戴。)一文中说:尽管薄熙来在记者会上说谷开来很早就关掉了律师事务所,只在家做一些家务。但是本报记者的调查显示,谷开来在过去二十年里在美国和英国都有商业活动。 1984年身为高干子弟的谷开来(其父为总政治部副主任谷景生)与薄熙来相识,她说:”他和他父亲一样,非常理想主义。”两年后他们结婚。 她的顾问和朋友的小圈子中包括已故的海伍德,美国商人Larry Cheng和法国建筑师Patrick Henri Devillers,三人在大连和北京都是薄家的亲密朋友。 谷开来在美国丹佛的律师Ed Byrne说她智慧、迷人、美丽,”与薄熙来很相称”。记者查到了谷开来在英国以英文名Horus注册的公司(该公司已经关闭。)和她的签名。1990年代她也曾通过Horas投资和咨询公司指导如何在中国做生意。 一位朋友说近几年,她受抑郁、担心背叛以及因丈夫常常长时间工作而关系疏离而感到烦恼。几年前谷开来曾因抑郁而寻求过治疗。 ② * 最新一期(3月30日)的詹姆斯敦《中国简报》上林和立评论《 在后薄熙来时期,对忠诚的强调可能会阻碍改革 》:”胡温是否会进行某种政治改革,最好的标志大概就要看对薄熙来的处理是否遵循法治原则。” ③《纽约时报》对薄熙来事件的新评论: 一名民粹者的倒台体现了出中国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分歧 ④《华尔街日报》评论《人民日报》和军报上再三要求稳定的文章《 稳定、稳定、稳定、胡、胡、胡 》:”如果你读中国的官媒的话,可能会认为这个国家现在正在地震带上。” ***~~~*** 【专题·温氏政改】 ①*《外交学者》裴敏欣的新文《 新的天安门运动的征兆 》:8964以来中国又出现了新辩论,而80年代每次出现这种政治上的意识形态之争后就会出现社会动荡。执政党需要一些理论上的合法性。而新出现的自由派思想也说明辩论的空间又被打开。 ②《彭博商业周刊》 温家宝总理谈起话来就像一个大胆的改革者 温家宝最近频发改革之语,除了引人瞩目地谈到”文革”卷土重来,成为薄熙来倒台的先兆之外,又谈到了破除银行垄断。虽然有人认为他的讲话来得太晚,已经无法对现有政策造成冲击,但是会对在18大上上任的新领导人,如李克强造成压力。 ③《华尔街日报》上墨儒斯的政评《 温家宝推动改革并非仅仅是作秀 》也提到:说温家宝是”影帝”因为他一直没有做出什么实质性的政治改革举措”,但是作者认为:温家宝最近在南方视察时提到中国的经济状况在倒退。包括”内需不足,出口成本上升,经济总体下行压力增大。”他可能是想以经济上的压力来推动政改,让政改,尤其是破除垄断,有一个突破口。 ④ 写介绍中国书籍的英媒记者乔纳森·芬比在《卫报》上发表评论《 中国统治世界并非不可避免,中国模式有严重的内在缺陷 》中国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上都面临挑战,虽然不至于崩溃,但”中国模式”不值得学习。他猜习近平可能在等待党内斗争分出胜负后再表态。 ⑤《纽约时报》中国来鸿《 按部就班地改革 》,介绍于建嵘在微博上发的十年政改大纲,并把它和百年前的康有为变法做对比。刘瑜评论:中国现在已经没有光绪。政改和经改不一样,经改可以大家一起获益。政改却要涉及权力的分配,我得就是你失。另,于建嵘在 微博 上说他转的这条微博要被删掉,他还澄清说谢绝任何外媒采访,此篇文章的作者也没有采访过他。 ***~~~*** 【专题·直播艾神】 ①《纽约时报》 艾未未的自我摄像被关闭 叛逆的中国艺术家,艾未未,上周三表示,当局已关闭了”艾神进行时”网站。之前,艾未未在家中安了四个摄像头,实时直播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这也是他从北京机场被带走的一周年。 据@duyanpili的推文:2012年4月2日19点开始,至4月4日18:09分被迫关闭,进行了47小时9分钟,点击520万次,下载100GB;在 这里 可以看到73张截屏图(上图即其中一张) ***~~~*** 【专题·经济学人】 ① *《经济学人》封面(见上)文章 中国的军事崛起 亚洲的力量平衡 用两篇文章来谈中国的军事扩张,认为美国如果要避免和中国产生冲突,必须要保持在太平洋的军事投射能力,同时避免将每一个关键议题作为测试中国意图的考验。中国的军力问题在于其高度不可预测性。 ② * 在同期的另一篇文章《 龙的新牙齿 》中,则以数据、图片和图表展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军事扩张——中国,尤其是中国海军今年来的力量扩张。 同期的”中国专栏”还有三篇文章: ③ *《 不确定的政治 重新恢复秩序 》讲的是当局如何打压关于政治动荡的传言 而G.E. 在《经济学人》的 中国博客”论语”中追踪李德林的新浪博文 ,也就是”军车进京”的那条,如何成为了”北京出大事”的舆论起源。可以对照阅读。 ④ *《 腐败的政治 肮脏把戏 》谈的是中纪委这个党内的铲除腐败的机构如何成为政治把戏的中心。同时,”跑官”则愈演愈烈。文章中列举了四川、黑龙江的例子,以及党校的林哲(音)对他的学生的告诫:要升职,你要耐心等待,等其他人犯错后被清洗。 ⑤《 私人医疗 四川的好月嫂 》则聚焦中国的私人医疗服务,尽管出现了如”月嫂”这样的私人医疗提供者,需求的扩大还是远远超过了供给。 ***~~~*** 【专题·缅甸政改】 ①《新共和》CFR的东南亚研究员Joshua Kurlantzick认为:美国已经开始和缅甸恢复正常关系,并在讨论对缅进行援助。但是议会选举后昂山素季领导的反对党也只占1/10的席位,关键还要看军队在未来三年内是否会收敛。 ②《外交学者》上的发于缅甸议会选举之前,谈缅甸经济快速增长的可能性,在资源、农业、旅游、外商投资等方面都很有潜力,预测到2020年每年的增长率可达6%,但要进行一系列宏观经济改革。原文链接: http://t.co/MrrZgMFQ ③《金融时报》 缅甸对外开放,但邻居们还是有些警惕 。美国投资人说:缅甸目前正如1979年的中国,邓小平说:”我们得干点不一样的了。”但基础设施很落后,手机SIM卡要$3000+。 ***~~~*** 【专题·国际外交】 ①《纽约时报》上的漫画,奥巴马说:”哦,这是你家后院?真的?抱歉了。”大船上写”太平洋部署”。即上图 ②《时代》: 为什么美国会暗暗希望穆斯林兄弟会的候选人沙特尔在埃及总统竞选中胜出 ?因为这是最不坏的选择,否则美国就要和激进的军方打交道。 《外交学者》1月16日,印军方未通知新德里移动了两个单位, 有政变企图 。 ***~~~*** 【专题·智库报告】 布鲁金斯学会的李侃如发布中英文报告《网络安全与中美关系》。报告认为,中美之间目前在”信息战”方面互相不信任,而这个议题又很新,双方的基本沟通都没有建立。文中提到:美更关心隐私/机密泄露,而中方更关心稳定。 中文版全文下载 中文网开始推王缉思和李侃如联合发布的报告《中美战略互疑》,这可能是继世行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之后本年度第二次中外智库合作,智库反映/影响当局战略决策的作用初显。 中文全文下载 ***~~~*** 【专题·社会百态】 ① 亚洲的推特语言。Eric Fischer利用Mike McCandless导出的Chrome开源数据制作。不同的颜色是不同的语言,越亮的地方使用得越频繁。原载TechAsia,点击 这里 查看大图 ② * Evan Osnos发表在《纽约客》上如同小说般的精彩文章《 赌神 》。主角萧润平在澳门赌场狂赢6亿元,并躲过了三合会的追杀。作者欧逸文见到了萧润平本人,并询问他如何能赢得那么多钱,又如何在四处躲藏。 ③《华尔街日报》的视频: 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和已故的国民党领袖蒋介石在博客上引起了窃窃私语  话题包括骆在博鳌没有住豪华宾馆,以及4月5日是蒋介石的忌日,现在能通过互联网和台湾游了解台湾和蒋公的中国人重新思考和讨论腐败议题,以及中国课本上对蒋介石的描述。 ***~~~*** 【今日延伸阅读】 《中囯社会和政治发展十年纲要(2012.10-2022.09)》(于氏玩笑版) 第一阶段(2012.10-2015.12)以民生政策调整为前提、以民权保障为基础,实现基本的社会公平和正义。 一、调整基本的民生政策。 1、农村土地确权,落实物权法; 2、调整基本的社会福利政策,养老、低保、医保等向社会低收入者倾斜; 3、彻底改革户籍制度,实现异地无差异的义务教育和高考机会平等。 二、建立司法制衡制度,树立司法权威。 1、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的人、财、物脱离巿县,实行省级垂直管理; 2、法官终身资格制并实行严格流动; 3、法官实行高薪并实行严格错案追究; 4、取消省以下的政法委; 5、废除信访制度,以司法清理历史陈案; 6、废除劳教制度,确保公民人身权利。 三、保障新闻言论自由。 1、实现政务信息公开; 2、官员财产等信息公开; 3、禁止因言获罪。 四、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发育民间社会。 1、规范社区管理组织; 2、大力发展社会公益组织,通过公益重塑人文精神; 3、保护社会宗教组织。 第二阶段(2016年01-2022.09),以政治改革为前提,以公民权利发展为基础,推动囯家向民主宪政转型。 一、实行县级政权改革。 1、开放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实现人大代表非行政化和专职化; 2、改变县级政权的异地为官制度; 3、实现县行政长官差额选举; 4、将乡镇一级政府改为派出机构。 二、开放社会。 1、制定新闻法,开放媒体; 2、制定政党法,开放社会政治组织。 接着,于建嵘在他的搜狐微博中对他的十年纲要做了两点解释: 第一:前几天发布了一个《中国社会和政治发展十年纲要》(于氏笑话版)引起了网友的一些争议。因此,我决定系统地把这个笑话版的梦做完。第一个问题:为何要提出社会发展和政治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1、”摸着石头过河”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对中国未来的发展需要有一个更为明确的方向及实现的路径; 2、有路线图才能有方向,有了方向才有动力; 3、有时间表才有压力,才有紧迫感; 4、我提出这样的路线图与时间表是一个公民和学者的意见表达,以期引起讨论,讨论不仅可以形成共识,还可以给执政者提供一个决策的参考系,当然也可以为反对者提供一个批评的样本。中国现在不能再”不争论”了。 第二:中国社会发展和政治改革为何要分阶段进行? 1、解决任何社会政治问题,特别是体制性问题都有一个时间顺序。当前中国社会问题尖锐而复杂,这其中因分配不均所产生的社会冲突最为突出。因此,选择民生问题作为突破口,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紧张,为政治改革创造必要的社会环境,也容易为民众及执政者所接受; 2、政治问题是解决当前社会分配不公及社会紧张关系的最为关键性因素,也就是说,社会问题特别是因权力垄断的掠夺性体制所产生的分配不均的问题要获得最终的解决需要进行政治改革,因此,在民生问题有所缓解后及时推进政治改革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阶段; 3、政治改革有渐进式改革和突发性变革的区分。从理性的角度上来看,渐进性改革需要从基础性政治环境开始,进行到一定的程度后再推进全面的政治转型才能有效地防范和减少社会动荡; 4、中国县级政权改革应是进行基础层性改革的关节点。根据当前的政治形势和制度性环境,以下一届县级人大选举为阶段为全面启动政治体制性改革的时间窗口较为现实; 5、当然,这种阶段性划分是以当前政治形势为前提的,如果发生突发事件,就有可能完全改变相关顺序和时间窗口。 相关阅读: 点击 这儿 查看更多《每日译者头条》 ©译者遵守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许可协议 。 译文遵循 CC3.0 版权标准。转载务必标明链接和“转自译者”。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发送邮件至 yyyyiiii+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即可订阅译文;到iTunes 中搜索“译者”即可订阅和下载译者Podcast;点击 这里 可以播放和下载所有译者已公开的视频、音频和杂志。(需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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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周刊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组:依靠民主法制促进共同富裕——重庆民主法治发展调研报告

“重庆通过实践对‘内陆地区能否走出有自身特色的改革开放道路’与‘共同富裕是否可行’的问题做出了肯定的回答。”   重庆市为全国4大直辖市之一,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于一体。历史上,重庆是中国的“抗战陪都”、“三线建设”核心城市,经济单一,缺乏贸易通道,国有企业包袱沉重的特点,曾是全国老工业基地中最困难的一个。作为内陆地区,重庆不仅缺少直接出海口,而且多山地形也导致交通运输困难,长期面临资金外流、人员外流、技术外流的发展困境,是中国直辖市中经济最落后的一个。        近年来,重庆的发展后来居上,从“跟跑”变为“领跑”,特别是在国务院将重庆确定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后,经济总量一年跨上一个千亿级台阶。 2009年为6530亿元,增幅14.9%;2010年为7894亿元,增幅17.1%;2011年近万亿元,增幅16.7%。与此同时,人均GDP也历史性地赶上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11年预计为5200美元,比2007年翻了一番。2011年,重庆经济增速名列中国前茅。        重庆不仅重视经济发展,还提出将重庆建设成“宜居重庆”、“畅通重庆”、“森林重庆”、“平安重庆”和“健康重庆”的目标,充分表明重庆的改革就是要围绕民生的改革,缩小城乡、区域、贫富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来推进。对重庆而言,加大民生投入不仅是稳定社会和争取民意的政治需要,也是对经济发展道路的重要探索。重庆通过实践对“内陆地区能否走出有自身特色的改革开放道路”与“共同富裕是否可行”的问题做出了肯定的回答。“重庆实践”的重要价值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推动改革开放,重视发展民主法治,突出民主法治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依靠民主法治促进共同富裕,为中国内陆地区探索有自身特色的改革开放道路进行了有益尝试               一、为发展民主法治、促进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1.实施“内陆开放高地”总体战略布局,破解内地经济发展难题        2008年7月,重庆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审议批准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定》,进而确立了力争用5年时间建成内陆开放高地的总体战略规划。为了克服物流成本偏高带来的挑战,重庆采取了三方面的“破题”举措:其一是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和便利化服务,建构“一江两翼三洋”国际物流大通道;其二是对产业分工进行垂直整合,实现配套物流成本的最小化,提高制造产业的竞争力;其三是建设长江上游金融中心,有效降低要素流动特别是融资成本。        2.集群式招商引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市场竞争力        重庆的传统产业结构以军工和重装备制造业为主,缺乏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力。为此,重庆将集群式的招商引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重庆提出了“一心四带”产业布局与“6+3”主导产业。其中,“一心四带”是指金融商务中心、先进制造产业带、物流加工产业带、都市功能产业带和高新技术产业带。“6+3”是指六大高新制造业,即以轿车和新能源汽车为主导的汽车产业、以轨道交通和电力装备为主导的装备产业、以计算机整机和信息家电为主导的电子信息产业、以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为主导的生物医药产业、以碳纤维和高温超导材料为主导的新材料产业、以节能产品和环保设备为主导的节能环保产业;三大现代服务业,即以创新金融为主的金融业、以物流会展为主的商贸业、以资讯研发及服务外包为主的信息业。        3.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使之成为经济社会改革的“主力”军        重庆在跨越式发展过程中,走出了“国民共进”的新模式。在不依靠垄断式经营影响民营和外资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下,重庆通过处置不良债务、整合国有资产、追加政府投资、实行国有资产“一体化”管理和预算制度、加强市场化项目管理和融资运作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国有经济的竞争力。截至2010年底,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资产总额从2003年的1746亿元增至1.25万亿元,由全国第19位升至中西部第一、全国第四,年均增长超过30%,成为全国第4个跨进“万亿国资”的省市。        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使曾经是政府改革“包袱”的国有企业转而成为改革的“主力”。近年来,重庆的财政收入除了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基金收入,还有“第三个口袋”即国有资本预算收益,年均约150亿原,从而为政府扩大民生支出提供了巨大的财力空间。此外,国有企业在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平抑房价、安置下岗退休人员等方面,也成为政府的得力工具,为重庆市委市政府促进共同富裕积累了必要的财政储备。        4.鼓励城乡小规模自主经营,扶助贫困地区依靠自身力量实现共同富裕        从根本上提高群众的自主增收能力,是促使经济社会稳定有序发展的根本,重庆在生产性扶持方面,主要启动了“两翼”万元增收工程、“微型企业”计划以及“地票”制度。       为使山区农民脱贫致富,重庆于2010年启动“万元增收”工程,市财政与区县财政累计投入28.7亿元,农户参与率达97.2%,通过发展林业、林下养殖和种植业,实现农户收入由2009年的1.5万元增至2012年的2.5万元。重庆还开展林地、宅基地、承包地“三权”抵押贷款,使农民资产能有效转化为资本,解决农户融资难的问题。截至2010年底,已发放“三权”抵押贷款5209户,贷款余额39.58亿元。此外,重庆在技术人员、物流和销售渠道、深加工产业等方面,也进行了配套扶持,从而为增收工程提供了有力保障。        “微型企业”计划则是,通过资本金补助、税收返还、融资担保、规费减免等措施,重点扶持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自主创业。重庆计划发展6万户微型企业,新增30万就业岗位。为此,市财政计划每年出资3亿元,按注册资本的30%~50%给予补助。2010年,重庆财政补助3.05亿元,发展微型企业1万多户,解决超过10万人的就业问题;2011年,重庆拿出7.5亿元的专项资金,发展微型企业2.5万户。        “地票”制度是在农民自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前提下,将闲置、废弃的农村宅基地等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经过严格验收确认为腾退的土地指标,在优先保障农村发展基础上,将节余指标提交农村土地交易所公开交易,交易之后即成为地票,成为可在全市规划建设范围使用的建设用地指标。目前,重庆已交易地票5.6万亩,成交金额86.8亿元,每亩均价15.5万元,农户直接现金收入每亩8万元。地票制度不仅有效保护了耕地,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而且为城市化提供了空间。 在各项规划稳步推动下,重庆市实现了经济稳步快速发展。2011年前三季度,重庆全市GDP(地区生产总值)首破7000亿元,达到7003.73亿元,同比增长16.5%,增速首次位居全国第一,进出口总额增速全国第一。        2011年7月,重庆市委第三届第九次全体委员会进一步专题研究了缩小贫富、城乡、区域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工作,决定到2015年底投入1万亿元,鼓励创业、扩大就业,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加强收入分配调节,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价格上涨“双联动”等12件“共富”大事。               二 健全民主法治,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富裕保驾护航               重庆采取集经济社会为一体的全面发展道路,赢得了广大市民的拥护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项措施,都是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确保各项措施的稳定和可持续性。重庆近年来取得的发展也离不开各项制度的安排,这些制度的主旨就是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展民主法治,用民主法治的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重庆实践”的相关举措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发展,有助于理解民主与法治之间“以民主促进法治,以法治维护民主”的相辅相成关系。2011年12月,重庆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有关问题的决定》(简称“民主法治十五条”)。此举将“重庆实践”改革成果予以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助于实现重庆“充满活力、规范有序、公平正义”的发展目标。       从具体举措看,重庆的民主法治建设从权力监管与权利保障两方面着手,坚持权为民所用,集中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离不开规范、高效的政府管理。重庆市2010年就明确提出,要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重庆市政府两次修订完善了《重庆市人民政工作规则》,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逐步形成了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各区县、各部门相继立了经济顾问、科技顾问、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了政府依法、民主、科学决策。        为了规范行政立法的技术和程序,提高行政立法的质量和效率,重庆市制定了《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明确了各级行政机关依职权进行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立法活动中涉及的立法技术和立法程序。为了提升行政立法和制度建设的质量,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防止制度建设上的不公平,确保制度建设成果大限度符合规律、贴近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重庆市初步建立起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民主审议”的开门立法机制,制度建设工作逐步走上了法治化轨道。        为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对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依法制定的,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细则、决定、通告等文件的审查、备案、登记、公布等进行了规定。该办法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可以规定和不得规定的内容,允许国家机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向制定机关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审查建议。为了鼓励公众参与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重庆市2010年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告知公众有权提请审查。2011年,重庆市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实施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府法制发201123号),要求有关部门通过网上报备系统报送提请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简化了报备程序,提高了文件审查效率。2011年4月1日至9月30日,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备案、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共145件,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准予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0件(其中一季度结转3件,二季度结转4件);准予登记的规范性文件61件(其中一季度结转1件,二季度结转1件);退回6件,作其他处理12件。   2.注重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首先,着力整合执法资源。为了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重庆市2006年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机关整合执法资源实施执法联动改革试点的决定》,明确了实施执法联动的适用范围和方式,分别确定公共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监管、城市环境监管方面实施执法联动试点的领域,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实施联合执法,规范协助执法。近年来,重庆市以交巡警管理体制改革为代表,不断整合执法力量,在文化市场、交通、农业等领域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其次,注重规范行政执法。重庆市2008年出台了《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2010年还出台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进行了规范和限制,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单位滥用裁量权问题。        再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重庆市先后八批次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共清减行政审批项目1277项,精简率达66.89%。2011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更新了重庆市行政审批项目库,下放了一批市级行政管理权项,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和工作对接。2001年至2003年间,重庆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陆续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部分区县以大厅为中心,初步建立了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服务网络,服务职能逐步向基层延伸。各级政府部门创新审批方式,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即区县政府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大厅集中;审批事项进驻大厅到位,部门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部分区县在大厅窗口采用了“首席代表制”,由各部门任命首席代表负责承诺事项的办理和上报办理事项的牵头协调,充分授予其行使本单位办理事项的审批权限。        3.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同时,重庆市还注重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        首先,注重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力度。重庆市政府与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搭建了“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互动平台,并出台了《重庆市行政机关应诉办法》、《重庆市行政机关办理司法建议暂行规定》。       其次,创新行政复议制度。为了提高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效能,重庆市健全完善了行政复议规则和案件公开审理程序,在全国率先推行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和审理相分离的制度,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改革。近年来,为了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试点,重庆市选取了一些区县以及市政府部门和两江新区管委会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设立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试点市政府部门和试点区县的政府部门不再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统一由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受理和审理,以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案件审理水平。        最后,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为了明确执法责任,重庆市制定了《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确立了行政执法主体为保障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地实施而建立的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工作制度。《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则形成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过错要追究”的良好氛围。        (二)提高政法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重庆市着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提高政法工作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与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维护社会主体与经济主体合法权益。        1.深化打黑除恶行动        重庆市2009年高调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截至2011年10月,重庆共立案侦办涉黑涉恶团伙518个,抓获涉案人员7377人,破获刑事案件6193起,破获公安部在账命案1458起,摧毁涉黑组织103个,起诉涉黑案件376件2955人,一审审结涉黑案件161件1827人,查处了“保护伞”77名。重庆市法院2011年1-11月,判处“涉黑”一审案件43件371人,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涉黑”犯罪死刑案件,无一件改判或发回重审。重庆市的打黑除恶行动,打掉了一批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市场与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改善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环境,有效保护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获得了重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2.创新警务管理机制        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交巡警合一的改革。2010年以来,重庆全市部署交巡警平台500个、警力1.4万余名,在主要路段、重要场所、重点地区实施全天候巡逻执勤,形成派出所管社区、交巡警控街区的新型防控模式。统计显示,2011年重庆全市街区可防性侵财案件同比下降36.5%,连续54个月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做好事58.3万件,基本实现“打击犯罪更彻底、服务百姓更直接”的改革目标。为了提高校园安全保障水平,重庆市创建了新型校园安保勤务机制,投入资金12亿元并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全面部署6000余名校警、6万余名安保人员进驻1万多所中小学、幼儿园,从而使校园安全实现向警务体制和勤务机制常态化转变。2011年审议通过的《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对校警派驻予以立法固化。2011年以来,重庆校园周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60.6%和61.2%,校园内无一重特大刑事案件发生。        3.努力推动司法为民        第一,将方便群众诉讼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推进建立便民诉讼网络,在未设法庭的乡镇建立便民审判站300个、便民联系点1822个,在边远农村地区聘请便民联络员7991名,建立起覆盖全市乡村的便民诉讼网络。广大法官深入田间地头、乡场院坝巡回立案、就地审判,基本实现“老百姓不出乡镇就能打官司”的目标。        第二,首倡“有理推定”,创新涉诉信访处理机制。涉诉信访是近年来困扰司法机关,影响司法公信力和社会稳定的问题之一。为了解决好涉诉信访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司法权威,重庆市法院对涉诉信访采取“有理推定”的工作机制,对所有来院起诉、申诉和信访的当事人,一律首先假定“有理”,然后依审判程序、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确定当事人“有理”或“无理”。近年来,全市法院涉诉信访量逐年大幅下降,2009年以来连续三年年均降幅超过30%,集体访、进京访明显减少,未发生一起极端上访事件。        第三,推动司法公开。重庆市坚持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庆市建设了“阳光政法查询监督系统”,融合了重庆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4个部门的15类信息和110项数据,具有监督、投诉、信访、报案、查询、警情提示等10大功能。截至2011年10月,重庆全市5083台终端机累计使用量达1012.89万次,其中,便民查询1011.03万次;投诉9204次,有效投诉352次。重庆市各级法院设立了专门听证室,完善听证程序,细化听证规则,推行申请再审、涉法涉诉、执行异议等案件听证制度。并且,重庆市法院建立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制度,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率达70%,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率达100%。        第四,提高案件执行力。重庆法院推进执行“分权制衡、分段运行”改革,将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交由不同部门行使,执行实施分为启动、调查、处置、结案四个阶段,分别由执行部门的不同机构负责,打破“一庭独揽、包案到底”的传统模式。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行案件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形成执行合力,接受群众监督。2008年以来,重庆法院执行案件20.3万件,实际执行率达80%以上。       第五,推行司法拍卖改革。针对司法拍卖长期以来围标、串标和职业控场等“乱象”严重,极大损害涉诉资产交易以及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严重损害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等问题,重庆市2009年开始推行司法拍卖改革。此项改革将涉讼国有资产扩展至所有涉讼资产,司法拍卖全部纳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同时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以电子竞价代替现场竞价、建立统一司法拍卖机构名册的方式,彻底打破了司法拍卖的“潜规则”,有效堵住了滋生腐败的漏洞,大幅提高了涉讼资产成交变现率。2011年,重庆法院继续推进司法拍卖互联网交易,指导交易所研发“诉讼资产网”,实现了网上报名、网上拍卖,并将实现网上结算。截至2011年10月,拍卖总成交率达81. 9%,已成交项目平均增值率达16.5%,与改革前成交率不到2 0%、成交价平均缩水3 0%的状况形成鲜明对比。        (三)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公职人员行为        重庆市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自2010年4月以来,重庆市在各级机关开展了以整治“公务人员收受‘红包’、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治理”活动。2011年,重庆市发布了《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开展“三项行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开展“三项行动”的主要任务。 为了加强执法监督,重庆市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明确了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追究事宜。各级政府部门还注重强化审批监督,推进大厅信息化,其中尤其重视实施效能监督。为了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重庆市制定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窗口受理的每一个事项实施即时、同步、全程监控,对办件时限进行跟踪监控。目前已经有30个区县建成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另10个区县正在建设中),实现了与市级系统的对接或部分对接。部分区县在大厅设立了行政效能监察窗口,由纪委监察局派驻人员对大厅窗口进行现场监督。        重庆对政法队伍的要求是“镇得住坏人,帮得了百姓,管得住自己”,具体包括加强律己监督和提高工作水平两方面内容。在严于律己方面,2010年重庆市委作出《关于从严教育管理政法队伍的决定》,提出严明政法队伍的“六条禁令”,从而在党员干部廉政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政法队伍建设的刚性要求。为了保障司法公正,2008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四个一律”的规定 ,先后有27人因违反该规定被清除出法院队伍。重庆市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强了任职回避制度执行力度,整治“隐形代理”,2010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工作的审判岗位领导干部任职限制的规定(试行)》,提出了“单方退出”机制,规定凡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地从事律师工作的法官,不再提名担任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委员及审判、执行部门正副领导。规定颁布后,先后有6名法官配偶、父母、子女选择不再从事律师职业,12名法官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2009年以来,重庆开县、黔江区、江北区积极探索财产申报制度。开县出台《新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公示办法》,建立由任前集体廉政谈话、纪检组织审查备案、会议公示家庭财产、离任申报家庭财产、纪检组织综合复核、公开比对家庭财产等环节组成的公示方式。目前,开县已有145名新任乡镇街道、县委部委、县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公示了个人家庭财产情况。        (四)推进民意表达、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建设        重庆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将群众路线置于核心位置,重视民主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建设,将中国共产党宝贵的传统财富——群众路线发扬光大。        1.畅通民意表达        重庆市近年来重点推进以“三进三同”、结穷亲、大下访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活动”。“三进三同”是指机关干部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每名机关干部每年“三进三同”时间不少于1周,新提任领导干部上任前、新招录公务员试用期内须参加1个月“三进三同”活动,每年还要定期回访1到2次。活动开展以来,26.1万人次干部深入农家253.2万户次,落实帮扶资金9.78亿元,资助困难家庭18万户,解决突出问题33.2万个。“结穷亲”是指以18个贫困县作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建卡贫困户、城市低保户和困难党员作为重点人群,把因子女上学负担较重、有劳动能力但缺乏生产条件的困难家庭作为重点对象。市级机关厅局级干部和区县级干部每人结对帮扶1户困难党员、1户困难群众,市级机关处级干部、区县部门和乡镇级干部每人结对帮扶1户困难党员或困难群众。普通干部职工单独或以支部、处、室、科为单位,集体结对帮扶1户以上困难群众或困难党员,结对干部每年深入帮扶对象家中不少于2次。活动开展一年多来,35.4万名干部与57.6万户困难群众结为穷亲,帮扶钱物5.6亿元,送去脱贫致富项目16万个,帮助解决具体困难41.1万个,帮助就学7万人,帮助就业19.3万人。“大下访”是指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每月下访不少于1次(全年每人不少于12次),区县其他市管领导干部开展下访活动原则上每人每月1次。活动开展以来,20万名干部下访50万余次,处理各类问题60万件次、200万人次,各级财政投入95.9亿元,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20.7万件,600余万群众直接受益。统计显示,98%的群众、95%的干部拥护和认可“三项活动”。认为党群干群关系“好”或“很好”的群众,比活动前上升19.6个百分点。2009年全市信访总件次和总人次均下降40%以上,2010年进一步分别下降17.8个百分点和13.7个百分点。        积极落实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周1次接待群众、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2次进家入户走访每户群众、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馈”为主要内容的“三项制度”。重庆8605个村、2308个社区现已全部建立“三项制度”。三年来,农村、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定时、定点、定人全天候接待群众共计476.6万人次,走访4622万户次,覆盖城乡居民总户数的97.8%,收到群众反映问题366.4万件,帮助解决308.8万件。统计显示,95.6%的群众知晓“三项制度”,群众满意度达96.5%。        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和“政协助推”主题活动。2009年10月以来,市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代表集中视察5000余次,监督检查760余次,专题调研770余次,各级人大代表专访或接待选民超过10万人次,从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2010年,市、区县两级政协委员“交朋友”61752人,反映社情民意14545条,化解矛盾9977起,“三进三同”21943人次,大下访21162人次,结穷亲17225人,接访群众44428人次,有力促进了民意表达。        开通领导干部公开电话、电子信箱,拓宽民意表达渠道。2008年4月,重庆创设法院“院长电子邮箱”,所有电子邮件均由院长亲自阅览、亲自回复、亲自批处。目前,全市三级法院“院长电子邮箱”累计收到各类邮件17600余件,交办近7600件,妥善解决问题7300个。    2.完善民主选举        在村(社区)党组织实行“公推直选”。根据《重庆市党的基层委员会成员公开推荐直接选举办法(试行)》,2010年底到2011年初的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公推直选”的村(社区)党组织达到9069个,占83.1%,29个村(社区)实行“无候选人直选”;村委会100%、社区居委会93.8%实现直选。其中,巴南区还在18个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中实行“无候选人直选”。统计显示,本届党员群众参与率比上届提高9.5个百分点,村(社区)“两委”班子选举结果群众满意度达96.7%。        在乡镇党委全面实行“公推”。2011年乡镇换届中,所有乡镇党委班子一律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党组织推荐和领导干部署名推荐等方式公开报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需在乡镇民主推荐大会上竞职演讲、回答提问,由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公开报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票决等环节实行逐级差额,乡镇党委书记人选差额比例由6:1逐级减至2:1,副书记人选由6:2逐级减至3:2,委员人选由1.5:1逐级减至1.2:1,从而确保人选有竞争,党员有选择。乡镇党代表大会依照2选1、3选2、1.2选1比例,由党代表直接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委员。        3.深化民主监督        着力推进党务、政务、村(居)务、厂务“四个公开”。重庆出台《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编制指导意见》,将全市基层党组织划分为七大类,分类制定公开目录240项,增强党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针对性。2011年前10个月,重庆全市67751个党的基层组织共建立64773件党务公开制度、6545个示范联系点、10584个党务公开网或电子屏、72531个公开栏,聘请60179名党务监督员加强监督,实现了党务公开全覆盖。同期,政府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1.28万余条,举办新闻发布会1274场,以档案馆公布、行政服务大厅公布等方式公布信息75万余条,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示办理情况4.7万余件,重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等。重庆全市8586个建制村、2344个城市社区,均建立了村(居)务公开制度。重庆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达90%,事业单位推行厂务公开达92%,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达52%。“四个公开”改善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为民主监督提供了必要条件。        完善重大决策的民主程序。重庆两次修订完善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并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颁布了《关于对重大决策事项推行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从而形成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据不完全统计,重庆近年来共举行各类决策听证2000余次。重庆各区县、各部门相继建立了经济顾问、科技顾问、法律顾问制度,有力推动了政府依法、民主、科学决策。        同时,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也得到重视和加强。据统计,2007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开展执法检查12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53次,工作评议4次,专题调研136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08件;政协委员共提案7263件,相关部门审查立案6251件,全部办复,满意率达99.7%。        (五)保障民生        以民生为导向推动发展,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进行了探索,力图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协调,从而既能保证资本要素的活力,又能激发劳动力要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的共同富裕。因此,近年来,重庆重点加强了推进城乡统筹、维护公共安全、保障民生、规范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的立法。        1.加强土地权利保障        近年来,重庆市加强了土地权利保障机制。截至目前,重庆市初步建立起以《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为基础,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物权登记、整治储备、征地补偿、地票交易、户籍制度改革等方面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框架体系,并在积极推进《地票管理办法》、《土地开发整理办法》、《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范土地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等重要规章的起草工作。        2.推进公租房制度建设        2010年,重庆在全国率先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作为公租房规划建设、资金筹措、准入退出、出售管理和住用监督的基本制度设定,并创新了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租房。2011年,重庆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从制度设计看,最关键的是公租房“永远姓公”。为此,公租房首先是政府主导,不仅在全国率先成立市公租房管理局对公租房进行统筹管理,而且由政府牵头直接推动公租房建设,由国有投资集团作为建设主体。其次是产权公有,由政府委托的国有机构持有产权,以确保公租房的公共保障属性,公租房不能转租和上市交易。尽管实行“租售并举”,部分承租人在租住5年后可以购买公租房,但只能是有限产权,如确需转让的,须由政府公租房管理机构以原购房价加利息回购,重新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从而有效杜绝了可能的权力寻租通道。重庆计划3年修建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并以市场租赁价60%的优惠租金,供重庆就业的无房人员或住房困难家庭租住,将重庆30%的城镇人口置于保障性住房的覆盖下。重庆此举结束了城镇住房供给单一的商品房时代,开启了商品房、公租房“双轨”运行的格局。2010年,重庆开工建设公租房1300万平方米,预计可供50多万人入住,2011年新开工建设1350万平方米。        3.加强养老保障机制        重庆于2009年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农村养老保险的区县试点工作,明确了不同人群的参保政策。2011年4月,重庆下属的区县全部纳入试点,参保人数突破1000万。全市300多万农村老人可按月领取不低于80元的养老金,比国家标准高出25元,从而在西部率先、比全国提前4年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        4.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        2008年发布的《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健康重庆”的决定》提出,把建设“健康重庆”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直接、最具体的实践,明确了“健康重庆”的总体目标,规定了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体制改革、强化政策支持、提供人才保障等保障措施。在医疗方面,重庆分两批在26个区县700多个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利润”销售,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27.3%,为群众节约1.5亿元。同时,重庆在国家307种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还增补了其他常用药品进入目录,让群众可以低价使用500种左右的基本药品。基本药品全部纳入城乡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高10%以上。        5.重视发展教育,特别是保障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利        在教育方面,重庆将培养照顾好130万农村留守儿童列入重点任务,将留守儿童全部纳入“两免一补”范围,为60万农村学校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对43万贫困女童实行“零学费”入学。截至2010年,重庆已建成农村寄宿制学校2080所,中小学标准化率达到60%,解决了101万农村留守儿童的寄宿问题。38个区县实施“蛋奶工程”,投入资金3.5亿元,惠及5196所学校248万人次。30个区县为非寄宿制贫困生提供“爱心午餐”,解决贫困生午餐问题。        6.改革户籍,促进社会公平       重庆于2010年8月启动了户籍制度改革,解除对农民工福利待遇的不合理限制。此改革的第一步是,2010年到2012年重点解决城镇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200多万农民工及其家属、40万失地农民和70万农村籍大中专学生的户口问题,在两年内新增城镇居民300多万人。其主体是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区县城务工经商三年以上的农民工,使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29%提高到37%。第二步是,2012年到2020年,通过建立完善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保障机制,畅通城乡户籍转化通道,每年转户80到90万人,包括每年新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60到70万人和20万大中专学生,到2020年新增城镇居民7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提升至60%。据统计,截至2011年10月底,重庆已“农转城”276.6万人,完成第一阶段转户目标(338万人)的81.8%。        7.完善扶贫开发制度设计      重庆颁布实施了《农村扶贫条例》、《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程序规定》、《重庆市扶贫开发村级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力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有法可依,争取做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问题,不发生贪污扶贫资金事情,不发生扶贫领域受贿现象,不发生扶贫干部因经济犯罪事件,从而切实维护贫困农民权益。        (六)加大民主法治宣教力度        民主法治的发展与完善,既要自上而下引导,更要自下而上推动。良好的民主法治氛围,不仅有助于提高相关制度规范的执行力度,而且有利于增进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重庆市近年来重视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培养全社会遵纪守法的社会文化。      首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重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人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目前已举办了12次,共有新提任领导干部22002人参考,其中市管领导干部1061人;开展公务员年度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年均参考人员在40万人以上。2011年,重庆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对59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和40个区县近11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有效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次,加强法制宣传。重庆在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法律进监所、进中介活动,有效提高了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五”普法期间,重庆以“法律八进”为依托,组织大型法制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覆盖40个区县90%以上的适合法律教育人口。大中小学有效落实法制教育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和经费,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的覆盖率达80%以上,年均举办法制课2万余场次,年均受教育学生在100万人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主导、行业协会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企业普法模式不断完善,有力促进了企业守法经营和依法管理。2011年,重庆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摸排出普法重点对象130308家,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229417家(次),举办专题法制讲座3320场次,法制培训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代表和经营管理者103万人次。农民和农民工法制宣传进一步深化,广泛开展各种专项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活动,重庆农村“两委”干部全部接受法制轮训,79000余名农村经纪人接受相关法律培训,100万农民工接受法律知识培训。                 三 重庆民主法治实践的启示与展望               第一,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地位,为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提供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共同富裕的可持续性,这是重庆经验需要面对的直接挑战。一方面,重庆需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化运作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使之切实承担起改革开放的“主力”作用,并通过“国民共进”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空间,同时加强权利保障,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需要加强权力监管,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群众路线”,鼓励民主参政,确保科学发展的公平合理与稳定。        第二,巩固领导集体强力主导下的阶段性改革成果,并使之进一步向制度化、长期化转变,是重庆今后面临的第二大挑战。重庆自直辖以来,在保障民生、社会安定以及民主法治等领域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并逐渐形成了为绝大多数群众所支持和信赖的实践做法以及有地方特色的执政风格。在巩固上述成果的基础上,重庆市委和广大市民都认识到,在重庆未来的改革开放过程中,领导人及领导集体的带动作用固然重要,但是,如何能够确保重庆的民主法治建设和改革开放探索能够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转移而转移,对于可持续发展而言更为重要。重庆市委第三届十次全委会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有关问题的决定》,核心正是要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领导集体强力主导下的阶段性成果通过制度固定下来,并为今后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供民主法治保障。      第三,无现成经验可借鉴是重庆面临的第三大挑战。重庆地处中西部内陆地区,尽管历史文化积淀丰富,但经济积累相对薄弱,城乡二元化差异也比较显著,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先天困难。即使是经过了近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相比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仍有很大的差距,不可能通过财富优势、特殊优惠政策以及先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也无法复制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必须积极探索“内需型”发展道路。如何在克服历史遗留的较大民生包袱、逐渐缩小二元化差距、有效遏制贫富差距的同时,还能保持较快的社会综合发展速度,是重庆市所面临的一大课题。重庆市着力改善民生,力保社会安定,营造以分配公平为核心的社会公正体制,正是抓住了破解上述难题的要害。民主法治建设从根本上讲是以保障民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基本出发点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目标。一方面以高速均衡发展为实现社会公正提供基础,另一方面以基本社会公正为进一步的发展提供动力,这是重庆市通过长期实践探索出的重要经验。重庆坚持因地制宜推动改革开放,成功步入跨越式发展的快车道,重视发展民主法治,突出民主法治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为中国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步入关键阶段进行了有益的新尝试,如何进一步推进需要更多的创新。        第四,社会管理复杂化是重庆面临的第四大挑战。妥善应对社会观的新问题,离不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重庆市在近一段时间经历了快速的发展之后,也将遇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已经出现的一些问题。例如,重庆市目前有3000万常住人口,其中市内跨区县流动人口200万,市外流入人口200万,流出人口400万,逐渐呈现人口从“净流出”到“进出平衡”再到“净流入”的变化趋势。尽管重庆已经通过社保、教育的乡镇一体化,“农转非”和“地票”等措施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客观上为下一步妥善处理常住人口与外来人口之间的二元差异奠定了基础,但是毕竟还没有做好适应外来人口激增的准备。重庆市整体发展水平与周边省区差距逐渐拉大,必然会导致外来人口激增,且人口结构在短时间内不可能通过自发调整实现合理化、均衡化。这种局面一旦形成,势必给重庆的社会综合治理、民生保障乃至社会公正的维护带来新的挑战。如何在民主法治的轨道上妥善应对发展中的新问题,是对重庆市管理者施政能力以及重庆人民政治智慧的考验。        科学发展没有固定模式,各地方形成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将成为趋势。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各地区已经逐渐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以自身基础和独特条件为依托的发展经验。改革开放初期所形成的以部分先发展起来的地方作为试点,积累经验再逐渐向其他地方推广的模式,尽管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具有阶段合理性,也为全国整体的改革开放作出了重大的引领性贡献,但是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今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各地方以符合自身特点的独立探索,辅以对其他地方成功做法的选择性借鉴,进而形成有地方特色的、百花齐放的发展道路将成为主流。当然,既要防止教条式地照搬其他地区的成功做法而不考虑本地区的具体情况,也要防止不顾普遍规律的共性,单纯追求仅具形式意义的特色。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组        调研组负责人:田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调研组成员:陈欣新、吕艳滨、周方冶、王小梅。        执笔人:田禾;周方冶,中国社会科学院亚洲太平洋研究所;陈欣新、吕艳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有关问题的决定》       2011年12月26日 《重庆日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四个一律”的规定: 即1.凡私自会见并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吃请、财物,或参加其安排的娱乐活动的,一律调离审判岗位;       2.凡在评估、拍卖、变卖等财产处置中弄虚作假,串通中介机构压价抬价、封锁信息,造成流标使特定对象获利的,一律调离原工作岗位;         3.凡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谋私利、徇私情,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的,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        4.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贿赂的, 一律清除法院队伍。   (田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 周方冶:中国社科院亚太所政治室副主任。原文链接: http :// www . aisixiang . com / data / detail . php ? id =50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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