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

魏英杰 | 黑心胶囊是市场经济法治缺失的表征

黑心胶囊是市场经济法治缺失的表征 文/魏英杰 由于涉嫌铬超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13个药用空心胶囊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 这是央视曝光修正药业等多家药厂使用工业明胶制作的胶囊后,相关监管部门所采取的紧急措施。据悉,河北个别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进行脱色漂白和清洗,随后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浙江新昌县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最终流向药品企业,进入消费者腹中。调查发现,9家药厂的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这种胶囊铬超标最高达90倍。 吃药是为了治病,谁料到吃药的同时还可能中毒?面对药厂采用黑心胶囊事件,除深感震惊外,更多只能是表示无语。问题是,监管部门对这一现象,难道从未察觉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吗?无论如何,监管部门又一次落在了媒体监督后面,并未有效发挥监管者的角色作用。据了解,针对被叫停销售和使用的产品,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将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这个黑色产业已形成巨大产业链,监管部门却如此后知后觉,这或许才是更让人感觉可怕的地方。 近年来,食品药品领域问题频发,公众大概已觉得审丑疲劳。牛奶含有三聚氰胺,蔬菜农药超标,火锅添加非法添加剂,饭馆使用地沟油……试问,消费者还能吃什么,还敢吃什么?面对形形色色的问题产品,人们要么觉得这是监管不善问题,强烈呼吁政府加强介入;要么认为这是法制不健全的缘故,呼吁加强立法;还有人认为,这是企业缺乏诚信所致,呼吁加强完善诚信体系。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 但如果每一桩食品安全事件的背后都反映了上述问题,这还仅仅是监管问题、法制问题或诚信问题吗?换句话说,单纯从加强监管、完善法制或强化诚信意识,这些黑心食品药品就能够就此消失吗?倘若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这到底说明了什么? 必须说,政府监管缺位、法制不健全、企业不讲诚信,所有这些问题的背后,明确指向的就是市场经济法治缺失这一事实。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主要包括市场自由与秩序,以及对公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在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社会,企业拥有广阔活动空间,同时必须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包括公权力在内,任何力量都不得随意干涉企业的市场活动。但从国内现状来看,企业不讲诚信反映的是法制不健全,结果却造成公权力以监管者角色介入其中的后果。这与市场经济法治的精神可谓南辕北辙。 黑心胶囊事件,就是市场经济法治缺失的一个表征。生产销售这种黑心胶囊的后果,企业不可能不知道。2010版《中国药典》明确规定,药用胶囊以及使用的明胶原料,重金属铬的含量均不得超过2mg/kg。企业明知有规范而不遵守,这显然是法规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结果。监管部门等到问题曝光,才紧急叫停相关产品,这也说明了日常监管的失效。但从目前事态看,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无非又是监管部门没收一批产品,对问题企业进行处罚了事。这样的处置方式,除了强化监管部门权力,乃至于扩大其寻租空间外,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起不到多少作用。 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法治,将政府、企业以及消费者都置身于法律的监督之下。政府监管部门的作用是保证法规执行到位,而不是充当企业的保姆,或者各类安全事件的灭火队员。从三聚氰胺风波到这起黑心胶囊事件,都充分表明了,依赖监管部门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事实上,公权力平时不作为、出事乱作为,往往是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来源。这次监管部门表现出来的后知后觉,也从侧面反映了这个问题。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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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 “零择校”:必须迈出的一步

“零择校”:必须迈出的一步 文/魏英杰 近日,杭州宣布公办义务教育完全按学区招生,即实现“零择校”目标。孩子以后怎么上学,想来也是不少家长放心上的大事。 从各方面消息来看,杭州这次是动真格的。教育部门表示,如发现与择校相关的变相乱收费,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公办学校如果敢开这个口子,坏了规矩,后果很严重。看来,“零择校”如能在杭州率先落地生根,当可提供一个具有积极意义的地方经验。 杭州的做法,大方向是对的。公办教育本来就应该普及化、大众化,重点保障义务教育的基本需求。公办教育资源具有公共性,一旦介入择校游戏,难免成为有权势者的私家花园,产生教育不公现象。但应看到,人们对教育有不同的需求,如有的家长更愿意让小孩接受个性化教育,或侧重于某方面发展。这些功能都由公办教育来承担,显然将加重公办教育负担,造成教育资源不均衡。让公办义务教育保障基本需求,由民办(私立)学校满足个性化乃至贵族化教育需求,这样的教育机制才合理。 对现有教育资源进行重新布局(包括将有些民办学校改为公办),让公办义务教育退出择校游戏,回归自身定位,更多由民办学校承担教育的市场角色。这样做符合义务教育精神,也切合国内实际。但这并不意味着,杭州的做法不会遭遇阻力和困境。 当前,优质教育资源大多掌握在公办学校手里,包括一些出色的民办学校,最早也由公办名校兴办。公办义务教育完全按学区招生,首先将面临生源良莠不齐的客观现实。许多公办学校之所以很牛,不仅在于自身拥有雄厚师资和资源,还在于这些学校可以借助择校遴选优质生源。不允许择校后,这些公办名校难免遭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这一点,有的公办学校也已经意识到了。 民办学校既有大量生源可供选择,又有雄厚财力作为支撑,肯定会挖空心思吸引公办学校的优秀教师,而这些教育人才也可能抵受不住诱惑,加入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据报道,4月14日是杭州“零择校”政策出台后的首次民办小学招生时间,多所学校创招录比新高,有的学校甚至接近13:1。可见,今后如何保证公办学校教育质量不会严重下滑,对教育部门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如果保证基本教育需求的公办义务教育,教育质量难以保证,这无疑也将影响公办义务教育的公平性。 “零择校”既让人喜,也让人忧。“零择校”是公办教育的本质要求,怎样保证公办学校的教育质量,这在今后却将成为教育部门头等关注的大事。要保证公办学校的教育质量,说到底无非是加大教育投入,留住优秀教师人才,促进教育均衡,等等。现如今,公办学校的优势犹存,有些家长采取购买学区房来为应对“零择校”。随着“零择校”措施的推行,今后家长的选择也将发生变化。但无论如何,“零择校”是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必须要迈出的一步。 201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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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 湄洲湾港:行政整合下的认同紊乱

湄洲湾港:行政整合下的认同紊乱 文/魏英杰 近日,福建泉州港几个港区被整合,新港舍弃“泉州港”名称不用而改用“湄洲湾港”一事,在网上引发巨大争议。据悉,福建省政府专门召开题会议决定,保留泉州港。 近些年来,不少地方为提升城市形象而纷纷更改地名,可似乎鲜见引起这么大非议。为何人们对泉州港并入湄洲湾港持如此强烈的反感态度?从各方声音来看,许多人认为泉州港历史悠久,而湄洲湾港却少为人知,如此更名实属草率。也有人认为,这等于把泉州的港口“割让”给邻近的莆田,实在不能接受。这些观点有的并非全无道理,但也有存在不少误解之处。 几个基本事实有必要厘清。首先,湄洲湾港的整合并非没有任何依据。去年经国务院批复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以湄洲湾为主体整合泉州、莆田两地港区,重点发展大宗散货运输。相关改革方案也已由省政府于今年正式批复。应该说,此举是福建省规划发展沿海三大港口的重要一步棋。与此相关的是,早前宁德港已与福州港整合,漳州港也已并入厦门港。 再者,湄洲湾并不是全部位于莆田地区。事实上,湄洲湾分为南北岸,北岸包括位于莆田地区的秀屿、东吴港区,南岸包括泉州的肖厝、斗尾港区。这是一个新兴的现代化港口。上世纪80年代末,有关方面依托湄洲湾南岸优越港口条件,建设成立了福建炼化的前身——福建炼油厂。基于湄洲湾南岸发展石化产业的重要性,2000年这里还正式设立了泉州市泉港区。特别应指出的是,上述港区于2009年已合并组成新的湄洲湾港,并就此成立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也就是说,近日实施的新整合措施,只是此前动作的延续,是对两地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的深化。 第三,泉州港久负盛名,历史上有三湾十二港之称,但史上所载的泉州港或刺桐港主要指靠近泉州市区的后渚港,并不包括湄洲湾南岸的肖厝港等港区。尤其值得一提,宋元时期的泉州港被誉为与亚历山大港齐名的世界最大贸易港口之一,但是明清以来,泉州港的重要性逐渐下降,乃至于走向衰落。在近代史上,泉州港的重要性远不及福州港、厦门港,时至今日,泉州旧有港口(如后渚港)的重要性也远不及新开发的湄洲湾南岸的肖厝港。199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海上丝绸之路”综合考察活动抵达泉州,考察队搭乘的“和平”号考察船停泊于后渚港新建成的客货码头,其规模仅为5000吨级。 曾经作为东方大港的泉州港,很早以前就已风光不再。湄洲湾港的整合之路,也已走过若干年。其中最重要的整合举措(南北岸整合),更于几年前就已尘埃落定。可究竟是什么缘故,让今日的深化整合措施触动了人们的心弦,让泉州人黯然神伤?这是因为,泉州港对于泉州人来说并不仅代表着旧日荣耀,还作为一种文化精神植根于泉州这片土地。泉州港这一名称,由此也成为人们联系历史和现实的一条精神脐带。更不用说,这一整合措施还普遍被误认为是归并入属于莆田地区的湄洲湾。即便整合后泉州港的名称并无多少改变,而只是从港口“降级”为港区,但这对向来有着高度文化自信的泉州人,简直是不可能接受的事实。 宋元时期的荣耀对泉州人民而言,并不止于历史记忆,更是一个无法抹掉的巨大存在。漫步在泉州街头,任何人都可以强烈地感受到历史对这片土地的文化投射。当你行走在泉州涂门街,刚经过香火旺盛的关帝庙,迎面就可看到我国现存最早(始建于公元11世纪)的具有阿拉伯建筑风格的伊斯兰教寺——清净寺遗址,再往前走几步又可看到同样历史悠久的、规模庞大的“府学”所在地孔子文庙。如果从涂门街往南走去,没多远就可瞻仰位于天后路的泉州天后宫。历史上,妈祖故里莆田隶属泉州管辖,妈祖信仰也多经由这里向海外传播。倘若从涂门街往北走,经中山路抵达西街,就又到了年代更为久远(始建于公元7世纪)的开元寺。至今,开元寺的山门还刻写着弘一法师手书的宋代理学家朱熹题写的对联:此地古称佛国,满街皆是圣人。往西一直走,抵达清源山下,那里还矗立着雕刻于宋代的、国内现存最大的道教石雕——老君造像。由此可见,泉州被称作世界宗教博物馆实乃名至实归。 每一个泉州人,从小就是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下成长。这座城市的辉煌历史,也经由这个途径深入人心,形成一种强烈的文化认同感。笔者离开家乡多年,在异乡回望故土,更加深刻体会到这一特有的文化氛围,及其对个人的深远影响。这种文化认同感,更因泉州历史与现实的巨大落差,以及泉州在区域行政地位上的边缘化而显得越发强烈。因此,当泉州港传出被归并入湄洲湾港,心中并不难以体会家乡人的那种悲愤心情。尽管不得不说,这些反对声音并不乏偏激成分。但其中有一点显而易见,这种行政整合俨然造成了泉州人的文化认同紊乱。特别是,泉州与莆田的文化特征迥然不同。莆田人操持的莆仙语系与泉州人讲的闽南话并不一样(虽从语言学上讲,二者有相似之处),这使两地的文化认同存在明显差异。泉州港与湄洲湾港的整合,因此难免给人地区整合(“脱泉入莆”)的想象。这也是泉州人很难接受的事情。 对泉州人来讲,泉州港就是泉州港,而不能是其他,失去泉州港这一名称,就等于失去了这座城市的辉煌记忆。所以,与其说他们要的是泉州港这个名称,不如说他们强烈渴望的是保留泉州港的历史存在。这次港口整合措施更多考虑的是行政因素,却忽视了泉州港的历史文化渊源,且未曾关注其背后存在着的强大文化认同意识,这才是整合引起巨大非议的最重要背景。 相关专题会议提出“两个保留、一个协商”(即保留泉州港和泉州市港口管理局,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协商完善),这是对民意的一种积极回应。不过,该地区港口一体化管理的改革却也因此遭遇搁浅。就事论事,把几个港区统一在一个港口管理局下,对外统一命名,这样做并无多少好处。有当地业内人士指出,整合后统一管理看似便利,实际上可能增加相当管理成本。例如,港区内有什么事情,原来只要对所在地区港务局申请、汇报,现在却要跑统一的管理机构,来回折腾岂不更费事?还有,对外统一称湄洲湾港,也会造成名称上的混乱,因为这么叫根本不知道指的是哪个港区。整合、做大港口,这并非坏事,但具体该怎么推动,这恐怕还需要有关方面加以反思和完善。 2012年4月15日 发于4月16日《东方早报》,题为《“泉州港”背后的历史文化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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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 热水坑伤人,到底谁担责

热水坑伤人,到底谁担责 文/魏英杰 跌入塌陷路面被热水烫伤的杨女士,于9日晚医治无效身亡了。正处青春年华却惨遭无妄之灾的她,身后留下了7个月大的孩子。让人意外的是,事故发生至今已经10天,可直至现在责任认定仍无最终结果。 按照北京西城区政府政府事故通报,初步认定这是一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已启动相应刑事调查程序。这个初步结论,排除了意外事故因素,只是该由哪家单位负主责,又有哪些人员难逃追责,尚待调查认定。这不由让人纳闷:难道这起事故责任认定有这么难吗? 杨女士行经事故发生地,突遇路面塌陷而跌入热水坑,这一事实无可置疑。问题出在热力管道泄漏上,这也用不着多调查。事发时该地段并无任何提醒标志,这更是清楚明白的事情。基于上述事实,责任在谁大致可以锁定。据事故通报,责任主要是三方,即北京万华置业有限公司(物华大厦产权方)、北京东方大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大厦日常维护)和北京热力集团输配分公司。但从目前情况看,上述各方说法不一,似乎存在互相推诿之处。 如,北京热力集团方面称自己负责供热主管道,企业单位所接驳支管线的维修、巡检,由所属企业单位负责,热力公司协助处理。大厦物业则称,物业只负责大厦内二次供热管线,热力集团“根本不允许我们动一次供热管线”。双方说法完全不一致。此前还有报道称,热力集团事发前便已发现该处隐患,但物华大厦未整改导致惨剧发生。对此,物华大厦物业也予以否认,表示并没有看到过。西城区新闻办负责人则把这一点认定为“不争的事实”。 事态演变成这样,实在让人寒心。一个人走在路上,平白无故掉进热水坑,这种悲剧本不该发生。事故发生后,时隔这么多天却还不知道找谁讨说法,这何尝不也是一种悲剧。相关监管部门有必要抓紧调查,尽快确定主要责任方,以利于下一步工作的展开。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事故发生于人行道上,涉及公众出行安全,这不能是简单的谁维护谁负责的问题。还有,既然事发前现场正在维修,为何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对待这个问题同样不可含糊。 这起悲剧也提醒了,公共安全千万不容忽视,必须时刻注意防范。特别是,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厘清权责,恪守职责,做好分内事。城市公共设施星罗密布,稍有疏忽都可能酿成灾祸。不能说没出事好像事事有人负责,一旦出了事,却连一条热力管道归谁管都搞不清楚。走在马路上,每个人都可能是“杨女士”。杨女士掉下去的那个热水坑,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倘若没有人愿意遭遇这种悲剧,反思就要从这里开始。 2012年4月10日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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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 坚决对“拦机维权”行为说不

坚决对“拦机维权”行为说不 文/魏英杰 4月10日由深圳飞往哈尔滨的深航ZH9817航班,因遇雷雨天气,中途备降上海浦东机场。等候至次日中午,部分怒气冲冲旅客做出了惊人举动,冲上机场滑行道讨要说法,致使一架进港客机中止滑行。 这种危险行为,实在不能认可。不说也知道,乘客冲进滑行道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也对机场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对于这种涉嫌违法行为,民航相关条例、《治安处罚法》乃至《刑法》都有明确规定。有参与乘客称,采取极端方式维权是希望引起重视。不说当时航班延误主因在于气候条件,即便是其他任何原因,这一行为也不应受到支持。这种以威胁公众安全为代价的维权,不具有正当性可言。 更富戏剧性的一幕还在后头。“拦飞机”事件发生后,深航最终仍决定向每位旅客赔偿1000元。话说一码事归一码事,假如航空公司或机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延误,当然应给乘客一个说法。但是,赔偿之外人们却未曾看到,采取过激行为维权的旅客遭到处罚或批评教育。这难免给人感觉,赔偿是为了息事宁人,甚至是对过激行为妥协。设若如此,这种“会闹的孩子有糖吃”现象难免产生负面效应,从而起到纵容、鼓励旅客采取类似方式维权的作用。 旅客的正当权益必须受到维护,涉及公共安全更不容退让。在这中间,平衡点就在于是否依法办事。对于遭遇班机延误的旅客而言,有时候要让他们理性维权并不容易,说点过头话,或者和航空公司、机场发生一点冲突,这也是寻常事。但是,冲上滑行道拦阻飞机进港,这根本不是正常维权行为,而是超越了法律边界,突破了依法维权底线。如果这样的行为都可以被默许和纵容,又将置广大旅客权益于何地? 从这一事件,有必要反思近年来航空行业对航班延误的应对方式。应当说,恰因为航空公司、机场对航班延误往往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办法,这才使得旅客维权手段越来越走极端,最终导致航空公司即便占了理,也很难以理服人。换句话说,航空公司、机场自己经常不讲道理,所以碰上旅客不讲理,也不敢坚决说不。例如,航班延误数小时,机场随便给个理由,航空公司随便给个盒饭,就把旅客晾在一边不管不问,这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在这种不正常格局下,长久以往,双方也就失去了理性对话的可能。 在国内,这并非公民违法闯入管控区的第一起案例。国外对类似行为的处罚也非常严厉。比较有名的一次是,某中国留学生在美国一机场违规进入安全区域与女友吻别,导致航站楼关闭数小时,数千名乘客重新接受安检。事后,执法人员在其家中拘捕了他。可见,对这一威胁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完全不该因任何缘故而受到纵容。 有关方面应对此事加以复查,该属于航空公司或机场的责任,有必要给乘客一个满意回应,而对那些涉嫌违法闯入滑行区的乘客,也应进行惩戒。从长远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建立一个有法可依、有理可讲的公正、公平的航班延误协商赔偿机制。 201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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