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支柱

杨支柱 | 东莞生二孩者交社会抚养费并结扎满5年才可入户(zt)

杨支柱按:请问国家计生委和广东省计生委,计生委让采取什么节育措施就采取什么节育措施,这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对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权”?缴纳社会抚养费满5年并结扎满5年才给孩子落户,否则只能当宠物狗养,这就是我国的儿童权利?定期环孕检落下一次,就得自费并务工回千里之外的老家去开计生证明,这样的“计划生育服务”是一种妇女自愿接受的社会福利?          (记者 苏婵)今天(2012年3月3日)上午,东莞市人口计生局做客“阳光热线”,就夫妻选择避孕方式、缴纳社会抚养费、如何开具计生证明等热点问题与广大听众和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东莞阳光网“阳光问政”平台对此次节目进行了视频、图文直播。          “首选结扎”不等于任选避孕方式        节目一开始,听众陈先生就打进电话称,他分别和两任妻子都生了一个孩子,现在想给小儿子户口,却被告知必须先让现任妻子结扎。陈太太觉得自己只生了一个孩子,怎么都不愿意去结扎。可是不结扎,孩子户口就上不了,夫妻俩天天在家里为了这事儿吵架,闹得鸡犬不宁。         对此,东莞市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陈少基回应,陈先生之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现在再生一个,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算生育二孩。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部分市民对于“首选”存在误解,以为可以任意选择避孕方式,实际上有明确规定“首选”应当是在计生部门指导下的选择,而非任选。        东莞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方泽槐表示,无论上环还是结扎都是有效、便捷的避孕措施。是否采取这些措施,要视个人身体情况而定。市民可到计生机构或县以上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如有不适宜上环或结扎的情况可让医生出具证明,在征得当地计生机构同意后便可选择其它的避孕措施。           交社会抚养费、结扎满5年才可入户        网友叶小姐在“阳光热线”网络专栏上留言,称自己在寮步有投资过百万的公司,且在该镇拥有自购商品房及房产证。她和两个孩子现在想入户东莞,但其中一个属于计划外生育。她听说生育二孩的家庭要入户东莞,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和结扎满5年。5年前,她在原户籍所在地按规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可直到1年半前她才在东莞的计生机构进行了结扎。那么,她的计生情况是否满足入户要求呢?        东莞市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陈少基说,叶小姐的问题涉及到违反计划生育处理期的计算。凡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处理完结未满5年者不能入户东莞。        处理期的起始日期一般按照开具处理决定书的具体日期来计算,但考虑到部分农村地区的相关档案不一定完整,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征收抚养费的收据日期和落实节育措施(结扎)的日期来计算。有人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一般按照第一次交钱的日期来计算。叶小姐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日期满5年,但结扎的日期没满5年,因此依然不符合入户东莞在计生方面的要求。           定期参加妇检无需回乡开计生证明        来自江西的网友李轶晨在东莞阳光网“阳光问政”平台上发帖,她说自己办理入户东莞的手续,莞城街道办要她去老家计生办开具一份计划生育证明,说明她未婚、未育、无抱养、未违反计划生育,还说无需东莞出具任何资料凭户口本就能直接开具计生证明。可是她回去后,老家的计生部门却说因其在外打工不了解情况,所以需要东莞先开证明然后他们再盖章。        “我问老家的计生部门,要在东莞的那个部门开证明?他们先说单位,我说我和单位只有劳动合同关系他们怎么能证明我的生育情况呢?他们又说,那你去所在的街道办开吧。我回东莞去找莞城街道办,可他们的说法还是一样的。我该怎么办?东莞江西来回两趟,车费不说还耽误工作。”李轶晨在帖子中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东莞市人口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科科长苏锦权指出,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出具婚育证明或者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市计生局为新莞人积分入户时办理计生证明出台了系列便民措施,相关表格在各社区(村)均可获取,也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如夫妻双方同属一个县(区),仅需户籍所在地出具一份证明即可。如新莞人曾经提交过相关计生证明,无需回户籍所在地再次办理,但需要至少每半年参加一次居住地计生机构组织的妇检。         来源:东莞阳光网http://news.sun0769.com/dg/sh/201203/t20120303_14567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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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十 | 高考取消户籍限制的路线图

作者: 杨支柱  |  评论(0)  | 标签: 高考改革 2月29日,山东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通气会在济南召开。会上爆出一个重大新闻:从2014年起,凡在山东省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一些人盛赞山东省教育厅为考试公平而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勇气,另一些人则担心这一改革会遭到本地户籍居民的反对而搁浅。 我觉得“地方保护主义”或“地方主义”实在是对维护特权的溢美之词。高考户籍限制何尝有利于地方利益?在高考录取名额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分配的体制下,排斥非户籍考生确实增加了本地户籍考生的录取机会。但是排斥非户籍考生的做法却不只是排斥了“高考移民”,同时也排斥了部分国内投资移民和就业移民。而投资移民和就业移民并不是来分享高考特权的,而是来贡献产值和税费的。这些移民也不像高考移民那样具有临时性,相反绝大多数具有永久居留的愿望。如果他们因为孩子的高考障碍而不来山东,对山东来说显然意味着损失。如果他们来了受到歧视而心怀不满,同样不利于山东建设和谐社会。 对山东的高校来说,同样的录取名额,生源的扩大显然有利于提高生源质量,降低学生相互之间的差距,从而降低规模化教学的难度,何乐而不为?这同时也意味着大学毕业生质量的提高,其中相当一部分会留在山东工作,对山东的建设是有益的。 所以如果进行充分讨论的话,取消高考户籍限制恐怕并不会遭到本地户籍居民的反对。许多人并非学生家长,许多学生在初中毕业后就去务工或上中等职业学校,有孩子在十年甚至二十年内参加高考的实际上都只占人口的小部分。大部分人既然没有看得见的利益,为什么要赞成这种有损地方利益、道德上站不住脚并且显然会使本地迁出居民遭到其他地方同样排斥的歧视做法呢? 话虽如此,但是当一种歧视被全国普遍实施并被人们习惯以后,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多数人心中的“真理”。即使明白高考户籍歧视有害的人,也可能会说,要改就同时改,山东先改不是让山东考生吃亏吗?山东省教育厅敢于吃第一只螃蟹,我想是存在一些特殊的和紧迫的原因。 这个特殊的原因已经有评论指出过,就是山东的高考录取份数线历来很高,在全国名列前茅。这意味着山东没有纯粹的“高考移民”,在山东参加高考的无户籍考生几乎都是国内投资移民和就业移民的孩子,极可能是山东的永久居民。既然如此,何必要求高中阶段在山东有完整学习经历呢?这不是迫使那些孩子正在上高一或高二而想永久移民山东的人推迟或打消移民山东的想法吗? 紧迫的原因目前尚未有人提到,就是近年山东高考适龄人口的急剧下降。山东的高考适龄人口自2008年达到顶峰后逐年下降,近年专科录取线一降再降,仍每年少招数万学生。“2013年山东省生源将降到谷底,大学适龄人口比2008年减少50%左右,即下降到40万人。届时,本科院校也将面临生源不足。”(《山东高考改革大势:普通本科与高职分开考》,青岛日报2011年9月1日)也许,把取消户籍限制推迟到2014年,就是为了调动2013年已经深受生源减少之害的山东高校的积极性,让他们来抵消本地户籍考生家长的反对?但这已经是亡羊补牢了。 尽管山东高考改革的消息立即引发了湖北拒绝同样高考改革的“辟谣”(《湖北异地高考解禁目前不在计划中》,武汉晚报2012年3月1日),但是山东面临的情况跟湖北、湖南、江苏、浙江、辽宁、河南、四川等大多数省份并无实质区别:这些省份不必像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和西藏、新疆、海南等边缘省、区那样可能因高考录取份数低(或者因高等教育资源集中,或者因初等教育落后)而担心引来大量“高考移民”,1991年以后我国人口出生率的急剧下降也是一个全国性的现象。山东高考改革的星星之火是可以燎原的。这些地方都没有必要要求高中阶段在当地有完整学历。 下一步取消高考户籍限制的是各边远省区,这些地方因为更需要投资移民和就业移民,可能学习大多数省份的开放经验;但是会担心“高考移民”,所以有必要要求高中阶段在当地的完整学历。重庆因为人口较多而户籍人口所获得的高考招生特权较小,估计也属于这一波。天津和上海的领导人如果足够开明,会紧随重庆采用这种本地高中完整学历代替本地户籍的办法。 最后如果只剩下一个北京坚持高考户籍限制,那么就可以肯定,这并非北京人特别自私,而是因为中央政府官员的子女分享了北京的高考特权。到了这个时候,教育部就成了众矢之敌,恐怕很难再坚持按地域分配录取指标了。无论是全国统考还是高校自主招生,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必将实现。 中央集权导致特惠、隔离和歧视,地方之间的竞争导致平等互惠,从来如此。 新快报201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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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黄细花代表:关于尽快废除计划生育的建议(zt)

   杨支柱按: 放开二胎仍然保留了计生毒瘤,并且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仍将继续恶化。黄细花代表第一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废除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准生证制度和社会抚养费制度,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如果这一建议如果逐步获得多数代表认可并被全国人大接受,中国大陆人的生育权保障就可以恢复到帝制时代的水平了。 黄细花 一、案由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实行有史以来世上最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有效地遏制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但同时 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有些问题已成为已严重影响到社会和谐与发展,如果不及早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等到问题越来越多的时候再采取措施,恐怕代价会很大。 考虑到人口增减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有二三十年的滞后期,我国很有必要着眼未来,按照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尽快调整和完善我国的人口政策, 取消独生子女政策,实行自主生育,为 实现我国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优良的人口条件 ! 二、案据 (一)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存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民族之间不公平的问题 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城市地区普遍实行独生子女政策,而农村地区普遍实行 “ 一孩半 ” 政策,即:第一胎为男孩的农村夫妇不得再生育,而第一胎为女孩的农村夫妇允许生育第二胎。 “ 一孩半 ” 政策,也造成了男女严重不平等。它隐含的意义是:女孩不如男孩,这种 “ 心理暗示导向作用 ” 的政策不仅加剧了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而且导致中国出生性别比的日益严重失衡。 2010 年全国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以女孩为 100 的话)是 118.06 ,在国际上,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正常水平是 102-107 ,显然,中国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仍然远远高于正常值。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到现在,我国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一直偏高,现在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最为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 在民族问题上也是不平等,城镇汉族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一个子女,少数民族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汉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只可生育两个子女,少数民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一个多元的计划生育政策就把中国公民的生育权花划上了三个等级。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现行生育政策却与《宪法》相悖,在人的生育权、养育权等诸多方面人为造成不平等。 (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导致我国生育率低、人口结构严重失衡 在 实行了 30 多年后,现行计划生育特别是独生子女政策确实有效地遏制了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但同时也带来了人口结构严重失衡、高素质的人少生、低素质的人多生但一系列绕不开的问题。 2 010 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表明:我国的人口结构已出现年龄结构失衡、性别结构失衡、劳动人口比重减少,意味着我国已步入老龄化、少子化行列,我国持续多年的所谓 “ 人口红利 ” 将很快消失, “ 用工荒 ” 等问题日趋严重。 再加上 由于生活成本和生育成本的不断提高,以及城市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多,城市人群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生育意愿已降到了历史新低,受工作压力和环境、食品污染的影响,中国的 不育不孕率越来越高,加上 “ 一胎 ” 和 “ 一孩半 ” 政策的强制执行,中国人口发展已持续多年处于一个低生育水平,而且已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惯性,短期内无法逆转。 (三)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 独生子女凸显许多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目前我国有 1 亿多独生子女家庭,均要面对诸如家庭风险高、独生子女难教养、心理健康等问题,这必将使我们的社会面临巨大挑战,甚至影响到国防建设与安全。由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唯一性,面临很多不可预见的风险。据统计,我国每 1000 个出生婴儿中约有 5.4% 的人在 25 岁之前死亡, 15 岁以下儿童每年死亡有 40 万~ 50 万人,还有大量因伤致残儿童。一旦出现风险,很多家庭就会变得 “ 不堪一击 ” ,如果中老年夫妇家庭失去独生子女或子女伤残,打击更是毁灭性的,家庭失去盼头,老无所依。 社会抚养费的强征加剧了社会矛盾。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带有强制性,特别是强制性征收巨额的社会抚养费、不仅侵害了公民的生育权,而且严重增加了所谓超生家庭的养育孩子的成本,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和贫富差距等社会矛盾,滋生了基层计生干部腐败的土壤,进一步加剧和恶化了新形势下的干群关系。 在湖南邵阳出现计生干部为了赚钱,到老百姓家里抢婴儿卖到外国的恶性事件。 这些由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问题,不仅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幸福指数的提高,更重要的是这一政策已完全违背了人口增长的自然规律,长此以往,我国将会失去生机与活力,一个大国如果没有了生机与活力就没有创造力和竞争力,而没有创造力和竞争力就没有国力的可持续发展力,而没有国力的可持续发展力 就不可能保证国家的持久繁荣、民族的兴旺发达! 三、建议 (一) 尽快取消独生子女政策 ,实施自主生育。 (二) 取消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公民办理户口等只需要提供医院的出生证明而不是准生证。 (三) 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减轻民众养育孩子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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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高考取消户籍限制的路线图

作者: 杨支柱    标签: 高考改革 教育 2012-03-03 08:11 星期六 晴      杨支柱      2月29日,山东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通气会在济南召开。会上爆出一个重大新闻:从2014年起,凡在山东省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一些人盛赞山东省教育厅为考试公平而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勇气,另一些人则担心这一改革会遭到本地户籍居民的反对而搁浅。   我觉得“地方保护主义”或“地方主义”实在是对维护特权的溢美之词。高考户籍限制何尝有利于地方利益?在高考录取名额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分配的体制下,排斥非户籍考生确实增加了本地户籍考生的录取机会。但是排斥非户籍考生的做法却不只是排斥了“高考移民”,同时也排斥了部分国内投资移民和就业移民。而投资移民和就业移民并不是来分享高考特权的,而是来贡献产值和税费的。这些移民也不像高考移民那样具有临时性,相反绝大多数具有永久居留的愿望。如果他们因为孩子的高考障碍而不来山东,对山东来说显然意味着损失。如果他们来了受到歧视而心怀不满,同样不利于山东建设和谐社会。   对山东的高校来说,同样的录取名额,生源的扩大显然有利于提高生源质量,降低学生相互之间的差距,从而降低规模化教学的难度,何乐而不为?这同时也意味着大学毕业生质量的提高,其中相当一部分会留在山东工作,对山东的建设是有益的。   所以如果进行充分讨论的话,取消高考户籍限制恐怕并不会遭到本地户籍居民的反对。许多人并非学生家长,许多学生在初中毕业后就去务工或上中等职业学校,有孩子在十年甚至二十年内参加高考的实际上都只占人口的小部分。大部分人既然没有看得见的利益,为什么要赞成这种有损地方利益、道德上站不住脚并且显然会使本地迁出居民遭到其他地方同样排斥的歧视做法呢?   话虽如此,但是当一种歧视被全国普遍实施并被人们习惯以后,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多数人心中的“真理”。即使明白高考户籍歧视有害的人,也可能会说,要改就同时改,山东先改不是让山东考生吃亏吗?山东省教育厅敢于吃第一只螃蟹,我想是存在一些特殊的和紧迫的原因。   这个特殊的原因已经有评论指出过,就是山东的高考录取份数线历来很高,在全国名列前茅。这意味着山东没有纯粹的“高考移民”,在山东参加高考的无户籍考生几乎都是国内投资移民和就业移民的孩子,极可能是山东的永久居民。既然如此,何必要求高中阶段在山东有完整学习经历呢?这不是迫使那些孩子正在上高一或高二而想永久移民山东的人推迟或打消移民山东的想法吗?   紧迫的原因目前尚未有人提到,就是近年山东高考适龄人口的急剧下降。山东的高考适龄人口自2008年达到顶峰后逐年下降,近年专科录取线一降再降,仍每年少招数万学生。“2013年山东省生源将降到谷底,大学适龄人口比2008年减少50%左右,即下降到40万人。届时,本科院校也将面临生源不足。”(《山东高考改革大势:普通本科与高职分开考》,青岛日报2011年9月1日)也许,把取消户籍限制推迟到2014年,就是为了调动2013年已经深受生源减少之害的山东高校的积极性,让他们来抵消本地户籍考生家长的反对?但这已经是亡羊补牢了。   尽管山东高考改革的消息立即引发了湖北拒绝同样高考改革的“辟谣”(《湖北异地高考解禁目前不在计划中》,武汉晚报2012年3月1日),但是山东面临的情况跟湖北、湖南、江苏、浙江、辽宁、河南、四川等大多数省份并无实质区别:这些省份不必像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和西藏、新疆、海南等边缘省、区那样可能因高考录取份数低(或者因高等教育资源集中,或者因初等教育落后)而担心引来大量“高考移民”,1991年以后我国人口出生率的急剧下降也是一个全国性的现象。山东高考改革的星星之火是可以燎原的。这些地方都没有必要要求高中阶段在当地有完整学历。   下一步取消高考户籍限制的是各边远省区,这些地方因为更需要投资移民和就业移民,可能学习大多数省份的开放经验;但是会担心“高考移民”,所以有必要要求高中阶段在当地的完整学历。重庆因为人口较多而户籍人口所获得的高考招生特权较小,估计也属于这一波。天津和上海的领导人如果足够开明,会紧随重庆采用这种本地高中完整学历代替本地户籍的办法。   最后如果只剩下一个北京坚持高考户籍限制,那么就可以肯定,这并非北京人特别自私,而是因为中央政府官员的子女分享了北京的高考特权。到了这个时候,教育部就成了众矢之敌,恐怕很难再坚持按地域分配录取指标了。无论是全国统考还是高校自主招生,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必将实现。   中央集权导致特惠、隔离和歧视,地方之间的竞争导致平等互惠,从来如此。      新快报201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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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彻底消除招生歧视

作者: 杨支柱    标签: 高考改革 2012-03-03 08:45 星期六 晴      杨支柱      据2011年10月24日法制晚报报道,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等十五名学者及社会人士,联名致信国务院,呼吁取消高考和招生工作中的考生户籍限制。呼吁的主要内容记者概括为三条,第一,要求教育部将高考报名条件由考生的户籍所在地改为学籍所在地;第二,督促教育部尽快研究制定统一的高考方案,在近年内实现全国统一高考;第三,要求教育部研究制定平等的招生方案,促使部属高校不断降低本省市考生的录取指标比例,最终完全取消大学招生的地域歧视。   随迁考生不能在学籍地参加高考而只能回户籍地参加高考显然是为了防止“高考移民”,而“高考移民”则是高招录取名额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之间分配不平等的产物。但是这样一来,虽然基本杜绝了利用高招名额分配不平等谋取特权的“高考移民”,却使得大量未成年的孩子不得不离开父母回户籍地读高中,以便参加那里的高考。参加高考的权利和跟父母在一起生活的权利对孩子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迫使未成年孩子为了能参加高考而不得不离开父母的政策是残忍的。   张千帆教授等在呼吁信中说一旦统一高考试题“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将自动消失”,似乎暗示随迁子女在学籍地参加考试后仍然只能按户籍地的标准录取。这跟第三点建议“不断降低本省市考生的录取指标比例,最终完全取消大学招生的地域歧视”是一脉相承的,因为在高考名额分配省际不平等的背景下统一高考不足以防止“高考移民”。   未成年孩子跟父母一起生活的权利确实更古老、更重要,但是“近年内实现全国统一高考”,再“不断降低本省市考生的录取指标比例”,“最终完全取消大学招生的地域歧视”要等到什么时候呢?真的有必要将高招平等录取权的实现推迟到如此不确定的未来吗?在非户籍地工作的父母和他们的随迁子女能忍受这个遥遥无期的过渡期吗?须知他们感受到的不平等不仅仅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之间招生名额分配的不平等,而且是高中同班同学之间在录取上的巨大不平等,这样的歧视是铭心刻骨的。   为什么是促使“部属高校不断降低本省市考生的录取指标比例”,而不是所有的公立高校?张千帆教授等显然考虑到了办学的经费来源问题,地方财政支持的学校需要平等对待本地考生,国家财政支持的学校需要平等地对待全国的考生。但问题是高校的经费来源真的那么黑白分明吗?地方院校有不少专项经费来自中央财政;部属院校的经费来自地方的比例就更高,而且校园或教职工家属区的土地无一例外地来自地方无偿划拨。这种经费来源的模糊性会使得张千帆教授等提出的改革方案陷入长期的扯皮中。   统一高考的主张还跟近年来呼声甚高的高校自主招生主张相冲突。譬如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就在微博上说,“多年来,取消高考户籍限制的声音不断,但始终没有多大进展,主要在于我国的高考一直未能在打破集中录取上做文章,这导致高等教育本质上还是实行计划体制。为此,需要跳出传统的制度框架。以自主招生改革推进取消高考户籍限制,这既符合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改革、高考改革的方向,也才能真正将公平平等的受教育权、考试权落到实处。”   就算最终实现了所有部属院校按总人口或18-22岁年龄组人口比例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之间分配名额,就能按学籍地标准录取而不用担心“高考移民”了吗?未必。由于省属院校分布的不平衡和各地基础教育的不平衡,肯定会有“高考移民”到北京、上海等地考市属院校,到西藏、新疆等地考部属院校。因此随迁子女按户籍地标准录取仍然可能作为防止“高考移民”的措施坚持下来,随迁子女与同班同学之间录取上的巨大不公平仍将继续存在。   “高考移民”和高招的户籍歧视都是按地域分配招生名额的产物,而不仅仅是按地域分配招生名额不公的产物。只有彻底废除按地域分配名额,代之以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彻底消除招生歧视。   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当然不仅仅是总分面前人人平等,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完全可以加入合理的特定科目最低分数标准乃至品行、身体等方面的最低录取标准。无论是全国统一高考,还是各高校自行命题,都可以实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为了降低漏题的概率和提高出题的效率,我个人认为至少有必要对语文、数学实行全国统一高考。   几年前我和我的学生任星辉讨论过高招平等问题,那时我对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尚有疑虑,认为这样做会对来自新疆、西藏的学生不利,会加剧教育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现在看来这个顾虑是错误的。给落后地区按其人口比例或学生人数比例保留名额,除了破坏公平竞争、滋生“高考移民”和拉大高校新生学习差距从而增加高校教师授课困难之外,对落后地区的教育和经济发展也有害无益。从落后地区大学毕业生毕业后的去向可以看出,落后地区上大学的孩子越多,意味着智力资源外流越严重。为了保障基本人权不受侵犯,又决不能剥夺落后地区大学毕业生自由选择工作地点的权利。   或许有人会说,不给落后地区保留一定数量的高考招生名额对落后地区的考生个人不公平,这种说法也是似是而非的。尽管基础教育的省际差异是事实,但是得到保留名额实惠的主要是落后地区的社会上层。落后地区考生被一本高校录取的基本上集中在少数几个城市。这些城市的基础教育水平虽然不及北京、上海乃至岳阳、九江市区,但是却比湖南、江西、贵州、四川大部分农村地区强得多。乌鲁木齐、克拉马依、拉萨都早就有幼儿园了,中部和西南农村地区有吗?乌鲁木齐、克拉马依、拉萨小学老师的普通话也远比湖南、江西农村地区的小学老师标准。就像全国范围内的名额分配以照顾落后地区的名义为北京、上海户籍的学生谋取特权一样,所谓照顾落后地区弱势考生其实也只是按省界分配名额的借口,其动机恐怕是给落后地区上层社会谋取免于平等竞争的特权,其效果是维护落后地区上流社会的家庭利益。   我赞成中央财政加大对落后地区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但是盖房子要从打地基开始,发展落后地区的教育也要从幼儿园、中小学开始。只有提高落后地区幼儿园、中小学的基础设施质量和师资水平,才能为当地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劳动力,促进共同富裕。而当基础教育的水平提高后,当地考生在高考上的总体劣势自然也就逐步缩小直至消亡。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也有类似的问题。我大女儿所在的中央民族大学幼儿园有许多少数民族幼儿,我看那些少数民族幼儿跟汉族高知家庭的幼儿相比各方面能力都毫不逊色,在能歌善舞方面反而比汉族孩子强。这些孩子跟我们湖南农村的汉族孩子相比,其享受的基础教育简直是天壤之别,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反而被国家政策认定为弱者从而需要特殊照顾!而真正弱势的山沟里的少数民族考生,因为太弱了,就是有照顾政策他们也无缘被惠及。跟按省分配名额相比,照顾少数民族的高招政策问题更大,因为它的根据实际上是血统论,骨子里认为少数民族孩子智商比汉族孩子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侮辱了少数民族所有的人,同时却为少数民族权贵谋取特权。   其他的照顾政策也大多有问题,例如优秀学生干部加分强化官本位,优秀运动员报考物理系降低几十分录取是牛头不对马嘴。由于照顾政策太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但凡破坏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做法,不管是显性的加分还是隐性的划分名额,我认为都应该受到平等原则的严格审查。       新快报2011年12月10日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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