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

魏英杰 | 挡不住的幼儿园“小学化”

挡不住的幼儿园“小学化” 文/魏英杰 北京市教委近日转发了教育部通知,要求对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和小学违规举行入学考试的现象进行督察和整改。这也是最近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正在抓落实的一件事,因为到这个月底前,各地就要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给教育部。 在教育部去年底下发的这一通知中,要求各地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话说得这么细,不仅表明教育主管部门充分了解这些现象,也说明问题已经比较严重了。问题是,教育部这一纸通知能够遏制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吗?恐怕很难。套用网络流行语:人类已经无法阻挡幼儿园“小学化”的脚步了! 何以如此?因为许多幼儿园已把举办兴趣班、特长班等提前学习活动当作敛财工具。有了这种逐利冲动,即便教育主管部门叫停,顶多也只能管得住一时。若无硬性约束,待风头一过,各种兴趣班恐怕又会纷纷冒出来。幼儿园能搞兴趣班,还在于家长有这种需求。岂不见,在城里的小区边上,各种学前兴趣班、幼儿英语教育机构比比皆是,生意也颇红火。这些学前教育机构均依赖于市场化生存,倘若家长不主动把孩子送上门,谁也没法强迫不是? 就在几分钟前,本人还接到一家幼儿英语教育机构的电话。对方有名有姓地叫出小孩名字,邀请我这周末带孩子前去参加体验课。对这类学前教育,我原先一概不会心动。我以为,小孩子在幼儿园阶段就该好好玩,学习的事情不必如此着急。可当看到张三的小孩报了钢琴兴趣课,李四的孩子每周末去上数学、英语兴趣班,连邻居家四岁的小女孩,都已经能够写出汉字日月水火土,说不着急那是装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更关键的是,就算幼儿园不办兴趣班,家长不带小孩上兴趣课,应试教育机制也逼着人们不能不提前为孩子着想,把孩子的人生起跑线提前到幼儿教育阶段。有人说,“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是一种忽悠。问题是,没多少人敢拿孩子的未来当赌注。如果大家都送小孩上兴趣班而你不送,万一上小学了赶不上进度怎么办?小学赶不上进度了,初中怎么办,高考怎么办?退一步讲,如果有能力送小孩上各种兴趣班,可却不想赶这潮流,老婆(老公)会不会有意见,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会怎么说,其他小朋友家长会怎么看? 到最后,所有力量集结在一起,都逼着幼儿园“小学化”变成一个强大现实。在所有这些力量的左右下,幼儿园也不得不成为应试教育的“预科班”。既然现行教育体制设定了高考这一终点线,就不可能没有一个起跑线。一旦有了起跑线,就阻挡不了人们从幼儿阶段就开始让孩子做热身运动的冲动!这是中国式教育的一种悲哀。更悲哀的是,几乎没有一种力量可以为此踩刹车,除非父母不注重孩子的未来输赢,或者可以不让孩子进入这个赛场。 3月7日举行的全国政协会议教育界联组讨论上,石定果委员炮轰目前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她批评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的“体育艺术2+1”项目(即让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到底是“给大家减负还是增负”。这是教育部于去年5月发通知要求的。你看,有了这样的综合素质评价,孩子家长能不急吗?还不得赶紧从幼儿园开始抓起! 欲去幼儿园“小学化”,若不从改革应试教育入手,到头来只能是治标不治本。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最大的无奈之处。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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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 文化大发展不等于文化大跃进(外一篇)

文化大发展不等于文化大跃进 文/魏英杰 这不是危言耸听。3月8日全国政协举行记者会,席间全国政协委员冯骥才称:最近提出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之后,的确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就是有那么一种“跃进”的形势,也就是各地方一哄而起。 各地方是怎么“一哄而起”的呢?其中一个显著现象,全国大多数地方都提出了文化发展目标,如省一级提出打造文化强省,市一级提出建设文化强市,再往下还有文化强县、文化强镇、文化强村等等,不一而足。打造文化强市(县),这原本并无不妥。建设文化强国,当然也有必要从上到下,一以贯之。可不管怎么看,这多少有点“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意味。 关键在于,有的地方恐怕还没搞明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内涵,就急切地发出号召指示,制定若干年规划了。没提出文化强国之前,并不等于文化发展停滞不进;提出文化强国了,更不等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指日可待。这“之前”和“之后”,区别在哪里,有必要先搞清楚。否则的话,把文化当作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岂不等于在玩文字游戏? 这里没有能力逐一论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深刻内涵。有一点却是肯定的,提出文化强国理念不仅意味着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也意味着把文化建设提高到国家战略的层面。这个国家战略涉及方方面面,包括了从内(精神)到外(物质)的文化建设与发展。譬如,增强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是其一,保护文化遗产是其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是其一,发展文化产业又是其一,这些都属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应有之义。具体怎么做,每个方面都可谓大文章。 说老实话,这些方面也不是每个地方都能做得了、做得好。打个比方,有个村子明明没有什么文物古迹,如果硬是要弄点文物来充文化,那难免要闹出笑话。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在这次记者会上也说:“近些年很多地方在发展文化以及文化设施建设时,热衷于(打造)一些过去历史上没有的比如仿唐一条街、仿宋一条街等等,这不是我们今天文化建设的方向。”建设仿古一条街,勉强可纳入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范畴,设若把这当作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头戏,那真的就是舍本逐末了。 值得警惕的地方恰恰也在这里。发展文化产业,理所当然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项重要内容,怕就怕有些地方不仅把这和打造文化强市(县)直接划等号,而且把所有精力和资源都往这上头倾斜。倘若如此,最终不仅难以实现文化大繁荣,恐怕还会制造出一堆文化泡沫。 发展文化有的需要大量财政投入,如保护文物、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等,却不一定能够取得直接经济效益。发展文化产业,不仅可为地方带来经济效益,还可给官员带来实在的政绩。基于上述利益考量,有些地方难免不愿去做保护文物等“赔本生意”,更乐意鼓足干劲搞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为何有的地方宁愿拆了真文物然后兴建新古迹、假古董?秘密大概也就在这里。这是提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后,有些地方面临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个正在发生的事实。 文化大发展不等于文化大跃进,更不等于文化产业大跃进。如何正确理解文化强国的内涵,既抓好公益性文化建设,又搞好营利性文化产业,从而避免陷入文化产业发展一头独大的误区,这是当前必须重视并从机制上加以规避的一个重要议题。 2012年3月9日 文化强国应与传统握手言和 文/魏英杰 在政协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政协常委冯骥才表示:文化建设应该从教育开始,文化教育是真正的以人为本,让孩子从小心灵里就有文化的情感和情怀,这是建设文化强国的根本。 非常赞同这番话。建设文化强国,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就要从根本上重视文化教育,培养人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关键是,文化教育应当从何入手?建设文化强国,当然要树立一个国家的文化形象。无论承认与否,这个文化形象都不可能与传统相割裂,而只能是带有传承色彩的文化面孔。如此的话,这个国家文化形象才具有民族性(或本土性),也才能与现代性接轨。 文化教育离不开传统文化教育。或者说,建设文化强国离不开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中国的现代化转型是在废除科举、打倒“孔家店”等一系列反传统运动中逐渐过渡而来的。这一向被看作中国打破传统枷锁、走向新生的必然之路。遗憾的是,以往所谓抛弃传统糟粕,结果是把延绵数千年、具有独特人文价值的传统文化也当做脏水给泼了出去。时间证明,这些传统文化是非常值得珍视的精神遗产。 四书五经、经史子集、唐诗宋词、话本戏剧,这些传统文化培育和塑造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精神人格。建设文化强国,理应汲取传统文化养分,弘扬传统文化固有精神价值,形成新的文化传统。所以说,建设文化强国应与传统“握手言和”。这意味着,必须破除以往对待传统文化那种“非精华即糟粕”的二元对立思维,进而与传统“和谐共处”。且不说精华或糟粕是相对而言的,站在文化传承发展的立场,我们也应对传统文化持温和与善待的态度。 钱穆先生曾说,对本国以往历史须有“一种温情与敬意”,如此“国家乃再有向前发展之希望”。这番论述的本意即在于此。一个国家的历史与文化,乃这个国家独有的精神遗产,不尊重不善待传统,难免逐渐丧失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也就更加谈不上文化发展、文化强国。进而言之,尊重传统文化,加强传统文化教育,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这些都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题中应有之义。 当新的国家文化与传统文化“和谐共处”,这个社会自然也就植根于深厚的历史传统当中了。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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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 电信资费高不高,谁用谁知道

电信资费高不高,谁用谁知道 文/魏英杰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电信资费已经持续多年下降,不能要求它永无止境加快下降,下降到这个行业没有能力建设,倒霉的还是消费者。” 近年来,国内电信资费有所下降,这是事实。电信资费是否已降至合理水平,却值得探讨。但有一点,就算电信资费还有下降空间,也不可能“永无止境”,那样的话,运营商肯定也不会答应。中联通董事长这番话,无疑犯了以预设来倒推结论的谬误。既然资费还没下降到“这个行业没能力建设”的地步,说什么“倒霉的还是消费者”,难免有些耸人听闻。 电信资费有没有下降空间,不光要和以往对比,还得与国内外同行业进行比较。国内电信资费大同小异,无非各种套餐价格不同而已,用不着多行比较。但和国外同行比,国内电信资费之高便可一目了然。2010年初,美国两大移动运营商Verizon和AT&T分别降低套餐资费,同时将每月100美元的无限量通话套餐降价至每月70美元,并将无限量数据及通话捆绑套餐价格降至100美元。这意味着,只要每月花费100美元,用户即可享受无限量语音通话和上网服务。 若考虑人均收入水平,上述资费标准显然比国内来得优惠。同样采取包月套餐方式,国内移动用户只能享受若干时长语音通话和若干流量上网服务,超出均需另行计费。例如,中联通用户上网超出限额,需按0.0003元/KB计费。这意味着每超出1M,用户要多缴费0.31元。这还不说漫游上网的资费标准。这还不说,语音通话“按分钟计费”方式,已让用户无形中损失不小。日前,新华社就中国手机网速“全球倒数第二”相关报告进行调查时也披露,我国手机用户上网的资费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资费都要高。 收费与服务相对应,若收费高、服务质量差,用户难免有所怨言。国内移动公司资费高不高、服务好不好,谁用谁知道。以中联通为例,虽说3G上网服务具有明显优势,但通话信号不好也是有目共睹。这导致许多因看中联通3G业务而换号码的用户,最终不得不保留原号码,白白浪费不少钱不说,这还给用户带来诸多不便。若按中联通董事长的说法,降价会导致“没能力建设”,那么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服务质量不高,用户是否可以找运营商讨个说法? 还可把移动运营商的盈利水平纳入考量范畴。如果赚不到钱,再下降资费标准可能会让运营商吃不消,说这番话还有些道理。问题是,国内三大移动运营商放到世界移动通讯领域里都称得上是庞然大物。2009年,中移动是全球最赚钱的移动运营商,同时也是该年度国内最赚钱央企。2010年,中移动净利润为972.7亿元(央企排名第二),中国电信净利润为84.6亿元。中联通虽然巨亏41.4亿元,但这与联通、网通合并有关。去年前三季度财报显示,联通已实现净利润42.48亿元。可见三大运营商均具较强盈利能力。 国内三大移动运营商都属于央企,不能说出现亏空了找国家,赚钱了却不让公众受益。三大运营商均存在资费高、服务差等问题,消费者却没有更多选择余地,这已经够吃亏了。这时候运营商却还表示不该下调资费,消费者大概也想不出,还有比这更“倒霉”的事情了。 2012年3月6日 发于《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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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 冒烟产业该有“减排”时间表

冒烟产业该有“减排”时间表 文/魏英杰 据兴业银行一份公告披露,中国烟草总公司2010年净利润高达1177亿元,每天净赚3.2亿元。跟A股上市公司相比,中国烟草总公司2010年净利润超过农业银行,排在第五位。 面对这份漂亮的成绩单,有人欢喜有人愁。时至今日,烟草经济仍是一些地方的支柱性产业,对地方利税贡献占据重要份额。烟草公司营收越高,利润越多,地方政府自然越高兴。但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冒烟的产业,销售额越大,越证明GDP染上的烟瘾越厉害,国民受烟草伤害程度也越严重。从这角度看,中国烟草总公司利润如此之高,却也不是什么好事。 更为重要的是,烟草行业利润如此之高,恰表明国内实行控烟的艰巨性。一边是烟气冲天的产业发展图景,另一边是对国际公约的控烟承诺,这再形象不过地反映了国内烟草产业冰火两重天的尴尬处境。我国正式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后,承诺于2011年1月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行100%禁烟。这个目标显然已经延后执行。就此,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照目前情形看,这个目标能否实现也不免让人担忧。 控烟,当然要从源头上减少国民吸烟率。这一是要靠各地坚决推行控烟政策法规,通过室内和公共场所禁烟来控制烟草消费量,减少烟草危害。近一两年来,各地控烟力度明显有所加强,不少地方正在推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等措施,像北京、上海、广州、杭州这些大中城市,瘾君子想在机场、餐厅等地方抽烟越来越难了。二来,这也要靠烟草公司适当控制烟草销售量,从生产销售环节进行“减排”。在这方面,从中国烟草总公司的高利润率来看,即使已经在做,效果显然也并不理想。 无论是基于控烟目标,还是为国民健康考虑,都有必要拟定一份烟草产业的“减排”时间表。也就是,依照国家控烟长期规划,对卷烟生产量进行计划控制。尤其是,不能这边高喊控烟,那边烟草公司却不断推出新品烟草、天价香烟,吸引新老烟民消费,提高香烟销售量。这些年来,不少烟草公司以低焦油、长滤嘴、中草药香烟等名目,制造消费噱头,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烟草的消费量。这显然与控烟总体规划和理念相违背。一边喊控烟,另一边又不断“冒烟”,控烟效果难免大打折扣。 烟草经济具有特殊性,这本身并不是一个完全市场竞争的产业。从总体上对烟草产量进行适当控制(至少不该继续制造市场卖点),不仅合乎控烟理念,也具有一定的市场正当性。去年两会期间,281名政协委员提交控烟提案,呼吁控制全国卷烟产量。可见,制定一个控烟战略性计划,逐步控制烟草生产增幅,这应是中国履行控烟承诺的题中应有之义。 2012年3月6日 发于《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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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 文物复建不应从文保经费列支

文物复建不应从文保经费列支 文/魏英杰 近日,北京市文物局宣布将投入巨资重建6处北京城标志性历史建筑。此举引来了一些质疑。批评者认为:不该拆的“真文物”被不明不白地拆掉了,为何又要花巨资新建“伪文物”? 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同时启动的两项大规模名城保护工程,一个旨在重建古城地标,另一个重在保护和修缮现有文物遗产。北京每年计划投入的文物与历史名城保护专项经费10亿元,并非全部用于标志性建筑的复建,还将投入到“百项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现有六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等。 10亿元文保蛋糕并非全部切给文物复建工程,而是和文物保护修缮工程打包在一起。这一说法有助于厘清社会公众的误解。只不过,复建文物与文物本身的价值不可同日而语。复建文物即便建在遗址上,仍不过是一处新建筑,并不具备文物价值。例如,杭州近年新建的雷峰塔并非文物,被罩在塔底的遗址才是文物。从这个角度看,有些人对花费大量文保经费搞文物复建工程感到不理解,也属正常。 既然文物复建和文物保护修缮不是一回事,不如对10亿元文保专项经费进行明确划分。究竟这10亿元有多少钱将用于文物复建,又有多少钱将用于文物保护修缮,不妨明明白白地告诉公众。这样的话,公众或不至于把二者混为一谈,复建工程招来的批评声想必也会少一些。此番北京计划每年投入10亿元文保专项经费,在全国范围内堪称大手笔。倘若这笔经费被认为都花在了“伪文物”上,这不仅对文物部门不公平,也不免让人感到遗憾。 更要看到,10亿元专项经费固然不算少,但对于遍地都是文物的北京来讲,仍是捉襟见肘。认真算一笔账,把全部专项经费都用于“百项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和六大世界文化遗产上,落到每处文物头上的经费恐怕还是杯水车薪。何况,北京城内还有许多具有文物价值却尚未被列入文物保护范畴的遗址,对这些文物进行保护,显然比复建工程来得更加迫切(至少是同等重要)。前阵子梁思成故居被拆掉,就从侧面反映了现阶段文物保护工作的尴尬之处。这意味着,要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实有必要把10亿元文保经费尽量用在刀刃上。 至于文物复建工程,除应从专项经费中单独列支外,还可进一步发挥社会作用,甚至不妨让市场主体参与进来。如上所述,复建文物并不等于文物,但它具有一定观赏价值和商业价值。许多地方对标志性历史建筑进行重建,不光是为恢复城市人文景观,还是基于开发利用文物这一目的。因此,复建文物不妨引进社会资本,进行必要的商业化运作。这样做的话,政府部门必须确保的是,遗址保护与文物复建不得相抵触,复建文物要与历史文物具有一致性,以及兼顾复建文物的公益性,等等。 每年投入10亿元文保专项经费,足以显示北京在保护古都文物上的决心。对若干标志性历史建筑进行复建,也体现了当地文物保护工作理念的转变。但有必要认识到,文物保护和文物复建工作的范畴和意义有所不同,不该混淆在一起。曾几何时,由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失误,造成了大量文物损毁。这是一个历史的教训。文物遗址具有不可移动性,一旦拆毁了就无可挽回,就算是原址复建那也只是仿古建筑。这些历史教训提醒人们,保护才是文保工作的首要原则。因此,文物部门的工作重点,必须围绕着保护文物这一核心工作开展。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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