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权主义

驮着骆驼的臭虫:“权力之媒”与“制度之恶”:一种针对极权主义的理解

在这里,不论是加害者还是受害者都有反思与忏悔的公民责任。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如何能够恪守基本的道德良知并相应做出某种有效地不合作甚或抵抗姿态?这些业已成为了民主国家公民教育所讨论的内容。可是在现今仍然处于极权或后极权状态下的国家,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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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07日的日记

四不象的中国 —兼为当局指路   一 或问:当今中国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或社会?东海沉思良久,答曰:四不象耳。   它名义上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国家。事实上呢,社会主义一向有名无实,正如某网友所说: “真正的社会主义谁也没见过,因为迄今为止地球上没有出现过真正的社会主义。当年苏联的社会主义算不上真正的社会主义,其他国家更谈不上。按马克思的理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本质上是同一性质的社会,都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前提的社会。”   名为社会主义,以前是国家主义的变种和极权主义,现在则是特权专制主义、权贵资本主义的实质,都是最没文化没道德没公平没正义的社会。   马克思主义早已被架空,被猫论摸论、 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及和谐论 之类架空。至于“无产阶级专政”,亦早已异化为资产阶级、利益集团专政。所谓的“四项基本原则”,而今唯有“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下来了。说中国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地下有知,只怕要气得活过来。   说中国是属于儒家文化圈的国家或社会,那简直是讽刺。这么说,孔孟程朱历代大儒地下有知,只怕要气得活过来。儒家道德既不存在于官方,也不存在于民间。 这个贫富极端悬殊、官民矛盾激烈、两极严重分化、良知普遍泯灭、黑恶泛滥成灾的社会,哪有丝毫儒家味道,相比之下,倒是港台新加泰日本韩国还残剩着一点儒风呢。   与以前特别是文革相比,当今执政党对儒家确有一定的认可和利用。但这种认可实在太局部太有限了,其尊重度和诚意度远远不如满清政府呢。   当然,中国也不是资本主义 —-只能叫权贵资本主义或者叫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西方的制度优势和文化精华一直遭到最严密的排斥,西方的物质主义、利益主义、宗教蒙昧主义以及各种负面的东西倒是变本加厉地引进来了。   四不象的政党,四不象的社会,四不象的中国。   二 这个四不象的中国,只属于一小撮特权阶级和极少数既得利益集团,“是一个阶级统治另外一个阶级的工具。” 所谓的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无非是要坚持专制主义,坚持特权统治,坚持剥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尊严、自由、人权和民主权利。   这个四不象的中国,对于金字塔顶的一小撮极少数,它是乐园是天堂,对于被统治的、金字塔底“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则是无穷无尽的灾难和黑暗。他们实质上已沦为亡国之民甚至亡国之民都不如 —-如果说回归之前的殖民地香港的民众也属于亡国之民的话。   这个既 背弃中华文化又 架空了 马克思主义的 四不象的中国,让我想起 杨雄评价秦朝的一段话。杨雄曰: “秦之有司负秦之法度,秦之法度负圣人之法度,秦弘违天地之道,而天地违秦亦弘矣。”(《法言寡见卷第七》)   秦朝的官吏违背了秦的法度,秦的法度已又背了“圣人之法度”(儒家学说),秦朝全面背离“天地之道”,天地也就全面违背了秦朝的愿望(让它二世而亡了。)   现在中国的情况正是这样:“马列毛之法度”违背了儒家的道统,“今之有司”和今之领导又违背了“马列毛之法度” —-将马列毛主义架空和虚置了。当然,架空和虚置马列毛主义是好事,这种变化值得我们鼓励和 首肯 ,也值得当局庆幸。中共之所以勉强维持到今天而没有象秦朝那样二世而亡,主要奥秘正在于此。   三 或问:如果象某些左派所说,“坚持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中一些好东西发扬光大起来,行不行得通呢?   东海答:照样行不通,更加行不通。原教旨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虽然有一些好东西,改变不了它们原则性、根本性的“不好”。就像法家一样,根源处是坏的。   就像杨雄所说:譬如弹奏琴瑟,如果采用郑卫的调子,即使让舜时的著名音乐家夔来演奏,也不可能奏出箫韶那样的效果。(杨雄碰到过同样的问题。“或曰:因秦之法,清而行之,亦可以致平乎?曰:譬诸琴瑟郑卫调,俾夔因之,亦不可以致箫韶矣。”(《法言寡见卷第七》)意谓:承袭法家的思想和制度,很好地实行它,能够“致平”(达到太平之治)吗?杨雄答了这段话。)   那样做才是最坏的选择。相对于“坚持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文革时期,架空和虚置马列毛主义,进而提出改革开放猫论摸论三个代表,进而利用局部儒家,提出科学发展观和谐论,抬高孔子地位,“输出”孔子学院,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尽管步子进得极其缓慢,尽管当局是对儒家利用极其恶劣、“尊重”极其有限。)   当然,只要马克思主义占据宪法地位,不论是“发展”、架空和虚置它还是“坚持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要想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终究是不行的。   四 如果说“坚持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为极左,全面走自由主义、资本主义道路(全盘西化)为极右,那么,在儒家仁本主义指导下汲取民主制度精华,则堪称中间道路或第三条道路。在意识形态上返儒家文化之本,在制度建设上开民主自由之新,反本开新,重塑民族尊严,重造中华辉煌。这是最适合中国的希望之路、“成功之路”、光明之路。   除此以外的任何道路,都是小路、偏路、岐路、黑路乃至绝路,例如,极左路线极其错误,完全是黑路绝路,行不通;极右路线相对较好,也是小路偏路,不良于行。正如我在 《政改为什么这样难》 一文中所指出:“ 没有儒家文化的奠基、指导,没有具备基本道德的社会土壤,别说开不出中国的民主自由之花,勉强开出了,也会劣质化乃至异化掉的。”   自由派以民主法治自由平等人权为普世价值,温家宝总理及刘亚洲将军都比较认同这些普世价值(作为体制内人物有此见识且公开表达出来,尤为难得。)但他们都有所不足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也是普世价值,而且具有更高的普适性。   当今中国需要“输入”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观,但也要警惕西方中心主义,警惕文化上的自卑自弃自我贬低和盲目崇拜西方的心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民主法治自由平等是社会政治制度层面的、工具性价值,仁义礼智信则从人之本性出发,统领个体和社会,圆摄道德和政治。仁本主义在政治上完全可以统摄和涵盖人本主义以及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观。   先进的制度有助于社会道德的提升,良好的道德又有助于先进制度的建设并不断优化。因此,在仁本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建设起来的民主制度,可以更好地吸取西方民主的优势而拒绝其不足和弊端;在普遍树立起良知信仰和仁义礼智信等价值观的社会,制度方面纵有不足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流弊,并可以得到及时的修补和改正。   但愿在不久的将来,中国有机会用事实证明,仁本主义具有更高的普世性,从而有资格向西方输出我们的价值观,在儒化中国的基础上化成天下。 2010-9-6东海儒者余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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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行之:中国正在进入“权力死海”

新极权主义’体制的无出路是一种制度性的无出路,但不是某个政党的无出路。一个政党可以阻挡制度的变革,但也可以帮助制度的改造。只有当一个政党绑架整个制度的时候,它才必须为制度的无出路负责。’新极权主义’的无出路指的不是某个政党的权力危机,而是国家 和 …. 一张小小的选票决定了他们享有承认还是不承认权力合法性的神圣权利,一张小小的选票决定了他们可以进入国家的政治进程,一张小小的选票决定了权力者必须谨言慎行,因为媒体在民间,他没有国家宣传机器可以用来欺骗人民遮掩腐败为自己歌功颂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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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宪法中的权威主义

总结出所有极权主义国家的六个基本特征: 一个包罗万象的意识形态,单一的政党,有组织的恐怖,传媒垄断,武器垄断和经济管制。 毛泽东的一生共捣鼓出两部宪法,一部是1954年制定的,但这部宪法并不真正为毛所喜欢,而是在自由和民主力量尚有一定压力下不得不妥协的产物。另外一部就是1975年宪法,这部宪法才是毛泽东所理想的宪法。毛泽东在1975年几乎消灭了一切反对力量,可以毫无顾忌地把自己的想法变成国家的最高法律。在1975年宪法中,毛泽东不止一次提到了无产阶级专政,而无产阶级专政不过是一种有组织的恐怖。因此我们可以无疑问地认为1975年的中国宪法是一部极权主义的宪法。党作为毛泽东统治中国人民的工具,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极权主义的牺牲品。   1976年湖南人毛泽东终于死去了,四川人邓小平很快掌握了最高权力,他决定对毛泽东一些极端教条的做法进行较大的调整。1982年邓小平对宪法做出了一些修改,标志着邓小平理论终于在法律上取得了统治地位。虽然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表述在宪法中依然存在,但实际上已经不太重要,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邓小平时代的国家不再试图控制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个人在经济、社会、文化和宗教方面有了越来越多的自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仍然不可撼动,但开始强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重要性,以一种隐晦的语言承认其它党派的合法存在和功能。有组织的恐怖虽然并未消失,但不再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不再像毛泽东那样把阶级斗争作为常规武器来滥用,而只是把无产阶级专政作为最后的武器来进行威慑和使用。同时,1982年的中国宪法承认了个体经济的合法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个人的经济自由开辟了法律的空间。党对媒体的严格控制依然存在,但媒体和毛泽东时代相比有了更多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公民对国家机关的批评和建议权等公民权利在宪法中首次获得了承认或有了更重要的地位。   公民权利在1982年中国宪法中的数量和重要性虽然都有了增长,但仍然没有得到任何程序法的保障。我国宪法对国家利益、秩序和稳定的偏爱依然远远胜过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公民被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而对宪法和法律却没有发言权。立法机关和以前一样,只是执行党的意志的工具,远远不是什么最高权力机关,同样,政府、检察院和法院也完全听命于党的旨意。   在邓小平这样的政治强人统治下,权威主义宪法下的国家和社会秩序尚能维持,但随着邓小平的辞世,中国的腐败、贫富分化、法律失败和社会混乱日益加剧。中国的宪法面临着真正的转型,从权威主义走向民主主义。   民主主义的宪法意味着国家的真正主权应该掌握在民选机关手中,而民选机关应该建立在定期和自由的选举基础上。民众应该有权自由结社,民众代表必须真正掌握国家权力,而不只是给独裁者的决定披上合法的外衣。任何人和任何政党都不能当然地和永久性地垄断权力。权力的轮替应该通过和平和合法的方式,缺乏轮替的政权必然导致腐败,暴力更替政权往往带来独裁。民主主义在今天还意味着宪法必须真正维护公民的权利,尤其是对政府持异议和批评的权利,以及新闻自由的权利。任何政党、国家机关和个人都必须真正地生活在宪法和法律之下,法律至上是国家、政党和民众的生活准则。民主主义的宪法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基石。   中国宪法正在面临艰难的转型,道路将漫长,需要无数仁人志士的努力。 欢迎订阅《政府丑闻》博客! RSS地址: http://feeds.feedburner.com/GoveCN 《政府丑闻》RSS广告: 威众安全路由器,硬件翻墙解决方案! http://bit.ly/9T4yAg UseSSH,为个人提供私密匿名网络访问! http://bit.ly/usessh YesVPN,美国VPN服务包月仅10元! http://bit.ly/YesV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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