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人

张曙光 | “发展”不可跨跃生命

2011年08月01日 14:56:36 本报评论员 张曙光   7.23甬温线特大事故已经查明有39人遇难。28日温总理拖带病之身赶到现场,承诺给民众一个负责任的交待。列车追尾本是极为低级的错误,在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有着自动化站控、列控、信号控制、通讯调度等多重技术保障之下,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故居然发生了,这实令人感到椎心之痛感和无比震惊。联想之前发生的楼倒桥塌及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故、矿难事故,我们应该认真地反省目前的发展方式究竟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美国著名安全管理专家海因里希曾提出一个“300:29:1法则”,就是说一个企业如果存在300个违章隐患,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而这29起事故中,必有一起重伤或死亡特大事故。而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墨菲定律也说明同样道理。美国工程师爱德华•墨菲曾参加美国空军于 1949年进行的MX981实验。这个实验的目的是为了测定人类对加速度的承受极限。其中有一个实验项目是将16个火箭加速度计悬空装置在受试者上方,当时有两种方法可以将加速度计固定在支架上,一种是正确的,一种是错误的。经过示范后墨菲断言还会有人装错。而不可思议的是,竟然有人将16个加速度计全部装在错误的位置。于是墨菲做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可能出错的地方,一定会出错。今年京沪高铁开通后,小故障接连不断,而有关方面总是以“磨合期”解释。一再强调高铁技术是成熟的,安全的。其实早在高铁开通之前,就有不少人质疑铁路在不断提速后的安全问题。两年前胶济铁路重大事故已经暴露出铁路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而从目前调查结果看,这些管理问题依然存在,并且以如此惨烈的方式证明了管理科学的定律。这不能不令人痛心扼腕。   几十年来在经济学界一直有这样一种说法,即“中国经济好比是骑自行车,只有快才能稳”。所以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追求一直放在首位,所谓把“蛋糕做大”。经济学家相信一切问题都能在经济高速发展中得到解决。这种认识在改革初期是有一定道理的。当时的提法:经济增长速度要与通货膨胀和腐败赛跑。因为改革的起点低,只要人们能多得一些,对于不公平的容忍度也可以高一些。   但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速度优先的发展方式弊端日益显现。经济增长成果的分享方式逐渐异化,社会财富分配不再倾向劳动所得,而是倾向于资本所得,甚至是权力所得。普通民众的一些基本利益不但未能在后来的经济增长中得到分享,反受到侵蚀。社会保障的落后形成教育、医疗、住房新的“三座大山”。经济增长呈现出“快而不好,多而不均”的格局。   快而不好。近10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超过10%,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但质量并不高。2001年到2008年,经济增长提高了0.6个百分点,但是二氧化碳排放量实际上超过了经济增长率。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只有33%,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左右。我国每年因矿难死亡人数比世界各国的总和还多。特别是最近不断出现楼倒桥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均表明经济增长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多而不均。去年我国经济总量超过日本,居世界第二位。人均GDP超过4000美元,居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但1990年以后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在GDP比重持续下降。进入新世纪后一直维持在11%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60%的水平。前不久个税修正案调整表明,绝大多数职工月工资不足3500元。基尼系数早已超过警戒水平。各种社会问题日积月累,迟早会有集中爆发的时候。此起彼伏的群体性事件已经警示着我国的社会管理水平,行政管理水平、企业管理水平均不适应如此高的发展速度。所以中央提出的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当然,管理问题的背后是发展方式问题,而发展方式问题背后是利益如何调整问题。尽管做出这种调整将是一个痛苦复杂的过程,但这已经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今年是“十二五”的第一年,各地区、各行业都在提倡跨跃式发展。但必须指出:把城市化演变成血腥强拆;把保经济增长演变成路断桥塌,事故不断。这种发展方式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三十年前我们进行改革的初衷是为了普通民众生活得更美好,现在是重回原点时候了。经济要增长,社会要发展。但我们需要的是惠及所有社会成员的发展,是社会财富共享的发展,是环境日益改善的发展,是有民众能有安全感、幸福感,尊严感的发展,天地之间唯人最宝贵。古人云:邦畿千里,唯民所止。牺牲人的生命,任何跨跃式发展都愚蠢的发展,野蛮的发展,都是应该唾弃的发展。发展绝不能跨跃生命的底线。(作者为〔中国经营报〕副总编辑)   上一篇: 构建理论基础  寻求改革共识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2625)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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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 技术壁垒难建诚信 百度掘金门曝竞价排名硬伤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1-08/25/c_121908213.htm 技术壁垒难建诚信 百度掘金门曝竞价排名硬伤 2011 年 08 月 25 日 10:10:50 来源:   南方日报     日前,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篇来自《第一财经日报》的消息:《工信部将正式出台政策限制百度竞价排名》,瞬间引起众多网民的“疯转”。   经过百度事件的又一轮发酵,互联网法律规制俨然成了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尤其近来饱受“垄断”之嫌,遭到“拆分”声讨的百度,是否触犯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条款,却是竞价排名和“掘金门”背后,更待深入探讨的话题。   事因本月 15 、 18 日,央视《新闻 30 分》集中报道百度的竞价排名黑幕和贴吧“掘金门”事件。   百度方面表示,“遭过投诉的搜索引擎其实不只是我们,全行业都面临一个共同的挑战,就是专门有些 SEO (搜索引擎优化,其实就是排名作弊)帮一些公司做排名。搜索都基于算法,我们不是在反驳叫屈,而是第一时间对于作弊及有问题的网站坚决下线。”    8 月 17 日,百度公布“自查”结果,对央视报道作出回应。原文称,分公司个别销售人员放松监管,让不合资质企业最终进入百度推广体系。百度高度重视此事,已经迅速展开调查,将对这种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并立即下线相关违规客户,停止其推广行为。    新旧媒体各打五十大板 投行对百度股价长期看好   央视“打板”百度的报道一出,网络舆论并没有如 2008 年第一次曝光竞价排名时那样,一边倒地骂百度无良。而今虽说“整治百度”的声音不绝于耳,然而网上同情、“力挺”百度的声音也不占少数。   天涯网友发帖子称,“从 2008 年的竞价门风波到这次的掘金门,百度已经屡次被央视报道负面信息,其实百度不是一个公共网站,没有要免费为百姓做贡献的义务,也要盈利,只是他做得太高调了。”还有跟帖表示,“同央视比,至少百度这个工具属于数以亿计的中国网民。”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还有不少知名人士为百度“发声”。任志强在微博中称“央视要能像追踪百度一样专门猛追红会、故宫与铁道部,那才是真英雄。”   针对时今网络舆论的转变,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著名新媒体研究人士胡泳给出这样的观点:网民前后态度的转变,未必见得就是因为喜欢百度,也不完全出于同情心理,而是担心下一轮互联网的清理和整顿。   同时胡泳也强调,百度的公正性也是大受怀疑的。竞争对手对其也有过投诉。一边是中国最大搜索引擎,一边是国家电视台,都扮演着社会公器的作用,但是因为利益不公,滥用他们的地位。双方应负的责任谁都推不掉。   就在央视、百度几轮“交战”的同时,各大投行纷纷出台对百度股价认定的报告,一致维持百度的评级。摩根士丹利认为,尽管很难估计此次事件的影响,百度的短期股价预计将面临一定压力。但每用户平均收入( ARPU )还是百度增长的强劲动力。    百度打造“阳光行动” 单靠技术难建互联网诚信   在百度事件的后续调查中,其内部管理人员向记者吐露,至今为止,百度已经联合公安、工商等六部委开展旨在打击互联网虚假及不良信息的阳光行动,总计已经打击虚假网页数量超过 1280 万个,涉及虚假站点超过 130 万个,并向公安、工商举报了一大批骗子公司。   百度销售部的员工吐露“百密必有一疏,虽然我们技术上有屏蔽,但毕竟由于技术限制,加上大规模的维护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筛选掉所有假网站也不现实。”有业内专家提议,不应该把百度“一棒子”打死。因为百度推广诞生之前,中小企业根本无力通过传统媒体广告将业务触角铺向全国。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近日对百度事件发表看法认为,一般而言,他律一是通过社会主体,如行业性质的部门入手解决问题,但现在来看,依靠如互联网协会等行业他律并没有办法解决;二是依靠媒体主体进行社会监督,不过从媒体的频频曝光与百度几乎无动于衷的表现来看,现在确实到了最后一个方式,要政府出面了。    “垄断”难定性 “拆分”言之尚早   今年 3 月,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就提交过一份《关于整治百度垄断行为的建议》提出:要对百度进行拆分,令其搜索引擎与其他产品独立运营,保障相关领域的公平竞争。随后,“互动百科”也向法院提起针对百度不正当竞争诉讼,提议“拆分百度”。   经央视再度曝光,“拆分”一说瞬时甚嚣尘上。有人甚至以反垄断为由列举微软差点分拆的案例,援引美国拆分美孚与 AT&T 的历史,来增强“拆分”百度的说服力。据易观国际最近的数据显示,中国搜索市场今年第二季度增长 62% ,达到 43 亿元( 6.66 亿美元),而百度占据了几乎 76% 的市场份额。   北京专门研究反垄断法的学者认为,这些案例和市场占有率都不足以说明百度触犯我国《反垄断法》该被分拆。该学者认为,成立 11 年之久的百度,营收并不高, 2010 年仅 79 亿元人民币,而他的对手谷歌 2010 年整体营收约 300 亿美元。截至目前,百度的全年营收还不如谷歌单季净利高。更何况,在《反垄断法》里,不能就公司市场占有率大小来判定垄断。因为构成垄断的企业必须是排他的,限制他人竞争的,而除了百度,现在还有谷歌、搜狗、有道、 Bing 等搜索引擎,网民不是一点选择都没有了。   “如果有了市场支配地位又滥用权力,才存在违法的行为,现在我们没证据去证明百度确实存在这种违法行为。”该学者强调,目前我国《反垄断法》中尚没有直接依据能来拆分百度。“就这件事来说,尚不足以拆分。法律对社会的干预应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还是应该维护经济秩序正常前提下作修整,国外对拆分实际上也不经常拿出来用。网民对法律层面的理解有限,不排除‘拆分’一说有夸大的成分。”   “百度本身实际和《反垄断法》没有太大的关系,有的是不正当竞争的嫌疑。”北京某代理知识产权纠纷的律师告诉记者,拿竞价排名来说,百度和一般的网民之间,一般以存不存在违约来界定百度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百度就是提供搜索的引擎,不存在合同上的规定它不属违约;要么就看有没有侵权行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侵权。例如消费者通过百度搜到山寨公司,结果自身权益受损,是否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具体要看案件事实来定。   法学界人士认为,作为新的媒介形式,漏洞肯定是有,但互联网出台政策保障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早在 2009 年时,就有消息称,工信部深入搜索引擎公司摸底,将提速立法监管,但时至今日,并未有相关有针对性的监管法规出台。法律专家称,“希望这次不只是吹风,而是真的有富有实效的东西出来。”(记者 谢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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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 方可成:辟谣的权利与权力

    http://www.fangkc.cn/2011/08/southern-weekly-notes-13/ 南方工作手记(13 )辟谣的权利与权力 发表时间:八月 . 12, 2011 | 作者: 方可成 | 版权声明:本博客文章除注明外均属博主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并给出文章地址的超链接,请勿用于商业用途。 一 在讨论微博辟谣的问题时,有两个关键的概念需要区分清楚:权利( right )和权力( power )。 窦含章、吴法天等人 “ 自带干粮 ” 组建 “ 辟谣联盟 ” ,是他们几个人的权利。不论他们究竟辟了些什么谣,不论他们究竟犯了什么错,就算他们公开声称自己就是要为政府说话,只辟民谣不辟官谣,我们都无法否认、剥夺他们的这项权利。 同样,无论 “ 辟谣联盟 ” 成员如何标榜自己的伟大光荣正确,他们都无法强迫他人相信他们的辟谣,也无法否认、剥夺他人批评 “ 辟谣联盟 ” 的权利。这种批评只要在一定限度内(比如,不故意侮辱、诽谤),就是他们不得不承受的。 从最理想的情况来看,这正是一个 “ 观念的自由市场 ” 。 “ 辟谣联盟 ” 要反对某些言论,那么任何一个人也都可以组织 “ 反辟谣联盟 ” 来反对 “ 辟谣联盟 ” 的言论。同样,还可以继续组织 “ 反反辟谣联盟 ” 和 “ 反反反辟谣联盟 ”…… 按照古典自由主义的理念,在自由的、开放的、持续的竞争中,真理会最终胜出。从这个角度上说,我欣赏 “ 辟谣联盟 ” 的做法,他们公开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不管这种观点真诚与否),搅动了观念的市场,激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竞争,有可能会让真理得以从竞争中胜出 —— 当然,必须说明,我欣赏他们的做法,不代表 我认同他们的观念。 从头至尾, “ 辟谣联盟 ” 都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他们能做的只是批评而已,有一件事他们是绝对无法做到的:给反对者的嘴巴贴上胶带。 二 但有一个组织可以做到,它叫微博服务提供商,对于大多数网民而言,便是新浪。 去年 11 月,新浪组建了微博辟谣小组。这个小组和 “ 辟谣联盟 ” 的最大区别,是它可以动用权力,直接干预言论的自由市场。这些权力包括:删除微博、禁止转发、禁止发言、禁止被关注、删除账号 …… 下一步,这个小组还计划给被他们核实为谣言的微博贴上 “ 不实信息 ” 的标签 —— 想一想,这意味着什么?就好像你和另几个男人一起,要去竞争某一个美女,结果村长过来说:你就是个骗子,甚至要把你驱逐出去。 也许你真是个骗子,但问题是:万一你不是呢?万一村长收了其他几个人的贿赂呢?万一村长是被国王所逼呢? 这里面存在的问题太多了。本来,美女是冰雪聪明的,她可以通过察言观色自己分辨出来谁是骗子,谁是真心爱她的。现在村长横插一腿,谁给了他这样的权力? 正如弥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中所言 —— “ 虽然各种学说流派可以随便在大地上传播,然而真理却已经亲自上阵;我们如果怀疑她的力量而实行许可制和查禁制,那就是伤害了她。让她和虚伪交手吧。谁又看见过真理在放胆地交手时吃过败仗呢?她的驳斥就是最好的和最可靠的压制 …… 如果我们竟致采用查禁制,那就非常可能是查禁了真理本身。 ” 新浪微博动用禁言、删号权力介入辟谣,就是一种压制和查禁,这种压制和查禁比 “ 辟谣联盟 ” 可能造成的危害要严重得多,因为它很可能查禁了真理本身,很可能威胁言论自由,而后者,顶多只能让真理更加雾里看花而已。 三 当然,古典自由主义并非人人信奉。支持新浪组建官方辟谣小组干预言论,也有一定的道理,这主要包括两方面 —— 其一,真理并不一定能够从观念的自由市场中竞争获胜,有时候获胜的反而是谬误。以上面的比喻来说,那就是:美女很可能不是冰雪聪明的,她很可能被骗子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所以,如果能够有官方权力的介入,如果村长能够将骗子驱逐出去,也许能够更好地维护真理。 其二,新浪微博是新浪开放运营的平台,作为一家商业公司,新浪有维持平台安全的权利,有些谣言可能伤害这个平台,所以需要得到处理。再者,用户注册时都需要同意一个协议,新浪有权依据协议作出删除内容、注销账号等处罚。 我认为这两种说法都是值得考虑的(虽然不是全然接受,比如,新浪微博的用户协议中有一些很恐怖的内容,大家可以自己去查看),所以,我并不决然反对新浪组建辟谣小组,对传谣用户作出处罚。但是,这有一个前提,简单来说,那就是明晰的规则。用胡泳老师的话说,就是: “ 操作者是否有足够的判断力?程序是否透明?是否允许申诉?用户所犯的错误与得到的处罚之间是否匹配?这些都要有明确的说法。他对你监督,你对他却不能反监督,这肯定是有问题的,因为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 ” 很可惜,现在的新浪官方辟谣没有明晰的规则,至少普通用户看不到。而这,也是国内 UGC 网站的通病,正如 我在豆瓣的遭遇 ,也正如贾葭、宋石男、麦田等人退出新浪微博时的遭遇。 新浪辟谣小组的工作很辛苦,许多谣言核实起来也非常困难,有的跟我们传统媒体做调查报道差不多。我无意于批评这个小组里的成员 —— 他们的确做了很多 澄清事实的努力,为真理的提前胜出贡献了力量。但我想,你们的决策层应该有所反思,有所警醒。在这样一个事关公共利益的言论平台上,商业公司的社会责任并不是一句空话 —— 你是否能够依照明晰的规则地对待用户,是否能够在用户协议中不写霸王条款,是否能够秉承开放的心态,这些细节都能表明,新浪是否一家负责任的互联网企业。 略作总结:我尊重各种每一个个人、组织进行辟谣的权利,但我警惕权力介入辟谣。如果权力一定要介入,则必须遵守公开、透明、合理、可申诉、可救济的规则,且权力本身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这也是我为什么要在 “ 辟谣联盟 ” 成为热门话题的时候,不去关注窦含章等人,而是将目光聚焦在新浪官方的辟谣小组上,在 8 月 11 日的《南方周末》上采写了这样一篇文章。 采写时间: 2011 年 8 月 5 日 -8 月 9 日 采写地点:北京 稿件名:《 谣言止于微博? 》 刊发版面: 2011 年 8 月 11 日 B11 调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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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 Busting the bias of the rumor busters

    http://cmp.hku.hk/2011/08/12/14765/ Busting the bias of the rumor busters Posted on 2011-08-12 The following interview with communications scholar, new media expert and CMP fellow Hu Yong ( 胡泳 ) was published yesterday by Time Weekly . As the controversy continues in China over the so-called “anti-rumor league,” a group of online rumor busters who have advertised themselves as truth-seeking vigilantes out to identify and neutralize untruths in China’s burgeoning microblog sphere, this interview provides one of the best and most comprehensive looks at the question of what constitutes a “rumor” and how China can best use social media to promote openness, engagement and truth-seeking. Time Weekly : Recently the problem of “rumors” on microblogs has become something of a concentrated phenomenon and has drawn a lot of controversy. How should we view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umor and microblo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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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 中国微博用户挑战“辟谣联盟”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40180#utm_campaign=1P110215&utm_source=EmailNewsletter&utm_medium=referral 2011 年 08 月 17 日 15:15 PM 中国微博用户挑战 “ 辟谣联盟 ” 英国《金融时报》 席佳琳 北京报道   一个自封的网络 “ 辟谣联盟 ” ,引发了一场有关中国发布和控制信息方式的公开辩论,这是中国共产党与国内广泛流行的微博 (microblog) 之间纠结关系的最新写照。 过去一周以来,曾在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任记者的窦含章遭到了许多批评者的 “ 炮轰 ” 。窦含章今年早些时候创建了 “ 辟谣联盟 ” ,试图通过这种方式 “ 揭露 ” 微博上传播的不实信息。 该联盟宣称,已通过 5 月份开通的微博揭露谣言逾 100 条。但让该联盟出名的,是其宣称一条 “ 政府正在动车相撞事故现场掩埋证据 ” 的新闻为谣言。上月发生的那起动车相撞事故,造成至少 40 人死亡。 从那以后,其他微博用户一直在攻击窦含章的辟谣运动是试图抹黑所有微博,以挽救政府的形象。 “ 其(指该联盟)辟谣带有选择性, ” 倾向于改革的《南方都市报》 (Southern Metropolis Daily) 上周的社评写道, “ 只辟 ‘ 民谣 ’ 却对 ‘ 官谣 ’ 视而不见,并在此期间以官方说法作为辟谣的立场与判断基点。 ” 在接受英国《金融时报》采访时,窦含章坚称自己的唯一动机就是 “ 揭露真相 ” 。他辩称,掩埋车厢残骸的说法是个谣言,因为当时政府已经这么说了。 窦含章最激烈的批评者之一老榕(也是微博用户)表示: “ 网络具有自我修正的功能,每一个网民都需要、也能够追寻真相,因此你没必要去充当充法官或裁判。 ” 传统上,共产党对信息加以垄断,并要求作为其宣传机器一部分的传统媒体发布指定内容。多年以来以市场为导向的媒体改革,加上网络的兴起,特别是 2009 年后期微博的兴起,弱化了上述情况。 通过无孔不入的审查机制,以及对直言不讳的博主的压制,中国政府降伏了社交媒体,但它也试图在一些网络热议的问题上做到更透明。不过,当局仍然认为自己是绝对真相的唯一代言人,常常指责批评者观点 “ 不正确 ” 、缺乏 “ 客观性 ” 。 辟谣联盟风波恰恰凸显出,这一主张正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 中国社交媒体方面的专家胡泳表示,必须区分谣言和谎言,前者往往是由信息不足导致的,而后者是有意编造的,更不利于发现真相。在接受中国报刊《时代周报》采访时,胡泳表示: “ 要做到一个最好的澄清机制 …… 首先是政府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 中共表示,尽管面对这些挑战,但它无意关闭微博。 共产党的喉舌《人民日报》 (People’s Daily) 发表社论,呼应了网民的看法,称微博具有揭露真相的内在能力。 “ 作为一个新兴传播平台,微博的发展刚刚起步。但总体而言,它在促进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功不可没。 ” 译者 / 何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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