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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 | 周筱赟揭露:厦门市政府藏匿环评公告在自然保护区大规模填海造岛

周筱赟揭露:厦门市政府藏匿环评公告在自然保护区大规模填海造岛 核心提示: 【周筱赟暴料绝对靠谱】   厦门市要在同安湾鳄鱼屿海域大规模填海造岛,在人工岛上修建“杰出华商国际交流会议中心”。卢俊卿所在杰出华商协会的网站都报道。然而,同安湾鳄鱼屿海域是厦府〔1992〕综234号文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请问厦门市政府,这个自然保护区和管理办法已经被废止了吗?如果没有被废止,那就是厦门市政府破坏自然保护区。   更为神奇的是,该人工岛的环评公示从8月1日起在厦门市环保局的网站公示几天后,突然消失了。我获得了这份神秘消失的环评公告,该工程分人工岛护岸工程、人工岛陆域形成、清淤工程(包括人工岛港池疏浚工程)、配套工程四部分,工期18个月。厦门市政府破坏自然保护区,是否应该如厦府〔1992〕综234号文件自己规定的,“限期改正、没收工具、罚款、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市政府在自然保护区大规模填海,造45万平方米人工岛修建“杰出华商国际交流会议中心、全球华商500强会所、华商领袖联谊会”等,疑似和卢美美父女所谓的“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华商500强俱乐部”有关。 文/周筱赟   这是我周筱赟的照片 继自称红十字商业总经理的郭美美之后,最近又冒出一个网络红人卢美美:中非希望工程执行主席兼秘书长、全球华商未来领袖俱乐部秘书长卢星宇。北京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刚被关闭了一大批,这个中非希望工程却号称要投15亿在非洲援建1000所希望小学,由这位1987年出生的24岁女孩负责。 我在网上看过卢星宇的两段讲演视频,说要从富二代到仁二代,完全是不合格的高中生搞的辩论赛水平。让人感觉她自称毕业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传媒专业,是不是和她老爸卢俊卿自称毕业于美国普莱斯顿大学一样(我乍一看,还以为是普林斯顿大学呢),是忽悠人的? 卢美美的老爸就是自称亿万富翁的卢俊卿,是这个中非希望工程的主席,还是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执行主席、华商500强俱乐部主席。其实这些名头很好听,什么杰出华商协会、华商500强,都是山寨版的牙防组,就是在香港注册一个以世界开头的公司到大陆来骗钱,媒体已经揭露很多了,就是拉很多国家领导人和名人来,然后以此来忽悠一些企业家来参加。当然都是要交钱的。我生造一个词汇,卢俊卿的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主营的是“合影经济学”。从这点上说,卢美美和郭美美其实不像,而是和“共和国脊梁”非常像。但“共和国脊梁”中那个文化公司老总刘学文,只能拉来几个退休的国家领导人,如退休的政协副主席,甚至只好让倪萍这样的“共和国盲肠”来频繁给刘学文站台。但卢俊卿就太厉害了,我几天前得到内线提供的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6本图册,里面全部是密密麻麻的和不同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合影,而且大量都是在任的。这点实在太牛了!忽悠能力非同凡响啊! 当然,你完全说这是骗局也不太对,这对于那些掏钱的企业家来说,其实就是个交易。很多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的办公室,一进去通常就能看到和领导人的合影,有了这个,当地的工商税务部门就不敢来随便找麻烦。但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合影轻易搞不到,而卢美美和她老爸就能提供这个服务,花几万、几十万买这些合影,还是合算的。通过这种方式,媒体大致算出光会费一项就有几十亿的收入。 前天(8月22日),我根据内线提供的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6本图册,在微博(我的微博地址是: http://weibo.com/showing )独家披露:前中国首富、新希望集团刘永好的女儿刘畅深度卷入中非希望工程。卢美美父女借慈善发财的杰出华商协会为富二代设“未来领袖俱乐部”,入会需一次性交会费100万元(大家没看错,是100万,否则怎么一年能收几十亿的会费呢)。刘畅担任主席,卢美美是秘书长。俱乐部主要内容是实施中非希望工程,工程共同主席是杨澜。杨澜后来否认,但卢俊卿发表声明称通过杨澜的丈夫吴征,得到了杨澜的同意的。那么必然有一方在说谎。 http://weibo.com/1410242783/xkAWTuc7r 说到这里,暂且打住,越扯越远了。我接下来转入正题。就是这个卢美美父女搞的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有很多宣传网站,其中“华商投资中国网”,就是吹嘘通过他们招商投资多成功之类。我突然发现一则关于“厦门欲建国际华商交流中心”的报道。     这则报道是中新网转厦门政府网的消息,称“在(2010年)9月8日第六届旅博会的签约仪式上,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与河北金凤集团达成开发协议,双方将合作开发翔安区鳄鱼屿,建设国际华商交流中心。” 报道还说:“项目规划占地面积555亩,建设内容含超五星酒店、杰出华商国际交流会议中心、全球华商500强会所、华商领袖联谊会、世界动漫产业联盟中国基地、国际游艇俱乐部、杰出华商纪念馆、直升机停机坪等,集海洋旅游、海上运动、海洋湿地、温泉、理疗于一体的全球华商高端交流休闲度假中心,建成后将成为全球华商500强论坛、年会、世界华商精英年会、华商富豪俱乐部厦门基地。”   大家注意到没有?卢美美父女的关键词“杰出华商”、“全球华商”、“华商领袖”、“华商500强”都出现了。但我在我手头的杰出华商协会的图册里,没找到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河北金凤集团。在华商协会的官方网站上,也没有会员单位的名单。难道是他们和卢美美父女一样,自己拍脑袋不约而同都想到了“杰出华商”这类词汇来忽悠?不过联系到华商投资中国网的报道,我倾向于河北金凤集团交钱加入了杰出华商协会。 那么,这个所谓“合作开发翔安区鳄鱼屿”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根据厦门网(厦门市官方的新闻网站)的报道( http://www.xmnn.cn/tongan/jdgz/201108/t20110804_1905135.htm ),就是填海造岛。具体是在厦门本岛与翔安区、集美区之间海域、同安湾东南海域鳄鱼屿北侧,填海建造一个45万平方米的人工岛。     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工程都必须做环境评估,区别只是根据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大小,做环评登记表、报告表或者报告书。在一片海域填海造岛,当然属于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必须发布环评公告、编制环评报告书。我是学自然地理学出身,光是水文学,我就学了一个学期,所以我最厌恶中文系出身的文学腔。填海造岛,涉及水动力变化,对鸟类、红树林和底栖等的影响,未来淡水、能源及垃圾处理等等,都是大问题。 但是更大的问题是:厦门市同安湾鳄鱼屿海域,是厦门市公布的自然保护区!未经任何程序,竟然可以在自然保护区内修建人工岛,搞什么杰出华商国际交流会议中心吗?     据1992年9月29日的厦府〔1992〕综234号文件,下发《厦门市文昌鱼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鳄鱼屿海区是文昌鱼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明确称:“擅自设置建筑物及其他永久性设施”,“凡违反本办法,破坏文昌鱼资源及其生态环境,损坏保护区设施,妨碍保护区执法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者,保护区管理机构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限期改正、没收工具、罚款、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问厦门市政府,这个自然保护区和管理办法已经被废止了吗?如果没有被废止,那就是厦门市政府破坏自然保护区。 更为神奇的是,“鳄鱼屿海外杰出华商国际交流中心人工岛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按照规定,从8月1日起在厦门市环保局的网站( http://www.xmepb.gov.cn/ )公示几天后,突然消失了。在厦门市环保局的网站,用“人工岛”检索,第一个结果就是“金凤厦门鳄鱼屿海外杰出华商国际交流中心人工岛工程信息公告第一号”,但点击打开的网页,竟然提示“访问地址错误,信息无法打开。”而其他环评公示都在,这不是欲盖弥彰吗?而且,在承担环评的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的网站上,也找不到这份材料。 我要非常感谢厦门的某位人士,在这位人士的协助下,我获得了这份神秘消失的环评公告,共6页。而且完全是公开合法的渠道(这点厦门市政府抓不到我把柄的),这个公示本来就是公开的信息。但我不会透露线人的任何个人信息,这是新闻从业者基本的职业道德。当初我揭露中石化公司天价酒事件,就是有中石化广东公司内部深喉向我报料,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但我从没有透露过线人的任何个人信息,那人至今也没暴露,还继续在中石化公司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       又扯远了,回到主题。根据这份环评公告提供的人工岛的经纬度,和前述自然保护区极其邻近。据环评公告,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分人工岛护岸工程、人工岛陆域形成、清淤工程(包括人工岛港池疏浚工程)、配套工程四部分,工期18个月。 以上质疑,请厦门市政府正面回应!厦门市政府破坏自然保护区,是否应该如厦府〔1992〕综234号文件自己规定的,“限期改正、没收工具、罚款、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该自然保护区已被撤销,也请出示相关证据,以及通过的程序。 当然,厦门市政府对付我的办法很多,除了跨省追捕我之外,比如可以马上在厦门市环保局网站恢复神秘消失的环评公示,然后组织一大批辟谣党来说我称“环评公示神秘消失”是造谣。还可以找一批“砖家”,论证贴着自然保护区搞人工岛修建杰出华商国际交流会议中心,对自然环境没有任何影响。我形象他们做得出来。为什么呢?大家别忘记厦门市副市长是谁啊? 大家应该记得吧,厦门市某副市长说,他去过德国“考察”,说德国上网很难、很贵,德国互联网审核非常严格,不能自由上网云云,所以中国上网实在太自由了。后来连德国驻华大使馆都出面否认了。这样的瞎话张口就来,还有什么瞎话不能随便说的? 2011年8月24日凌晨4点到8点写,因为事情紧急,只能熬夜写了,这样搞下去,身体也要垮了,而且搞得肚子好饿,家里也没东西吃,只能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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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 | 向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举报周筱赟就能领百万赏金!

【周筱赟暴料绝对靠谱】   向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举报周筱赟就能领百万赏金!    【举报周筱赟就能领百万赏金!】举报电话01051771727、01052786575(公开工作电话,无法律道德风险)杰出华商协会主席卢俊卿悬赏一百万追查幕后黑手。多家媒体报道是根据我提供内部资料,我周筱赟就是黑手之一。卢自称协会从没收钱,收钱账户民生银行北京苏州街支行,背后贵人是87岁全国政协委员刘茂才 【周筱赟投案自首】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主席卢俊卿悬赏一百万追查幕后黑手,我周筱赟就是你要找的幕后黑手之一,有种就来跨省追捕! 我多次揭露卢美美和他老爹卢俊卿借慈善敛财,卢自称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成立六年从没收过一分钱,完全是谎言。有内线向我提供内部资料,白纸黑字印着收钱,收钱帐户是民生银行北京苏州街支行,图片见附件。卢主席想怎么抵赖? 要当理事长每年服务费8万9,加入未来领袖俱乐部的会费是一百万,参加杰出华商大会的代表席8千8,贵宾席8万8,贵宾席可安排小范围和国家领导人合影。我估计,所谓悬赏,又没说现金奖励,到时给个未来领袖俱乐部会员证,再附送三张国家领导人合影,不就一百万元了吗? 杰出华商协会另有“财富领袖论坛”、“华商500强论坛”、“全球高科技500强”等活动,都是给钱就行。而杰出华商协会承诺这些论坛都有国家领导人出席,想要合影就得向杰出华商协会交钱。 卢俊卿背后的“贵人”,是87岁的全国政协委员刘茂才。 另,卢美美的新动向:要从“合影经济学”向实体经济发展,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及其战略伙伴河北金凤企业集团计划投资20亿元在厦门市同安湾鳄鱼屿海域建45万平方米人工岛搞“杰出华商会议中心”。据本人调查,该海域1992年起就是自然保护区。我的博客已详细揭露: http://showing.qzone.qq.com/   证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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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伟江 | 社会原子化,国家原子弹?评刑诉法的修改

2011年09月01日 11:13:02         刑诉法修改需反映社会进步      十年磨一剑,霜锋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刑事诉讼法》实际上就是一把利剑,既打击犯罪,又保护无辜的人,司法该是侠之大者,以公正的司法,服务于任何一件不平事。          何止十年,本次刑事诉讼法的酝酿修改,离上次修改96年,已经有15年,这15年,我国社会的变化,真不可以光阴计。96年离邓小平南巡不远,是思想再次解放的初期,这15年中,我国经历了入世(2001),2004年修改《宪法》增加依法治国,以保护私有财产的内容,2007年制定《物权法》。2008年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0年,中国的GDP总量已经是全球第二。政府和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中国公民的私有财产,日渐丰盈,相反,社会组织化,却与日雪融。原子化的社会,慢慢显现。除了国企,很少有人视公司为归属单位。即便国企,企业办社会现象,逐渐消失。人们鸡犬相闻,邻里不相往来。          在刑事司法领域本身,由于佘祥林,赵作海案的发生,导致中央高层也非常重视对死刑案件,刑讯逼供等的关注,2010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等制定了两个理念先进的司法解释,这些因刑讯逼供而产生的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律,2011年8月,在浙江宁波终于有了第一例的非法证据排除,理念先进的法律,由纸面走入法庭。          这是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的社会背景。众所周知,刑事司法是国家机器的强力手段,在我国一贯称之为刀把子。如前所说,我国的公民越来越原子化,缺乏宗族、单位、阶层、社团的组织化保护,完全是个体对利维坦,应该说,在这样的背景下,刑事诉讼的规则,更应倾斜于保护个体的权利,毕竟,我国也是认可无罪推定的原则。在没有定罪之前,任何人都可能是赵作海,佘祥林,因此,如何设定合理的规则,倾斜于保护人权,应该是本次刑事诉讼法的旨归。然而,具体看全国人大公布的刑诉法修改草案全文,笔者看到的是相反的立法宗旨。          刑诉法草案,增加了公安、检察部门的窃听权,且窃听内容可以作为证据指控犯罪嫌疑人,批准窃听的层级很低,只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局长。这就意味着刑事技侦(窃听且不止窃听)将广泛用于刑事司法,如何保障公民的隐私权,刑事诉讼法的平衡是不够的。刑诉法草案,默认了现实中一些非法行为,如将犯罪嫌疑人羁押于指定的非羁押地点,名为监视居住,草案将其合法化。草案将传唤滞留时间从现在的12小时,改为24小时,回到了96年修改前,时光倒流,让人咂舌,且不符合传唤不过夜的国际规则。刑诉法草案中亮点不多,诸如将侦查阶段律师介入从律师变为辩护人,然而代价是,涉及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重大贿赂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要批准,实践上,一般是不批准。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权利就消灭了。既不利于保护人权,也无法钳制侦查机关办错案。          在长达15年的社会进步后,全国人大修改的刑诉法草案却看不出,其应反映的社会进步。刑诉法草案在酝酿阶段,关门修法,公检法博弈数年,最终的草案反映了一个规则,赢者通吃,有博弈能力的部门拿到最大,如公安、检察,得分多多,作为嫌疑人的代表律师,民众群体的意见,并没有多少体现在草案中。而全国人大给全社会反映意见的时间只有一个月。这种立法资源分配上的不合理,毋庸说,加剧了草案乃至最终法律内容的不公平。          笔者理解公安、检察打击犯罪的良苦用心。但是,加强打击犯罪的重点,应该是侦查机关提高人员素质、水平和技术,而不是在剥夺社会个体的合法权利上。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侦查机关仍然依靠刑讯逼供那些陋习,不去提供自己的破案能力,恐怕,即便你剥夺了犯罪嫌疑人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最终仍可能造成冤案。          我国逐渐步入公民社会初期,公民个体对国家的制衡是相当弱的.托克维尔说,平衡社会原子化的方法是,公民结社,在我国这点显然未开放,因此,在我国刑诉法的规则更应倾斜于公民个体。以强大的国家资源,来对付原子化的个体,国家本该胜券在握,和法治国家一样,应该规定嫌疑人的沉默权,律师在场权,和国际人权公约接轨,这些才能体现我国社会的巨大进步,而如今,草案规定甚至回到96年前,这种开历史倒车的立法,和社会进步现状之间的撕裂,必将影响我国的未来社会走向!          刊于南方都市报专栏                     上一篇: 以犯罪的方式打击“犯罪”?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62)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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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 国务院,告不了?

     前几天,我代理当事人向国务院提出了申请,要求公开上海1115大火案完整的调查报告和取得的证据材料。   有人问,如果国务院拒绝公开,我们会不会起诉国务院。我说,肯定会。   有人提出异议,认为国务院告不了。   国务院怎么告不了呢?《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国务院当然是行政机关,法条并未排除国务院。   《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可见,对部级机关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的,国务院裁决是最终裁决。并没有说,国务院的决定都是最终决定。   从行政法理论上来说,可以告国务院更是理所当然。记得,中国行政法学会会长、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会员应松年老师在媒体上就公开表示过,国务院可以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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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 司法解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适用于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向复议机关提供的复议材料,可以查阅,但未明确是否可以复制,由此,给当事人制造了很多麻烦,因为复议材料只有经过认真研究,当事人才能提出针对性的意见。这仅仅依靠查阅是无法实现。     而且,异地的案件,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被迫去复议机关,也很不方便。   那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能否适用于行政复议程序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当事人可选择公开的形式和方式,譬如复制,和要求邮寄。   我认为,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行政复议就是政府履行法定职责行为,复议机关取得和持有的信息,就是典型的政府信息。但是,实践中有不同的看法。为此,我还起诉过安徽省人民政府。   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呢?第2条规定:“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四)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政府信息公开名义申请查阅案卷材料,行政机关告知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的。”      上述司法解释的意思,应该是清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适用于行政复议,也就是说,复议机关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式和方式公开政府,可以起诉,但上述告知行为不可诉。   此前,我的理解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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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文库】“闭上眼睛,鬼怪并不会因此遁去”(外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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