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宣传部新闻通知”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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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9日 (日) 05:34的最新版本
上海宣传部新闻通知(2004年3月-2005年9月)由上海媒体内部人士提供。除了少数地方出于保护隐私的目的略作修改之外,均保留原样。这是中国数字时代/空间主办的真理部特展的分项目之一。
章节
全文
2004年3月
宣传通知(3月18日)
最近本市一些媒体对“茂炼转债”的报道比较集中,由于此事较为敏感,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请各新闻单位不要再作报道。
办公室
2004-3-18
新闻通知(3.18)
昨天下午,两艘参加东海大桥建设的船舶受强风影响,缆绳断裂发生碰撞,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各新闻单位不要报道。
新闻通知(3.21)二则
(1)经询中宣传部新闻司和外交部亚洲司,关于民间保钓活动情况复杂,与政府无任何关系,其组织旅游等活动未经批准。媒体记者不得参与民间保钓活动;有关活动消息不得随意采用,更不能发评论和专题报道。各新闻单位领导要按以上精神把关。
(2)接市委宣传部口头通知:如果美国驻沪总领馆要求对美国领馆要求我国公民留取制纹一事作宣传,一律不要参与,并将情况报告市委宣传部。
办公室
2004.3.21
宣传通知(3月23日)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3月18日,美方就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事宜在WTO向中国提出磋商请求一事,商务部请各媒体不要炒作。
办公室
2004-3-23
宣传通知(3月23日)
接市委宣传部新闻处通知:对著名骨科专家陈中伟今天早上坠楼身亡一事,不要炒作。由公安部门统一发稿,事态如有变化,由新闻管理部门统筹。
办公室
2004-3-23
通知(3.24)
本次国家语委到上海检查工作的新闻稿不能单发,一律由市政府新闻办统一发稿。
办公室
2004.3.24
新闻通知(3.24)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关于粮食报道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社会预期,稳定居民消费心理,任何媒体不得擅自涉及粮食报道的敏感问题。各媒体领导要遵守宣传纪律并严格把关。
办公室
2004.3.24
新闻通知(3.28)
1.据外电报道,7名中国保钓人士将被释放。在中国外交部没有正式发布新闻之前,各媒体不要报道。
2.上海律师团赴云南为被马加爵所杀害的学生进行辩护一事,媒体不要报道。如有报社派记者参与报道的,请立即予以召回。
新闻通知(3.29)
各新闻单位:
根据对马家爵案不炒作的有关精神,对上海律师志愿团分赴桂陕等地为被害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一事不作报道。
宣传通知(3月29日)
对今年9月下旬在沪举行的F1赛事的报道要适当,近期不要炒热。鉴于此项目是针对特定人群、消费水平偏高的项目,在报道分寸把握上注意不要引起低收入群众的反感。
办公室
2004-3-29
2004年4月
宣传通知(4月4日)
在清明前后市民祭扫、亡者入葬的高峰期,新闻媒体不要对殡葬业收费等问题作集中批评报道。清明节后,有关报道也要注意将正面引导和群众的批评建议相结合,进一步推动殡葬行业的规范管理,倡导社会新风。
办公室
2004-4-4
新闻通知(4.6)
1.有关虹口区林肯坊动迁的问题不作报道;
2.去年六月虹口区复兴中学发生了“不文明现象”曝光事件后,当事人魏罢、任砚云向虹口区法院提出了起诉。根据市有关领导的意见,经市教育党委、虹口区教育局党委、区教育局等多方工作和协调,现当事人与复兴中学正在进行调解。为了妥善处理好此事。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建议媒体不对此事进行相关报道。
新闻通知(4.11)
4月7日<<新闻晨报>>刊登的""女孩以身体换出国""一文,各报不得转载报道。"
宣传通知(4月14日)
美国副总统切尼将于4月15日在复旦大学演讲。外交部意见,对切尼演讲的新闻报道,请各新闻单位根据新华社稿件刊发。
办公室
2004-4-14
新闻通知(4.15)
关于兰生股份总经理常中被双规,以及“琼胶事件”不要炒作,不要以其它媒体的报道为依据,任意发挥,需要了解情况可与兰生集团公司联系。(办公室 2004.4.15)
新闻通知(4月15日)
(1)对大世界修缮工作在正式启动前暂不作报道。
(2)接宣传部新闻出版处通知:有关上海磁浮列车商业性运行情况,各新闻媒体不要炒作。
新闻通知二则(4.18)
1.亚太经社会第60届会议于4月20日至28日在沪举行,钱其琛同志将抵沪出席会议。接中央有关部门来电通知,会议召开期间的所有活动中,不出现“钱其琛同志”的说法,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前副总理钱其琛”。 请各新闻单位在相关报道中予以严格把关。
2.重庆天原化工厂氯气泄漏爆炸事件一律采用新华社的稿件。
办公室
2004.4.18
宣传通知(4月20)
最近各地正在贯彻中组部、人事部召开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要求学习贯彻五个法规性文件要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进行。在中央未要求对五个法规性文件进行公开宣传报道前,有关报道不要出现五个法规性文件的名称,提法上可参照4月14日人民日报第2版刊发的新闻稿。
办公室
2004-4-20
新闻通知(4.21)
台湾居民侯德健将于近期回大陆探亲,对其探亲一事一律不作报道。
新闻通知(4.22)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对新疆德隆公司资金链紧张等问题不要报道。
宣传通知(4月22日)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1、对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报道要适度;2、对国内有关非典疑似病例的报道一律用新华社通稿。
办公室
宣传通知(4月26日)
北京、安徽出现非典病例后,各新闻媒体很关注上海非典防范的情况。市领导意见,在宣传报道上要注意正确把握,适度稳妥,宣传有关职能部门采取的各项防范措施结合宣传上海非典防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进行,宣传预防非典结合宣传春、夏季防病知识进行,避免在市民中产生恐慌心理。市民对北京、安徽出现非典病例后自发采取的一些行为,比如取消赴两地旅游等,不要演染。
办公室
宣传通知(4.28)
根据领导要求,近期对兄弟省市的负面报道要加以控制,基本不予报道。请各媒体遵照执行。
办公室
2004.4.28
宣传通知(4.30)
接宣传部新闻出版处通知:对上海两个爱乐乐团之间可能出现的纠纷,各媒体不作报道和评论。
办公室
2004.4.30
宣传通知(4月30日)
近期,本市部分媒体多次报道弃婴、弃儿的社会现象,详尽报道被弃者的病情、残疾状况和整个移送过程,有的还跟踪到儿童福利院采访,相关报道给一些有残疾孩子而又想逃避抚养责任的家长指明了一条“出路”,把“包袱”甩给政府。现根据有关精神重申,残疾儿童问题是一个政治敏感问题,媒体应慎重对待。对弃婴、弃儿的社会现象不作公开报道,有关情况用内参形式反映。
办公室
2004年5月
宣传通知(5.8)
1,关于新华证券公司在上海4家的营业部,从4月30日起,被东北证券整体接管,根据市政府有关领导意见,为确保社会稳定,请各新闻媒体不要炒作。
2,按照中组部、中宣部有关通知精神,今年要深入宣传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强人才工作的要求,全面、正确宣传党的人才和战略部署,营造全党全社会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人才工作的氛围,努力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
按上述要求,各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重点是深入宣传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全面宣传人才工作的重大政策和理论成果,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有益尝试和新鲜经验,积极宣传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的人才工作情况和典型。在人才工作宣传中,要注意转发新华社的重要报道、言论和理论文章,同时也可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专题会、研讨会、演讲比赛等活动,鼓励记者深入采访,创新报道方式,务求取得实效。
有关人才工作的宣传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涉及人才工作的重大理论问题,要按程序审核把关,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
新闻通知(5.8)
明天(5月9日)上午,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不锈工程建成投产仪式,韩市长的意见,报道淡化。
新闻通知(5.16)
接上级通知,世贸商城珠宝展钻石被盗案的相关信息,由市公安局统一对外发布。
办公室
2004年5月16日
新闻通知(5.17)
1.非法拍摄的纪录片《好死不如赖活》及其获奖情况不得报道。
2.当前的宣传报道要准确体现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反映市委、市府及各有关部门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宏观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工作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上来的举措。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 (1)对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所采取的行动、举措及成效要及时予以充分报道;
- (2)对属于中央特批、具有上海特点的发展行为和建设项目,除批准外,原则上不作报道;
- (3)对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等庆典活动不作报道。
办公室
2004-5-17
新闻通知(5.18)
路透社关于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将申报第一高楼一事,请各媒体不要转载也不要报道。
宣传通知(5月18日)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近日,有些媒体开展是否要设班主任的问题讨论。对此问题不宜进行讨论,如讨论要引导到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上来。
办公室
新闻通知(5.21)
根据市领导意见,关于上海轨道交通建设的情况,近期不要作任何报道。对京沪高速磁浮线建设、主题公园建设等话题也不要作报道。
宣传通知(5月26日)
关于吴辉故意杀人案,鉴于案发地所在国加拿大已废除死刑,加方及媒体对我法院审理涉及加拿大的死刑案件较为关注,同时考虑到本案发生在境外,被告人与被害人均系学生等原因,此案宣判后媒体不作报道。
办公室
新闻通知(5.31)
5月30日警方在上海宾馆抓获一起涉外嫖娼卖淫案,此案正在审理中,各报不要报道。今后凡重大案件,由市新闻管理部门及公安政法部门确定报道内容,各报刊不得自行刊登报道。
办公室
2004-5-31
2004年6月
新闻通知(6.2)
近日,上海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为做好国债清收工作,已对“德隆系”的德恒、恒信证券公司提起诉讼。为维护上海金融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市府有关领导意见,在案件审理期间,请各新闻单位不作报道和评论。
新闻通知(6.3)二则
一,中宣部新闻局通知:
1,各媒体(包括所属子报子刊和新闻网站)立即停止对国家大剧院设计事宜的随意炒作和猜测性报道。
2,不要把国家大剧院设计问题与 法国巴黎戴高乐机场坍塌事故挂钩。
3,有关国家大剧院工程设计、施工方面的报道,要以国家大剧院工程业主委员会正式发布的消息为依据。
二,各媒体对“快闪”之类突发事件不得报道。
新闻通知(6.6)
(1)中宣部新闻局通知,对广州高校新校区征地拆迁问题不要再进行报道炒作。
(2)接宣传部新闻出版处通知,市委于近期讨论并下发了《关于市管干部中公开选聘市管国有企业董事长的暂行办法》,对此办法不作公开报道。
新闻通知(6.8)
近日,有关“德隆系”事件的报道颇多,根据市领导意见,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请各新闻单位均不作采访报道。
宣传通知(6.15)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电话通知:
对有关金融监管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报道,应注意从维护本市银行业稳健发展大局出发,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报道的客观公正性,树立公众对银行的信心。
宣传通知(6月15日)
对中心城区新增机动车实行总量控制,并运用投标拍卖的办法发放新增机动车额度,是本市按照市人大颁布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贯彻《上海市城市交通白皮书》的要求,实现交通排堵保畅目标的重要环节之一。
过去,本市部分媒体在报道上的口径不太规范,将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报道成“牌照拍卖”,容易引起误解和争议。请各新闻单位今后统一按照上海市新增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的口径进行报道。
办公室
2004-6-15
新闻通知(6.17)
上海侨报发起的封杀“康师傅”的活动不符合中央对台政策。各媒体不得将在沪投资的台商和来沪正常交流的台湾艺人贴上“绿色标签”。有关绿色台商报道应征求市台办的意见。
新闻通知(6.21)
今日出版的东方早报在A3版上刊发所谓“台湾曾拟攻击上海东方明珠搭消息,援引美国国防部网站报告提法,极为不妥。现重申凡涉及两岸关系和台湾敏感问题的报道,要根据有关精神严格执行,一律不得转发和引用网站、外电信息,不得擅自刊发专家个人意见和评论。
会议通知(6.22)
从本周(6月22日)开始,每周二下午1:30分的评报会改为双周评报会。今天下午的评报会取消,下周二(6月29日)下午的评报会照常进行,敬请留意。
办公室
2004-6-22
新闻通知(6.22)
1,关于永乐家电、好美家拒收银行卡一事,属于商户和银行之间的市场行为,实际并未实施。对此类问题,宜通过银行与商户自行协商的手段予以解决,媒体不要以报道形式介入。
2,对一男子声称将引爆在八佰伴爆炸装置一事,警方正在调查之中,真相未明前暂不作报道。
新闻通知(6.23)
有关地方性法规及人事任免事项等,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未表决通过之前,新闻单位所作报道须经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审核,不要擅自报道。
新闻通知(6.25)二则
1,中宣部新闻局通知:对河南小浪底沉船事故一律不得刊登渲染灾难惨状的报道。根据突发事件的报道要求,由新华社统一发布消息。各单位不要自行派记者前往采访。
2,有关文广局内部发文批评位主持人头发、服饰不合规范,此系内部批评,不要见报。
新闻通知(6.25)二则
1,中宣部新闻局通知:对河南小浪底沉船事故一律不得刊登渲染灾难惨状的报道。根据突发事件的报道要求,由新华社统一发布消息。各单位不要自行派记者前往采访。
2,有关文广局内部发文批评8位主持人头发、服饰不合规范,此系内部批评,不要见报。
宣传通知(6.28)
高桥石化发生一起事故,根据市领导要求,暂不报道。
新闻通知(6.29)
各新闻单位:
在<<行政许可法>>于七月一日正式实施初期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有关部门将从依法行政角度加以重视并认真解决。从维护经济、社会秩序正常运行大局出发,对这些问题的报道宜慎重,注意把握分寸和掌握导向,不得炒作渲染。 各新闻单位领导要注意把关。
办公室
2004年7月
新闻通知(7.4)二则
1,中宣部新闻局通知:根据中宣部领导指示,各新闻媒体和网站对大连“5.7”空难行政案件一律不作报道。
2,根据市领导意见,为确保社会稳定,凡涉及德隆系的任何事情(包括金新信托)一律不作报道;购买“金新信托计划”和涉及金新信托的记者不得到有关现场;各新闻单位和网站要注意舆情收集,及时专报市相关领导。
新闻通知(7.5)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
1,不要转载<<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的文章: <<发改委连审油价改革方案 原油期货年末即出>>;
2,有关石油价格问题非常敏感,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新闻报道一定要十分谨慎。
电话通知(7月5日)
对有关云南支教老师马骅的报道要把好关、掌握度,既不炒作,更不应取不严谨、不慎重的态度。
办公室
各新闻单位(7.6)
接领导意见,台湾日月光集团签约落户浦东一事,暂不报道。
新闻通知(7.10)二则
1,7月6日,上海电视台新闻透视栏目播出“巨额道路通行费流向哪里”。
领导意见:暂时不对偷逃公路通行费案作跟踪报道。
2,中央纪委对有关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报道作出新规定:(1)正部级以上的案件由中央媒体刊发;(2)副部级以下的案件由各省区市在自己的媒体上刊发。依据以上精神,凡兄弟省区市及中央副部级以下干部的腐败案件,本市媒体不应刊发,各媒体领导要注意把关。"
宣传通知(7月12日)
上海市诚信活动月定于7月14日晚正式启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将出席启动仪式。请各主要媒体按计划做好启动仪式的新闻宣传,并配发言论,正面阐述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义,为诚信活动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诚信活动月全面启动后,有关新闻宣传按已下达的新闻宣传计划执行。根据领导要求,各主要媒体应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同时,主动和市信息委和市征信办联系,选择一些失信的典型案例,开展积极的舆论监督,争取良好的社会效应。
办公室
宣传通知(7.18)
根据市领导有关意见,对上汽集团改制上市一事暂不作报道。
对“银河证券”上海漕宝路营业所屏幕突现淫秽录像一事不要报道。
有关亚足联对北京奥运会的评价不要报道。
宣传通知(7.20)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
1、关于锦州交行与当地法院联手伪造法律公文,核销银行贷款一案,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暂不继续公开报道,待本案查清后再视情报道。
2、关于军事演习之类重大新闻,应由新华社统一发布,各新闻媒体不得擅自报道,更不得转载境外媒体消息。
3、汛期要做好防汛救灾报道,有关问题报道应与防汛总指挥部联系。
办公室
宣传通知(7.21)
上海中医药大学现正值军训期间,一女生今日凌晨3时左右突发疾病,即送医院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致死病因待查,对此事暂不报道。
办公室
电话记录(7.21)
1,在有关市领导新闻报道中,凡在市委有职务的要报市委职务,不能省略。
2,各有关新闻单位正在开展的夏令热线报道,要坚持正面鼓劲,不要使问题性报道成为主体,对确有典型意义的问题性批评报道和舆论监督也要坚持有跟踪、有反馈、有措施、有实效,注意夏令热线报道的社会效果。
宣传通知(7.22)
对本市大幅度提高动迁费用不要报道。
办公室
宣传通知(7.25)
对私车牌照拍卖一事不得报道。
办公室
电话记录(7月26日)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7月26日下午2点电话通知:对于《新闻晚报》7月25日刊登的上海留学生陈敏被控一级谋杀的报道,立即停止炒作。
特此通知
办公室
宣传通知(7.27)
今年上半年,本市临床用血量创历年最高水平,比去年同期增长11%。7月份以来临床用血一直处于紧张状态,市血液中心库存血液,仅能维持上海市区2—3天的临床用血。
市政府领导要求,近期要加大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的集中正面宣传,鼓励广大群众自愿献血,积极营造无偿献血、安全用血的氛围,并逐步建立起长期献血宣传机制。
近期的宣传重点是:积极动员社会各界踊跃献血,人人奉献爱心,关爱他人健康,介绍献血典型事例,传播科学献血无碍健康的道理,宣传无偿献血、科学用血与血液安全的关系,宣传健康人的“储血”意识,以及献血后本人与家庭成员用血的优惠政策等。
办公室
宣传通知(7.27)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不要再报道炒作审计报告。
突发性传染病按市政府和国家卫生部统一口径报道。
为了方便阅读,可在标题栏内直接说到内容
宣传通知(8.1)
各新闻单位: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近期一些地方少数企业军转干部串联策划起诉国家人事部,根据中央领导批示,对此类活动一律不准报道。
宣传通知(7.30)
各新闻单位: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近期一些地方少数企业军转干部串联策划起诉国家人事部,根据中央领导批示,对此类活动一律不准报道。
2004年8月
宣传通知(8.2)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规划设计方案目前正在评审之中。为了保证各个方案评审的公正性,在最终方案尚未确定之前,请各新闻单位暂不进行报道。
办公室
电话记录(8月5日)
来电内容
接宣传部新闻出版处通知,有关以下四件事不作报道:
一、新华社播发有关泰康路动拆迁的报道不要刊登;
二、有关余秋雨在文革期间的经历,正反两方面的报道都不要刊登;
三、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门卫持刀行凶,杀幼儿一事不再作报道;
四、关于本市O型血告急一事不要讨论。
办公室
宣传通知二则
(1)关于车辆向左转一事,要按有关部门的口径报道,不要炒作。
(2)关于在亚洲杯赛中,中方球迷对日本队的反映,应按我外交部口径报道,不要炒作。请各媒体领导注意把握。
新闻通知
昨天接到新闻通知说,黄金高不让报;
今天说,孙道临等状告青春宝非法使用其肖像,不得炒作。
宣传通知(8-16)
接市政府新闻办通知: 市领导意见,对今天上午开庭的有关本市一市民董老太诉房地部门信息不公开一案,新闻媒体首先不要炒作,其次要报道也要以正面为主。
办公室
宣传通知(8.16) 内容:对黄金高一事不要转载和报道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
不要再报道福州连江县黄金高一事,不要转载黄金高致人民网为何防弹衣随我六年一文,也不要转载央视今日说法有关黄金高的报道。
各媒体自查是否有记者在福建采访黄金高一事,如有务必立即撤回。
办公室
2004-8-16
宣传通知(五则)
1,今天下午(9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在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有日本记者提出台湾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的问题,卫生部办公厅要求各媒体一律不作报道。
2,昨天(9日),市二中院二审开庭,审理“再胜源”状告市卫生局一案,择日将对此案进行宣判。市委宣传部明文规定,在案件审理期间不能报道。
近期,WHO西太区域年会将在上海召开。9月6日,市政府新闻办发出<<WHO西太区年会宣传报道通知>>,在第六项注意事项中,要求在会议召开前夕和会议召开期间,各新闻单位不要报道本市医院系统发生的医患纠纷,以及涉及血制品、艾滋病等方面的敏感话题。
3,对F1赛事急救演习中电梯故障一事,不作报道。
4,对汤臣高尔夫项目改建工程与原住户发生纠纷一事不作报道。
5,要求对奥运会金牌得主的宣传注意把握分寸。"
宣传通知
普陀区一民警遇害一案,公安部门正在侦察之中,对此案暂不作报道。
9月16日
办公室
宣传通知(8-18)
近日,虹口法院将对魏罡、任砚耕与上海市复兴高级中学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对此不要炒作。
宣传通知(8.19):任善根与黄佩菊通奸一案不要报道
按市纪委领导要求,对南汇县政协原副主席任善根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办公室黄佩菊通奸一案及其处理情况不要报道。
宣传通知(8.23):新民晚报的上海、台北图书馆互相开放不得报道”
8月19日新民晚报刊登的“上海、台北图书馆互相开放一文不得转载报道。
宣传通知(8.23):新民晚报的上海、台北图书馆互相开放不得报道”
8月19日新民晚报刊登的“上海、台北图书馆互相开放”一文不得转载报道。
宣传通知(8.24)
明天(8月25日)上午在上图举办的“中国美术界名家小平肖像展”宣传部没有介入,报道时不要出现宣传部字样。
宣传通知(8.26):青年报“三条高架明年再添6匝道”一文不要转载
市领导要求:今天青年报刊登<<三条高架明年再添6匝道>>一文,方案尚在论证中,请各媒体不要转载。
宣传通知(8.26)
接上级通知:最近,宝钢与上钢五厂关闭污染严重的化铁炉生产线,有关转产后职工转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要报道。
宣传通知二则
1,对戏剧学院离休干部湛达成突发疾病,在家猝死一事要慎重把握不要炒作。
2,对大上海电影院被非法拆除一事,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媒体不要介入。
宣传通知
为全面提升我国铁路机动车辆装备水平,缓解铁路运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最近,铁道部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时速200公里铁路客车动车组制造技术,拟于近日授标。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这次招标活动的报道,统一由新华社发稿,其他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发布消息,更不能任意炒作。对网上有害信息及时封堵和删除。
宣传通知二则
1,轨道交通4号线事故责任人将于近日宣判。根据市领导意见,请各新闻单位对此事低调处理。
2,购车不到一个月的别克凯越用户朱先生儿子在体检时被诊断患有急性淋巴性白血病,朱先生认为是由于凯越车内空气质量超标问题引起,双方进入司法程序。对该民事诉讼案件,在最终的医学科学判断和司法裁定结论得出之前不得报道。
宣传通知
今年月饼销售渐入旺季,特重申有关规定:记者不要通过报道方式介入商家中秋月饼促销大战。凡涉及消费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案,不作报道。当事人可通过消费者协会或司法途径解决。
2004年9月
宣传通知
对“信息苑”的建设情况,有关部门会组织统一报道。对青年报9月2日版报道“一小区信息苑几成免费网吧”不要转载(播)。
宣传通知(9.3)
9月4日,嘉定区政府、F1组委会、中央电视台将在上海国际赛车场举行“同一首歌”大型文艺晚会;9月6日,F1组委会、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将举行F1赛车文化展览会。对上述两次活动,请各媒体把握好正确的宣传导向,做到正面和适度,不要过多渲染,不要炒作F1赛场建设投资规模等。
宣传通知(9.3)
今天下午3时,证监会将宣布德隆系的德恒、恒信、中富三家证券公司和汉唐证券公司被托管。为确保上海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市政府有关领导意见:
1,对于德隆系的处置,如需报道,由新闻办下发经市政府有关领导审签后的新闻稿,各新闻单位不要自行采访报道。
2,明、后两(9月4日、5日),将对金新信托被托管后的受益人进行登记,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新闻单位不要前去采访,并刊发类似的稿件。
3,对于汉唐证券的风险处理,请各新闻单位也不要自行采访报道。
宣传通知(9.8)
各新闻单位: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对朝鲜国内情况的报道要慎重。对温州商人曾昌飚在朝鲜租赁经营一事不要报道。
宣传通知(9月24日)
中宣部出版局通知:目前有人正在积极策划编辑集中反映建国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群访事件的作品。群访事件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十分敏感。为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各出版单位不要安排出版此类选题。
办公室
2004-9-24
通知
今天早上铁路上海站因故有十几趟旅客列车将误点,请个媒体不要报道。
宣传通知(9.28)
对即将举行的美国大选,地方媒体主要是用好新华社稿,不专门派记者赴美采访;派有驻外记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室
2004年10月
宣传通知(10月9日)
“必比登汽车挑战赛”将于10月12日至14日在上海举行。根据市政府有关领导意见,在报道上注意把握以下几方面:
1、活动主要突出清洁生产、环保、技术交流,不要多说汽车比赛。要多讲内容,不讲F1赛车场外的地点(凡涉及到车辆在场外活动的地点都不说)。
2、在学习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的同时,展示我国清洁能源汽车的研发能力,塑造上海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新形象。
3、宣传上海国际汽车城的影响力,加大向全世界招商的力度,吸引全球节能环保汽车的研发和制造客户入驻汽车城。
4、对F1赛车场的后续利用作积极的宣传。
办公室
宣传通知(10.11)
经查,东方早报今天头版刊登关于环球金融中心复工的消息不实。对环球金融中心的建设情况,各媒体暂不报道。今后如何报道由新闻管理部门协调。
文新来电内容(10.15)
1、请各新闻单位对“2004激情西班牙”低调处理。
2、请刊登市领导观看NBA比赛的名单,陈良宇、韩正、龚学平、蒋以任、殷一璀等观看比赛,杨小渡为比赛开球。
办公室
电话记录(10.16)
1、10月13日上午,在徐汇区长桥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林晓碧坠楼事件,各媒体暂不报道。
2、对汤臣集团董事长汤君年去世一事不要炒作。
办公室
宣传通知二则(10.18)
1,有关外事报道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转引网站信息。
2,现再次重申,市领导观看文艺演出等活动,除非有新闻主管部门的通知,一般不作报道。第六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期间,凡涉及市领导活动报道的,以市政府新闻办通知为准。
新闻通知(10.20):不要炒作纪录片《寻找林昭的灵魂》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不要炒作纪录片《寻找林昭的灵魂》。
通知
每天下班前,请大家勿忘关电脑、关灯、关空调。谢谢大家配合!
办公室
2004-10-22
宣传通知(10.22)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关于河南大平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件,各省区市地方媒体用新华社通稿,不派记者到事故现场采访报道,已派出的要尽快返回;关于此事故的报道由中央主要新闻媒体根据事故处理工作小组提供的情况进行报道,其他新闻媒体不炒作、不渲染,不得刊发其他来源的稿件和图片。
办公室
电话记录(10.27)
上海稚趣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万隆医学检测中心”名义对市民开展微量元素测试并推销商品引起市民质疑一事,已进入司法程序处理。按部领导要求,对这一事件不要炒作。
办公室
2004-10-27
宣传通知(10.27)
今天下午本市举行的反恐怖综合演练,各单位新闻报道要以市公安局提供的稿件为准,媒体不要再作发挥。
办公室
2004-10-27
宣传通知(10.27)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不要炒作我国的石油储备和石油价格问题。
办公室
2004-10-27
宣传通知(10.28)
上海稚趣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万隆医学监测中心”名义,对市民开展微量元素测试并推销商品,引起市民质疑一事,已进入司法程序处理。按部领导要求,对这一事件不要炒作。
2004年11月
新闻通知二则(11.2)
1,对10月上旬开始在全国各大学生中展开的首次全国性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中涉及“性”问题的调查,不要炒作。对有关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的报道要注意导向。
2,近期,媒体在报道本市平价药房的同时对“药价虚高”的原因也进行了不少评论和分析。市领导意见,目前医院药价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适当的时候,将会向新闻媒体系统地通报情况,目前各媒体不要对“药价虚高”的原因多次做推测、评论。
新闻通知(11.3)
1,中宣部新闻局通知:对辽宁丹东债民闹事事件不予报道。对群体性事件报道要按有关规定办。
2,儿童医院事宜不宜继续报道。如需报道新闻办会发统稿。
宣传通知(11.3)〈有关美国大选〉
各新闻单位:
对美国大选结果的报道,要按国家外交方针和新华社报道口径把握,地方媒体不要随意发挥、评论,注意把握导向和分寸。各媒体负责人要注意把握。
宣传通知(11月5日)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指示,四川汉源瀑布沟电站警民冲突事件属重大群体性事件,根据中办发2003年22号文件要求,不作公开报道。
1、严格互联网管理,发现有此类消息一律删除;
2、国内所有媒体一律不准报道;
3、所有媒体(除新华社、人民日报内参记者外)一律不要派记者去采访,若有记者在现场,由媒体主管单位负责通知撤回;
4、密切关注真情,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办公室
宣传通知(11月5日)
近日媒体对所谓申花球员“忠诚”问题、珠海中邦足球队落户上海等问题报道不少,市领导对此提出以下意见,请各新闻单位予以把握:
1、不要推测、炒作球员“忠诚”、假球等问题,对足球界近期出现的热点问题要淡化处理,以免人为地形成新的热点。
2、“中邦足球队将落户上海”尚未有明确说法,目前中邦队仍是珠海的一支球队,各媒体报道中邦队时要客观平实,毋因盲目炒作而影响上海与兄弟省市关系。
办公室
新闻通知(11.9)二则
1,根据部领导要求,现重申:对涉及金融问题和民族、宗教问题的报道要按照有关规定审慎把握,注意维护社会稳定。各媒体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
2,根据中宣部和市委领导指示,对平息四川汉源县瀑布沟电站移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本市媒体一律不作报道。请各媒体领导严格把关,确保落实。
来电内容(11.9)
本市各媒体:
根据中宣部和市委领导的批示精神,对平息四川省汉源县瀑布沟电站移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本市媒体一律不作报道。
请各媒体领导严格把关,确保落实。
办公室
宣传通知二则(11.12)
宣传通知一则:
1、关于阿拉法特逝世后的报道,要以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和态度作为基调,注意把握口径;
2、有关报道不能盲目地、不加分析地跟着西方媒体走,不要采用网上西方媒体的稿件。要以我国政府的相举动和表态为主,不要对阿拉法特逝世后的巴以局势和巴内部动向妄加猜测和评论,尤其不要炒作巴内部的分歧和矛盾;
3、对阿拉法特的功过要有正确评价,不要在报道中有损阿拉伯世界和阿拉伯人民的感情,特别是不要炒作损害阿拉法特和其家人声誉的所谓“揭秘性”报道;
4、报道要注意适度,版面处理也要得当。
二则:
对王均瑶去世一事不要炒作,尤其是对其个人身世不要作猎奇性挖掘。
办公室
宣传通知
各新闻媒体:
根据市委领导要求:王均瑶追悼会的报道由市委统战部提供统发稿。陈良宇、刘延东同志以个人名义送花圈不报道。
宣传通知(11.15)
各新闻单位:
要慎重对待现有生育政策的宣传。对有关上海“2016年可以生育第二胎”不要再做报道,避免在国内外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宣传通知(11.16)
目前,上海运动员已进入冬训。根据领导要求上海媒体不要再去采访刘翔,让他安心冬训。请媒体领导把关。
宣传通知(11.19)
青年报11月18日第3版刊登的《劳教将退出历史舞台》一文与事实有很大的出入,各媒体(包括网络)不要转载。
办公室
电话记录(11月23日)
关于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运价影响的报道要慎重把握,特别是涉及出租车行业管理问题的报道,应听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意见,注意把握口径。
办公室
电话记录(11月23日)
1、11月23日出版的《第一财经日报》刊发题为《一个云航飞行员的自述》一文,内容与事实不符,其他媒体不要转载;
2、11月22日下午17:40,上航FM9198航班在延吉机场起飞至上海途中发生机械故障。上航对飞机故障作了及时处理,并对旅客作了安排。对这一常规性故障,从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不要炒作渲染。
办公室
宣传通知二则(11月26日)
一则: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乌克兰中央选举委员会24日正式宣布,现任总理亚努科维奇当选乌克兰新总统。“我们的乌克兰”政党聪明领导人尤先科及其支持者拒绝接受大选结果,并举行大规模抗议集会。美国务卿鲍威尔表示,美不能接受大选结果。目前乌局势仍存在变数。我国内媒体总体应予以客观、冷静报道。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我官方立场的报道,须严格以外交部表态为准,不要对我官方立场预做猜测、评论。
二、对乌局势发展应以客观报道为主,不掺杂主观倾向。
三、对俄罗斯及美、欧等西方国家对乌大选的立场,可适当进行客观报道,不作评论。
二则:
对有媒体关于闵行区“发放教育券投资好校长”的报道,各媒体不要转载。
办公室
2004年12月
宣传通知(12月1日)
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通知:今天是世界爱滋病日,对本市闵行区的“爱心小屋”,在报道上要注意保护爱滋病人的隐私(包括照片)和小屋所处的位置。
办公室
宣传通知(12.2)
中宣部出版局通知:新华社一老记者写了一本书《中国改革年代的政治斗争》[1],由香港卓越出版公司出版。书中内容涉及重大题材和党内高层领导,有些提法与中央决定不符。媒体特别是小报小刊不要转载炒作,也不作评论。
电话记录(12月3日)
对“海通证券惊爆20亿亏损”的不实报道,有关方面已作澄清,各媒体不要再炒作。重申对有关金融问题的报道,要注意核对消息来源,严格把关,不要炒作。
办公室
各部门请注意
各部门请注意:
下班后,请勿忘关闭空调、电灯、饮水器。谢谢大家配合!
办公室
宣传通知四则(12.5)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
1,对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由选民直接选乡长一事不得报道,更不允许刻意炒作;
2,对司法体制改革内容不得报道;
3,关于今年粮食产量以及计划、财政、金融等方面的全局性数字不对外公布;
4,对山东省人大代表王廷江打骂乘务员一事不再继续炒作报道;
各媒体要严格遵照执行。
宣传通知(12.7)
据有关方面介绍,上海未批准过任何“花花公子”和与“花花公子”有关的公司在上海设立合资、合作文化娱乐公司,更未批准在上海设立“花花公子俱乐部”。对此不实消息,各媒体不要报道。
新闻通知(12.9)
各新闻单位:
1,根据市委宣传部领导要求:今后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主体内容必须给予重点处理,不要放大发布会上所涉及的敏感话题。
2,对于今天发布会上所涉及的“花花公子俱乐部”(或绅士俱乐部国际有限公司使用花花公子商标)一事),媒体可登,也可不登。如果刊登,请淡化处理。
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04-12-8
重申新闻通知
刚才接到新闻通知,重申对中央领导人的所有报道,包括文字的和图像的,依照中办2003年11号文件规定,一律用新华社的稿件。
宣传通知(12.9)
对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 活动的新闻报道,要按照中办发(2003)11号文件确定的原则严格执行,使用新华社等中央主要新闻媒体播发的稿件和图像。
各媒体领导要严格把关,对违规擅自发布相关报道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办公室
宣传通知(12.10)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有关省部级干部的任免事项一律由新华社统一发布:在新华社未发稿前,其他媒体不得自行报道。
以上精神作为一条宣传纪律,各媒体今后要认真执行。
办公室
宣传通知(12.12)
接市府新闻办通知:12月11日下午市府新闻办会议要求对食品卫生监管体制改革,近期不要报道。等市委批准后再报道。
宣传通知(12.14)
各新闻单位: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为加强对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民间组织活动采访报道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举办的研讨会、报告会、论坛等活动,原则上不采访,不报道。
2、对背景不明的民间组织举办的敏感活动,原则上不采访,不报道。
3、对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及其人员的文章观点,原则上通过内参反映。不得组织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人员和自由撰搞人为新闻媒体撰写社论、评论、专论。
4、对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民间组织人员,原则上不搞专访报道,不做嘉宾访谈一类节目。
5、对确因工作需要采访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民间组织及其人员要严格把关。中央新闻媒体由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同意,省级以下新闻媒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批准同意。把握不准的内容请有关部门审定。 办公室
宣传通知(12.15)
各新闻单位: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涉台报道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十分敏感,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遵守宣传纪律,严格把关。
一、近期重要涉台报道一律采用新华社通稿,未经批准,不得自行组织报道,不自行组织言论,不自行刊发外电。
二,涉台报道要注意把握节奏,防止渲染炒热。
三,涉台报道重要稿件要送审,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子报子刊的管理。
2005年1月
宣传通知(1.6)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有关印度洋海啸灾难的报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具体要求如下:
1、近日网上和手机短信有关东南亚和南亚灾区华人受到歧视、抢掠的信息,经核纯属谣传,新闻媒体一律不予刊播。
2、要积极报道受灾国政府和人民抗灾救灾的情况,反映当地华人与当地民众携手团结、共同抗灾、共度难关的情况。
3、对受灾国的负面新闻一律不报道,更不能炒作和扩大不卖信息,不能以讹。
4、此次报道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媒体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要加强对所属网站和子报子刊的管理,绝不能给错误信息和不实信息提供传播渠道。
办公室
宣传通知三则(2005.1.12)
1,对上海交大闵行校区一学生被餐厅天花板脱落涂料所砸一事不要报道。
2,对松江大学城公交车价格问题不要报道。
3,关于境外报纸刊发“赵紫阳病逝”不实消息及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予以澄清之事,国内媒体(包括新闻网站、子报子刊)一律不报道。
宣传通知(1.14)
接市府新闻办来电通知,今天下午位于永嘉路、陕西路口的闽发证券营业部门口有群众聚集,还有人扬言要跳楼,现在事态已经基本平息,请各媒体对此事不作报道。
办公室
宣传通知(1.15)
中国证监会决定2005年1月14日收市后由长江证券有限公司托管经营深圳大鹏证券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及其所属证券营业部。由于大鹏证券在上海有5家证券营业部可能会有引起部分客户不稳定情况,希望本市新闻单位对大鹏证券风险状况保持低调,报道采用新华社稿,各单位不要自行采访,防止新闻炒作,共同维护营业部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办公室
宣传通知(1.19)
日前青年报、上海东方电视台报道的设立全国第一家保镖公司一事失实。请各新闻单位不要报道。
办公室
宣传通知(1.21)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对人民网1月19日刊载的国际金融报文章《中石油拟贷60亿美元助购尤科斯》一律不得转载。
办公室
宣传通知(1.25)
最近,德隆系的新世纪金融租赁公司正实施停业整顿,现各项风险处置工作正在开展中,根据市政府有关领导意见,请各媒体不要自行采访报道。如需报道,由市金融办报领导审定后由我办下发。
另外,根据市领导意见,本市市级医疗机构管办分离改革事宜不作报道,请各新闻单位严格掌握。
办公室
宣传通知(1.27)四则
1,1月29日、30日,国家交通部将到上海检查春运工作情况,有关春运工作的宣传报道要以正面报道为主。
2,铁路上海站明天上午将有重要任务,可能会使有些车辆误点,对此事媒体不要报道。
3,明天(28日)下午2:00台商承租的东正教堂经营餐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媒体一律不参加、不报道。有关此事1月12日市政府新闻办已发过第3期《宣传通知》。
4,近日,有媒体刊播了关于“元祖礼券”的广告。现重申,各新闻单位不得刊播各类礼券的广告和新闻报道。
今天新民晚报头版报道了有关城际快速铁路的消息。根据市领导的意见,请各新闻单位不再转载、刊登类似内容的消息。
重要通知
对南方周末2005年1月27日刊发的《上海环保第一案背后的公平隐忧》一文不要转摘。
办公室
电话记录(12月17日)
根据市委政法委领导意见,对中福会白晓江一案不作报道。
办公室
宣传通知二则(12.28)
一则:
由于还需要对相关文字再作修改,请各媒体对上海市人民政府第41号令《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处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的决定》和沪府发[2004]47号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市级层面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不作报道。
二则:
城市导报刊登《延安西路高架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一文,请媒体不要转载。
办公室
宣传通知(12.29)
关于乌克兰选举的报道,要以党和政府公开表态的立场为依据,不得随意评论选举结果,更不得任意引用传播美国等西方国家的观点,对图片的处理也要适度。
各新闻单位领导要严格把关。
宣传通知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
涉及银广厦案件的报道,要按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严禁炒作渲染。
宣传通知(1.20)
为给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宣传报道工作要求如下:
1、目前可以宣传报道的项目:(1)已建成通车运营的项目:轨道交通1号线和1号线北延伸段,轨道交通2号线、3号线、5号线莘闵线);(2)在建的已经国家批准的项目:轨道4号线。
2、目前尚不能公开宣传报道的项目:(1)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伸段、东延伸段,轨道交通3号线北延伸段,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11号线,包括与这些项目相关的车辆、信号等机电设备购置项目;(2)规划中的轨道交通12号线、13号线;(3)规划中的轨道交通基本网络图;(4)中远期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中的其它项目。
请各新闻单位领导按照上述要求严格把关。
办公室
2005年5月
宣传通知(05-5-8)
对5月11日亚冠联赛山东鲁能泰山队对日本横滨水手队的足球赛报道要适度,不渲染炒作。对比赛中可能出现的过激言行及其它突发性事件,不得擅自报道。
宣传通知(05-5-9)
各新闻单位:
世博动迁工作启动以来,各新闻单位进行了大量的报道。有关部门发现,一些媒体在报道过程中有曲解政策、虚构事实的情况,已对被动迁居民和企业产生误导,并对动迁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对世博动迁的报道要十分谨慎,不要因报道不当而影响动迁和社会稳定。因此,原则上未经世博局核实,不得发稿。请各新闻单位认真执行。
宣传通知(05-5-9)
根据市俯专题会议意见,为了稳妥地处置新高潮(集团)公司在经营上出现的重大财务危机风险,尽量减少社会震动和损失,请各新闻单位对新高潮事件不要报道。
宣传通知(05-5-15)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
关于山东泰安、江苏无锡各发生一起亚洲1型口蹄疫,各新闻媒体网站一律不刊播、不转载。
宣传通知二则(05-5-30)
1,中国证监会决定2005年5月27日收市后,由东方证券托管经营北方证券。现各项风险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市府有关领导意见,请各新闻媒体不要自行采访报道。如需报道,将由国家证监会统一部署安排。
2,对中邦足球俱乐部处置范志毅、申思的报道,客观一点、平实一点,篇幅不要太集中,不要炒成热点。
宣传通知(05-5-31)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
中组部研究室原主任兼政策法规局局长王法雄接受股票贿赂巨额财产来历不明。已被司法机关审查。各媒体对此案不要报道和炒作。
2005年6月
宣传通知(05-6-1)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
湖北余祥林一案,各媒体特别是都市报不要再炒作。今后,都市报类媒体不要到外地采访报道此类案件。
宣传通知(05-6-2)
1,中宣部新闻局通知:根据中纪委有关部门要求,对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案件有关情况不要报道。
2,对第八届上海国际电影节部分参展影片在宝山、南汇、青浦、嘉定、奉贤、崇明、杨浦、金山、松江等区县有关电影院放映一事不作报道。
宣传通知二则(05-6-8)
1,今天,有个别媒体对高考作文试题进行分析,违背了宣传通知A40期的要求。目前,高考还在进行之中,为营造良好氛围,特重申:各媒体不要考试刚结束就对试卷进行分析。
2,对河南媒体报道的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变质牛奶返厂加工再销售”一事,本市新闻单位若无事实根据,不作报道或转载。
宣传通知二则(05-6-10)
1,按部领导要求:对由美国亚洲协会与上海社科院联合举办有关正确面对艾滋病学术研讨会的报道,以卫生部和上海市领导讲话为基调,不要渲染。稿件由上海社科院和上海市卫生局领导审定后统发。学术研讨会前举办的相关摄影展,与学术研讨会一并报道。
2,中国证监会决定6月10日收市后,分别委托东海证券、国信证券对五洲证券、民安证券两家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及所属营业部进行托管。为维护营业部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府有关领导意见,请各新闻媒体不要自行采访报道。如需报道,由上海证监局提供统稿。
宣传通知(05-6-21)
对今天发生的交大博士生跳楼自尽一事暂不作报道。
宣传通知(05-6-27)
各新闻单位:
由上海文广集团控股的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由中国证监会列入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今天下午举行的董事会上将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宣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宣传的有关精神,要正面、积极报道上海东方明珠(集团)公司的股改工作,不对该公司的股改方案作负面评价。
宣传通知(05-6-29)
关于网上炒作的普陀区某小区内发生的所谓宝马车主与他人的纠纷一事,有关方面正在调查真相,对此事暂不得报道。
2005年7月
宣传通知(05-7-3)
各新闻单位:
近日,安邦集团研究总部以电子刊物形式传播所谓“传阅上海某窗口公司高层被双规”信息,给总部设在香港的上实集团造成负面影响。对此不实信息不要转载,避免以讹传讹。
宣传通知(05-7-5)三则
1,南京军区第九次国动会议将于7月5日至6日在沪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警备区协调会精神,不予报道。
2,香港《大公报》今日刊登报道称,上海金融办副主任马弘回答该报记者提问时透露,国务院已决定央行二总部落户上海。据了解,相关负责人从未接受过该报记者采访。请各新闻单位对此消息不转载、不报道。
3,对事关公共安全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如“问题疫苗”发往全国等,新闻报道要十分慎重,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各新闻媒体领导要注意严格把关。
宣传通知(05-7-6)
根据国家保监会的要求,国信人寿公司正在办理退出市场事宜,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维护上海保险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大局,请各新闻单位对此事不要报道。
宣传通知(05-7-7)
今天上午复旦大学一朝鲜学生跳楼,现在在中山医院抢救,对此事暂不要报道。
宣传通知(05-7-13)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对贫困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要多讲成绩,要宣传政策,要正面报道,对存在问题可内部报道,不能把极端案例过分渲染。
宣传通知(05-7-15)二则
1,从即日起,在新闻报道中,有关冯国勤同志职务的表述为: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他在市领导现排名序列中的排序不变。请各媒体领导与有关记者注意把握。
2,有关国产啤酒含甲醛的报道或评论,应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发表的信息为准,不要再炒作。网站要从专题和链接中删去不合口径、不负责任的报道或评论。
宣传通知(05-7-18)
7月16日,本市有媒体刊登“沪饭店不停供应一次性客用品”的报道与事实不符。近期。媒体可就本市旅游饭店积极投入节约型社会的情况进行正面报道,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
宣传通知(05-7-28)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关于四川资阳猪链球菌一事,各媒体只能转发卫生部发布的消息,严禁渲染炒作。
2005年8月
宣传通知(05-8-2)
各新闻单位:
按市领导要求,媒体刊播“背背佳”矫姿带广告,要注意审核,删除不符合广告法的内容。
宣传通知(05-8-2)二则
各新闻单位:
1, 按市领导要求,媒体刊播“背背佳”矫姿带广告,要注意审核,删除不符合广告法的内容。
2,对市政府采取的出租车油价临时补贴政策所涉及的具体补贴金额,暂不作报道,也不要作分析点评。
宣传通知(05-8-9)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新华社今天发出“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规定”一稿,其中第九条[2]不要上标题、作提要,要淡化处理。
宣传通知二则(05-8-14)
1,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频道管理的通知》的内容,不要在媒体上公布和报道,已在网上刊发的要立即撤除。
2,今天(8月12日)市政协举办抗战胜利研讨会的新闻按以下方式处理:
标题点出市政协召开研讨会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研讨会承办单位上海社科院、市社联、市政协文史委等不在新闻中出现;王仲伟同志参加研讨会在新闻中点到即可,不要再加其他内容。
宣传通知(05-8-16)
1,中宣部新闻局通知:
- 中石油公司收购哈萨克斯坦PK石油公司,此事会引起国内外媒体极大关注,对此提出三点意见:
- (1)此收购属企业行为,按市场规则进行;
- (2)各媒体报道此事要严格按中石油发布的信息为准;
- (3)尽可能低调处理。原则上不就此事采访有关专家,也不要采用相关公司提供的信息。
2,市委、市府主要领导意见:
- 对前一阶段本市新闻媒体关于房地产市场报道,总体上是满意的,下一阶段的报道,要继续保持平稳的态势,防止大起大落。新闻宣传与房地产专版、广告中都要贯彻这一精神,望大家切实把握。"
宣传通知(05-8-18)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有关中俄军事演习一事一律用新华社稿,不要摘编网上和外电的消息或评论。
新闻通知(2005-8-19/20)
1,今天(19日)在金山石化,有放射性仪器丢失,新闻媒体一律不得报道。 2,对小南国酒家静安店发生合同纠纷一事,各媒体不得自行报道。 3,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代表团近期将来沪访问,在沪有关新闻报道由国家宗教局负责,地方媒体不派记者参加采访报道。市网宣办要关注网上动向。 4,中宣部新闻局通知:关于“瓦良格号”维修的新闻一律不报道,更不要炒作。 5,文化广场改建工程目前尚处于前期酝酿准备阶段。为使该工程前期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对该工程及前期动迁工作暂不作报道。"
宣传通知(05-8-22)
在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活动下一阶段新闻宣传中,要突出宣传抗战老战士的英雄事迹和杰出贡献,进一步弘扬抗日战争孕育的伟大民族精神。
宣传通知(05-8-24)
本市一些区县正在对民工子女学校存在的校舍安全、设点布局等问题进行整治,并积极协调做好关闭学校和安排学生分流等事宜。对此项整治及相关反映暂不要报道。
宣传通知(05-8-26)四则(机密)
1,对十届运动会的媒体接待和采访安排工作,各媒体不要做负面报道。
2,接中宣部新闻局通知:(1)胡锦涛主席出访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等国属国事访问,各媒体不要在出访名义上做猜测性报道。(2)关于河南省《河南商报》刊发的“有多少真假记者发矿难财”一文,各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不要转发、炒作。
3,中国证监会决定2005年8月26日(星期五)收市后,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各项风险处置工作正在开展中,根据市政府有关领导意见,请各新闻媒体不要自行采访报道。如需报道,将由国家证监会统一部署安排。
4,上海两家移动通信运营商对移动通信资费进行适当调整,是严格按照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资费的原则要求和国资委关于理性竞争的原则精神,在两大运营商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由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批准的。对此,不要以“价格战”、“降价风暴”等为主题作报道,应从正面进行必要宣传。
宣传通知(05-8-31)
对手机用户实名制登记工作要从正面的角度作宣传,最大限度减少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
2005年9月
宣传通知(05-9-1)
中宣部新闻局通知,四川省汉源县瀑布沟水电站拟于近期复工,为确保复工工作平稳进行,各新闻媒体及所属子报、子刊、网站不要擅自对此进行报道,由新华社统一发稿,各媒体采用时不作突出处理,网站不要设置讨论话题。
宣传通知(2005-9-4)三则(机密)
1,9月2日晚上海交大闵行校区一女研究生被违章施工车辆撞倒身亡一事,各媒体按我处统一口径做简要报道,不得炒作。(附新闻稿)
2,对江苏省迁宿市泗洪县进行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试点一事,本市媒体不做报道和转载。
3,为确保本市支滇遇车祸受伤教师的治疗、康复,近期各媒体不要再到医院对伤员、家属、医生进行采访。有关部门会适时向媒体发布此事的进展情况。
宣传通知(2005-9-4)三则(机密)
1,9月2日晚上海交大闵行校区一女研究生被违章施工车辆撞倒身亡一事,各媒体按我处统一口径做简要报道,不得炒作。(附新闻稿)
2,对江苏省迁宿市泗洪县进行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试点一事,本市媒体不做报道和转载。
3,为确保本市支滇遇车祸受伤教师的治疗、康复,近期各媒体不要再到医院对伤员、家属、医生进行采访。有关部门会适时向媒体发布此事的进展情况。
另:关于话剧《张爱玲》暂缓演出一事,不要报道。
宣传通知(2005-9-6)
关于《辞海》历史性词条修订一事,各媒体不要评论、报道。同时,请网宣办对此加以关注,必要时做好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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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 杨继绳:《中国改革年代的政治斗争》出版风波
- ↑ 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 九、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和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有线电视传输骨干网等;不得利用信息网络开展视听节目服务以及新闻网站等业务;不得经营报刊版面、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不得从事书报刊、影视片、音像制品成品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不得进入国有文物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