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正義與假普選

2017年特首普選議題最近「人氣急升」又被炒熱,曾經出買香港的「普選聯」借屍還魂重現江湖,「泛民主派」籌組新組織「爭真普選」,滙聚大小泛民黨派和民間團體,由城市大學教授鄭宇碩擔任召集人。

2010年民主黨民協跪低,接受「上位方案」,結果付出慘痛政治代價被選民唾棄,並導致「泛民陣營」自我撕裂。鄭宇碩教授強調,新平台首要工作是團結。特首冇真普選,更有利一些人的生存,「泛民」係不同利益團體聚合,為民主爭普選,只是掛出嚟搵食的招牌,從來不存在團結的基礎,身為政治學教授,鄭宇碩冇可能唔知。

兩次參選特首支持度都超低,反映「泛民」質地太差,中大教授陳健民亦認為港人選特首時相當務實。「泛民陣營」與「愛國陣營」同樣是依靠市民的愚昧而獲得主要支持,「泛民」於立法會得到的支持度,有多少純粹出於不希望「愛國陣營」坐大的逆向投票,問題更值得鄭宇碩教授研究。

陳方安生如年輕10年,參選特首尚可一戰,真普選「泛民」必敗,又再「煸風點火」搞邊科?回歸已15年,市民日漸清醒,「泛民」沉淀於歷史的污垢逐漸曝光,支持度如王小二過年,令「有心人」憂慮,又再炒熱普選議題希望箍緊選民。中央換屆,習近平未站穩陣腳,政治現實普選冇可能展開諮詢,「泛民」不斷催促,只為催谷七一上街人數,「泛民人士」太迷信而又不務正業。

2009年,何秀蘭倡議10萬名選民或50名選委提名即可獲資格參選特首;2013年李柱銘食住上,建議由5%選民提名出一批候選人,再由提名委員會選出5位最高票的候選人,讓選民一人一票選出首位普選的特首。李柱銘認為方案既符合基本法「提名委員會」的規定,亦符合民主原則。

2007年,胡漢清大律師提出預選也是「按民主程序提名」的怪論,被「泛民人士」齊齊交叉佢玩政治。同是憲制派的法律教授陳弘毅則認為,《基本法》沒有「與中央事前溝通」的機制,不容許另設關卡,目前提名形式已符合《基本法》第45條「民主程序」的精神。陳弘毅都會良心發現講番句真話,「民主之父」李柱銘咿家炒冷飯,採用胡漢清提名委員會的預選機制,李柱銘係邊門邊派嘅民主?

李柱銘深知真普選「民主派」冇得贏,只有「泛民陣營」與「愛國陣營」對壘,「泛民人士」才有望做特首。「泛民」去年開始瘋狂唱紅潑黑倒梁振英,是精打細算的長遠佈署;極力提倡「西環治港」為香港增添「赤的疑惑」係配套措施。「愛國陣營」候選人必定是共產黨員,打風都打唔甩,香港人恐共仇共,李柱銘的退赤方案就坐收漁人之利。

5%約15萬選民,政黨獲得提名是易過食生菜,獨立人士要獲得15萬選民提名,就唔係飲杯茶食個包咁簡單,李柱銘方案設計排拒獨立候選人,只准「泛民陣營」與「愛國陣營」對壘而增加勝算,絕不民主,真普選?冇真普選更有利生存,真普選的最大阻力可能來自「泛民陣營」。

鄭宇碩及戴耀庭都表示尊重民意,先徵詢市民再定普遍方案,市民意見的基礎是什麼?政制模式如由市民決定,香港就是獨立的政治實體。講特首普選而不提中國憲法第31條和《基本法》第45條,就是不尊國家不尊重共和體制,不尊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潛意識就是顛覆。香港人唔同共產黨講《基本法》,最終吃虧必定是香港人。

中國憲法第31條規定:「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基本法》第45條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行政長官最終由普選產生,普選就是選民一人一票直接選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必須能夠代表全體選民,理應由全港選民一人一票選出;按民主程序提名,現有的提名程序已符合民主精神。由全港選民選出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後由選民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就是真普選,偏離此方向的方案都不應接受。提名委員會的產生辦法及人數,以及提名門檻,是特首普選的可討論範圍。提名委員會的產生方式是真普選的關鍵,但「民主派」及憲制派從來都隻字不提,佢哋根本唔想香港有真普選。

《明報》3月10日報導,有「接近中央的權威人士」提醒,2017年特首普選的入閘機制,除必須從選委會取得一定的提名票,還可以加設「預選」,由選委會先作一輪內部投票,「篩走」中央不接受人士。「民主派」參選人必敗,何須篩走?

「循序漸進最終達至由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篩選機制」從無到有,就不是循序漸進而是循序漸退;可能睇咗李柱銘嘅方案借題發揮亂噏廿四,「權威人士」不可信。中央處於換屆,政局像霧又像花,北京人口水多過浪,暫且不需理會。

港大法律助理教授張達明振示,加設預選在「法律上都可能可以撐得住」,但批評中央不應用「篩選」字眼,或用預選來「篩走」泛民參選者,認為中央應盡快提出合理的提名機制。《基本法》附件一、二的修改都屬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中央應盡快提出合理的提名機制?《基本法》的解釋權和附件的修改權以及中央的任命權,「泛民陣營」係任攞唔嬲,中央話點就點,「泛民」一次又一次地傷害香港,然後又大聲疾呼要求市民支持佢哋向中央爭取真普選,「泛民」之飯民劣質,真係佛都有火。

委任和任命是性質不同的兩回事,委任係直接指派,任命係確認經特定程序產生的人。行政會議成員由特首指派,行會成員的權力來自特首;大法官也由特首任命,但大法官的權力並非來自特首,而是來自獨立委員會的推薦和立法會的同意。國務院總理需由國家主席任命,總理是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國家主席有權拒絕任命?

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由香港人民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中央只能確認任命,香港政改問題中央並無主導權而只有政治影響力。回歸已十多年,劉兆佳仲話中央任命係實質的委任權,呃飯食,怪唔得中央政策組一無是處。阿爺錯事浩如煙海,「泛民」同埋「愛國奴才」啲哀嘢亦係十日十夜都講唔完。

香港當下之亂局,政府施政舉步維艱,是中央一手造成,係中央唔遵守《基本法》,令香港無所適從,公務員被迫做奴才導致士氣低落;係喬曉陽同埋張曉明話《基本法》無規定普選的定義,令社會爭拗不休,造福「泛民」有機可乘混水摸魚。回歸已十多年,社會不進反退七國咁亂,香港人的確已忍無可忍,中央如不盡快將錯事撥亂反正,如真普選不能按非法定出的時間表落實,香港必將亂上加亂,政治災難會一浪接一浪,特區政府的管治意志可能會崩潰,中央須承擔一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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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730──李柱銘倡議設立篩選機制: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_print.php?article=137311

明報──陳弘毅認為特首普選不容許另設關卡:
http://www.hkhahaha.com/news/070523_10.htm

明報──張達明認為預選法律上撐得住: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310/-3-2914693/1.html

明報──劉兆佳自爆呃飯食: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310/-3-2914691/1.html

YouTube──終有一日會飛到幸福的彼岸: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T3rVZwak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