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一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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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肖一

设计 | 肖一

2013年7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上线。

网站开通后仅7年零2个月,文书总量就已突破1亿份,访问总量近480亿次,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网站。

而截至今年2月22日18时,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显示的文书总量已达1.2亿份,实时访问总量已超810亿次。

学习各地裁判案例、研究法官裁判倾向、搜集新闻线索来源……从律师到记者,从专家到学者,从职场人士到高校学生,都对裁判文书网有着极大兴趣。

对于网站有时出现的无法正常使用情况,有网友更是直接致信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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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不难看出,裁判文书网的开放与便捷程度是大众所在意与关切的首要问题。

最近,博主@我要法网 统计了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开数据,发现“2021年全国法院公布行政裁判文书量103177篇较2020年504923篇下降79.6%,比最高年份2019年的563668篇减少81.7%”。

“在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案件日益增长的情况下,为何公开的裁判文书反而暴跌?”他表示十分疑惑。

此外,还有人也反映:“2020年公布的裁判文书120多万,而这个数字在2021年仅为60多万,直接腰斩,这大概是刑事犯罪率低了。但最高检的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0多万人,同比上升45.1%。考虑到刑事案件的周期长,虽然不能简单计算,但也不至于下降这么多。”

关于裁判文书网的开放程度是否有所变化,肖一对此也有一些不解。为了解答这一疑惑,我打算做个小实验。

我在2020年7月高考期间,推送了一篇关于“高考作弊”的数据新闻。其中的数据源就主要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当时我在文书网直接以“高考作弊”“高考”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共计找到134篇裁判文书,将之进行梳理、清洗(如剔除乱码和打不开的文书)后,共得到106篇有效文书,其中共有102篇涉及高考作弊的一审判决书。

数据源我进行了存档,为了验证前文所提到的疑惑,我决定以同样的方法再次进行检索,将两次结果进行综合比对分析。

2月21日18点,我在裁判文书网上同样以“高考作弊”“高考”为关键词进行了检索,结果如图,仅得到65篇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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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由于我在2020年检索时仅有「2014年-2019年」的结果,为了便于比对,我剔除了这65篇文书中来自「2020-2021」年的9篇文书,还剩5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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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通过相同年份跨度的检索结果比对可以看到,2020年的有效检索结果为106篇文书,而2022年仅为56篇,其中还有11篇为新增的,即我在2020年检索时并未出现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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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也许与系统bug或各地法院上传文书的速度有关。

但通过另外45篇能够发现,2020检索结果里的61篇文书已经检索不到了,所以这“消失”的61篇裁判文书被下线的原因是什么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中关于不予公布的文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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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由于收集到的数据源均指涉高考作弊且已被刑事判决,故可以排除第三和第四条;而第五条解释权在人民法院,故也可以排除。

那么,前两条规定则都有可能是61篇裁判文书消失的原因。

结合规定与自身猜想,我做出以下四种假设:

1. 61篇裁判文书下线可能与特定地区有关;

2. 61篇裁判文书下线可能与特定年份有关;

3. 61篇裁判文书下线可能与案件情节有关;

4. 61篇裁判文书下线可能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

更多阅读:【404档案馆】第13期:法庭裁判文书公开网怎么成了保密网?

以下进行逐一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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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一:可能与特定地区有关

我对文书判决法院所在地区进行了统计,结果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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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吉林省的文书减少数量最多,从2020年的23篇到今年的9篇,共减少了14篇;其次是辽宁与湖北,分别减少了10篇与9篇。

而黑龙江、宁夏与河北相关文书数量基数虽小,但现已减至0篇。

综合来看,除了河南、安徽、广东、陕西外,其余省份的文书均有减少,减少数量从14到1不等。

通过比对各地减少与留存的文书,我并未发现二者在罪名、刑罚情节以及涉案人数等维度上存在明显差别。

因此,单就地域来看,并不能直接得出相关结论,则假设一无法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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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二:可能与特定年份有关

我对文书判决所属年份进行了统计,结果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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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地来看,每一年均有文书减少。其中,2104、2015这两年情况最突出,2015年的11篇文书均被撤,而2014年也仅存一篇。

同样地,通过比对各年份减少与留存的文书,也并不能发现二者之间在罪名、刑罚情节以及涉案人数等维度上存在明显差别。

此外,我以“考试作弊”为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后发现,2014、2015年也是有裁判文书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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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时间 2022-2-22 18:38/中国裁判文书网

所以综合年份因素考虑,也不能直接得出相关结论,则假设二无法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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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三:可能与案件情节有关

案件情节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刑罚程度,二是罪名,所以我这里分开讨论。

首先,我对文书判决涉及的刑罚程度进行了统计,结果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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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刑罚时长而言,被判处1年以内的案件相关文书减少最多;就刑罚金额而言,被罚款5万以内的案件相关文书减少最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高考作弊案,情节严重的要属“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最多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刑罚时长在3年以上”及“罚款金额在10万以上”的当属案件情节严重的情况,然而被判处3年以上的案件文书仅减少了1篇,被罚款10万以上的案件文书更是没有减少。

因此,无法验证裁判文书减少与“刻意遮蔽部分重案”有关。

接着,我再对文书判决罪名的统计结果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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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图可见,除“无罪”“非法提供试题罪”外,其余罪名相关文书均有减少。

其中最为明显的是,“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与“非法经营罪”相关文书已全部撤下。

而结合前文提到的《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中规定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

则有理由证明,被撤下的文书系由于涉及国家秘密而不便公开。

但另一问题在于,《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于2016年10月1日起就已施行,如果“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相关文书不能公布,为何2020年检索时也能看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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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8月底,裁判文书网进行过一次大的升级,或许合理的解释是这两年期间文书网进行了筛查、清理与规范吧。

综合案件情节来看,假设三有部分基本可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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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四:可能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

我对文书判决的涉案人年龄进行了统计,结果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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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所有作案人的年龄均已达18岁,而年龄不详的27名作案人,在文书中也并未有证据表明其是未成年人。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裁判文书早在2020年的时候就没有公开。

而这也符合《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中“未成年人犯罪的(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规定。

同时也可以说明,文书减少并不与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则假设四无法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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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综合整个假设验证过程来看,61篇裁判文书被撤的原因除了其中37篇可能是因为涉及国家秘密被撤外,其余被撤原因并不能明确。

而这,或许可以用规定中的第五条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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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裁判文书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确实不宜公开的内容外,人民法院作出的所有裁判文书均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确保裁判文书公开不留死角。”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曾接受媒体采访表示。

作为了解中国司法状况的重要窗口,裁判文书网承载着人民对司法公开、公正、透明的殷切期盼。

而“开放、动态、透明、便民”作为写进中国裁判文书网基因的准则,也理应时刻接受人民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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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仅为个人收集到的小部分数据验证,假设也存不全之处,无法反映整个裁判文书网的文书变化情况,仅作理性探讨之用。

参考资料

[1]人民法院报. 上线7年文书总量破亿 日均增长7.7万篇以上 中国裁判文书网:法治中国的“亿”道亮丽风景[EB/OL].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52201.html

[2]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突破一亿份 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EB/OL].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51141.html

[3]最高人民法院网. 关于裁判文书网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的回复[EB/OL].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77872.html

[6]最高人民法院网. 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EB/OL].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5321.html

[7]人民法院报. 中国裁判文书网访问方式升级 用户访问体验将更加流畅[EB/OL].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50581.html

[8]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