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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率大降99%,司法公开化民主化改革不该出现如此大倒退!
作者:新思潮
发表日期:2023.9.12
来源:子夜视野
主题归类:司法制度
CDS收藏:公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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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三年,使不少改革出现了停滞甚至倒退的现象,满载民众对司法公开化、民主化期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2022年上网率大降90%以上,陷入判决文书公开制度改革名存实亡、接近夭折的的困境,就反映了这样一种改革退步的状况。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正式实施,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最高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一般均应在互联网公布。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13年7月1日正式上线,集中公布了第一批50个生效裁判文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

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除了特殊情况外,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依法提起抗诉或者上诉的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应当在二审裁判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文书迅猛增长。

这是我国司法机关推进法治民主,提高司法透明度与公正性,将法院判决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的一个重大举措,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全过程民主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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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文书公开是,标志着人民法院司法公开迈出了关键一步。裁判文书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要一环,有利于增强司法透明度,强化监督,防止司法权滥用。通过互联网及时、全面公布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在国际司法领域已是大势所趋,有利于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6年8月起,中国裁判文书网每日访问量均超过2000万次,用户覆盖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5亿的访问量来自海外。截至2020年8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突破1亿篇,访问总量近480亿次,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如今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1.42亿篇,访问量105.8亿次。

可以说,这是我国司法公正和民主建设进步的一大成就。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贺小荣认为,秘密是正义最大的敌人,司法公开是有效抵御外部干预的最佳盾牌。只要真正做到生效裁判文书全面公开,一切非法干预就无立足藏身之地。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可以从制度和技术上抵御外来干预。

裁判文书的公开,使法院的判决的公正性和质量受到民众的监督,为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提供了大量的实践资料,有的民众也通过公开的裁判文书学习了法律知识,不用请律师也打赢了官司。所以及时公开裁判文书,对我国法治、廉洁和民主建设具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是我国近年来在民主法治建设上取得的少有的重大进步。

如今裁判文书网已经开通上线10年,按理说公开的文书应该越来越多、越来越及时,民众查看引用监督应该越来越方便,公开判决文书应该已经成为法官的工作习惯。但现实的情况却恰恰相反,近5年、特别是2021年以来,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判决文书越来越少、越来越不及时,许多判决文书根本就查不到,最高法院推行的判决公开制度正在成为一种摆设、根本没有执行的危险境地!

根据一位律师的调查统计,2020年后,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率断崖式下降,行政、刑事和民事三类案件两年下降幅度分别为65.88%、67.64%、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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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4月19日,2022年全年公开的行政诉讼裁判文书仅有852件,然后该年全国各级法院仅一审审结行政案件便有约28.5万件,判决文书公开率只有0.06%,2023年来仅公布了湖南和辽宁两省的15份行政案件一审文书。照此推算,2023年全年行政案件一审文书将仅在网上公开50份,这意味着行政案件裁判文书几乎已不再网上公开!

2022年刑事案件的公开率为8.32%,民事案件的公开率为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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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裁判文书网多年来还一直存在网速缓慢和无法连接的问题,近来更是出现以不明规则的限制查询和下载功能的问题。既然是向民众公开,当然就没有必要限制民众的查询和下载。不知是由于网站运行技术的原因,还是故意设置了不让人查看下载,这表明网站的服务能力还需要改进提高。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写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 8个字的宗旨,由此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化、透明化、民主化改革的决心和立场。但任何改革都不可能顺利推进、轻易取得成功,总是会遇到各种阻力。

如法院判决文书的公开,实际上是增加了各级法官和领导的压力和风险。从本性上讲,没有人愿意公开、没有人愿意受到公众监督评判,因为公开之后如果发现判决有问题、不公正,就会受到批评指责,甚至会要求纠正,这样就会是陷入麻烦、受到损失,特别是在我国官方审批受到各种权力干扰、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情况下,判决中存在的问题更是不少,这样就会使各级法院和法官从自己安全利益出发,会消极对待公开,能不公开就不公开,于是就出现了目前这样公开率大幅下降,判决文书公开制度改革面临即将夭折的严峻挑战。

但是司法公开乃是大势所趋,各级法官受民众供养委托承担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责,有公开判决接受民众检验监督的责任,理所当然应该自觉承担起公开责任,在民众的监督压力下提高自己为何公平正义的审判能力。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所说,裁判文书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确实不宜公开的内容外,人民法院作出的所有裁判文书均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确保裁判文书公开不留死角。按照最高法的要求,只有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或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件,才可以不公开。

况且,只有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之下,才能真正为何司法的独立性、提高法官在民众中的地位。

改革总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项改革还事关最高法院自身制度执行的权威。

作为这项重大改革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最高法院应该承担起继续推进改革的领导管理责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关注和期待,加强对各级法院的监督考核,扭转公开率下降的趋势,让这项推行了10年的司法公开化、透明化、民主化改革避免夭折的命运,而是继续进行下去,真正取得成功,让审批公开、司法公开成为每一个法官的习惯。这样,才能提高我国司法系统的权威,才能为何社会公正,推动我国社会的法治化、民主化进程。

开弓没有回头箭,审批文书公开改革已经进行了十年,并没有任何技术难度,差的就是改革意志和监督执行的问题,最高法院有足够的管理办法来迅速扭转这种公开率大降的状况,如针对部分地方法院裁判文书选择性上网问题,建立严格的不上网核准机制,杜绝选择性上网问题;裁判文书不予公布的,应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该裁判文书的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日期以及不公开理由;在制度上将上网公开纳入工作流程,将上网公开作为法院结案标准,让案结即公开成为法官的工作习惯;建立法院文书公开率不达标工作一票否决制度,上网公开率排行奖励制度等。

政府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民主化,事关社会的公正和每一个人的根本利益,大家都期待判决文书公开化的改革千万不要夭折,能够继续收入推进,柳暗花明又一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