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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就是那个你想到的美团。
没错,就是“又”被投诉了。
9月10日,美团刚投诉了我写的《祥子累死在了车上》,给我扣了一顶我说了都可能违规的帽子。
才刚过去一个多月,美团又投诉了我前天写的文章《骑手公敌,报应来了?》,说我侵犯了他们的“涉企业商誉”。
互联网大厂连续两个月投诉我,我真是受宠若惊。
第一次被互联网大厂投诉,又被扣了一顶巨大的帽子,为保账号,吓得我赶紧承认了侵权,文章被删,我以为就没啥事了。
谁知道这一次,美团大厂又来投诉我,欺人太甚!
我在文章《骑手公敌,报应来了?》中,确实两次提到了美团。
一次是说,帝哥毕业后,辗转在百度、美团和小米都工作过。
一次是说,“据他自己说,在美团做自控运营时,他牵头制定了骑手管理处罚制度。”
这篇文章,根本就不是写美团的,文章的目的也并非批评美团,我甚至还在文中为外卖平台辩护——
“虽然帝哥参与的处罚制度确实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它绝对是外卖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外卖系统得以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
之所以提到美团,不过是叙述需要。而且在评论区,甚至都没有一个人提到“美团”这两个字。
但是,我还是被美团投诉了。
给大家看看美团投诉的理由:
图文及视频中人物“帝哥"提及诸多内容存在主观加工与事实不符。经核实,当事人2015-2016年期间在美团外卖工作,职务为“高级销售运营专员”和“物流运营”,职级为P2-1属于基层员工,在其上有多个层级主管负责策划和牵头项目,根据同事反馈和其从事履历核对当事人并不负责"牵头制定处罚制度",详见律师函。
很明显,这个投诉针对的是文中的这句话:
“据他自己说,在美团做自控运营时,他牵头制定了骑手管理处罚制度。”
可,这个信息,并不像美团投诉我时说的,是“主观加工”,而是有媒体信源的——
这个说法来自搜狐财经的视频。
我已经不是记者了,没法自己去调查,在没有明显逻辑漏洞、没有其他可靠信源的情况下,我只能选择相信媒体的说法。
当然,我也考虑到帝哥可能是给自己脸上贴金,他的“说法”也可能只是一个“说法”,所以我才在他的说法前加了一句“据他自己说”。
我想,我已经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对信息进行核实,文字上尽量客观、不带偏见了,而且对外卖平台也保持着理解的态度,对吧?
不去投诉信息源头,却抓着我一个转引的不放,美团还真是勇敢呢。
有人可能说,人家搜狐财经说的是“某团”,你说的是“美团”,可要知道,我在《祥子累死在了车上》上,甚至连“美团”这两个字都没提,可还是被他们投诉了,说我是“恶意影射外卖员事件”。
现在,美团说帝哥在美团外卖工作时,是基层员工,上头还有领导,并不负责“牵头制定处罚制度”。
说实话,我愿意相信美团的说法,可即使如此,这个投诉理由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第一、美团只是说,处罚制度不是帝哥牵头制定的,但并没有说,处罚制度不是美团制定的。
如果美团承认处罚制度是他们制定的,那么我引用说这个处罚制度是帝哥牵头的,怎么就侵犯美团的企业商誉了?
帝哥牵头就侵犯了你们的企业商誉,别的美团员工牵头就不侵犯,这是什么道理?帝哥牵头的侮辱性就这么强?
第二、如果美团认为处罚制度不是自己定制的,是我把别的公司制定的制度安到了美团头上,那同样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正如我在文章中说的,处罚制度,本来就是外卖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外卖系统得以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它不过是一个中立的制度罢了。
就算我把一个中立的制度错安在了美团头上,怎么就侵犯你们的企业商誉了?难道你们美团也认为这种处罚制度是什么伤天害理、肮脏不堪、见不得人的东西吗?要急于撇清和它的关系?
如果你们这样认为,那你们为什么也在用这种处罚制度呢?如果你们不这样认为,为什么又要投诉我?
还是说,只准你们用,不许别人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我自己就是美团的忠实用户,点外卖、出去吃饭、买火车票、订酒店,我都是用的美团。
而在写作层面,对于大厂、民营经济、资本家,我向来是充满了理解和尊重,就在美团投诉的《骑手公敌,报应来了?》里,我也还在说,骂资本最容易最安全。
我知道,美团根本不care我是谁,可面对美团的一再投诉,我在情感上多少还是有点失落的。
而更多的是害怕,这种投诉,要么承认侵权删文,要么等待平台审核,可是如果平台审核侵权,我就可能被短期或永久关小黑屋。
你用它的产品,理解它的处境,但它却要你死!
说实话,做这个号,本来就举步维艰,大部分时间入不敷出,接点广告就被骂,写点啥啥就被嘎。万万没想到,想说两句真话,不但要面临那啥的限制,现在还要受到资本的威胁。
虽然我一个人弱小,但面对大厂,即使必输,我也是有两根硬骨头在的。
虽然我人微言轻,但是在大厂的逼迫下,我也有说不的权利和勇气。
没有人该被这样仗势欺人地威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