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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破窗之锤常在,而挥锤之人难寻
作者:胡长朋
发表日期:2025.7.5
来源:胡长朋
主题归类:K1373次列车砸窗自救事件
CDS收藏:公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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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K1373次列车因事故滞留沪昆线的事件引发全网热议。当车厢温度飙升至42℃,在列车员仅采取开气窗、发矿泉水等有限措施的情况下,一名黑衣乘客挥锤破窗的举动,不仅打破了密闭的车窗,更击中了现代社会治理的深层矛盾。

此事被公众关注的原因有两点:1.前后三个多小时,在闷热的车厢内,列车员以及相单位采取的应急措施是什么?2.小伙砸开车窗后被警察调查,后被评判教育的是否得当?

对以上两点,许多官方媒体和自媒体都作出了评价。其实这则事件中最让大家不能接受的就是,对于砸窗的小伙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有文章批评称如果不是舆情发酵,小伙或许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其中不服从可能是所有人的退路 | 舆论手札文章中提到“摆在铁路警方面前的,随着舆情变强烈,也明朗起来。如果对小伙处以任何处罚,都将为广铁集团招致更猛烈的非难。轻拿轻放,似乎是明智的选择。”

为什么舆论一边倒?除了对铁路部门的对应急事件处理不当的愤怒之外,最荒唐的是,本来应对砸窗小伙鼓励或表彰的铁路部门,再次挑战大家的底线,为了维护自我权威而将为了让更多人获得新鲜空气的砸窗小伙带走调查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好像对大家说,你们能不能呼吸到空气不重要,但不能坏我的规矩-车窗只能由我来砸。其实,对于小伙的行为如何评价,南都一针见血的说出了大家的心声:砸窗乘客不应交给公安部门,而应该受到嘉奖。

这件事,让我不由想到平时看到、听到、遇到的一些不公事件,每当关键时刻,总有一位或几位“砸窗者“奋不顾身,冒着极大风险将阻隔新鲜空气的“车窗”砸烂,让众人呼吸到新鲜空气。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辩护人权利有关问题的批复》,这就是博士张用自己的执业之锤为众人在厚厚的玻璃上砸开了一道能呼吸的口子1+1本来就不等于3

就在昨天,为了让公众不再被“被人打,还手不是互殴”思想误导的邓庆高等律师,砸破了错误之窗,在制度的高墙上凿开通风的缝隙李爱军|晋江公安撤销了对邓庆高律师的行政处罚。虽然晋江公安局没有承认错误,但对拘留决定撤销的文书已经能够说明一切。如果没有以上几位律师以及同行的奋力呼吁,相关单位不会如此草草收场。

还有……

然而现实情况是这些"破窗者"远没有K1373事件中的小伙幸运。

我们经常看到,挥锤之人为了尽量让每个人呼吸到新鲜空气,用自己勇敢之锤砸破充满黑幕的这扇玻璃时,但他们的结局却让人唏嘘-遭受打击报复。是他们砸错了吗,肯定没有。那问题出在哪呢?答案无法名状。

这些敢于向不合理规则挥锤的人,是社会自我更新的重要力量。珍惜他们,就是珍惜我们每个人呼吸自由空气的权利。当最后一扇窗户被焊死时,我们失去的不仅是新鲜空气,更是改变现状的勇气与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