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乎每个群里都在传播这个长达196页的PDF,还直接传上了热搜。
光看标题,确实挺劲爆的。
又是女老师和男学生,又是16岁未成年,直接给刚刚过完年的大家扔下一颗重磅炸弹。
但如果你看完全部内容,就会发现来来回回说的还是男男女女那点事。
整个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女老师他老公发现女老师出轨了学生,还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就怒火中烧,要举报女老师。
而在这个超长的PDF里,不仅有女老师和学生未打码的照片,还有很多日常的聊天记录,几乎事无巨细地分享着彼此的生活。
其中包括一些比较露骨的对话,还提到了开房之类的事情,确实感觉关系不一般。
这事怎么看呢?
无论是从公序良俗的角度,还是从教育部的硬性规定来看,教师都是被禁止与自己学生谈恋爱的,更别提发生其它不正当关系了。
原因很简单,师生关系原本就不对等。
年长的老师很容易通过地位上的不平等,对年轻的学生进行劝诱与压迫。
两者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出的关系,很难说清是不是真的“自愿”。
所以现在学校对这位被举报的老师进行停职调查,是很正常的行为。
但事情还没完。
自从昨天的事情上热搜第一,今天群里各种瓜井喷了。
就这么一会,已经看到了开放式性瘾互相锤的、女老师出轨两个体育老师的、用飞书写文档锤字节男朋友的、锤腾讯高管出轨的….
网友仿佛都成了瓜田里的猹,不知道该挑哪个瓜。
你仔细看,会发现这事情都大同小异,无非是一方出轨了另一方,另一方悲愤控诉,希望对方付出代价,得到惩罚。
能理解当事人的愤怒,毕竟谁被人辜负了、被出轨了,心里都不好受。
所以大家不约而同地选择把对方的信息公之于众,一条条写出那些私人信息,希望借助公众的力量,对个体进行审判。
但恰好是这样的行为,暴露出更严重的问题。
国家曾经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里面明确规定:
3.依法惩治网络侮辱行为。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4.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当这些人或是为了抒发自己的愤怒,或是为了表达自己的震惊,把那些私人聊天记录或者照片公之于众的时候,可能已经犯了“披露隐私”这一条罪。
尤其是一开始的pdf里,还涉及到无辜的已毕业学生丁同学。ta明明和这事情无关,根本就不该出现在这闹剧里。
当然,评价这种事,最好能统一标准。
总不能女生控诉男的出轨就是“勇敢曝光渣男”,男的控诉就是“小心眼男的报复”吧。
反之同理。
也不能男的控诉就是“为爱冲锋”,女的控诉就是“小仙女又写小作文造谣”。
这没道理的。
我个人反对所有这种写大字报曝光伴侣隐私的行为,不论男女。这在我看来,其实都接近于一种私刑。
私刑是最不受控制的,它实质无非是“以暴制暴”、“以恶制恶”,它并不能带来正义,只会把秩序搅成一锅糊粥。
前年有个新闻,说丈夫怀疑自己妻子出轨了,于是用剃头器把她的头发剃成了下面这样:
最后让被剃了头发,头上还带着血的韩某跪在地上承认自己出轨,再把这全程录成视频,发在了她朋友圈以及各种微信群里:
最后警方介入,发现妻子还不一定真的出轨了,只是丈夫看到妻子和人一条聊天记录就起了疑心做这事。
法院都还会出错呢,你说私刑获得正义的概率有多大?
私刑不能弥补法律的缺失,不能带来正义。
私刑会让那些拳头大的人,在光天化日之下,肆无忌惮地行恶。
而当拳头大的人行恶时,私刑却无可奈何。
所以我建议大家以后看到类似的文件,就少转发了。
你帮着传播这些东西,“伸张正义”的概率很小,“助纣为虐”的概率很大。而且在网暴入罪后,这种行为也是犯法。
而且现在你帮着审判人家,谁知道哪天自己会不会成为被审判的那个呢?
细想想,这也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事了,每次有点什么八卦出现在微信群里。
哪个女孩把自己男友绿了。
哪个男的出轨了。
哪个人又去捉奸了。
哪个男女朋友又吵架了。
大家都争先恐后转发:
这次还好,只是聊天记录。
以前遇到有发人裸照的,那更是掀起一场互联网狂欢。
传播了别人裸照还理直气壮:
还有之前疫情的时候,每每有谁的流调报告泄露出来,马上就会传得全网皆知。
明明是被泄露隐私的可怜人,网友硬是要给他们嗑CP,给他们传谣,要扒出来男女主角分别是谁,然后给他们起外号。
大家似乎都有一种近乎病态的窥私欲,就喜欢把人的一切都给扒出来吃瓜。扒出来还不够,还要给人安上各种各样的消息,以作为自己茶余饭后的谈资。
何必呢?
何必呢?
当然,我说这么多,肯定不少人说着对对对,然后下次看到瓜,还是会转给朋友,说“这个瓜好奇特,来一起吃一下。”
本来文章写到这里也该结束了,结果刷到了女老师老公的问询笔录图片被曝光的新闻。
说实话,这比PDF曝光隐私的性质更糟。
毕竟PDF里的信息多半是知情人曝光出来的,但是这种笔录记录完全属于政府内部信息,是名副其实的“官方”啊。
如果连这类信息都有可能泄漏,又谈什么隐私安全呢?
想起之前胡歌结婚时,有人直接曝出结婚登记的截图,怎么看都像登记系统内部泄密。
这是不折不扣的,利用职务便利,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包括这笔录图片也是。
现在很多东西都是内部利用职权便利泄露出来的,只是很多时候不会被追责。但越是不追责,这种隐私泄露就越多,形成恶性循环。
要让泄露隐私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更多人才会意识到这件事有多不应该。
否则只会出现越来越多为了看乐子、为了个人利益、为了审判他人,肆无忌惮把别人的隐私当子弹、当把柄的人。
也会出来越来越多莫名其妙被传播隐私、被公开骚扰、被大众恶意窥探和揣测的受害者。
还是那句话。
将心比心,大家都不想被这样打扰吧。
希望大家都能多一些同理心,多一些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边界感。
这样我们每个人都能更自由一点。
如果大家都没有隐私意识,那就没有人能独善其身。
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