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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 | 陈有西:李庄要休整,律师需沉思

陈有西:李庄要休整,律师需沉思     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 对于李庄来说,这个世界已经有点陌生和新奇。 他现在知道,原来外面有这么多人在关心他,并为他付出。原来他并不孤单。失去自由的日子里,他受到了礼遇。他有书看有电视碟片看,但没有新闻、没有信。写了不少古体诗,他背了几首,觉得平仄、对仗、意境都不错。他说感谢重庆,让他有了静心思考、认真养性的机会。 今天中午,辩护顾问团约晤李庄,在清华大学边“大益膳坊”为其接风洗尘。李庄已经从河北老家看望父母回京。江平先生、卫方教授、何兵教授、杨学林律师、许兰亭律师、杨金柱律师、李庄、亚童和我,简单地聚了一下。张思之先生、高子程、斯伟江、张青松、李霄霖、吴革、魏汝久、李轩等因事未能光临。聊了一些昨天、今天、明天的事。李庄脑子和身子都很好,依然健谈并自信。 他向所有这一年半来关心他、理解他、支持他的朋友们表示真诚地感谢。他需要先休息调整一段时间,正在看儿子李亚童为他准备打印好的一人高的关于他案件的报道。他要“恶补”这一年半的信息。里面的时候,有人告诉他,他早已经被这个社会抛弃和遗忘,没有人关心他。这两天他才知道愿来自己已经是中国和世界的闻人。他有点受宠若惊。真是造化弄人。 这两天,全国的律师同行们纷纷来电祝福李庄。大量的媒体朋友都想采访李庄。李庄都没有接电话,请家人谢绝了。他先需要安静,需要一点时间休息和调整。但是他知道有太多的人需要感谢。大家问了几个一直纳闷的问题,李庄讲了一些很有趣的故事。 今后,关于他的事,关于他的行动,都可以由他自己说了。我们代言的使命终于完成了。 在此,我要感谢浙江省司法厅赵光君厅长、吴强军副厅长、杭州市司法局洪慧萍局长、魏民副局长这一年半来对我的充分信任和理解、支持。我为执业在浙江而感到庆幸和自豪。浙江律师有一个很好的后方。 在此,我要感谢一年半来所有在我的学术网上共同关注留言的“关注两会”、“CYQ”、“欧阳志强”、“123”、“法制特工”、“伍雷”、“张”、“秋风”、“鼠标”、“一壶”、“湘水无名”、“奥巴马”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朋友。我要感谢季天琴、王和岩、杨海鹏、张晓晖、余春红等一大批有担当的国内国际媒体新闻人。更要感谢体制内一直支持着我的诸位领导和朋友们。 当然,最要感谢的是这些时间来一直真诚无间共同奋斗的律师团队和法学界朋友。 与此同时,围绕李庄案的暂时收获,律师队伍中开始显出一些先天的锢疾。有的高级五毛并没有停止战斗,他们搬弄是非,不再谩骂,以唱赞歌的方式,开始摆布一些比功的话题,试图挑起律师界内部的争功邀宠,让社会看到一个乌合的松散的群体。 我无权提醒和责怪同行。我只想代表自己说:远不到梁山好汉排坐次的时候。谁要这功劳,谁就拿去吧。我不认为我有什么特别的贡献,只是认真办案而已。一个案件的暂时好转,也不必作过度的解读。此时此刻,我心情仍然沉重,没有特别高兴。虽然李庄出来了,至今我心依旧。《南都周刊》发了长篇背景报道《大牌律师转型》,季天琴记者写得很好,沈亚川编审把握、策划得很好,但是这是新闻界对律师业的一种善意鼓励。时间匆忙,有很多值得一书的人没有写进去。新闻界可以这样鼓励我们,但我们当事者自己不要真这样以为。今日中国律师依然偎葸,并没有那张电影海报般的照片那么雄壮。盛名往往是悲剧的开始,朋友离去的开始。古语说“木秀于林,风必催之”。我是“木曲于林,人必伐之。”敢不诚惶诚恐。 律师界当前需要沉思。要让国人觉得我们长大了,是一个可以托付的群体。 (2011。6。13) 来源:陈有西学术网 http://www.winlawfirm.com.cn/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147b3043-95bc-4824-9f02-9bf0010d25e7&itemID=5870219c-57c8-4f0e-9a81-9f01018b6ad8&user=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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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 | “法律人要不怕强权,敢于维护法的尊严”

“法律人要不怕强权,敢于维护法的尊严” 南方周末记者 赵蕾 2011-06-16 来源:南方周末 法学家龚祥瑞把自己比作古希腊神话里追逐太阳的盲人奥里翁。直到生命最后的时光,他和去看望他的后辈,还在谈论中国的宪政。   一部写成15年后终于出版的传记,唤起了中国法学界对已故宪政学者龚祥瑞的怀念。   2011年6月11日,在北大举行的龚祥瑞自传首发式上,各自珍藏部分自传遗稿多年的律师陈有西、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非常动情。   陈有西忆起龚老先生15年前临终一幕,一度哽咽。他说,龚老先生一边大口喘气,一边哀中国有政治而无政治学,有宪法而无宪政,言语间惆怅万千。   由龚祥瑞领上公法研究道路的姜明安感慨,应该怎么对待知识分子、怎么慎用权力,或许可以从龚老先生一生的悲喜剧中有所体悟。   屡遭批判未丧元气   龚祥瑞“敏感”的一生与中国历史有着奇妙的因缘。辛亥革命那年,他出生在浙江宁波一个基督徒家庭。少小时期,他从教会学校接受了谦让、容忍、爱人的绅士教育。除了教会里的人,他儿时记忆中最大的温暖,就是冬夜在沿江脚夫居住的土屋里,围着篝火倾听他们日常生活中挨侮受辱后的呐喊、嗟叹和怨愤。正是对底层人苦难的感同身受,使龚祥瑞放弃了已经入门的生物学,转投政治学,因为“政治学更接近我所熟悉的生命”。   在清华园,龚祥瑞亲受钱端升、张奚若、萧公权等政治学大家提点;1935年考取庚子赔款留学英法,师从英国最享盛名的政治学家拉斯基和宪法学大师詹宁斯,打下了系统扎实的宪政知识功底。   怀着吏治救国和宪政兴国的理想归国,龚祥瑞一心希望宪政在自己的故土变成活的事物,却在现实中无功而返。他曾任国民党青年干校副教务长,深得蒋家父子赏识,却因不满国民党的派系斗争黯然辞职;1949年以后,他下决心留在大陆,一度经导师钱端升举荐,进入中央政法委参事室工作,当时官方主流推崇苏联国家与法的理论,与他所学相差甚远,因而又长时间赋闲。姜明安说,龚先生每每到了当官的边缘,每每又被逼退到书斋。   此后接踵而至的政治运动,给龚祥瑞造成了一生难以平复的创伤。在反右斗争中,他批判授业导师钱端升和同窗多年的同学,自己也被深深地伤害。日后,他甚少向人提起。   尽管如此,他的多位学生都说,龚先生对他一生的选择,从无悔意,从不怨尤。相反,他认为这些挫折都是研究治国之道的素材。   龚祥瑞风度翩翩,穿戴常有英国绅士的范儿,他生性谨慎克制,又有文学家般的心思和激情。贺卫方说,龚老是法学界中少有的笔端常带感情的学者,“他的文章,有一种气韵在字里行间流淌。”   中国现实和宪政理想纠结贯穿龚祥瑞的一生。用他的话说,“虽然年年挨批,倒未丧失元气。”   1950年代院系调整,北大恢复法律系,当时系里要求龚祥瑞开设“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课程,专门批判资产阶级宪法的反动性和虚伪性。   龚祥瑞说,要把教材专往资本主义的阴暗面去编,这可真为难他了。不过,他会把资本主义的统治经验介绍出去,供人借鉴。他把中共和民主党派的关系类比于英国的两党,认为反对党是一种监督机制,不能因词害义,不过一个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一个是为资本主义服务,作为治国之道可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没想到引来全系师生激烈的批判,时隔20多年后,在政治学会成立大会上,他的这番言论才得以平反。   他直言自己对斯大林宪法草案歌功颂德式的表述不仅不喜欢,而且有恶感。他更尖锐地指出,政论文字不应该出现在宪法文本中,中国1982年宪法的序言,就不应该有“翻天覆地”之类的字眼。   80年代后期,龚祥瑞在《法学》杂志发表“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宪法理论”直揭中国宪法学理论和实践长期受苏联影响的弊端,这篇“宪政常谈”给他带来如潮的抨击。   面对来自学界和司法界高层领导指他不爱国的批判,他回应说:“《丑陋的中国人》的作者是否定中国人吗?真正的爱国主义应该贯穿着批判精神的光芒和民主精神。”他坚定地认为,中国的问题,不是理论问题,更不是什么法律问题,而是敢不敢说真话、为人为师的道德问题,遭批判只能激励他的爱国主义情感而不会扰乱他潜心向学的生活。《法学》杂志主编周恩惠问他,一个法律人最基本的素养是什么?他说,首先要有献身精神:“一个法律人要不怕强权,要敢于维护法的尊严,为老百姓伸冤、鸣不平,还要准备遇到各方面压力。但只要坚持的是真理,成功终归是属于你的。”   龚祥瑞和学生们在龚家后花园合影。从左至右为:陶景洲、魏定仁、姜明安、罗豪才、龚祥瑞、王绍光、陈兴良、李克强、王建平。 (资料图片/图) 竭尽年华与年轻人交往   改革开放后,龚祥瑞终于迎来了他生命中最好的年华。政治气候的变化之速出乎他的意料,积蓄多时的激情喷薄而出,他对宪政知识的传播和实践,更加只争朝夕。   他给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学生开比较宪法课,得到了意料之外的欢迎。姜明安本来选的是经济法小组,因为被龚祥瑞的课吸引,改学行政法。姜明安说:“我们这些在乡下和部队的,以前哪有听过权力需要限制这些说法!”   年轻学子对宪政知识的渴求给龚祥瑞莫大的鼓舞。身边人劝他著书立说,“藏之名山,传至后世”,他说,不!书有人写,书也是写不完的,我要竭尽年华投入到和21世纪的年轻人的交往、接触,面对面地释放出光和热!   贺卫方说,那个时候是龚老最活跃的时期,颇有“老夫聊发少年狂”的劲头。   除了学校,龚祥瑞还在自己家中开设课堂,向所有人敞开。熊文钊当时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每周都到龚家听课。他说,感觉到龚先生很想抓住一切机会表达,只要有学生在他面前,他就滔滔不绝,并经常有精彩睿智的论断,在龚老家中,熊文钊记下了“宪法和行政法是治国之术”。有的人收获了“法治就是经人们同意的统治,就是民主的政治,而不是个人专断。”   学者宋先科在一篇回忆龚祥瑞的文章中说,那时在北京地区,几乎全部有雄心抱负的人都到龚家作过客。在北大中关园502楼202室激扬江山的氛围中,后来走出了行政法学者姜明安、刑法学者陈兴良、政治学者王绍光、微软中国副总裁刘凤鸣等人。   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董事长袁岳当年也曾慕龚老之名,到龚家听课。第一节课后回到家,他就收到了龚祥瑞的来信:岳弟,台端,北京一晤,闻弟数言,受益匪浅……写满满一页纸,署名:兄祥瑞。袁岳说,当年龚祥瑞78岁,他只有21岁,看到信后简直吃惊,过了很久都不能习惯。   龚祥瑞晚年结交的后学遍布中国。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当时在厦门大学教书,一日也收到了素昧平生的龚祥瑞的来信,信中说,读到俞在《厦门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评述拉斯基国家理论的文章,知道国内还有人在研究拉斯基的思想,感慨很多。此后俞可平与龚先生便一直有联系,直到他去世。   1993年在浙江省高院工作的陈有西,因为到北大高级法官班学习的机会,跟龚老结下了深厚的交谊,更获龚老托付自传遗稿。陈有西说,因为他来自法院,龚祥瑞特别希望知道司法实践发生了什么,同时也寄望于像他这样的体制内人士有所作为。   因为主编宪政译丛,法律学者贺卫方与龚祥瑞有过多次交流,后来他到美国访学,期间也多次收到龚祥瑞的来信。贺卫方回忆,自己的回信甚至不如龚老的来信多。在那个没有互联网的年代,龚祥瑞一直与他器重的后学保持书信往来,交流国内外的思想动态,以及各自对宪政的理解。龚老和晚辈之间的舐犊情深让贺卫方至今常常感念。   虽然年事已高,龚祥瑞不遗余力地操持各种讲座和培训班,利用他的海外学术资源,请各国学者来华跟年轻学人交流。他将自己教学的素材整理成《比较宪法与行政法学》一书,组织翻译英国丹宁勋爵的一系列著作,很多晚辈的法律学人,享受着他学说和思想的泽被。学者何海波说,虽然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法植入中国始于清末民初,但中国的多数行政法学者也许要等到龚祥瑞和王名扬两位学者介绍,才了解英美法上的“自然正义”和“正当程序”理论。   1980年代晚期,龚祥瑞一直念兹在兹的管政府和管官员的法,终于有一部得以面世。姜明安说,虽然龚祥瑞不在行政诉讼法的主要起草人员之列,但是,从立法之初到整个过程,他一直给立法机关提供意见。在该法颁布后不久,他又带着自己的学生到全国各地实地考察。1991年夏,龚祥瑞在东北某基层法院住了40天,跟着庭长下乡,看到自己“一向作为法治原则介绍的若干观念,正由我国基层司法人员加以实践”,希望自此法学可以开始摆脱政治化。   龚祥瑞把自己比作古希腊神话里追逐太阳的盲人奥里翁。直到生命最后的时光,他和去看望他的后辈,还在谈论中国的宪政。他说中国需要一部全新的宪法,现在很多的基本问题没有搞清楚。他说他已八十五了,此生已无法看到,有赖年轻人继续前行。   “龚先生是个了不起的人。他对学术本身的投入,对宪政的热爱,对后学的提携,显示出非凡的人格魅力。”贺卫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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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 | 艾朗诺谈《管锥编》

艾朗诺谈《管锥编》 2009-04-19 05:19:00 来源: 东方早报 (上海)   在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主办的“都市繁华”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记者有幸见到了“洋钱迷”、美国加州大学圣塔巴巴拉校区教授艾朗诺(RonaldEgan)先生。艾朗诺教授曾花费数年心血,将钱锺书巨著《管锥编》的部分呈现在英语读者面前。董桥的英国朋友伊迪丝盛赞艾氏译文“演绎中国人特有的思路简直顺水行舟,毫不吃力”,令董桥对书房里缺一本英译《管锥编》念念不已。   盛韵   您的《管锥编》英译本是题献给方志彤(Achilles Fang)先生的,是他介绍您阅读钱锺书的作品吗?   艾朗诺:是的。方志彤先生与钱锺书先生在清华是同级同学,也是很要好的朋友。方志彤四十年代离开了中国,到哈佛教书。他的学问特别好,希腊文、拉丁文、德文、法文、意大利文都懂,博士论文写的是庞德,其中有很多篇幅在论述庞德对中国诗歌的误读,他是哈佛比较文学系第一位利用中文资料写博士论文的人。最有意思的是,他特别喜欢收旧书,波士顿所有二手书店的老板都认识他,他一本一本地集全了全套四百本洛布古典丛书(Loeb Classical Library),他说这样比较有乐趣。他在哈佛不算很得志,到退休还是高级讲师,而他培养的许多学生比如海陶玮(James R.Hightower)都成了名教授,地位比他高出许多,所以他晚年是有怨念的。你知道吗,他其实是韩国裔,但由于在北京长大,他对于自己的身份认同完全是中国的,所以很忌讳别人提到自己的韩国出身。1979年钱锺书先生来哈佛访问,我当时正好在那儿教书,方志彤先生就介绍我认识了钱先生。   您对钱先生的印象如何?   艾朗诺:当时西方人可以说对他一无所知,如果有极个别的人知道他,也只知道他的小说家身份,是《围城》的作者,没有人把他看作学者。然而在开会的时候,他的发言那么精彩、幽默,而且好几种语言轮番上阵,用了许多谐音、双关的语言游戏,把大家都看呆了,没有人想到当时的中国还有这样的人物。韩南教授说得好,钱锺书就像是一瓶上好的陈年香槟,喝之前摇一摇,一打开瓶盖就会迸射出来。钱先生当时已经有四十年没有走出国门,所以我觉得他特别有表演欲。   您翻译《管锥编》的时候,跟他联系过吗?   艾朗诺:1979年正值《管锥编》中文版出版,方志彤先生当时爱不释手,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他一直劝我多读,有机会就做翻译。我就很认真地通读了《管锥编》。过了十多年到九十年代,我有了一段空闲时间,读得也比较熟了,于是决定翻译其中的一部分。我托张光直先生介绍,给钱先生写了一封信,问他是否允许我翻译《管锥编》。他回了一封信,英文写的,特别好玩的是,他最后一句写到:我只有一个条件,如果你翻译中碰到任何困难,可千万别来问我。   那您真的没有问过他?   艾朗诺:没有。事实上,真正翻译的困难并不太多,少数的几处难点我请教了方志彤先生。真正麻烦的是引文,比如钱先生引用的一些十九世纪德国文学,要核对原文,你得知道他用的是哪些版本,不然他标注的那些页码就等于没有用。他用的版本都比较旧,一般大学的图书馆都用不上,得去哈佛图书馆找较老的版本。我当时请了一位在读德国文学的博士生帮忙核对原文,结果他一下子消失了几个星期,回来的时候问我:“老师你到底在研究什么人?他引的东西实在太偏门了!”的确,钱锺书先生引用的文字一般都不是人们会注意到的地方,而是人们习惯于忽略的地方。   《管锥编》英译本1998年出版的时候,钱先生已经病得非常重了,杨绛先生拿到书以后带去医院,挑了几段读给他听,他很满意。那一年12月,钱先生去世了。   您选译的时候有什么挑选的标准吗?   艾朗诺:首先是要选择对英语读者来说最有可能感兴趣的内容,还要表现出《管锥编》所涉论题的广度,而且要尽量保持钱氏行文的风格。所有选中的条目,都是完整翻译。有些讨论中国古代文本的条目,可能只对一些专家有用,对普通读者来说比较难以理解,就没有选入英译本。在翻译过程中,钱锺书的西文引文的册数页数有误的地方,我都进行了校对。   比起宏大的理论建构,钱锺书更看重的是零碎的片段思想,他曾经写过:“许多严密周全的思想和哲学系统经不起时间的推排销蚀,在整体上都垮塌了,但是它们的一些个见解还为后世所采取而未失去时效。好比庞大的建筑物已遭破坏,住不得人、也唬不得人了,而构成它的一些木石砖瓦仍然不失为可资利用的好材料。整个理论系统剩下来的有价值东西只是一些片段思想。”《管锥编》的写作体例正是其观点的反映。这种札记体在中国学术中有一定的历史,对中国读者来说比较容易接受,那么对西方读者的影响如何呢?   艾朗诺:我翻译《管锥编》的本意,就是想把它介绍给更多的英语读者,我觉得如果英语读者不知道中国知识分子中有这样的人,就太可惜了。可是翻译成英语是一回事,英语读者会不会欣赏是另一回事。我写了一篇很长的序言,帮助读者了解《管锥编》的内容、风格和写作背景。《管锥编》的体例本来是随笔、札记、读书笔记一类的,而西方完全没有类似的传统或者文本,支离零碎的笔记又不符合现代学术规范,大部分学者更愿意读长文章或者学术论文。所以英语读者看《管锥编》的第一反应一定是——怎么那么杂啊!每一篇都很短,完全没有连续的论述,思路是断裂、跳跃的……所以他们会不知道应该怎样看待这样的文字。   胡志德(Theodore Huters)写过钱锺书的传记,他的研究中对《管锥编》只是一笔带过。您有没有跟胡志德交流过这个问题?   艾朗诺:没有。因为他在那本书出版以后就转向其他方向的研究了。   《管锥编》英文版出版后,您听到什么反馈吗?   艾朗诺:有好几篇书评,都说很好,但是写这些评论的学者都是已经了解钱锺书并且很佩服他的人,而我的初衷是想让以前没有听说过钱锺书的人去了解钱锺书,这个愿望有没有实现就很难说了。当然,需要强调的是,《管锥编》很难被英语读者接受,这不能怪钱锺书,他的书本来并不是写给英语读者看的。如果要针对国外读者,他肯定会采取不同的写法。   您个人觉得《管锥编》最吸引您的地方在哪里?   艾朗诺:我也是研究了好几年,才对钱先生的目的有了稍许了解。当然他的目的不止一种,是有多方面的,其一就是刚才提到的《管锥编》所继承的随笔传统。以前中国最有学问的随笔、札记是清代的考证派学者写的,我一直在想,钱先生写《管锥编》的时候针对的是谁?他在跟谁辩论?我觉得钱锺书就是在同清代学问最好的学者争论。那么争论什么呢?钱锺书很反对考证派把文学当作历史的观念,这种观念不承认文学有其独立性和独立价值。清代人研究杜甫,就必须考出来他今天写这首诗的生活背景,而受到他们影响的后世学者研究《红楼梦》,也就一定得先把曹雪芹的家世背景弄个一清二楚。《管锥编》的一个很重要的主题就是引用西方文学的例子,来证明清代学者对自己国家的文学传统的误会。我觉得这也许是他最基本的目的。   钱锺书的第二个目的是要指出不同的语言、审美原则或者思想中的相同趋向。我们当然对“人类普遍性”这样大而化之的概括都有警惕性,钱锺书自己就很警惕那种不同人文传统中的大作品的生拉硬拽的比较,然而在单个思想或主题的层面上,钱锺书便在不同领域和语言中如鱼得水,他用尽可能多的不同来源的材料来展现一个主题的多个方面。许多现代学者不满于传统批评“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弱点,而钱锺书却担心他们只见森林不见树木,《管锥编》就是一棵棵“树木”,他关注这些树木的方式空前绝后,在跨越时间和语言的同时,也尽其所能做到不忽略任何可能的材料。   另外的目的可能跟“文革”有关。《管锥编》是在“文革”后期写成的,其中对于二十世纪的政治状况只字未提,这里也许有远离事端或者说明哲保身的动机,然而“文化大革命”对文化传统的破坏一定是他一直在思索的问题,他常常把古代中国的诗歌散文小说与古代西方的文学作品相并列,这就是要表示中国的文学传统与任何其他国家的文学传统一样丰富一样有价值,而不是什么封建毒草。当然他从来没有直接明言,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将之看成一种可能性。   现在我们常常把钱锺书誉为中西比较文学的最高峰,但他自己似乎对“比较文学”很有看法……   艾朗诺:他的确很不喜欢别人说他做的是比较文学。他所要比较的东西,和一般比较文学的方法很不一样。他很看不起所谓的比较文学,大概就像小学课本里“狗比猫大,牛比羊大”之类的造句。他的方法的特点是非常仔细、集中,他不会去拿某个法国诗人和某个中国诗人比,也不会拿某个法国长篇小说和某个中国长篇小说比,他对那些没兴趣。他针对的内容都是很具体的某一个形象、某一个比喻或者某一种思想。   现在有一种说法说钱锺书英文不是最好,您觉得呢?   艾朗诺:他的英文非常好。不光英文,他的德文、法文、意大利文、拉丁文都很好,绝对是语言天才。1979年的那个访美代表团有很多出色的中国学者,但钱锺书的水平远远高出其他人。每次他开很巧妙的语言玩笑时,大家在大笑之余又会流露出一些惊讶,他就会特别享受这样的时刻。   您在《管锥编》英译本序言中提到德国学者莫芝宜佳(Monika Motsch),她是《围城》德语本的翻译者,您读过德文本《围城》吗?   艾朗诺:我没有读过德文版,但是我读过莫芝宜佳对《管锥编》的研究,我觉得她把钱锺书简单化了,尤其在她用所谓钱锺书的方法来分析杜甫诗歌那部分。   那您觉得英文版《围城》翻译得好吗?   艾朗诺:应该说不是太理想,很可惜。《围城》当然很难翻译,那些智慧的小地方在翻译的过程中就丢失了。   (陈引弛教授对本次访谈亦有贡献。)   钱锺书致张光直书信(1992年9月)   亲爱的张教授,   谢谢您厚道的信,我多年来因年迈和各种疾病已经成为一个几乎从不接客而且很少回信的隐士,但我清楚记得我们在剑桥愉快的交谈,非常高兴收到您的音讯。   艾教授对《管锥编》——我那松弛不成形的庞然大物——感兴趣令我颇受宠若惊。有这位成熟的学者肯下功夫用英文选译它是很大的荣誉,自然不在话下,此书经他翻译必定少了一层隐晦:意义换了一种媒介表达必定比较显明。他大概知道此书最近出版时有第五册,名为“增订”,实为我多种反思的成果。   我授权艾教授放手翻译,过程中无须处处跟我商榷。首先说,我有八十多岁老人躲避工作,随意做什么写什么的借口。再说,他大可藉Borges的权威(指梵蒂冈而言)说:“原文不忠于译文!”*   顺殷勤问候   诚心诚意,   钱锺书   *注:阿根廷作家Jorges Luis Borges认为原著往往逊于译文。   钱锺书致艾朗诺书信(1992年10月)   亲爱的艾教授,   谢谢来信,宽恕一个乖戾老头在给张教授信中所提出的可厌条件,谨此匆匆奉告。本人无牙咬人远不如吠声厉害。   我的好友方博士最近好吗?他应该望九了。请您代我殷勤问候。我完全不记得你我曾在哈佛见过面,没法从我的记忆窟窿中挖掘出这件事。只能惭愧地感谢您提醒我。和一个旧识建立新的友谊不会太迟的。   诚心诚意,   钱锺书   (陈毓贤译)    (本文来源: 东方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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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 | [转载]熊秉元VS贺卫方,不仅是法律——读二位老师博客有感

有趣的比较。不过,有些评论我略有些不同看法,以后有机会再讨论吧。 原文地址: 熊秉元VS贺卫方,不仅是法律——读二位老师博客有感 作者: 方法论 承蒙熊老師要求,把兩位大人物拿在一起比較,當然不是看他們面對面的思想碰撞,而是把脈二位的博客。看到熊秉元先生和賀衛方同志的博客,倒是讓我想起張學良將軍的一句詩來:芳名譽四海,落戶到萬家。哎!不知道他們是不是惺惺相惜? 風格很重要!看到博客的名字,就首先大概知道了博主的風格。“熊出沒注意”,你當心啊,我可不是好惹的;霸氣,自信。“守門老鶴”,鶴者,吉祥物也,寓意清高。那我們也就可以窺豹一斑了,文章的風格是不是也可以略知一二了? 言論的謹慎。賀衛方《虎年鶴蹤之貝根塑像專輯》中提到這樣一句,“半路上聽收音機,在當地時間上午十一點獲悉一個重大消息。能夠在挪威聽到這個鼓舞人心的好消息,當然是非常激動。(以下刪去 640 字。)   ”不知道未言明的是什麼,消息還是感想?消息大家都知道的,那就是感想了,什麼樣的感想不敢講,為什麼不敢講,講出來誰會不滿意,講出來會有什麼後果?不是“言論自由”嗎?在中國,要講政治;賀衛方現在是很講政治的。 讓我們看看熊老師的吧。“我用的專有名詞,是「一個中華,兩個民國( One China, Two Republics )」。在「一個」中華文化裡,有「兩個」國家:中華民國, 1912 年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 年開國。兩個國家,是源於同一個文化;在語言文字、風俗習慣、思想觀念上,是來自於同樣的傳承。”(摘自《中華民國是/在台灣》)“ 2000 年 , 陳水扁以民進黨候選人身分 , 擊敗連戰和宋楚瑜 , 當選中華民國總統 ; 這是華人幾千年歷史上 , 第一次透過和平選舉的方式 , 完成政黨輪替──陳水扁卸任後不久就身陷囹圄 , 也是前所未有 ! ”(摘自《到民主之路》)其中對與“國家、党和領導人的”的說法還是比較直接,態度鮮明,用語犀利。熊老師是嚴謹的。 看待問題著眼點不一樣。總體來講,賀衛方老師對事物的評價方式比較宏觀,比較概念性。在他的《民主憲政創造和平與繁榮》中,看到他對我們國家人民的治理和政治體制與西方的民主憲政做了比較,這可能也與他的專業有關,因為他曾經研究過西方法律史。但是在我們看來這是一種天馬行空式的思維方式,“ 近 代我們與西方文明的遭遇,”“從歷史上看,政治體制中有幾個特別難以化解的困難,”“還有,在一個現代國家,政治的基礎原不在經濟的繁榮,而在於每一個人的權利和自由的保護。”可以看出他對權利的渴求,對我們現狀的問題有見解,但是這樣的話有點“什麼都說了,什麼也沒說”。同樣的問題還體現在《規則與潛規則》裡面,談到古羅馬的《十二銅表法》,談到羅馬教廷,這些解讀對於現狀沒有切膚之痛。 熊老師可是從細微處入手,且目光如炬。《華人文化的深層結構》一文中有個很好的佐證,“在花蓮和地方人士座談時,有人提出北迴鐵路車票難買,馬英九當場回應:「以後買票有困難,直接找我!」即興式的言語,當然引發媒體和談話節目熱烈的迴響。”用一句話,而且是發生在我們的時代、我們的身邊、我們都能聽到看到的來切入一個主題,選擇物件極為精准——馬英九,用他幫助理解華人文化圈的民主、權威等問題,有很好的代表性。與我們的生活非常的接近,有利於自己見解的推廣。實際上我們認為也為什麼是民主建立了一個參照座標,假設馬英九看到了這篇文章,在遇到類似情況,他也許就知道不該這麼說了;但是如果換成賀衛方老師的思維,馬英九或許還不知道自己哪裡表達不恰當。  比較一下二位的文風也有很多的思考。首先從文章的標題說起,賀衛方老師如果要講一件事情,那麼他是開門見山的。比如,《消失的墓地》,再看文章的標籤“ 傳教士 煙臺 狄考文 梅裡士 郭顯德 韋廉臣 毓璜頂 墓地 文化 ”,那我們就會大概知道他這篇博文要講什麼。他的用語會很直接,因勢利導,讓讀者很快獲得整篇文章的血肉和靈魂,具有很強的鼓動性。在看一篇《去年一盒湘月餅 今年五月到新疆》,從這個題目我們就知道老賀是略帶委屈和不滿的,但是他也是無奈的;在看文章,果然如此,沒有索賠,沒走法律程式,比起熊老師三換褲子來,老賀還是帶著知識份子的率直的。 看熊老師的文章,如果只看標題,是很抽象的。《掀起你的蓋頭來》、《海綿 刺蝟和傻瓜》,懷著第一印象看文章,簡直就是被誤導。所以,讀熊老師的文章,看到題目就要好好思考,要步步為營;因為熊老師多數的文章會有二至三個論證點,一個個論點走下來,才會得到問題的全貌。這樣還沒有達到讀懂這篇文章的目的,還要再回過頭來看題目,才知道原來暗藏玄機,但是文章妙就妙在這裡。在《周伯通的道理》一文中,借由武俠人物的性情來寫生活中的道理之爭:“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天底下有白吃的午餐”,非常的形象貼切。讀完之後有“山重水複疑無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覺。 通過我們的觀察閱讀,發現熊老師的結構的安排很嚴謹,結構井然有序;尤其是對論點的闡述上,幾乎沒沒必引經典,自己的論點論據最後都能從權威的著作或肯定中得到展現。賀老師的文章中還有不少的知性感性,能看出他的情緒。但是熊老師的文章能得到明確的觀點,至於到底站在那一邊,熊老師還是中立的,或者說是旁觀的;但是旁觀者清,熊老師還是體現出經濟學者的理性。 “扣戶蒼猿時獻果,守門老鶴夜聽經”。這是賀衛方老師博客名稱的來處,正如他自己問道“開了博客就能做隱士了嗎?”但是他自己也回答了這個問題:心嚮往之,但做不到,還是說出來了。如果說賀衛方老師現在在“敢說不敢說,能說不能說”的層面;那熊老師應經是到了“說什麼,怎麼說”的水準,真是“熊出沒,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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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 | 既要谈问题,也要谈立场: 与贺卫方先生商榷

既要谈问题,也要谈立场 ——与贺卫方先生商榷 柳一凡 2011年07月02日 00:15 来源: 经济观察报 本报于5月30日刊登了对学者贺卫方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访谈《以直抱怨,而非以怨抱怨》,内容涉及维持正义是否一定要犯罪分子付出生命的代价,长期以来朴素的“杀人偿命”的正义观是否还适用于 现代 社会等问题。文章发表之后,引发读者积极反馈,在此选登读者柳一凡来信,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   前段时间,贺卫方先生接受了经济观察报(5月30日,531期)“废除死刑”问题的采访。这是贺老师长期坚持的观点,自有理由。但在该篇访谈中,我发觉有些地方值得商榷。主要是:1.选择性表态问题;2.证明方法问题;3.死刑废除问题本身;4.关于网络民意的非理性,以及更为广义的,当今社会知识分子,或曰社会精英的社会责任问题。   我们谈的是具体问题,但或许可以发现里面也涉及到立场。   关于选择性问题   任何一种观点和理论,都有表达的权利。但是,所有的立论,都有一些基本的规则要求,比如前后一致自圆其说、立场中立等等,但是贺卫方先生在访谈中有些说法略显费解。   文章开始谈到最高法院放宽死刑这件事。这件事的特殊之处在于,它非常敏感地发生在药家鑫被判处死刑时期。此时高调宣布放宽死刑,有舆论认为这是对药的法外容情,对此网络舆论大体倾向于“即使宽大也不该此时”,不应放过罪大恶极毫无悔改之心的药家鑫。而法律界也多有声音质疑此时放宽的动机。贺老师谈及此事时的观点是:“我曾经在微博上呼吁大家,尤其是法律界的人士,不要去发倾向性强烈的观点。但是有不少人质疑说,现在权力在进行直截了当的干预,那你学术界怎能不发出声音?这当然是个有道理的说法,关键是要慢慢追求、培育……社会舆论,逐渐建立独立的司法制度。……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得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这里,贺老师的立场是鲜明的,就是当司法系统有被权力干预的明显迹象、司法公正明显受到社会质疑、需要社会发出呼声时,不应发过于强烈的观点,要慢慢等。   如果说,这是纯粹做学问的立场,我们不好过于苛责,毕竟,我们无权要求每个人都是斗士。研究学问,不问窗外事依然是一种值得尊重的态度,尽管,研究法律的学问却罔顾法律的现实是不够严肃的,但总体我们可以装作看不到这个致命的缺憾。   但是同一个访谈,后面,在记者问道废除死刑是否过于理想主义的时候,贺先生却说,“老话说,‘取法其上仅得乎中’,我觉得学者,尤其是法学方面的学者,应当在这个社会演变过程中提出一些较高的目标。如果说是学者……仍然保持一种不偏不倚,四平八稳,废除死刑就是永远没有办法实现的一个目标。学者必须要高调一些,要去把更纯粹的东西清晰地表达出来”。   这里,对学者的态度、社会责任,有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要求。不仅认为要表达,而且认为要“高调”地表达,“清晰地表达”。完全没有之前的“慢慢等,慢慢追求”的意思了。   我认为,在同一个问题上,即法律学者如何对待社会责任表态的问题上,贺先生前后的说法不仅是不一致的,而且是具有明显选择性的。尽管我异常尊重贺先生,但我还是觉得这个问题的前后表述上,他未能自圆其说。不知我的归纳是否符合贺先生的原意——司法机关有明显不公的嫌疑时,我们不可贸然表态,要“慢慢”追求。但事关自己的理念推行,则不妨“高调”表态。具体说,在药家鑫问题上,药家鑫家庭有操弄司法的迹象时,不应该明确表态(客观上的放纵);但废除死刑,有可能使药家鑫成功漏网逍遥法外时,我们就应该高调赞成,大力推进——这对于被害者,不仅不宽容,而且很残忍。如果说,这是对恶行和恶人的刻意偏袒,显然不符合 大众 包括我自己对贺先生的景仰之心,但这个说法在客观上较难否定。   简言之,这个具体问题的立场有些不够中立。在论证方法上有些不够稳妥。   证明手法问题   与选择性表态问题同样可以商榷的还有证明的方法。   当然,这是访谈,不是写文章,所以不需要天衣无缝,但是,字里行间,还是有颇多值得推敲之处。   比如,在开始说到废除死刑时,贺先生举了几个例子,或者说,讲了几个故事:希特勒见到犹太人嫖宿雅利安妇女从而后来屠杀犹太人;墨索里尼整治黑手党,以扫黄名义实施政治运动最后导致自由被清理掉等等。这些事,可能都存在过,但是,这几个小故事不能证明死刑就是“严刑峻法”,更不能说“保留死刑”就是“纳粹的想法”。   首先,实施严刑峻法的,不都是纳粹,暴秦和前苏联也是;其次,纳粹的精神特征也不能归结为严刑峻法;第三,有死刑存在的法律系统,绝不等于“严刑峻法”,严否峻否,不看有没有,而看如何适用,这应该没有疑问吧?这是一系列的偷换概念。所有的故事与论点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连旁证都算不上。但显然,经过这一系列故事的铺垫,读者被成功地心理暗示了——赞成保留死刑的,就是纳粹,就是希特勒,就是墨索里尼,就是邪恶的代表。我得说,这个证明方法不够严谨,甚至不够正规。作为国内第一流的法学教授,我们肯定不可以怀疑贺先生的逻辑水准,那么,这里如何解释这个逻辑漏洞呢?我不敢想。   上述的表达,似乎是这个模式——预先把对方的观点钉在耻辱柱上,然后对耻辱柱加以批判,这样的方法肯定是成功的,但显然不是个好的论证方法。前文述及,我们可以理解,在口头访谈的时候,随想随说,或许难免不周之处,但如果将这样的极端的例子随手拈来,随意地应用在与自己观点不一致的对方身上,这是否说明贺先生在学术之争时不够淡定,带有过多的选择性?   关于废除死刑本身   其实废除死刑的问题在此根本无法解决,因为它现在仅仅是一个观点,而任何观点都有权利存在。   但是,我也要在这里“高调”地说明保留死刑的观点。   贺先生说,“死刑太残酷,太残忍”,这个观点显然与现实不吻合。   不是所有的死刑都残酷。现在的注射死刑,甚至过去的电椅,都已经很文明了,不仅无血而且无痛,绝对保持了被执行人的尊严。完全不能还说是残忍和残酷。最重要的是,选择参照什么做为系?再用回药家鑫的例子,那个被他撞倒在地的无辜农妇,皮开肉绽,筋骨断裂,但不仅没有得到他的救助,反而被连接扎了七刀,撞伤之外再添几个透明窟窿,浑身鲜血淋漓,在地上声声哀告,拼命躲避,但凶手毫不手软,手起刀落,绝不留情,眼睁睁地看着她绝望的眼神慢慢黯淡,满身血污的身躯渐渐停止抽搐,执意将一个年轻的女人,一个幼儿的母亲活活杀死,这是一个场景。然后我们再看,药家鑫,如果他被执行死刑,也是衣着讲究,进入整洁的房间,周围一圈轻声低语的白大褂,用麻醉药让这个邪恶的灵魂安静而毫无痛苦地升空,这是第二个场景。我就不懂了,究竟是哪个场景才是残酷呢?为什么只看到第二个场景的残酷呢?有人觉得让药家鑫这么一个年轻的生命安静地消失是残忍;但,让他活下来,对张妙,那个浑身窟窿,上有老母下有幼儿的年轻母亲,对我们,是不是一种最大的残忍呢?   看来,根本的问题,并非残酷与否的问题,而是关注点在于谁的问题。如果只看到了杀人犯的可怜,那你就会觉得死刑的残酷;但如果你愿意看到一点点他们的邪恶,那么结论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样子了。简单说地,立场不同导致观点不同。看来这里没有一个超越二者的上帝。   这个问题原没那么复杂。简单地说,法律并不排斥报复,因为很多时候,它是公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公正本身。法治不过是替国民代行报复和惩罚的手段。国家的存在,无论是契约还是暴力,但一旦形成,一旦收税,就有替国民主持公道的基本义务,实施法治,惩罚犯罪,就是基本的责任。还债就是经济领域里的报复。我们别把“报复”这个词贬义化。欠债还钱理所当然。可以免除债务,免债既有可能使欠债者幡然悔悟,回报社会;但也完全有可能纵容他变本加厉,恶意拖欠更多的债。没有统计学依据说明从宽免债一定有正面的回馈。 最根本上说,免债与否,是债务人的事,其他人根本无权表态。而现在的废除死刑观点就是,“曾有人放弃债务,于是,所有人都应该像他们那样免除债务”。生命,是一种最大的债务,只有债权人有权利决定是否免除。用其他人的宽容,要求所有人都接受不公平的放纵,这不是慈悲,恰恰是对受害者的残忍。   废除死刑论者只看到死囚生命的宝贵,却故意不看被害者生命的宝贵,看不到那些生命同样也无法继续,这个选择性,是它最不能让人容忍的地方。   人性复杂,没有证据说明随着文明的进化,所有个体就都能变得高尚。总体进化,但不能得出所有个体都必然进化。死刑适用范围和适用过程的精准把握自然可以消除所有对它的“残忍”的指责。司法产生冤案,那是审判过程的问题,存疑的时候不能执行,这是司法的基本原则。但是没有理由因此推导出干脆废除死刑。   就社会现实来看,相当长一个阶段内司法都无法真正独立,外界对司法的影响会一直存在,使得法律的宽容很可能只会体现在权贵身上。如果放宽了死刑,受益者也更多可能是利益阶层,也是个必然的现实。众所周知,即使没有死刑,弱者还会面临诸如“俯卧撑”、“喝凉水”、“躲猫猫”等一千种其他的奇怪死法,而强者唯一可能被惩处的道路又被堵塞,则若何?所有的宽大,只会被特定的人群享受——势必加大本来已经巨大的司法不公。 这里进一步牵涉到一个更加原则性的问题,即司法的本质属性的问题。法律的终极意义是什么?我认为有两个方面,第一是价值体现,在价值观的意义上,它是特定历史阶段该社会价值观的综合体现,代表了文明。第二,最重要的是其工具属性,它不是为了仁慈,不是装点社会和谐的流苏,它赤裸裸地就是为了社会公正而实施的包括报复在内的惩罚,而绝不是贺先生所说的教育。教育,不是法律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功能。最多,是衍生功能。   放任单极干涉司法的做法,是谈不上公正的,贺先生在此的观点,好像也有选择性,似乎也有立场的影子。   关于网络民意的非理性   贺先生强调,“网络语言中抨击性的话,骂人的话会更多一些,理性论证少一些”,“这会弱化一个人对于文字的责任感,让许多暴力化的语言充斥在网络之间。你如果把它等同于民意的准确体现确实很危险”。 上述对网络民意的认定,我也不敢苟同。   网络民意肯定有不够成熟或理性的地方,既然是“民”意,则斑驳嘈杂,缺乏理性,是自然现象。但不应因此忽略它的终极价值。整个国家、社会,如果不建立在这种看似缺乏理性的民意基础之上,又将以什么为准绳?为了一种“绝对理念”吗?还是为了某个或某些“先知”?   专家未必具有更多的理性,我们回过头来翻看1950年以后1978年以前的最主流报刊,看看最主流的社会精英的文章,我不认为专家会比群氓有更多的理性。社会悲剧更多恰恰是专家所为。导致3000万人饿死悲剧发生的“亩产十万斤”谎言,就是中国最顶级的科学家的“理性”独创!没有什么比专家的话更危险了!就实际死亡人数来看,专家“理性”的威力远远超过原子弹。   看来理性与否不在话是否糙,不在于表达者的身份,而在于道理本身。   更重要的问题是,当今中国,除了网络之外,还有更真实的民意反馈渠道吗?当所有人民早已“被代表”时,哪里去找“理性”的民意?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个现实:网络民意,是我们的混乱的、非学术的、非理性的,但却是唯一残存的民意表达。弥足珍贵。   社会精英的职责,不是以自己的学识和“理性”去贬低和对抗民意,而是辅导、提炼、代表真的民意。可以超越但不可抵触。毕竟这个社会,不都是属于领袖的和精英的,也有属于我们这帮嘈杂肮脏的“黔首”,我们这些“讨厌的老百姓”的一份。民主的本质,起码有一部分,就是让大家接受“可能错误,但却共同认可”的理念吧。   而且,精英们的意见,并不具有比民众意见更大的权重,如果有一个投票的场所,每个人都应该是一票。苏格拉底和我,都只有一票的表达权。精英意见的价值并不体现在“一句顶好多句”上,而是,在自由表达的场所,由于我们都是人,都有基本的是非和理性,则自然他们的思想会站在更高的位置,教育我们,引导我们,提高我们。会有更多的“非理性”的我们在精英们的带领下走向理性之路。   当今的社会精英,不应该以既得利益者的身份,对“非理性”的民意怀有蔑视和敌视。   但同时,社会精英们尤其是法律工作者,应该以更高的热情和关注度,投入到现实生活中来。并非做反对派,而是从善意的出发点,从各自专业的角度,发出理性的声音,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在法律系统有缺陷,法律现实有遗憾的时候,不是选择性地退让,而是积极发出声音,帮助执政者规范行为,减少不公,也带领大众,引导网络民意,培养网络理性,从而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公正——法律的本质目的。这是社会精英的应有的职责和担当。   凡有得罪贺先生之处,敬请批判指正,虚心接受。   (文章发表时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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