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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应该是律师吧。

虽然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上级法院和本院以往的判例对于法官依然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随着类案检索制度的建立,判例对于预测案件走向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相信大多数诉讼律师都有这个习惯,遇到不熟悉的案件类型,尤其是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都会在裁判文书网进行检索,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诉讼策略。

裁判文书网也是律师了解主审法官裁判倾向的重要途径。律师可以在以往类似案件的判决书中了解主审法官的审理思路,以及集中在“本院认为”部分的裁判要旨。

对于法学学者和学生来说,裁判文书网是研究和学习司法实践的重要宝库,是活着的法律。

裁判文书网到底多受欢迎呢,热心市民曾向最高院反馈关于裁判文书网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在最高院的回复中我们能够看出一些端倪。

最高院表示:

  • 中国裁判文书网区别于一般商业网站,目前文书总量超过7400万,日均访问量4000多万次,峰值访问量达8000万次,已经远超网站日均访问量2000万次、文书容量3000万的设计指标。

为什么人人都爱裁判文书网,因为真实。

认定事实清楚是法官裁判的基础,因此法官要首先确保事实认定部分符合客观现实,达到法律真实的标准,再适用法律。

现实往往比小说还精彩,在裁判文书中我们能够看到多样的人生和奇葩的真实故事。

也正是因为真实,有些人不太喜欢裁判文书网。

有些法官不喜欢,裁判文书上网意味着公开,公开意味着比较,比较就有高下之分,重点体现在说理部分。有些地区的法官会总结争议焦点,然后逐一进行说理,清楚地告诉当事人和律师为什么这么判决,看这种判决书是一种享受,就算是上诉也更容易找到靶点。而有些地区的法官则不总结争议焦点,本院认为部分引用一个法律规定,然后就判决。

有些当事人不喜欢,尤其是一些职务犯罪案件的当事人,事实认定部分过于真实,真实的让吃瓜群众的小心脏受不了,原来还可以这么玩。

有些部门可能也不太喜欢,公开意味着监督,意味着权力必须在阳光下行使。

在裁判文书公开的原则下,最高院规定了一些例外,如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以及其他不宜公布的。

这个其他不宜公布的就大有文章了,标准是什么我们不知道。

以刑事案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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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布的裁判文书120多万,而这个数字在2021年仅为60多万,直接腰斩,这大概是刑事犯罪率低了。但最高检的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0多万人,同比上升45.1%。考虑到刑事案件的周期长,虽然不能简单计算,但也不至于下降这么多。一个可能比较合理的解释大概是不宜公开的裁判文书增多了。

具体一点再看贪污受贿犯罪的裁判文书数量,肉眼可见的快速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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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值得我们警惕的信号。

裁判文书网是如今少有的能够让我们直面社会真实的网站,人人都应该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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