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公开印记”,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观、可感。“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报告中的话语掷地有声。但根据笔者检索发现,根据中国法院网公开数据显示,虽然我国每年诉讼案件数量都在增长,2021年受理数量为3051万件,2022年受理数量超过3372万件,但法院公开文书数量却呈现断崖式下跌的情况。
裁判文书公开数量逐年递减: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首次确立了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在之后的十几年里,全国各地方法院纷纷将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上传至网络公开,为公民监督与司法公开做出了很大贡献。
当事人、律师、法官均可以通过检索相似案情的法律文书,实现裁判尺度的均衡,通过类案同判维护法治的公平与公正。除此之外,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查询公开的裁判文书对司法进行社会监督,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让法官在裁判时更加审慎,减少司法腐败现象。
但可惜的是,裁判文书公开制度正在逐渐消亡,笔者也曾参加过一些法院的座谈会,有法院人员提出,根据法院系统内部指示,文书正在逐步取消上网公开。部分原因是有境外势力使用爬虫数据窃取我国公民财产、身份相关信息从而通过大数据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形势,可能有损国家利益。
当然,司法裁判文书公开也隐含着一定的问题和风险,基于爬虫技术的无限制暴力访问对正常用户访问性能的严重影响、涉案的个人信息保护,以及直接或者间接引发舆情关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风险,不应简单以撤下所公开的司法裁判文书或大幅减少司法裁判文书公开的方式消极应对,而是应该优化公开策略,积极主动加以解决。[1]
裁判文书不再公开,影响最大的还是普通公民。首先,社会公众对于司法机关监督的最方便最直观的渠道消失。其次,公民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更难通过检索预测裁判的结果,从而导致维权更加困难。除此之外,法官在裁判时没有类案的参考,可能会导致裁判尺度不一,司法威信受损。最后,裁判文书不再公开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如当事人自行将文书上传至网络,是否会涉及侵犯国家机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并不符合当代法治精神。
- ^马长山《减少司法裁判文书公开并非应对舆情良方》
以下是中国数字时代编辑摘自部分知乎用户的评论:
海角天涯:同案不同判太多了,还有些政治干预的案件。
T525:裁判文书网的反应速度之慢,交互体验之差。你就明白,到底想不想让你去查。
安分的熊:难得一项公开透明的努力……可惜了。
家威Lawyer:判决书也写的越来越敷衍,一两句话就直接带出结果,律师都不一定搞得清楚判决思路,一般当事人怎么看得懂。
如我:最可怕的还是那句“根据法院系统内部指示”,明文规定都可以不遵守,还留它有何用。法院尚且如此,更何况其他系统呢。
LtotheL:一个见不得光的组织,肯定不是好东西。
胡静怡:你怎么像外宾一样说话。
风见幽里香:遇事不决,境外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