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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女租客之死”:一码归一码有那么难吗?
作者:彭远文
发表日期:2024.8.22
来源:微型公众号
主题归类:社会底层
CDS收藏:公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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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最受关注的新闻无疑是“贞观”那篇《一个外地女孩,死在了我出租的公寓》,事情发展至今,真相仍不清晰,但舆情变幻,看得我眼花缭乱,昨天“贞观”被封禁,一时之间,之前质疑的,以及跟踪报道的,都有“帮凶”之嫌……如是种种,混乱不堪。

但这个事情真的有那么复杂吗?我真没看出来,以我这个简单的头脑,用最简单的常识,就能得出判断。事情一码归一码,一件一件谈即可,我尽量简短。

1、质疑文章事实有问题吗?没问题。

事实是一切的基础,没有事实,什么都没有。何况,很多人都质疑都是有道理,不是吹毛求疵。而且,后续报道证明,文中最有传播度的细节,基本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有人认为只要确实有人死了,其他不必较真。这当然是错的,魔鬼就在细节之中,没有细节,这篇文章根本没有传播度。而且,唯有细节真实,才有真正的启发意义。那种大而化之,差不多就行的态度,不可能对这个社会对改进真有裨益,往往造成巨大的浪费而一无所获(比如“随手拍拯救被拐儿童”)。

还有人说,“贞观”只是自媒体,没有采访资质,所以不能对它太高要求。这当然也是错的,不要说对自媒体,就算对个人,都不能免于事实的质疑。一个人随口开黄腔,难道我们不应该批评他?

2、对于“贞观”被封禁要负责吗?没责任。

很多人真正想说的是:不是不该批评,而是批评会带来后果,比如被封号。而后续正如其所料,果然发生了(虽然还没有封号,但已搜索不到),那么,之前批评贞观文章真实性的人,是否应该对此负责?我的看法是:没责任。

很简单,冤有头债有主,谁干的找谁去。且不说这些批评者没有要求封号,就算有,也是有限责任。我之前就说过,举报固然可恶,但如果他举报了没用,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包括司马南也好,李毅也好,如果他们说的话没用,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很多人觉得只要把司马南处理了,中国就有希望了,搞笑不搞笑?

所以,对之前的批评者来说,即便要负责,恐怕连千分之一的责任都没有,略等于无。假如他们有责任,那些点击的人也有责任——你们要不看,就没那么大影响力,事情何至于此?

请问,如果因为担心权力之手的介入就连正常的批评都不要做了,有没有想过,我们还能说什么?

3、“贞观”该不该被封禁?不应该。

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是主动造谣,写错了,更正就行了,就算死不认错,最后信誉破产,大家取关就好了。信息市场良莠不齐是为常态,不必有洁癖。即便受到伤害,要提起诉讼,那也是当事人的事情,旁人没这个资格。

而且,即便要处罚,也要讲法律程序,且要有救济手段。目前这方面简直随意至极,我现在写10篇有5篇被删,而我这就是一个个人账号,投入有限,像“贞观”这样的公司账号,投入巨大,很多时候也是说封就封了,真不把网络账户当财富啊。且以我有限的视野,没有看到哪家公司敢于就此提起诉讼的?请问何以如此?

所以,我当然反对封“贞观”,包括更多账号,以及我自己。就这个领域而言,无论是从条款到执行,都是最随意最宽泛最不受制约的。

4、主要问题出在哪里?是权力。

正常情况下,这样的事情应该是有媒体报道的,之前我已经写过多篇,媒体没落的主因乃权力使然,此处不再赘述。

这次媒体的后续报道也遭到诟病,认为报道不够全面深入,成了官方的传声筒,这样的批评当然是对的,媒体也好,自媒体也好,都不能免于被批评。但仅限于此是不够的,尤其是如果只批评记者(以及记者的领导),这是不够的,浮于表层,欺软怕硬。就我的印象,这次参与跟踪报道的媒体,恐怕都不是不想做更深入全面报道的。

包括“贞观”没有采访权,这当然也是不对的,如果我们希望自媒体更准确,自然应该给他们应有的权利。不仅自媒体应该有采访权,普通人也应该有,这方面不应有任何限制。

从媒体报道的重重受限,到对“贞观”账号的处罚,再到更大范围内社会透明度的问题,背后都是权力这个房间里的大象随意践踏的结果。现在之所以没有办法一码归一码,是因为权力已经横扫一切。

这种情况下,言论者何为?

一种选择是回避,于是各种迂回曲折,各种言不及义,各种迁怒于人,一言以蔽之,回避必然使人变态。一种选择是直面,即便只是点到为此,也比东拉西扯要好很多,如此才能避免群众斗群众,看似热闹非凡,最终一地鸡毛。

大致如此,草草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