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和顺县“卜某走失案”再次撕开了精障女性生存困境的伤疤。拥有硕士学历的卜某在走失十三年后被发现,她与村民张某军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尽管舆论强烈质疑这涉及拐卖与强奸,但当地检方最终对张某军做出了强奸罪不起诉的决定。检方以张某军目的是“组建家庭”且双方生活稳定为由,否定了其行为的非法性。这一决定不仅引发了家属的强烈愤怒,更被法律界视为对精障女性性自主权的漠视,让“收留”成为了实质上的“合法强奸”。
独立媒体“水瓶纪元”日前发表文章《女硕士疑似被拐卖案:强奸不被起诉背后的沉重现实》,借由该案讨论了中国在精神障碍女性权益保护方面的系统性缺失。
文章指出,该案揭示了司法实践中残酷的双重标准。虽然同村另外两人因偶尔的性侵被批捕,但作为长期非法同居者的张某军,却因“照顾”了卜某并解决了其生存问题而免于刑责,甚至连变卖亲生子女的行为也被定性为“民间送养”。这种判决反映了某种根深蒂固的“家长主义”思维:为了解决底层男性的婚育难题和减轻社会负担,司法机关倾向于通过美化“收留”来掩盖犯罪,导致受害者的个人意志被抹杀,潜在的拐卖链条也被选择性忽略。
这起悲剧更彻底暴露了基层治理与社会救助体系的系统性失灵。事实上,当地公安、扶贫工作组和妇联早已知晓卜某的存在,却层层默许了这种非法同居关系,甚至将其作为扶贫对象加以“关怀”,而非及时查证身份并进行救助。当司法无法严惩“收留型强奸”,且公共福利体系无法有效覆盖流浪精障群体时,这些女性只能被迫依赖这种充满剥削的“家庭”来维持生存。如果不建立完善的强制报告制度和兜底救助方案,类似的悲剧依然无解。
以下是文章内容节选:
据卜令齐透露,花花被家人接走住院一两个月左右,有一天在她清醒的时候,家人问到她怎么去的和顺,她亲口说出,有四五个人两辆车把她从晋中城区弄走了。这回应了他们心底一直以来的疑问:从晋中榆次区到和顺县青城镇,“170多公里路,中间还隔了一座大山,前后几十公里多的路面,连遮阳的树荫都没有,大夏天三伏天,没水源没吃的,你说她是走失的,可能吗,你信吗?”
卜令齐从小核桃处得知,花花在石叠村被郭大娘发现前,曾被另一家人“收留”,“那家老打她,她就跑了,那会儿我们刚见面时小核桃亲口说的”。后来,网友也曾将小核桃在直播时提及此事转告给卜家人。
早在去年1月,长期关注精障妇女权益的公益媒体“自由娜拉”曾公开发文,呼吁和顺彻查花花事件中的拐卖线索。文章提到,小核桃在1月17日恢复直播时透露,花花此前曾被另一户人家“收留”,但因为她有精神疾病,无法承担家务,还有打人的行为,因此这户人家把她“撵出去了”,在这之后,花花来到石叠村附近桥洞,被许多光棍“欺负”(性侵)。
在张某国猥亵儿童案里,花花未成年的女儿作为被害人提供了证词,而身为精神障碍受害人,花花本人似乎从未接受过公安询问——卜令齐向水瓶纪元确认,公安和检察院方面都没人到医院找过花花,而三份检察院决定书中列出的用以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也没有花花的任何陈述。她是起诉书中无声的背景:不是在炕上蒙头睡觉,就是独自在房间床上坐着看电视。
同样的,上述被多人开车带至和顺的情节,也从未有人向花花取证。提及此事,卜令齐连连对水瓶纪元表示,妹妹毕竟是精神病患者,已经被评定为二级精神残疾,“(她说的)这个东西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中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不能正常感知或者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对被害人陈述的审查与认定规则参照该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受害精障女性就应当被排除在取证对象之外。
例如,2022年6月,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公开通报的一则精障女性被拐卖的典型案例中,受害人阿明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在该案中无性自我防卫能力,收买她的男子阿富辩称其性功能不行,没有对被害人实施强奸,但法院采信了阿明的陈述,认为其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对于亲身经历的事情有一定的感知能力及表述能力,足以证实阿富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最终阿富被以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
只不过,在大量精障女性被拐卖的判例中,像这样采信和记录受害者陈述的只是极少数。
颜森林指出,和顺事件的困境恰恰暴露了社会保障与救助体系的无力与缺位。“在残障保障、精神卫生支持严重不足的现实下,刑法被动地成为一种激励工具。通过降低定罪风险,鼓励私人个体接管本应由公共体系承担的照护责任。但问题在于,这种激励的代价,是弱势女性的性自主权被系统性侵害。”
和顺事件曝光后,颜森林延续丰县事件期间的行动路径,公开发文表示已向和顺县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包括和顺县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实施细则、各年度实施方案和各部门反拐工作考核结果。
颜森林告诉水瓶纪元,去年年初,自称和顺县政府办公室的法务人员曾微信联系他,提出让他收下1500元删帖,同时“再转他一点钱”,被颜森林明确拒绝,后来的投诉删帖请求也未获微信平台支持。和顺县政府最终于2月15日逾期向颜森林寄送了答复书,仅公开了实施细则的文件,“无视”对各年度实施方案的申请,考核结果则因“ 属于⾏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而不予公开。
“提出申请时,我已经有预期,考核结果肯定会以各种理由不予公开,如果给领导做了考核,谁做得不好就很明显。”颜森林称,在晋中市政府确认和顺县政府逾期信息公开的行为违法后,他继续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复议结果是,确认了和顺县政府并未单独制定各年度反拐实施方案,而考核结果则被认定为由党委部门组织实施,不属于政府信息。“相当于从源头上加了一层风险隔离,避免因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原因后续被要求公开。”
不过颜森林认为,这次信息公开申请的行动,还是实现了一定效果,“根据国家反拐行动计划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如果不存在,就有理由批评和顺县政府没有履行行政职责。我感觉各级政府情况应该跟和顺县差不多,省级政府先制定实施细则,然后市、县一级抄省政府的,后续就没有真正重视和跟进,懒得每年再做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