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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延海 | 中国需要落实“标准防护原则”,而不是强制“术前四项检查”

中国需要落实“标准防护原则”,而不是强制“术前四项检查” 万延海 上周日,8月21日,重庆市的95岁的陈老先生从凳子上摔倒,导致骨折。医院在诊断期间为老人做了相关检查,检查项目包括梅毒一项。陈老的儿子在医院化验单发现梅毒这一项后,很气愤,他认为医院胡来,认为检查梅毒是对父亲的一种侮辱,而医院表示检查符合相关规定。 依照中国卫生部的规定,医院要在手术前对患者进行乙肝、丙肝、艾滋病和梅毒的病原体检查,以确诊患者是否感染这几种疾病,所谓“术前四项检查”。 医院方面认为,术前检查血液传染疾病,有利于对患者健康情况的全面了解,有利于预防手术过程医院内交叉传染这些血液传染病,也有利于处理手术后的医疗纠纷。 但是,“术前四项检查”遭遇各种批评。一种批评认为,艾滋病和梅毒是行为不检点的人才会得的疾病,对自己或家人做艾滋病和梅毒检查,不仅涉嫌乱收费,而且是一种侮辱。 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们却担心隐私暴露,更担心医院拒绝手术治疗,耽误急需手术治疗的病情。 问题还在于,医院进行手术前的血液传染病的检查前并不告诉患者。 笔者认为,手术之前对患者进行艾滋病、乙肝、丙肝和梅毒的病原体检查是有意义的,但是检查之前必须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必须清楚告诉患者将要进行的血液传染疾病的检查,并征得患者的同意。并且,如果患者不同意做血液传染病检查,医院方面不得拒绝提供相关的手术治疗。 第一,《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遵守标准防护原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第六十三条规定:标准防护原则,是指医务人员将所有病人的血液、其他体液以及被血液、其他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术前四项检查,区分对待不同的患者,进行不同级别的消毒,违反法律的规定。同时,因为疾病感染的窗口期问题,术前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血液传染病的感染者,而没有经过严格消毒的手术器具就可能导致下一个使用该手术器具的患者被感染。 第二,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文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医患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患者和医院发生纠纷时,由医院“自证清白”,否则将推定医院存在过错,进而承担相应责任。因为举证责任倒置,医院会采取过度检查。 但是,2010年7月1日生效的《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患者需要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进行举证,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既然医院不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倒置情况下那么强大的举证压力,为避免医疗纠纷,医院完全可以让患者来选择一些检查的项目,比如手术前对血液传染病的检查。如果患者拒绝接受艾滋病、梅毒、乙肝或丙肝的检查,如果手术后出现医疗纠纷,患者承担更多的证明“医疗机期医务人员有过错”的责任。 第三,从了解患者病情,合理制定治疗方案,因为是患者自己的事情,更加应该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的权利。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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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万延海 | 中国“稳控”艾滋病病人

2011年8月18日,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维权人士田喜刑满出狱,随即离开家乡河南省新蔡县来到自己读书和发展的城市北京。 1996年年仅9岁的田喜因输血感染了艾滋病、丙肝、乙肝,之后仍然坚持上学,并到北京读大学。自从2004年被检测出患病之后,田喜坚持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赔偿和获得医疗。至今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各级法院拒绝立案。 2010年7月末,田喜在北京被新蔡县委书记贾国印短信邀请回家乡解决问题,然而回家后贾国印书记却对田喜置之不理。2010年8月,田喜多次去找医院院长协商被拒的时候,由于被院长冷漠的态度激怒,田喜损坏了一些医院的办公用品。随后其先被警察宣布行政拘留15天,继而于8月23日被正式逮捕。 这是迄今为止、有完整记录的中国维稳部门迫害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维权人士、并将之入狱的唯一案例。 1、对田喜实行包案稳控措施 2010年3月4日,田喜家乡河南省新蔡县的中共古吕镇委员会给新蔡县党委群工部(群众工作部,政府部门对应机构为信访局)提交《中共古吕镇委员会关于对新华街田喜稳控情况的报告》,提出“为确保我县大局稳定,经镇党委研究,对田喜实行包案稳控措施。”报告“要求包案领导及稳控责任人经常对信访人进行帮扶和思想教育工作。” 2010年7月9日,新蔡县古吕镇人民政府给新蔡县党委提交《关于田喜赴京非访情况的报告》,指出“由于田喜一直仇视政府,他现已被国家安全部门作为重点人员实施监控,由于田喜的艾滋病取药,都在北京市地坛医院并配有专门的主治医师,具了解,田喜本人已进入艾滋病二期,现居住在国家气象局中关村南大街南区17号楼地下一层小6号单元,在当地派出所和国家安全局的严密监控之下。” 报告总结了一些具体的稳控措施,如下:1、田喜提出的治疗问题,我县爱防办一直给予免费治疗;2、对田喜及家庭给予关怀和救助,尽全力做好稳控工作;3、落实了镇班子成员牵头的“四包一”稳控措施,密切注意田喜及其家庭的情况。 报告最后提出“对稳控田喜的意见和建议”。认为“由于田喜背景复杂,思想行为受万延海影响较深,本人要求一是要求法院立案,追究县人民医院的责任;二是要求经济赔偿50万元(少一分免谈);三是本人大学已毕业,没有工作,必须安排有财政供给的工作单位。他本人又在近期连续两次在京非访,给当地政府对他的监管带来很大的不便。”“建议:公安机关介入,完善材料,予以打击。” 2、河南省属地化稳控艾滋病病人,警惕非政府组织串联 2009年9月5日,河南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卫生系统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会议专门讨论了艾滋病人上访问题,郑州市卫生局介绍了做好艾滋病人上访稳控工作的做法。卫生厅厅长刘学周在大会发言,提出“重点做好三类人群的稳控工作”,其中第二类“是做好艾滋病患者重复上访人员的稳控工作”,指出“部分地市因输血感染HIV者,近期多次发生赴京到省集体上访、重复上访。主要是郑州、南阳个别县(市)的患者。”要求“密切注意这一部分(注:上访输血感染者)的动态。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发挥协调作用,与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一方面要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尽最大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要高度警惕一些非政府组织和草根组织在我省的活动,积极引导他们配合政府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防止他们进行非法串联活动。” 2009年11月27日下午,河南省省长、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主任郭庚茂主持召开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同年12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河南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纪要》,提出“属地管理,全力做好涉及艾滋病信访稳定工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涉及艾滋病重点人员、重点对象的思想工作,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011年2月25日,河南省南阳市卫生局召开“全市卫生系统信访稳定工作会议”,市卫生局纪委书记秦守国发表讲话,说明“去年我市共发生41起204人次“两艾”人员上访,特别是2010年12月底,针对我市部分艾滋病人员进京上访的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救助稳控工作的会议纪要》(宛政纪[2011]40号),但因涉及教育、民政、人社等多个部门,涉艾人员集体上访的可能性仍然很大。”讲话要求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将各职能科室纳入到信访案事件的办理过程中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提高联合办访的能力。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落实上访人员的稳控责任,各县(市、区)艾防办要积极协助做好本地涉艾人员上访问题的处置,确保不发生越级集体上访和非访事件。 2011年7月6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成立艾滋病患者救助稳控工作协调委员会的通知”,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艾滋病患者救助稳控工作的会议纪要》(宛政纪〔2011〕40号)要求,决定成立艾滋病患者救助稳控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包括区政府领导、政法委和维稳办、群工部和信访局、卫生局、司法局、民政局和财政局。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区艾防办副主任俞为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从卫生、司法、人社、民政、维稳、信访等部门分别抽调工作人员,脱离原工作岗位,到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办公,开展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解释;负责有关部门,特别是市直部门的关系协调;按照“化整为零,个案解决”的办法,对辖区内的艾滋病纠纷进行分别调解;督导相关部门或单位对艾滋病患者救助政策的落实到位情况;及时掌握艾滋病患者动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做好稳控工作;定期向协调委员会报告工作。 2008年1月15日,南阳市卧龙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发布“关于做好省两会及节日期间艾滋病病人稳控工作的应急预案”,预案指出:按照上级紧急通知要求,街道办成立省“两会”及节日期间艾滋病病人稳控工作领导小组,主任张晓东为组长,副主任景书哲为副组长,各分包社区居委会班子领导及各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稳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预案规定:实行包保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于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问题,就由哪个部门或单位负责解决,不得把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推向社会,不得把本级应该处理的问题推向上级或下级,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各社区、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社区、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坚持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一旦出现上访苗头,要立即向办事处汇报,并迅速劝返,确保省“两会”及节日期间的稳定工作。 2010年8月12日,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人民政府召开艾滋病防治暨稳控工作会议,各乡镇政府和艾防委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共52人参加了会议。政法委书记张松建就做好艾滋病防治暨稳控工作、落实县政府新的帮扶政策提了七点要求:1、思想高度重视,2、行动积极帮扶,3、救治细心周到,4、切实做好稳控,5、广泛开展宣传,6、严格监督检查,7、强化责任追究。 2008年3月6日,新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认真做好艾滋病患者信访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迅速排查影响信访稳定的矛盾和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实行领导分包责任制,限时解决,最大可能地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非上正常上访,全力做好本地区艾滋病患者信访稳定工作。”要求“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重点人员的教育和控制,对有外出上访迹象的人员、组织越级集体上访的为首人员、骨干分子以及涉法上访人员、上访老户,要明确专人负责,深入细致地进行说服教育,化解矛盾,清除隐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艾滋病患者或家属赴京上访,影响“两会”期间社会稳定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要求认真落实“日报告”、“0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点前各单位将排查出的信访信息上报县信访局。有信息报信息,无信息报平安。 2009年4月16日,河南省邓州市卫生局下发《2009年卫生系统信访稳定处置预案》,决定成立邓州市卫生系统信访稳定处置领导小组,设立四个重点信访事项专项工作组,其中第一组“处理艾滋病等各类传染病人上访问题专项工作组,副局长刘平亮同志任组长,负责专项组工作,艾防办、疾控科为责任科室,曾辉为具体责任人,市疾控中心主任王志伟、医政科科长李安振、疾控科科长孟超参与小组工作。” 3、中共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艾滋病被纳入特殊群体处于动态管理或管控机制 201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党校讲话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 2011年5月30日,胡锦涛主持政治局会议 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再次强调“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2011年2月25日,河南省南阳市召开“南阳市政法暨平安建设、信访工作会议”,南阳市政法委书记常康发表讲话,强调“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艾滋病患者、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要切实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就业安置、教育救治、帮扶救助等工作。” 2011年7月22日,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调查”专题下发表标题为“创新艾滋病与精神疾病特殊人群社会管理需强化基层力量”的文章,副标题是“艾滋病毒感染者潜水无法防治,基层人员缺乏难以应对工作难度”。文章一开始就标新立异和耸人听闻,强调艾滋病与精神疾病是特殊人群管理中的两个难点。文章写道:“艾滋病毒感染者可能会感染谁、重症精神疾病患者何时发病伤及公众……艾滋病毒感染者、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几乎成为社会公共安全的“不定时炸弹”。”“艾滋病与精神疾病对于社会良序和公众人身安全来讲,具有较大的潜在危害性,是特殊人群管理中的两个难点。”“如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与精神疾病可能对社会公众带来的威胁,《法制日报》记者对北京市三级卫生机构进行了调查走访。”文章具体描写北京市动态“信息化管理精神疾病患者”的机制。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Five Filters featured article: A ‘Malign Intellectual Subculture’ – George Monbiot Smears Chomsky, Herman, Peterson, Pilger And Media L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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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万延海 | 美国应该继续资助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及其研究吗?

万延海 发表 于 八月 16, 2011 7月26日,美国“传统价值联盟”发表声明,指责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不当地为中国提供医学研究经费。传统价值联盟对国立研究卫生所预算进行了6个月的研究,发现在过去2年半内,该研究所资助中国研究人员3000万美元用于中国的医学研究,在过去10年中,有9000万美元用于中国政府的科学研究,其中主要是艾滋病研究。美国保守派团体已要求美国国会冻结给该机构的拨款,“负债累累的美国用美国纳税人的钱资助其最大债主中国,无法想象”。 根据该组织的报告,国家卫生研究所在2003年至2008年间向中国的一个研究机构资助了1700多万美元,在中国云南省对420个性工作者和她们的241个“顾客”进行艾滋病状况调查,平均每个被调查者花了2.6万多美元。 8月4日,美国参议员乔恩泰斯特联手两党参议员写信给参议院拨款委员会,要求停止对中国的援助款,其中包括每年700万美元的艾滋病防治援助经费。参议员们的理由是,一方面中国经济富有,有能力自己来解决问题,一方面,美国援助款并没有被很好使用。 我同意美国停止主要给中国政府的艾滋病防治及其研究的经费援助,因为中国政府不仅不缺钱,而且腐败,科研中也出现大量严重违反医疗科学研究伦理的事情,比如在艾滋病流行病学和社会行为调查中,采集被调查者的姓名、单位、住址和电话信息。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给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艾滋病经费,在河南省,用于奖励发现通过性传播和吸毒传播艾滋病的案例,而忽视河南省卫生部门至今尚未公开承认大量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情况,也没有对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情况进行调查,从而间接地帮助河南省卫生部门掩盖输血传播艾滋病的真相。 但是,我认为,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的医学研究经费应该继续对中国的大学和独立研究机构开放,因为科学研究无国界,科学研究成果将受益于整个人类社会,包括美国的纳税人。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应该更多地支持中国社会医学和健康教育方面的研究,帮助社群服务组织参与医学研究。 我也认为,美国政府在停止主要给中国政府或由中国政府控制的艾滋病防治经费拨款后,应该考虑建立直接给中国受到压制的民间社会组织提供艾滋病防治经费的机制,比如可以通过双边民间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一方面为中国民间组织提供经费,一方面为中国民间组织培养能力和建立规范。 Categories: 美国社会  |  标签: VOA , voachinese , voachineseblog , 传统价值联盟 , 医学研究经费 , 艾滋  |  Leave a reply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Five Filters featured article: A ‘Malign Intellectual Subculture’ – George Monbiot Smears Chomsky, Herman, Peterson, Pilger And Media L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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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万延海 | 无知、无法和无耻的卫生部长陈竺

万延海 发表 于 八月 24, 2011 2011年8月18日,由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卫生论坛在北京举办,论坛以“可持续的健康发展”为主题研讨卫生改革与发展。论坛主席、卫生部部长陈竺博士在讲话中表示,从2009年4月以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均取得了积极进展和初步成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参保率从2000年的15%左右提高到2010年底的近95%,共覆盖了12.7亿人。 陈竺博士虽为媒体名人,但他的讲话,体现其不仅无知、无法,而且很无耻。 1、陈竺的无知。 2009年4月30日,卫生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加强人感染猪流感(后更名为甲型流感)防控工作情况。陈竺在发布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把猪肉和八角茴香煮在一起,肯定是预防猪流感的一剂良方。陈竺说,今天中午我在卫生部食堂吃的饭里面就有两个菜是有猪肉的,所以卫生部的同志们都在吃猪肉。 作为科学家的卫生部长陈竺应该发布有科学依据的言论。给公众关于“猪流感”或“甲型流感”的知识带来严重误导,加深人们关于猪和“甲型流感”的缺乏科学依据的猜想。有人询问,是否把猪全部杀死,就可以控制住这次疾病的流行?把注意力放在猪上而不是人类,误导疾病防控工作。 2、陈竺的无法 2010年10月国庆长假后,北京采血量也出现下降,血库库存仅为正常值的一半,为北京首次在献血旺季的九、十月份出现用血紧张。同时,全国各地也出现血荒的现象。为此,2010年10月29日,卫生部机关开展无偿献血活动。10月29日上午8时,北京血液中心两辆采血车驶入卫生部机关大院,卫生部部长陈竺、党组书记张茅率先参加无偿献血。 卫生部主要领导带头献血,有着积极意义,但卫生系统开展无偿献血活动需要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中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卫生部颁布的《献血者的体检标准》对“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做出规定,其中对年龄的要求是18-55周岁。而卫生部部长陈竺生于一九五三年,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生于1954年,两人均超出法定献血者年龄的上限。 后来,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2010年10月29日在卫生部办公区“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的情况,被举报到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公安局。 3 、陈竺的无耻 如果说陈竺关于八角茴香预防甲型流感的说法是无知,如果说陈竺超龄献血导致北京市血液中心违法采血是无法无天的话,那么陈竺关于2010年底中国国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参保率达到95%的讲话,就完全是无耻了,完全睁眼说瞎话。 著名作家、有“童话大王”之称的郑渊洁先生随即在微博上表示:“卫生部长昨天说,中国基本医保参保率已达95%,全国有12.7亿人参保。不知这个数字是否准确。我居住在北京,没有参保,也没人通知我参保。” 且不说郑渊洁这样知名作家,经济条件应该不错,尚且没有参保,全国将近3亿的流动人口,经济状况很差,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很多人没有工作,也没有稳定的住所,怎么来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呢? Categories: 中国社会 | 标签: voachineseblog , 万延海 , 卫生部长 , 美国之音博客 , 陈竺 | Leave a reply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Five Filters featured article: A ‘Malign Intellectual Subculture’ – George Monbiot Smears Chomsky, Herman, Peterson, Pilger And Media L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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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万延海 | 我所遭遇的酷刑

2002年8月24日深夜,我在北京一个同性恋酒吧参加完一个同性恋影视展映活动后,在回家路上,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拘留。我开始以为是河南政府派人来抓捕我,很担心被人谋害掉,但到达国安局看守所后,反而放松了下来。我觉得事情不会很大,以为自己很快就会出来。 我和两个同龄人住在一个监室里,一个人大我一岁,一个人小我一岁。两个人都是经济犯罪,一个人是证卷公司的中层经理,一个人是国有企业的总裁助理。大我一岁的同室说,进到国家安全局看守所的人,大多在40岁上下;年龄小的,尚未有资历和分量来发生引起国家安全局关注和需要拘捕的行动,年龄大的,有这样的资历和能力的人,已经处于国家安全局不能采取行动的地位上了。我们三个人的共同经验也是,正在处于事业的辉煌期,自我感觉美好、无畏,自己认为完全没有问题的时刻,一出手产生巨大的震荡并出现被拘捕的情况。 我第一周很有信心,也在监室哼哼小调,在审讯时比较坦白,也与预审人员对抗,反驳其不当的质问和指控。但是,第二周情况出现变化,手铐、电棍是小意思了。我被要求双手铐上,后来双手反铐在坐椅上,双脚蹬在地上不能动弹,既不能站起来,也不能坐下去。我这样持续蹬在那里14个小时,从早上10点到深夜12点,吃饭和上厕所也受到限制。我试图变换姿势缓解小腿部的胀痛。 在夜深人静的时刻,审讯警员坐在牵着我手铐的椅子,用手铐清脆地、有节奏地敲击着座椅板。我的精神几乎快要崩溃了。我假装要倒下去的样子,用反铐上的手铐互相摩擦,发出各种噪音,破坏那个令人疯狂的清脆、有节奏的声响。 第二天早晨,我按时起床。腿上没有特别的感觉。我试图站起来去卫生间,突然我一点知觉没有地90度倒了下去。我意识到自己腿部和脚部伤得不轻,我每次站起来和行走,就慢慢地、把握好平衡。后来,每次去审讯室和回到监室,一名高个子警员会搀扶着我,这个警察并且抱怨,审讯就好好审,不能这样对待人家。我内心非常感动。 第二天继续审讯。故伎重演,我屈服了。我双腿完全不能支持,内心充满恐惧。我担心自己可能被搞死。如果真有一个向我提供情报的人,我或许就供出来了。 我被抓是因为对外发布一个标有“机密”字样的河南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汇报文件,是河南省卫生厅给河南省委和省政府的。我在电子信箱里收到一份匿名邮件,附件就是这份河南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汇报文件。我阅读后发现河南省卫生厅完全在撒谎,就发布了这份文件并撰写评论文章。我在2002年5月初和河南省卫生厅三名官员见过面,他们要求和我们合作,支持我们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但要删除网站上的揭露河南艾滋病血液灾难的文章,我拒绝了。 审讯围绕着究竟是谁发给我这份邮件的。我根本不知道究竟是谁发给我的。难题出现在面前,如果我坚持我不知道是谁发给我的,我就会继续受到折磨,但我又不能冤枉人。坦白地讲,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人,我可能会供出来的。 我也在捉摸究竟是谁发给我文件的。三个人中,似乎有一个人比较异样,眼神里似乎在传出话来。我就坚持,如果我必须说出一个人来,我绝对不能说这个名字。我说出了一个名字。上午的审讯结束了。我幸运自己没有说出后来被拘留的“马士文”这个名字,否则真是说不清楚了。 审讯在下午继续。我情绪也缓解了。我一开始就要求纠正我上午的供词,我回到我不知道是谁发给我邮件的意见。预审警员接受了我的纠正,但却提出来我提供伪证的问题。我表示,我是在压力下面不得不做出这个供词,但与事实不符,我不能冤枉人。预审警员一翻脸,责问谁给我压力的?我连忙纠正,没有压力,是自己思想糊涂,现在予以纠正。预审警员接受了我的纠正,但要求我承认自己提供伪证和认错。我承认自己提供了伪证。反正不涉及别人,我认了。 审讯结束了。第二天起来,心跳比较快。感觉身体很虚弱,害怕出现不好的情况。我就叫了看守所的医生,希望可以测量一下心电图。医生来了,简单询问了情况就走了。但是,医生终于没有来给我检查身体。 下午,预审警员再次提审,询问我为什么和医生说自己预审遭遇刑讯的事情?责问谁刑讯逼供了?于是,我被要求单腿着地,用我已经几乎无法站立的腿脚站在那里,警察用电棍追击着我。我只好改口认错。 有一个星期,预审人员没有来。同室们猜测,我要放可能就是近期的事情。最后一个星期的审讯,完全是走过场,我以为接下来要审问的问题,基本没有询问。提出来的问题和需要我回答的问题,基本就是朝着寻找释放我的理由,给自己台阶下。笔录也非常清楚,看起来就是要放人了。但我依然心理充分焦虑和不确定。 需要我认错的时候,我马上认错。需要我写保证书,我小学的时候写过,应该不难。出来的最后一天晚上,我被叫去谈话,两个警员明确告诉我,第二天上午就会释放我,但需要和我谈谈心。警员明确表示,认为我在做有意义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但希望可以和政府有沟通和合作。 我写下保证书。高高兴兴地认错了,表示愿意和中国国家安全部门合作。对我的处分是“责令具结悔过”。我被释放了。 法新社要来采访,希望在一个公园里做采访。我安排在安定门附近的肯德基店,因为我无法正常行走,我不希望酷刑问题成为我释放后的一个热点,我也不希望自己成为战场。我希望把问题回到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和河南的艾滋病问题上面去,我希望借助媒体的热情把公众焦点回到河南艾滋病问题的处理上面去。既然政府表示,抓万延海是因为他做错了事情,而不是要反对他的艾滋病工作,那么把艾滋病问题提出来给政府,或许可以推动政府做的好一些。 四年后,国际艾滋病大会前夕,人权观察艾滋病项目安排人在我办公室做了一个采访。我决定说出酷刑的真相。但因为是英文,无法像我用中文这样清晰完整地表达。 很长一段时间,我走路是一高一低的,两个腿的感觉不一样。左脚趾不能正常翘起来,动作要慢一些。直至今天,我的小腿和脚腕部位依然时常酸胀。我不能盘腿坐下来,不能蹬的时间太久,否则就会出现小腿和脚腕部位酸胀的症状。我原先有盘腿打坐的习惯,现在已经不能再盘腿打坐了。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Five Filters featured article: A ‘Malign Intellectual Subculture’ – George Monbiot Smears Chomsky, Herman, Peterson, Pilger And Media L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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