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延海 |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需要依照社会科学、法制和尊重人权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需要依照社会科学、法制和尊重人权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1 年 11 月 18 日发布 2011 年 11 月 7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周永康主持召开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四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周永康强调,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要坚持分类施策。对服刑在教人员,要做好分类收押收容、法制教育、心理矫治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出狱出所必接必送和安置帮教机制,帮助解决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司法机关、社区组织、家庭成员密切配合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对吸毒人员,建立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科学有效地医治管理; 对艾滋病患者和易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要坚持预防、救治、救助、管理相结合,遏制艾滋病传播。 周永康强调,铁路、公路、水路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及输油气管道,是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平安铁路、公路、航道、车站、港口、油气田创建活动,形成企地共建、警企共建、军地共建和各方面联防联治的合力。 我们注意到,在艾滋病流行被人类发现三十年的时间里,这是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第一次公开谈论艾滋病议题,并且是在第 24 个世界艾滋病日前夕。 我们注意到, 2011 年 2 月 20 日, 周永康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 “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 对特殊人群实行特殊关爱,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在精神卫生方面,提出“要建立预测、预警、疏导、救助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社会成员的心理问题,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2011 年 2 月 19 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发表 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讲 话,提出“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 ”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欢迎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关于“ 对特殊人群实行特殊关爱,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和 “ 对艾滋病患者和易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要坚持预防、救治、救助 ” 的思想,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和对人权的尊重。但是我们坚持认为,对所谓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依然要依照社会科学、法制和尊重人权。 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认为,《艾滋病防治条例》关于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以及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规定应该得到执行。我国政府应该采取积极的行动,消除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法规政策和行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需要享有每个人都影响享有的平等的权利,而不是特殊的权利。 周永康讲话强调,“ 对艾滋病患者和易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要坚持预防、救治、救助、管理相结合” 。我们注意到,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面谈论“艾滋病患者和易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的管理是不同寻常的。中国的 艾滋病患者和易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的管理一定出现了许多挑战。目前,引发人们关注的热门议题有:艾滋病感染者医疗难、艾滋病感染者就业难、艾滋病感染者犯罪和监狱处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能力、输血艾滋病感染者维权上访受到迫害、以及一些引发公众恐慌的传言和事件。 我们意识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着现实的社会意义。艾滋病不仅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更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我们认为,对公共卫生问题的处理,要遵循公共卫生科学积累的经验,对社会问题的处理,需要依靠大量社会科学研究,更需要社会工作者、精神卫生工作者和大量爱心志愿人士的艰辛照料和关爱。中国政府应该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发展,从而艾滋病相关的预防、救治、救助和管理可以获得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发〔 2010 〕 48 号)指出: “ 民政部门要支持相关社会组织注册登记,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 ” 要“ 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鼓励和支持其在宣传教育、预防干预、关怀救助等方面开展工作。”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认为,支持社会组织注册登记,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 对艾滋病患者和易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的服务管理,是一个正确的方向。 我们意识到,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涉及人类个体的隐私行为,通常是成年之间自愿的行为,而行为并不伤害他人。同时,艾滋病也是我们每个人自己可以预防的。除非在医院看病出现交叉感染,艾滋病病毒是通过我们个人自愿参与的行为传播的,如果我们每个人自己做好防范,我们就可以预防艾滋病,不被艾滋病病毒感染。因此,艾滋病的预防、救治、救助和管理,基本依赖于人类个体的参与和合作,这需要人们有安全感,而不能依靠强制措施。 联合国机构就艾滋病和人权问题,发布了指导意见,确立了人权保护作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基石。周永康讲话涉及的“特殊人群”,也是社会弱势群体,因为受到道德和法律的排斥,而处于社会边缘状态。周永康讲话涉及的“特殊人群”不仅包含艾滋病患者和易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其他特殊人群也有大量的艾滋病患者和易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基本也是我们北京爱知行研究所长期关注、研究和服务的对象人群。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根本上依赖于对其权利的保护和人格尊严的尊重,要考虑人们的隐私和对安全的需要。尽管我们认为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出面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反映了问题的艰巨性,体现了中共中央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高度重视,但是我们注意到,政法委书记出面讲话却引发了艾滋病患者和易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的警觉和误解,人们的反应多为负面。或许,卫生部、民政部或司法部出面依法处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更为恰当。 2011 年 11 月 7 日, 卫生部网站发布《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1 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的通 知 》,提出中国在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英文主题 Getting to zero ),副标题是“全面预防,积极治疗,消除歧视”。 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夕,政法委出面谈对艾滋病患者和易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的服务管理,涉及“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恐怕将无助于消除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重申,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需要依照社会科学、法制和尊重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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